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巡迴審理
①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受理哪些案件
第二巡迴法庭設在遼寧省沈陽市,巡迴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巡迴區內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二)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案件;
(五)刑事申訴案件;
(六)依法定職權提起再審的案件;
(七)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罰款、拘留決定申請復議的案件;
(八)高級人民法院因管轄權問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決定的案件;
(九)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批准延長審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的其他案件。
巡迴法庭依法辦理巡迴區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來信來訪事項。
② 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受理哪些案件
通過建立巡迴法庭制度,最高法院設立相對穩定的巡迴法庭機構,實現重大行政案件、跨區域民商事案件就地審理,方便當事人開展訴訟活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
巡迴法庭的法官來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各業務庭選派,按一定的時間輪流派駐巡迴法庭。巡迴法庭的判決效力等同於最高法院的判決,均為終審判決。
巡迴法庭的作用,是方便當事人訴訟,減輕最高法院辦案壓力,同時也有利於避免案件審理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
在司法實踐中,一些重大行政案件或跨區域案件放在某一方當事人所在地法院審理,法院有可能受到各種關系影響,不利於公正判決。
由最高法巡迴法庭來審理這些案件,一方面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干擾,保證案件審判更加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最高法本部更好地行使對中國各地法院的監督指導職能。
③ 巡迴法庭審理當地已經判決的案件嗎
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審理范圍:(一)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二)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案件;
(五)刑事申訴案件;
(六)依法定職權提起再審的案件;
(七)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罰款、拘留決定申請復議的案件;
(八)高級人民法院因管轄權問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決定的案件;
(九)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批准延長審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的其他案件。
④ 什麼法院主要負責受理巡迴地區相關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受理巡迴區內相關案件。
根據《關於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受理巡迴區內相關案件。第一巡迴法庭設在廣東省深圳市,巡迴區為廣東、廣西、海南、湖南四省區。第二巡迴法庭設在遼寧省沈陽市,巡迴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第三巡迴法庭設在江蘇省南京市,巡迴區為江蘇、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迴法庭設在河南省鄭州市,巡迴區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迴法庭設在重慶市,巡迴區為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五省區。第六巡迴法庭設在陝西省西安市,巡迴區為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五省區。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內蒙古五省區市有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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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巡迴法庭設立訴訟服務中心,接受並登記屬於巡迴法庭受案范圍的案件材料,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服務。對於依照本規定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案件的材料,當事人要求巡迴法庭轉交的,巡迴法庭應當轉交。巡迴法庭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應當在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信息平台統一編號立案。
第六條 當事人不服巡迴區內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向巡迴法庭提出。當事人直接向巡迴法庭上訴的,巡迴法庭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巡迴法庭。
⑤ 巡迴法庭的法律規定
法釋〔2015〕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5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0次會議通過)
為依法及時公正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動審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有關司法解釋,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就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簡稱巡迴法庭)審理案件等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受理巡迴區內相關案件。第一巡迴法庭設在廣東省深圳市,巡迴區為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第二巡迴法庭設在遼寧省沈陽市,巡迴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有關規定和審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設巡迴法庭,並調整巡迴法庭的巡迴區和案件受理范圍。
第二條 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巡迴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三條 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巡迴區內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二)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案件;
(五)刑事申訴案件;
(六)依法定職權提起再審的案件;
(七)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罰款、拘留決定申請復議的案件;
(八)高級人民法院因管轄權問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決定的案件;
(九)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批准延長審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的其他案件。
巡迴法庭依法辦理巡迴區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來信來訪事項。
第四條 知識產權、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復核、國家賠償、執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暫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審理或者辦理。
第五條 巡迴法庭設立訴訟服務中心,接受並登記屬於巡迴法庭受案范圍的案件材料,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服務。對於依照本規定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案件的材料,當事人要求巡迴法庭轉交的,巡迴法庭應當轉交。
巡迴法庭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應當在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信息平台統一編號立案。
第六條 當事人不服巡迴區內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向巡迴法庭提出。當事人直接向巡迴法庭上訴的,巡迴法庭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巡迴法庭。
第七條 當事人對巡迴區內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申請再審或者申訴的,應當向巡迴法庭提交再審申請書、申訴書等材料。
第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巡迴法庭受理的案件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可以決定由本部審理。
巡迴法庭對於已經受理的案件,認為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審理。
第九條 巡迴法庭根據審判工作需要,可以在巡迴區內巡迴審理案件、接待來訪。
第十條 巡迴法庭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原則,實行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巡迴法庭主審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從辦案能力突出、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中選派。巡迴法庭的合議庭由主審法官組成。
第十一條 巡迴法庭庭長、副庭長應當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合議庭審理案件時,由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庭長或者副庭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時,自己擔任審判長。巡迴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經合議庭成員簽署後,由審判長簽發。
第十二條 巡迴法庭受理的案件,統一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信息綜合管理平台進行管理,立案信息、審判流程、裁判文書面向當事人和社會依法公開。
第十三條 巡迴法庭設廉政監察員,負責巡迴法庭的日常廉政監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監察局通過受理舉報投訴、查處違紀案件、開展司法巡查和審務督察等方式,對巡迴法庭及其工作人員進行廉政監督。
⑥ 民事案件的申訴應當是巡迴法庭還是最高院本部
說的是第一巡迴法庭,第二巡迴法庭的申訴同理。
刑事案件如何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刑事案件,不服地方法院的判決、裁定,到北京最高法院本部申訴,訴訟成本高,導致部分當事人和家屬對刑事案件申訴有心無力。這一狀況,在2015年2月1日新司法解釋生效後將得到改善。根據新司法解釋,部分刑事案件可以在廣東省深圳市向最高法院在深圳市設立的巡迴法庭(即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提出申訴。如何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鄧世運律師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作出如下解答:
一、什麼樣的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高級法院終審的刑事案件,首次申訴,應該向高級法院提出,申訴被駁回之後,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如果是中級法院終審的案件,必須經過中級法院申訴、高級法院申訴,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註:刑事案件的首次申訴,區別於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向終審法院提出,而非向終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
二、什麼地區終審的刑事案件,才可以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
最高法院在廣東省深圳市設立的巡迴法庭,名稱是第一巡迴法庭,巡迴區為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巡迴區內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所以只有在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終審的刑事案件,才可以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三、巡迴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和最高法院的,是否同等效力?
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巡迴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巡迴法庭主審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從辦案能力突出、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中選派。巡迴法庭的合議庭由主審法官組成。辦案質量是有保障的。
⑦ 什麼是巡迴審判
巡迴審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庭,為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深入農村及交通不便、人員稀少等偏遠地區,就地立案、就地開庭、當庭調解、當庭結案的一種審判方式。實踐中,各地實行流動辦案,創造了許多巡迴審判方式,被形象地稱為「草原法庭」、「馬背法庭」、「海上法庭」、「田間法庭」。法律咨詢:什麼叫巡迴審判哦? 華律網律師解答: 巡迴審判,簡單地說,就是指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為了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案情需要,靈活配置司法資源,深入農村及交通不便等偏遠地區,就地立案、就地開庭、當庭調解、當庭結案的一種便捷的審判方式。它所體現的「便於群眾訴訟、便於法院辦案」的「兩便」原則和「面向農村、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的「三個面向」深得民心,在實現「公正與效率」方面具有特殊的優勢,它所提倡的訴訟便利化、人情化也是符合現代司法理念的。 相關法律知識: 巡迴審判制度,在英國起源於國王亨利二世(1100-1135)。國王派出皇家高級司法官員如首席政法官、司法大臣、坎特伯雷大主教等到前往各郡巡迴開庭審案,類似於古代八府巡按、欽差大臣等,完全按照王室法庭程序進行案件審理,方便就地調查貴族違法行為,鞏固國王統治。巡迴審判採用陪審制度。
⑧ 巡迴法庭審理哪些案件
巡迴法庭是為了方便當事人對全國各個省高院做出判決有爭議向最高法再審申請,然而就近地區管轄組建的最高院分法院的性質, 也就是說本來最高院的案件都必須到北京,現在為了分散最高院的壓力,在全國分別組建了,5個地區的巡迴法庭。
⑨ 巡迴法庭再審期限是多少個工作日
循環在行李之間15個工作日內可以。15天過後上述又不起效果。
⑩ 巡迴法庭申訴需要的材料
以下這篇文章,供你參考。 說的是第一巡迴法庭,第二巡迴法庭的申訴同理。 刑事案件如何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刑事案件,不服地方法院的判決、裁定,到北京最高法院本部申訴,訴訟成本高,導致部分當事人和家屬對刑事案件申訴有心無力。這一狀況,在二0一5年二月一日新司法解釋生效後將得到改善。根據新司法解釋,部分刑事案件可以在廣東省深圳市向最高法院在深圳市設立的巡迴法庭(即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提出申訴。如何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鄧世運律師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作出如下解答: 一、什麼樣的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高級法院終審的刑事案件,首次申訴,應該向高級法院提出,申訴被駁回之後,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如果是中級法院終審的案件,必須經過中級法院申訴、高級法院申訴,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註:刑事案件的首次申訴,區別於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向終審法院提出,而非向終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 二、什麼地區終審的刑事案件,才可以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 最高法院在廣東省深圳市設立的巡迴法庭,名稱是第一巡迴法庭,巡迴區為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巡迴區內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所以只有在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終審的刑事案件,才可以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三、巡迴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和最高法院的,是否同等效力? 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巡迴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巡迴法庭主審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從辦案能力突出、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中選派。巡迴法庭的合議庭由主審法官組成。辦案質量是有保障的。 四、在深圳提出申訴,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對巡迴區內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者申訴的,應當向巡迴法庭提交申訴書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