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到期時期貨價格
Ⅰ 期貨到期交割收錢時,.是以交易合同時的價格,.還是以交割時的價格
1月1日買入某個商品期貨價格9W 2月2日到期交割(當然期貨最後交易日不是這天)也有一個交割結算價8W
那麼到了2月2日,期貨持倉交易所以交割結算價平倉了結(虧了1W),同時以8W貨款交割實物。這樣就要-1W(盈虧)和-8W(貨款) (共9W買到實物)
如果到了2月2日交割結算價是10W,那麼同樣的你就期貨平倉(掙了1W),10W交割買入實物(相當1W你掙的+9W)……還是9W成本買到實物。
Ⅱ 期貨合約到期,是以簽訂合約的價格成交嗎
個人客戶持倉進入交割月的期貨合約在交割月前最後一個交易日個人客戶不進行全部平倉處理的,期貨公司會依據規定和交易所要求對該個人客戶臨近交割月持倉合約進行全部強平,允許個人進入交割月的品種合約,客戶可依據交易所要求和規定持有和規數量的倉位進入交割月,但最終是否允許個人客戶參與商品實物或者現金結算交割看交易所具體規定。比如:期貨代號1405的合約是2014年5月到期,在4月底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不允許個人持倉進入交割月5月的,那麼個人客戶就必須自行全部平倉,不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依照規定強行代平了結,產生問題的,個人客戶負有責任,可能導致被交易所警告,處罰或者禁入。
所以在期貨合約交割日中,最後一天會有期貨公司提前提醒你進行平倉,以當前期貨合約價格進行成交。
Ⅲ 期貨合約到期後交割時,成交的價格是市場價格還是合約價格如果是合約價格,那是否可以類比成商業匯票
交割時,由該合約最後的交易價格決定。和商業匯票區別很大,商業匯票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付給約定的資金,其標的是貨幣,且只有時間,數量2個要素,而期貨的標的是商品,有時間,數量,和價格3個要素。即便是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其也是將一定的品種虛擬成一定的商品,規定了交割時間,數量,價格3個因素。
Ⅳ 為何期貨到期的價格不等於現貨價格
如果會等於現貨,那絕對是奇跡。期貨是預期,價格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比現貨要更復雜些。
Ⅳ 期貨價格和其標的物價格在期貨合約到期日臨近時將會呈現什麼樣的關系為什麼
通常會期貨價格向標的物現貨價格靠攏的關系,因為期貨的本質是商品的漲跌預測,而臨近交割,持有期貨頭寸的貿易商會以接近現貨的價格成交,沒有一方願意以虧損價格成交,只有接近現貨價雙方才看起來公平!
Ⅵ 為什麼期貨價與現貨價隨著合約到期日的來臨而趨向一致
期貨到期便需要進行交割,即以現貨與現金進行交易,所以隨著到期日的到來期貨價應與現貨價趨向一致。
期貨價格是指交易成立後,買賣雙方約定在一定日期實行交割的價格。期貨交易是按契約中時間,地點和數量對特定商品進行遠期(三個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最大特點為成交與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時期後再進行交割。
期貨交易的誕生是以1898年美國成立芝加哥奶油和蛋商會為標志,當時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基本是農產品。以後商會改名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越來越多,一些國家股票、債券、外匯等金融產品也加入期貨交易行列。在價格趨漲時,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在價格趨跌時,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
若兩者不趨向一致,則會有投機者進行套利,最終價格依然會趨向一致。
(6)期貨到期時期貨價格擴展閱讀
期貨的價格形成機制:
期貨市場的公開競價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電腦自動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種是公開喊價方式。在中國的期貨交易所中,全部採用電腦自動撮合成交方式,在這種方式下,期貨價格的形成必須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1、所謂價格優先原則,是指交易指令在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最優價格最先成交,即最高的買價與最低的賣價報單首先成交。
2、時間優先原則,是指在價格一致的情況下,先進入交易系統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機按上面兩個原則對進入主機的指令進行自動配對,找出買賣雙方都可接受的價格,最後達成交易,反饋給成交的會員。
期貨價格中有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結算價等概念。在中國交易所中,開盤價是指交易開始後的第一個成交價;收盤價是指交易收市時的最後一個成交價;最高價和最低價分別指當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價和最低的成交價;結算價是指全日交易加權平均價。
Ⅶ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換期
期貨合約到期是不可以延期的,對於個人必須要平倉,不平也會讓交易所給強平,要是法人戶可以交割,不交割也會強平。需要賣掉當期,然後再買入下一期。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 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標准化。
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即期貨最後交易日,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Ⅷ 為什麼期貨合約在到期時的價格和現貨價格不等
期貨合約在到期時的價格和現貨價格不等原因如下:
現貨的盤面價不以市面價作為標准,許多投資者習慣性將股票的思維帶入到現貨市場中,會認定未來某月份的市面價就是該合約最終的盤面報價,現貨屬於超短線,因此它的一些操作模式與股票不一致,再者最終市場的交割價是由盤面多空雙方決定,而非市面價主導價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Ⅸ 隨著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臨近,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的關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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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臨近,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逐漸聚合,在到期日,基差接近於零,兩價格大致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