如何維護期貨市場秩序
『壹』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什麼時候起施行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是為規范期貨交易行為,加強對期貨交易的監督管理,維護期貨市場秩序,防範風險,保護期貨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制定。由國務院於2007年3月6日發布實施。
『貳』 期貨交易的原則與方法是什麼
1.期貨交易規則
任何交易市場,都必須具備一整套規章制度。因為,任何一個市場,如果缺少了規則的約束,就會亂套。當然,期貨交易也是如此,必須有一套專門的規則,期貨交易才能夠正常開展。那麼,什麼才是期貨交易規則呢?
事實上,期貨交易規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期貨交易規則包括期貨市場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規、交易所章程及規則。而狹義的期貨交易規則,只是指期貨交易所制定的、經過國家監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期貨交易規則》,以及以此為基礎產生的各種細則、辦法、規定。
所有的期貨交易所都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制定自己的期貨交易規則。交易規則應以交易所為中心明確全部交易規范。實際上,這就是交易所與期貨投資者之間達成的一種共同契約。
那麼,期貨交易規則的內容包括哪些呢?期貨交易規則應包括開市、閉市、報價、成交、記錄、停板、交易的結算和保證、交割、糾紛處理及違約處罰等內容。我們應該注意的是,期貨合約也是規則的組成部分。制定期貨交易規則的目的是為了維持正常交易秩序,保護平等競爭,懲罰違約,制止壟斷、操縱市場等不正當的交易行為。
2.如何運用追隨趨勢的交易原則
在期貨交易中,有四種基本的交易原則,它們分別是:追隨趨勢交易;止損及時,使損失最小化;利潤最大化;避免風險。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運用趨勢進行交易。下面,我們就主要介紹一下期貨的這種交易原則。
追隨趨勢進行交易。就是說你應該遵循近期的價格波動方向進行交易。根據專家分析,這些價格變化與最初的小趨勢的隨意波動有關。這就是說,要想取得交易成功,就應該遵循追隨趨勢的交易原則。
從長遠看,你只能與商品價格波動趨勢同步運行方能獲利。因此,當價格呈現趨勢性上漲時,你就只能採取買入的操作方式,而當價格呈現趨勢性下跌時。你採取的策略或者操作方式只能是拋售。
雖然,運用趨勢交易這個重要的法則眾所周知,但是,能夠在實際交易中遵守這條法則的期貨交易者並不是很多。他們總是傾向於在新的趨勢確立之前,在極端的底部買入,或者在極端的頂部拋出。但是,真正能夠取勝的交易者卻是一直在等待,在確認了一個趨勢已經形成之後,再創建與這個趨勢相吻合的頭寸。
與追隨趨勢相對立的則是預測,但是,這一個陷阱幾乎所有的期貨投資者都曾經掉進去過。這些掉進陷阱的投資者,他們對期貨交易進行了思考,並且斷定成功之路就是學會預測市場在未來的走勢。所以,這些人也曾經向人們宣傳他們對期貨市場的最新預測。事實上,這卻是一個陷阱。作為一個成功的投資者。根本不用預測市場,我們能夠做的,就是對市場走勢做出反應。如果你是一個長期追隨著趨勢進行交易的期貨投資者,你就會發現市場真的不需要去預測。
如何規避期貨交易風險
我們應該充分地認識到,期貨投資與股票投資一樣,也是一種高利潤而且高風險的商品投資,所以,如果我們要想在期貨投資市場上成功,首先就要懂得如何降低風險。下面,就降低風險這個問題,為大家提供幾個金點子,以幫助大家在期貨投資市場上獲得成功。
第一,提高保證金成數。
保證金成數就是指保證金額占整個投資總金額的百分比。提高保證金的成數,也就等於是降低了整個的投資金額,這樣的話,就可以減少虧本的數目。但是,這么做之後,當你賺錢的時候,所獲得的利潤也就相應地減少了。
第二,選擇價格波動幅度小的商品。
在觀察期貨商品的價格之後,你可以發現其中有些商品的價格漲幅比較大,這部分商品適合短期投資,而且是可能大賺也可能大賠的投資商品。但是,其中也有一些價格波動幅度較小的商品,這是比較穩定的投資,無論是賺錢還是虧本,金額都比較小。如果你不想承擔太大的風險,就可以選擇這類價格波動幅度比較小的商品。這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方式。
第三,建立停損。
所謂停損,就是指當你投資的商品價格下跌時,跌到某一個價格使你的損失達到保證金額的某一個百分等級的時候,就應設法停止虧損。這種停損制度的建立有時候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可以確保你的損失到達一定的金額時不再繼續虧損下去,這也是避免過大的風險的一種方式。
第四,豐富自己的投資知識。
為了避免風險,應該充實自己對於各項商品及全球化經濟市場的知識。為做到這一點,除了參考各種財經信息之外,更要隨時關心時事,培養敏銳的觀察力。因為,期貨市場的變化很大,如果能充分了解各項時事對商品價格及整個投資市場的影響,培養出靈敏的應變能力,只要一有什麼風吹草動,你就能夠准確察覺並做好准備。這樣的判斷對你的投資決策來說,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五,用日常開支之外的金錢投資。
對於期貨投資來說,比較妥當的方法就是投資的金錢來源不得影響日常的生活。也就是說,用以投資的錢必須是日常生活所需之外的余錢。這樣做的好處是,即使有一定損失,對我們的日常生活也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
第六,選擇與自己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商品來投資。
雖然期貨市場中可供選擇的商品很多,但是就長期投資而言,為了積累實際操作的經驗以減低風險,從一而終是很好的選擇。而且,最好是選擇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商品,如從事汽車銷售的人可選擇汽油來做投資、餐飲業者則可選擇農產品等等。總之,盡量選擇自己已經比較熟悉的商品作為投資項目,就算要有其他不同種類的選擇,也盡量以同種類的近似商品為主。根據本身的專業信息常識,再加上對該項商品實際操作的經驗累積而得到的心得體會,必然可以培養出個人對這種商品的獨特觀察與分析能力。如此則投資正確的幾率便增大了。
『叄』 如何規范市場秩序要事例
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頓和規范,緊緊抓住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經濟健康運行的突出問題,標本兼治,努力推動市場經濟秩序持續好轉,為促進公平競爭、凈化消費環境做出了積極努力。一是食品葯品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二是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產生了積極影響。三是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初見成效。四是其他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比如狠抓安全生產、加強金融監管、取締地下錢庄和變相期貨市場、打擊逃匯套匯、反洗錢、反假幣等等。五是長效機制建設有新的進展。修訂了《公司法》,公布了《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同時也要看到,有的地區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仍時有發生,盜版侵權、傳銷和各種類型的商業欺詐仍屢禁不止。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進一步做好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各項工作。
第一,集中力量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嚴把市場准入關,加強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全過程監管。突出抓好農村食品安全,提高基層的執法能力,發展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堅決把假冒偽劣商品逐出農村市場。同時,正確引導農民消費,增強廣大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抵禦能力。
第二,切實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抓好落實。一是建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協調機制。二是建立健全舉報、公告、統計通報等工作制度。
第三,規范直銷,查禁傳銷。要堅決取締利用互聯網等形式的傳銷活動。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區廣、參與人員多、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務求摧毀傳銷網路。
第四,加大打擊商業欺詐力度。商業欺詐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構成了很大威脅,要按照中央有關精神,繼續打擊虛假違法廣告、非法行醫和商貿活動中的欺詐行為。堅持打防結合,把誠信興商活動作為重要抓手,倡導和弘揚誠實經營的良好風尚,褒獎誠信守法、規范經營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曝光商業欺詐的典型案例,使廣大群眾從中學到辨別真偽的本領。
同時,各地區各部門還要針對本地區、本領域的突出問題,搞好其他專項整治。比如,要打擊制售假劣建材、汽車配件、煙酒和煙花爆竹等產品的違法行為;打擊走私販私和套匯、網路炒匯、洗錢;打擊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偷逃騙稅違法行為;取締地下錢庄和變相期貨市場,打擊非法集資和銀行卡簡訊詐騙;開展化肥價格、電力價格、醫葯價格、涉農收費、教育收費等領域的監督檢查,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肆』 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管理條例
(2012年4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4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14年9月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證券期貨市場誠信建設,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促進證券期貨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建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以下簡稱誠信檔案),記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第三條記入誠信檔案的誠信信息的界定、採集與管理,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等,適用本辦法。第四條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應當誠實信用,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依法制定的自律規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以及其他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不誠實信用行為。第五條中國證監會鼓勵、支持誠實信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實施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第六條中國證監會可以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政府、司法機關、行業組織建立誠信監督合作機制,實施誠信信息共享,推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第二章誠信信息的採集
第七條下列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記入誠信檔案:(一)證券業從業人員和期貨從業人員;(二)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三)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四)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證券期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五)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基金評價機構及其相關業務人員,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及其主要投資管理人員,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及其首席代表;(六)為證券期貨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或者軟硬體產品的供應商;(七)為發行人、上市公司提供投資者關系管理及其他公關服務的服務機構及其人員;(八)其他有與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相關的違法失信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第八條本辦法所稱誠信信息包括:(一)公民的姓名、性別、國籍、身份證件號碼,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代碼等基本信息;(二)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其他主管部門等其他省部級及以上單位和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期貨市場行業協會、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全國性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以下簡稱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作出的表彰、獎勵、評比,以及信用評級機構作出的信用評級;(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四)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各方,及收購人所作的公開承諾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正在履行、已如期履行等情況;(五)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和採取的監督管理措施;(六)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實施的紀律處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管理措施;(七)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調查及採取強制措施;(八)因涉嫌證券期貨犯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處理;(九)因證券期貨犯罪或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十)因證券期貨侵權、違約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較大民事賠償責任;(十一)因違法開展經營活動被銀行、保險、財政、稅收、環保、工商、海關等相關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十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其他行為信息。第九條本辦法第七條所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受表彰、獎勵、評比和信用評級信息,由其自行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報,記入誠信檔案。第十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八)項誠信信息,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依其職責採集並記入誠信檔案。第十一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九)項至第(十一)項誠信信息,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信用信息共享等途徑採集並記入誠信檔案。第十二條記入誠信檔案的誠信信息所對應的決定或者行為經法定程序撤銷、變更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相應刪除、修改該誠信信息。第十三條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在誠信檔案中的效力期限為3年,但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處罰和判決承擔較大侵權、違約民事賠償責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為5年。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其他規章對違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前款所規定的效力期限,自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處理決定執行完畢之日起算。超過效力期限的違法失信信息,不再進行誠信信息公開,並不再接受誠信信息申請查詢,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本辦法第十六條申請查詢自己信息的除外。
第三章誠信信息的公開與查詢
第十四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二)、(三)、(四)、(六)項信息和第(五)項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中國證監會在中國證監會網站建立資本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台,社會公眾可通過該平台查詢本辦法第八條第(五)項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信息和第(六)項信息等違法失信信息。第十五條除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之外的誠信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根據本辦法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請查詢。第十六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予以辦理:(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查詢自己的誠信信息的;(二)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三)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參與本公司並購、重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的;(四)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委託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五)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其所提供專業服務的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誠信信息的;(六)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已聘任或擬聘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七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應當提供如下材料:(一)查詢申請書;(二)身份證明文件;(三)辦理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六)項查詢申請的,查詢申請書應經查詢對象簽字或蓋章同意,或有查詢對象的其他書面同意文件。第十八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查詢申請,符合條件,材料齊備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反饋。第十九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查詢的誠信信息屬於國家秘密,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予查詢,但應當在答復中說明。第二十條記入誠信檔案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其誠信信息具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予刪除、修改情形的,或者具有其他重大、明顯錯誤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請更正。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更正申請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請人。確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予刪除、修改情形的,或者其他重大、明顯錯誤情形的,應予更正。第二十一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查詢獲取誠信信息的,不得泄露或提供他人使用,不得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加工或處理,不得用於其他非法目的。
第四章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
第二十二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審核行政許可申請,應當查閱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的誠信檔案。第二十三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審核行政許可申請,發現申請人以及有關當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的,可以要求申請人或受申請人委託為行政許可申請提供證券期貨服務的有關機構,進行口頭或書面說明、解釋。第二十四條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進行書面說明、解釋的,申請人或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書面回復意見。書面回復意見應就如下事項進行說明:(一)誠信信息所涉及相關事實的基本情況;(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所作決定的執行及其他後續情況,並提供證明材料;(三)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關於誠信信息對行政許可事項是否構成影響的分析。第二十五條申請人或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的書面回復意見不明確,有關分析、說明不充分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直接或者委託有關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核查。第二十六條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進行書面說明、解釋或核查的時間,不計入行政許可審核法定期限。第二十七條行政許可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之一,屬於法定不予許可條件范圍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的誠信信息雖不屬於法定不予許可條件范圍,但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行政許可法定條件提出誠實信用要求、作出原則性規定或設定授權性條款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綜合考慮誠信狀況等相關因素,審慎審核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事項。第二十八條非行政許可事項、業務創新試點申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暫緩或不予審批、安排,但申請人能證明該違法失信信息與非行政許可事項或業務創新明顯無關的除外。第二十九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非行政許可審批、業務創新試點安排中,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對於同等條件下誠信狀況較好的申請人予以優先審批、安排。第三十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進行行政處罰、實施市場禁入和採取監督管理措施中,可以查閱誠信檔案,在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程度的基礎上,將當事人的誠信狀況作為確定處罰幅度、禁入期間和監督管理措施類別的酌定因素。第三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監管工作中,可以綜合考慮被監管的機構及其人員的誠信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或者適當調整、安排現場檢查的對象、頻率和內容。第三十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所述事實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的,或者存在其他顯著誤導公眾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出具誠信關注函,記入誠信檔案,並可將有關情況向其所在工作單位、所屬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通報。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違反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處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利用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三條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應當教育和鼓勵其成員以及從業人員遵守法律,誠實信用。對遵守法律、誠實信用的成員以及從業人員,可以給予表彰、獎勵。中國證監會鼓勵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等建立證券期貨市場誠信評估制度,組織開展對有關行業和市場主體的誠信狀況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予以公示。第三十四條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和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等應當不斷完善內部誠信監督、約束制度機制,提高誠信水平。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前款規定機構的內部誠信監督、約束制度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可將檢查情況在行業和轄區內進行通報。第三十五條對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的公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可以不聘任其擔任下列職務:(一)中國證監會主板、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成立的負有審核、監督、核查、咨詢職責的其他組織的成員。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三十六條中國證監會誠信監督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一)界定、組織採集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二)建立、管理誠信檔案,組織、督促誠信信息的記入;(三)組織辦理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和共享;(四)建立、協調實施誠信監督、約束與激勵機制;(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誠信監督管理與服務職責。第三十七條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負責接收、辦理住所地在本轄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本辦法規定提出的誠信信息記入申報、誠信信息查詢申請、誠信信息更正申請等事項。第三十八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記入誠信信息,造成不良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三十九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自己申報和依法報告、公告的誠信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報、報告和公告的誠信信息,有虛假內容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四十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本辦法規定獲取、使用、泄露誠信信息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辦理誠信信息查詢,除可以收取列印、復制、裝訂、郵寄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第四十二條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在履行自律管理職責中,查詢誠信檔案,實施誠信約束、激勵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伍』 大學生如何維護期貨市場秩序
這個大學生最好不要弄些期貨方面的,大學生就是學習的,所以不要去管理這方面的,除非你是專業的。
『陸』 期貨市場交易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
(一)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特點 如前所述,期貨市場中不同主體均面臨期貨價格波動所傳導的風險。但各利益主體面臨的風險又是不一樣的。因此,對各利益主體而言,風險管理的內容、重點以及風險管理的措施也不一樣。 1. 期貨交易者。對於期貨交易者來說,面臨著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中最主要的是對交易規則制度不熟悉所引發的,對機構投資者而言,還存在著內部管理不當引發的風險。另外,選擇合法合規的期貨公司也屬於可控風險。 期貨交易者面臨的不可控風險中最直接的就是價格波動風險。投機交易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風險報酬,對他們而言,不冒風險是不現實的。問題在於必須在風險與報酬之間取得平銜,不能只想著報酬而忽視風險。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投機者可能會選擇比較激進的投機方法,而另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投機者會選擇風險較小的投機方法,比如進行套利交易。 對套期保值者而言,存在著導致套期保值失敗的風險或效果極差的風險,除了基差風險屬於不可控風險外,其餘的如頭寸、資金、交割、不熟悉交易規則等原因都可歸類於可控風險,如果強化風險管理,可以避免。 2. 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對於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來說,所面臨的主要是管理風險。管理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期貨公司對客戶的管理和期貨交易所對會員的管理。盡管期貨價格的波動是不可控風險,但只有當期貨價格波動導致交易者的風險溢出之後(比如爆倉)才構成期貨公司的風險,同樣,只有當期貨公司的風險溢出之後才構成期貨交易所的風險。因而對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而言,嚴格風控制度,防範溢出風險成為風險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風險的另一重要內容是防止自身管理不嚴導致對正常交易秩序的破壞,以致自身成為引發期貨行業的風險因素:比如,期貨公司或期貨交易所的機房出現嚴重問題,大面積影響客戶交易等。 (二)期貨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期貨市場是高風險市場,高風險不僅來自期貨價格的波動性上,期貨行業內各利益主體可能存在的不規范運作將加劇風險的程度。一般而言,期貨市場中各利益主體對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都會有所認知。問題在於期貨交易涉及金額高,利益誘人。在不受制約的情況下,利益主體在成本收益的權衡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為追求收益而弱化風險管理的傾向,更為嚴重的是通過惡意違規違法來追求非法利益,從而引發更大的風險。 比如,在國內期貨市場清理整頓之前,一些期貨投機者,為追求超額利潤,承擔了遠超自身能力的風險,一旦出現巨虧或爆倉之後,為減少損失,置誠信於不顧,利用當時法律法規的疏漏,想方設法將責任推給期貨公司。還有,一些資金實力較大的投機者利用交易規則上的漏洞,鋌而走-險,聯^
『柒』 中國期貨發展的意義(作業)
世紀之交,中國期貨市場面對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加入世貿組織的歷史性契機,在「穩步發展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指引下,終於擺脫持續數年的低靡,迎來了市場發展的重大轉機。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直接對話,無疑加劇了市場波動的風險。期貨市場發現價格、規避風險、溝通產銷、鎖定成本利潤、節約交易費用、營造市場競爭秩序等多種功能勿庸置疑地說明:只有建立起以期貨及衍生金融工具為中心的風險管理機制,才能有效化解國民經濟運行的內在風險。1
不可否認,制約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的法律瓶頸依然存在,檢討有關法律法規並不意味著我們對其在治理整頓過程中所起的積極作用的否定。由於《期貨法》尚處於起草和研究階段,目前規范國內期貨市場的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國務院於1999年制定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探討期貨法規特別是條例的修訂,我們不能脫離當時期貨市場高速、盲目和不規范運作的背景,時過境遷,從治理整頓的效果、市場經濟的改革、入世帶來的風險、風險管理的需求角度重新審視法規的部分條款,我們也同樣不能否認法規具有明顯的過渡性,有些條款難以適應變化了的市場環境,已經不符合期貨市場規范發展新階段的要求,甚至制約了期貨業的可持續發展。今天我們思考期貨法規的清理與修訂,正是本著與時俱進的精神對歷史的「揚棄」。「法製作為經濟生活的記載,總是植根於一定的經濟生活而又落後於變化的經濟生活。」(馬克思語)通過法制創新從而推動經濟增長,已經成為法治國家格外關注的課題,期貨市場法制完善只是法制落後於眾多現實需要的縮影而已。本文擬從期貨市場發展的角度闡述我國期貨立法的完善。
一、期貨市場的三級管理制度
無論歐美還是亞洲國家,對於期貨市場的監管,分為三個層次進行:第一個層次為交易所的一線監管。……第二個層次為期貨業協會的自律管理。……第三個層次為國家的宏觀管理。……2
(一)政府對市場的宏觀調控。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作為經濟學古老而常新的課題,經歷了國家干預與自由放任兩大截然對立的興衰交替史。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爭論的已不是國家是否可以干預市場的問題,需要回答的是干預什麼,如何干預的難題。作為後發國家,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市場經濟的改革呼喚有限政府的建立。3打破政府全能的權力結構,把微觀經濟活動交由市場調節,是「有限政府」第一要義;重視政府的作用,但不讓政府取代市場,而是要求國家在市場經濟穩定運行這一更廣泛的意義上提供良好的社會法律環境。4黨的十五大有關「政府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主張事實上為我們理解政府與市場在資源配置問題上提供了很好的注腳。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奉行「市場化改革」的清晰思路,明確提出按市場化原則加快期貨市場立法,及時調整法規、政策,以適應期貨市場規范化發展的需要,從這一角度來看,市場化有助於政府職能的合理定位和監管層明晰改革重點。5
因此,在期貨市場發展的問題上,一方面,有必要強化中國證監會作為監管部門的許可權,減少因部門協調造成的低效,在國務院領導下,授予證監會在期貨市場發展問題上的決策權,通過政府制度創新推動市場化進程,把工作的重心由對期貨市場消極作用的防範和限制轉變為側重對市場的培育和引導。另一方面,如果說期貨市場建立初期維護公共利益是期貨市場管理的首要目標的話,那麼在期貨市場整頓規范後,保護投資者利益就成為期貨市場管理的首要目標。證監會既然定位於證券期貨市場的監管部門而非主管部門,決心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作為重中之重,並上升到關系期貨市場存在、發展前提和基礎的重要高度來認識,那麼在期貨立法問題上亦應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優先的指導思想。6對此,可參照證券立法,將《條例》第一條表述為:為了規范期貨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期貨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製定本條例。畢竟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是期貨市場的基石,是期貨市場秩序穩定的保證,次序的位移旨在說明期貨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格外優位保護的必要。
(二)期貨業協會的自律管理。政府廣泛監管許可權的行使,並不凡妨礙行業自律功能的發揮。「需要加深認識的是,協會對其會員的監督和自律管理是政府監管的重要補充,其作用是監管部門無法代替的。」7國外期貨市場管理體系中,行業的自我管理占據著重要地位,它主要以「協會」或「聯合會」的形式出現,專注於行業自治、協調和自我管理。譬如美國的全國期貨協會(NFA)即是由美國期貨行業和市場用戶共同支持、共同參加的自我管理組織。中國期貨市場從1995年7月20日著手籌備期貨業協會到2000年12月底正式成立,整整歷經六年時光,期間期貨市場的不規范無不與第二層次――協會自律管理體系的缺失緊密相連。盡管期貨業協會已經成立,但在立法上還存在空白,其法律地位急待肯定;此外,為加強協會的作用,建議在現有的8項職責許可權外,賦予其以下權力:①提出期貨交易管理新規則的修正方案,請求政府批准實施;②有權要求對會員進行財務監察和業務監察;③基於期貨行業特殊的專業性,參照國際慣例,探索仲裁法的修訂,賦予協會獨立的仲裁權。8
(三)期貨交易所的一線監管。「商業道德對人們的約束,從根本上說是市場長期利益對人們的約束」。9期貨交易所的第一線監管,是期貨市場管理的靈魂。交易所日常自我管理主要通過章程、規則和辦法來進行,譬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規則多達3314條,10 看似繁瑣卻有效地維系著期貨市場的生存。從當前我國有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來看,有必要從以下方面入手改善自我管理能力:①網路技術的發展、經濟全球化的機遇、投資活動的自由化等外部環境的變化,使傳統會員制交易所面對的壟斷市場和交易非自動化的基礎不復存在,公司制已成為越來越多交易所的選擇。11期貨交易所長期以來雖然作為企業看待,但一直受非盈利的限制,嚴重削弱了企業提升技術手段、改進自身服務質量的內在動力。因此,有必要重新界定期貨交易所,在建立真正的會員制的基礎上,俟條件成熟時明確交易所的盈利性,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適時選擇上市募集資本,應對全球金融一體化帶來的挑戰。12同時,期貨交易所在市場監管的核心地位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此可比照證券交易所,賦予其享有更廣泛的監管權力和相機處理許可權。②從結算體系來看,順應期貨市場發展趨勢,引進統一結算制度迫在眉睫。完整、有效的風險分擔機制有賴於獨立於交易所的清算公司和擔保公司(或合而為一)的建立,形成交易所、清算公司和會員三者之間的三角制衡模式,使其承擔結算、風險管理和履約擔保功能。③根據現實情況和發展需求,適當時機將交易所會員分為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增加風險分擔的層級。在吸納、批准結算會員的標准上,綜合考察信譽優良、資本雄厚、組織機構健全、經營業績上乘的會員的基本情況,按結算保證金制度的規定向結算所繳納保證金。通過結算會員制的實施,使交易所直接面對眾多會員進行交易風險控制變成只對少數會員進行資金控制和結算,既降低交易系統的運作風險,又可有效提高交易系統效率,強化市場監管,防止違規行為,期貨市場的健康運作就得到了保證。13《條例》第8條有關期貨交易所經紀會員和非經紀會員的簡單劃分亟待改進。
『捌』 期貨市場的組織結構包括()
期貨市場不一定就有現貨交割。。。。。
比如 金融期貨
『玖』 期貨市場的構成是怎樣的
1、期貨交易者。為了規避風險而參與期貨交易的套期保值者,或為獲得投機利潤的期貨投機者。他們通過期貨經紀公司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
2、期貨公司。由中國證監會頒發期貨業務許可證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擁有期貨交易所會員席位、專門受客戶委託進行期貨交易的專業公司。
3、交易所會員。交易所會員,指擁有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直接進行期貨交易的公司。國內期貨交易所分兩類會員,一類是為自己進行套期保值或投機交易的期貨自營會員,另一類則是專門從事期貨經紀代理業務的期貨經紀公司。
4、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指國家認可的以會員制為組織形式的進行標准化期貨合約交易的有組織的場所,它是為會員提供服務的非營利性、自律管理的機構。國內正規、官方的期貨交易所共有五家,分別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和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5、中國期貨業協會。在國家對期貨市場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實行行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會員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期貨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對期貨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資格管理,促進中國期貨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6、政府監督部門。指國家指定的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的機構。國家目前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下屬派出機構對中國期貨市場進行統一監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期貨經紀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工作。
『拾』 什麼是期貨通俗解釋下
通俗地講就是用現在手裡的錢買一份將來買賣商品的合約。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10)如何維護期貨市場秩序擴展閱讀
期貨雖然有個貨字但並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雞蛋、石油或者最近新上線的蘋果等以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物的可以交易合約。
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一份遠期買賣商品(或股指、外匯、利率)的合約,以達到保值或賺錢的目的。
如果您認為期貨價格會上漲,就做多(買開倉),漲起來(賣)平倉,賺了:差價=平倉價-開倉價。
如果您認為期貨價格會下跌,就做空(賣開倉),跌下去(買)平倉,賺了:差價=開倉價-平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