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散戶持倉最後交易日行情
Ⅰ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1)期貨散戶持倉最後交易日行情擴展閱讀:
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Ⅱ 為什麼期貨合約到了最後交易了之後市場還顯示之後的價格變動情況
個人客戶只能持倉到4月30日,但是法人客戶還可以繼續交易。
Ⅲ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
期貨交割分為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
集中交割就是待最後交易日結束後,所有未平倉合約在規定的期限內統一辦理交割;滾動交割則是從進入交割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始,(買方或賣方中的一方、或雙方均可)每天都可以在交易時間內申請交割。
過去鄭州小麥就一直是實行滾動交割的,從交割月的第一天開始,賣方就可以在交易時間內隨時提出交割申請(在交易所的席位上)。當某個賣方(賣出合約的持有人、並且持有倉單的)提出交割申請後,交易所的主機會自動搜索持倉時間最長的買方交易者,完成和賣方的配對,這種賣方提出申請交割的形式稱為「賣方優先」。
所以有時候某個買方在收盤後突然發現,自己的持倉沒有了,原來已經被交割配對了!現在鄭州交易所實行的是買方和賣方都可以隨時提出交割申請,而過去只是賣方有權提出交割申請的,這主要是為了方便現貨生產商一方。
Ⅳ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
黃大豆1號期貨合約
交易品種 黃大豆1號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人民幣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漲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合約交割月份 1,3,5,7,9,11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七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交割等級 具體內容見附表
交割地點 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 不超過4元/手
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
交易代碼 A
上市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
比如我在08年9月1日買入豆一0809一手,請問我可以長線持有不買出嗎?
豆一0809是2008年9月到期交割的大豆,到期必須平倉(交割),所以不能長期持有。
另外,個人投資者不允許持倉進入交割月的合約,所以,如果您是個人投資者,不允許在08年9月1日買入豆一0809一手。
如果不可以那我的最後交易日是什麼時候?
個人投資者在08年9月1日必須平倉。
法人客戶的最後交易日是08年9月第十個交易日。
過了最後交易日我是不是要等到交割日去期貨交易所把我的大豆給扛回來?
如果您是個人投資者,不到最後交易日就會被平倉。
如果您是法人客戶,就需要接貨,否則,會被處罰違約金。
Ⅳ 個人商品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嗎
可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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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商品期貨品種: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熱卷、線材、銅、鋁、鋅、鉛、天然橡膠、燃油、黃金、鋼材、白銀、熱軋卷板、瀝青
(2)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櫚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鐵礦石、纖板、聚炳烯、雞蛋、膠板、粳稻
(3)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秈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動力煤、錳鐵、硅鐵。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Ⅵ 關於期貨中最後交易日的含義,是什麼意思
是指期貨或期權合約允許的交收月份的最後截止日。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對某種商品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買方客戶或賣方客戶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應按照合約規定的數量和質量交付貨款接收貨物或交付貨物接收貨款,以履行期貨合約。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Ⅶ 期貨交割日最後一個交易日沒平倉會怎麼辦
一、股指期貨處理結果:
股指期貨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約最後交易日當天,若最後交易日未平倉,則該持倉將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盤後按照當天的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撮合進行現金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最後交易日收盤前未平倉進入到交割,交割手續費為開倉手續費的數倍。
二、商品期貨處理結果:
商品期貨個人客戶無法進入進入交割月,平台系統會幫你進行強制平倉。
三、外匯期貨處理結果:
在個人保證金充足情況可以一直持續交易到最後交易日,平台系統不會進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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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交割日簡介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五、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
Ⅷ 期貨交易最後交割日 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嗎
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個人的投資者是不能代購買的,因為它正處於交割日期,在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不能購買任何的屁話品種。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交割與交割日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標准與非標准
標准交割日
標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為3、6、9和12月份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為上述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
Ⅸ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
一般的,最後交易日在前,最後交割日在後。
比如棕櫚1101(棕櫚油11年1月份合約),
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是: 最後交易日後第2個交易日。
也就是說,2011年1月的第十個交易日是棕櫚1101的最後交易日了,之後,這個合約就停止交易了;停止交易後,最遲要在最後交易日的第二個交易日交割完畢。
=====
不過,最後交易日一般只有一天,而交割日卻是一段時間,比如玉米1009,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
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倒數第五個交易日。
玉米1009最後交易日就是2010年9月的倒數第7個交易日,之後,這個合約不再交易;
而交割日卻從2010年9月1日開始一直到倒數第5個交易日。
由於不確定9月30日是否放假,所以,不能確定倒數第5、第7個交易日是哪天。
Ⅹ 期貨合約在最後交易日時的持倉量會清零嗎
期貨合約在最後交易日時的持倉量不會自動清零,
多單需要買進空單,
空單需要買進多單,
進行對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