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權隱含期貨價格
1. 為什麼股指期權波動率能夠反映恐慌情緒
我記得私募風雲網普及過:1987的全球股災後,為穩定股市與保護投資者,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於1990年引進了斷路器機制(Circuit-breakers),當股價發生異常變動時,暫時停止交易,試圖降低市場的波動性來恢復投資者的信心。但斷路器機制引進不久,對於如何衡量市場波動性市場產生了許多新的認識,漸漸產生了動態顯示市場波動性的需求。因此,在NYSE採用斷路器來解決市場過度波動問題不久,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從1993年開始編制市場波動率指數(Market Volatility Index,VIX),以衡量市場的波動率。
CBOE 在1973年4月開始股票期權交易後,就一直有通過期權價格來構造波動率指數的設想,以反映市場對於的未來波動程度的預期。其間有學者陸續提出各種計算方法,Whaley(1993)[1] 提出了編制市場波動率指數作為衡量未來股票市場價格波動程度的方法。同年,CBOE開始編制VIX 指數,選擇S&P100 指數期權的隱含波動率為編制基礎,同時計算買權與賣權的隱含波動率,以考慮交易者使用買權或賣權的偏好。
VIX表達了期權投資者對未來股票市場波動性的預期,當指數越高時,顯示投資者預期未來股價指數的波動性越劇烈;當VIX指數越低時,代表投資者認為未來的股價波動將趨於緩和。由於該指數可反應投資者對未來股價波動的預期,並且可以觀察期權參與者的心理表現,也被稱為「投資者情緒指標」(The investor fear gauge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和完善,VIX指數逐漸得到市場認同,CBOE於2001年推出以NASDAQ 100指數為標的的波動性指標 (NASDAQ Volatility Index ,VXN); CBOE2003年以S&P500指數為標的計算VIX指數,使指數更貼近市場實際。2004年推出了第一個波動性期貨(Volatility Index Futures)VIX Futures, 2004年推出第二個將波動性商品化的期貨,即方差期貨 (Variance Futures),標的為三個月期的S&P500指數的現實方差(Realized Variance)。2006年,VIX指數的期權開始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開始交易
計算波動率指數(VIX)需要的核心數據是隱含波動率,隱含波動率由期權市場上最新的交易價格算出,可以反映市場投資者對於未來行情的預期。其概念類似於債券的到期收益率(Yield To Maturity):隨著市場價格變動,利用適當的利率將債券的本金和票息貼現,當債券現值等於市場價格時的貼現率即為債券的到期收益率,也就是債券的隱含報酬率。在計算過程中利用債券評價模型,通過使用市場價格可反推出到期收益率,這一收益率即為隱含的到期收益率。
2.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有何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買方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
此外,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
3. 股指期貨被套如何解套 股指期權
你好。
無法完成解套,只能減小損失。
做多期權:
1、當價格大幅上漲可以有效彌補做空股指期貨的虧損。如果是完全對沖【盈虧同步】,這時候還不如選擇立即對股指期貨平倉。
2、當價格大幅下跌時,期權可以選擇不執行,那麼股指期貨會盈利,期權虧損少量權利金,總的相比對沖之前有一定盈利。但是當價格真跌的時候,我如果不做對沖,那麼還不必虧損權利金。
所以寄希望於用期權期貨對沖解套策略並不好,不如立即認輸出局。
當然如果是有計劃的做期貨期權的對沖,那麼能夠獲得很好的風險保護。比如做空股指做多期權進行完全對沖,當上漲或小幅下跌時,只虧損少量權利金,當大幅下跌時可以獲得大幅利潤。此種對沖適合預期有大幅波動時。
4. 股指期權是什麼意思怎樣操作
你好,股指期權亦作:指數期權,英語為:stock index option,是以股票指數為行權品種的期權合約。股指期權相對其他期權來說具有風險小(最大虧損是權利金),盈利大(行使權利後的期貨差價)的特點。
簡單來說,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特定標的物的權利,因此,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交易。
股票指數期權(股指期權)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價格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的權利。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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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股指期貨,英文簡稱SPIF,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就是判斷股指期貨的漲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權利金,如果判斷正確,可以賣出權利,獲得權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權利,買入股指期貨,平倉後獲得股指波動差價的利潤;判斷損失權利金。
2、特點不同
股指期權相對其他期權來說具有風險小(最大虧損是權利金),盈利大(行使權利後的期貨差價)的特點。
除了金融衍生產品的一般性風險外,由於標的物自身的特點和合約設計過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貨還具有一些特定的風險。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交易,無論是賣方還是賣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不受保證金制度拘束,保證金僅對期權賣方有所要求。
6. 股指期貨、股指期權辨別 是什麼意思
期貨是以某種大宗商品或資產為標的物的規范 化合約。比方 股指期貨,就是以股票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而期權是一種權益 ,股指期權,是期權買方可以依照 執行價買入或許 賣出「股票指數」的權益 。892
7. 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分別是什麼意思
簡單回答一下吧,一下說不清:
股指期貨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目前有滬深30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
股指期權則是以股指期貨為標的物的期權合約;
它們都屬於衍生產品。
8. 股指期權的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
近來,股指期權再度進入投資者眼簾,展望未來,股指期權必定是我國資本市場金融創新的重點品種之一。近日,中金所發了一個《關於開展會員股指期權業務測試的通知》,擴大滬深300股指期權業務測試范圍,由2012年8月試點期間的20家會員擴大到全部會員單位。這使得股指期權向全市場模擬交易更近了一步,而全市場模擬交易則是新品種正式推出的前提,這通知一發也將使股指期權推出的進程得以加快。
從理論上看,股指期權一定程度上可以對沖股指期貨的風險,所以其交易量將大於股指期貨,從實際情況來看,股指期權合約的數量將遠遠大於股指期貨,因為以單月合約來看,現在的股指期貨只有一張單月的合約,而股指期權從理論上可以在不同的行權價上掛上合約,所以也將大大增加交易機會。
從未來交易的情況來看,股指期權上市之後的一段時間內將以機構投資者的套保操作為主,因為一般的中小投資者還不是非常的專業,即便想操作股指期權,也還需要有一個認識的過程,而且一般的投資者都是有自己一套交易習慣,不會貿然進入陌生的新市場。而且股指期權操作的復雜性將更大,因為其有一個波動率的概念,如果市場走勢較平,那麼股指期貨的漲跌就非常有限,這對於股指期權來講,時間價值將大打折扣,所以漲跌情況就將更加復雜。而且由於股指期權的投資門檻必然較高,機構投資者就可以有設計更加多元化的產品的優勢,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市場,從而加強整個金融市場的有效性。
9.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麼不同之處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同為股權類的兩項基礎性衍生工具,二者間兩者相互補充,相互促進,是風險管理的兩塊基石,共同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場內市場風險管理體系。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在權利和義務上的本質區別,決定了它們在產品與制度設計上的較多不同之處。其中主要的區別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交易對象不同
股指期貨交易的是一份期貨合約,即直接交易指數的遠期點位。因而,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初始價值為零,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若期貨合約持有至到期,則以當初成交的指數點位進行交割。
股指期權並不直接交易指數點位,而是先固定遠期用於交割的指數點位,進而交易這份合約的即期價值(即權利金)。因而,股指期權合約本身具有價值,買方在開倉時必須支付權利金,而賣方則在出售一份權利的同時,收到權利金。若期權合約持有至到期,則按執行價格進行交割。
交易方向不同
一般來說,股指期貨的交易者只可選擇多頭和空頭兩種交易方向。而股指期權合約則分為兩種類型:看漲期權(Call Option)。是指買方在未來按規定的價格買入標的資產的權利。如果投資者看漲標的價格,可以購買看漲期權。當標的價格高於行權價格時,買方獲益,而且價格越高,獲利越多。看跌期權(Put Option)。是指買方在未來按規定的價格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如果投資者看跌標的價格,可以購買看跌期權。當標的價格低於行權價格時,買方獲益,而且價格越低,獲利越多。
因此,對於股指期貨而言,投資者看漲則選擇多頭,看跌則選擇空頭;而對於股指期權來說,投資者看漲可以選擇看漲期權多頭或看跌期權空頭,看跌則可以選擇看漲期權空頭或看跌期權多頭。
產品系列不同
股指期貨交易的是遠期指數,對於某一到期月份,股指期貨一般只有一個合約可供交易。因此,股指期貨產品一般只有多個不同到期月份的合約,掛牌合約數量較少。然而,股指期權卻有執行價格的差異,在同一到期月份,股指期權會存在多個具有不同執行價格的合約可供交易。加上不同的合約到期月份,以及買權和賣權兩類合約類型的區別,最終便會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數量的期權合約,因此一般掛牌合約數量較多。例如,在8月19日,滬深300股指期貨只有4個合約同時交易,但是滬深300股指期權會有300多個合約同時交易。
保證金收取方式與模式不同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需要向交易所交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為到期履約做擔保。而在股指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已付出了保證金從而免除了義務,因此無需交納保證金,但對於賣方而言,為了保證當買方選擇行權而賣方必須被動履約時能有足夠的資金准備,賣方必須交納保證金。
此外,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的保證金模式也有明顯區別。在期貨合約中,交易保證金由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來決定。在持倉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所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也將等比例變化。但在股指期權交易中,保證金必須考慮合約價值與虛值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不能用簡單的線性關系來表達。
盈虧結算方式不同
一般來說,股指期貨的買賣雙方在建立頭寸後,其盈虧需要每日結算與劃轉。但對於股指期權,從各個交易所的交易慣例來看,買賣雙方在交易以後,其盈虧並不需要每日結算與劃轉,而是待平倉交易或者合約到期交割時再一次性結算,該特點與股票交易有一定的相似之處。當然,對於需要承擔履約義務的賣方來說,雖然盈虧不需劃轉,但其股指期權頭寸的浮動盈虧將通過保證金凍結的形式來體現。
執行環節不同
股指期貨合約的執行環節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對於股指期貨而言,由於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對等,因而在到期日交易結束後的所有股指期貨未平倉合約均必須參與交割,並根據交割結算價完成買賣雙方的盈虧劃轉。
但股指期權則與之有所區別,由於股指期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不對等,期權的買方擁有在到期日選擇是否對其未平倉頭寸提出行權要求並進入交割環節的權利,即當交割對買方有利時,買方將會選擇行權並進入交割環節。反之,當交割對買方不利時,買方將會放棄行權。因此,在期權到期時,對於虛值期權、平值期權以及實值額小於或者等於交割手續費的實值期權來說,由於進入交割環節將會對期權的買方造成不利影響,故這幾類期權一般均不會進行交割,只有實值額大於交割手續費的實值期權才有可能進入交割環節。也就是說,在股指期權合約到期時,僅有一部分實值期權會被執行並進入最終的交割環節,按照執行價格與交割結算價的差價進行現金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