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的產生按照貿易方式
『壹』 期貨是怎樣產生的
期貨最早產生於美國,期貨交易的產生,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19世紀中期,芝加哥發展成為重要的農產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農產品在芝加哥進行買賣,人們沿襲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對面討價還價進行交易。由於這樣的交易方式,使得價格波動異常劇烈。在收獲季節農場主都運糧到芝加哥,市場供過於求導致價格暴跌,使農場主常常連運費都收不回來。而到了第二年春天穀物匱乏,加工商和消費者難以買到穀物,價格飛漲。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穀物生產地的經銷商應運而生。當地經銷商設立了商行,修建起倉庫,收購農場主的穀物,等到穀物濕度達到規定標准後再出售運出。當地經銷商通過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的方式收購農場主的穀物,先儲存起來,然後分批上市。當地經銷商在貿易實踐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他需要向銀行貸款以便從農場主手中購買穀物儲存,在儲存過程中要承擔著巨大的穀物過冬的價格風險。價格波動有可能使當地經銷商無利可圖甚至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最好的辦法是「未買先賣」,以遠期合約的方式與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聯系,以轉移價格風險和獲得貸款,這樣,現貨遠期合約交易便成為一種普遍的交易方式。 同時,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同樣也面臨著當地經銷商所面臨的問題,所以,他們只肯按比他們估計的交割時的遠期價格還要低的價格支付給當地經銷商,以避免交割期的價格下跌的風險。
『貳』 簡述期貨市場產生的過程
一般認為,期貨交易最早產生於美國,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成立,標志著期貨交易的開始。期貨交易的產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1833年,芝加哥已成為美國國內外貿易的一個中心,南北戰爭之後,芝加哥由於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而發展成為一個交通樞紐。到了19世紀中葉,芝加哥發展成為重要的農產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農產品在芝加哥進行買賣,人們沿襲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對面討價還價進行交易。這樣,價格波動異常劇烈,在收獲季節農場主都運糧到芝加哥,市場供過於求導致價格暴跌,使農場主常常連運費都收不回來,而到了第二年春天穀物匱乏,加工商和消費者難以買到穀物,價格飛漲。實踐提出了需要建立一種有效的市場機制以防止價格的暴漲暴跌,需要建立更多的儲運設施。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穀物生產地的經銷商應運而生。當地經銷商設立了商行,修建起倉庫,收購農場主的穀物,等到穀物濕度達到規定標准後再出售運出。當地經銷商通過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的方式收購農場主的穀物,先儲存起來,然後分批上市。當地經銷商在貿易實踐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他需要向銀行貸款以便從農場主手中購買穀物儲存,在儲存過程中要承擔著巨大的穀物過冬的價格風險。價格波動有可能使當地經銷商無利可圖甚至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最好的辦法是"未買先賣",以遠期合約的方式與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聯系,以轉移價格風險和獲得貸款,這樣,現貨遠期合約交易便成為一種普遍的交易方式。
然而,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同樣也面臨著當地經銷商所面臨的問題,所以,他們只肯按比他們估計的交割時的遠期價格還要低的價格支付給當地經銷商,以避免交割期的價格下跌的風險。由於芝加哥貿易商和加工商的買價太低,到芝加哥去商談遠期合約的當地經銷商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去尋找更廣泛的買家,為他們的穀物討個好價。一些非穀物商認為有利可圖,就先買進遠期合約,到交割期臨近再賣出,從中盈利。這樣,購買遠期合約的漸漸增加,改善了當地經銷商的收入,當地經銷商支付給農場主的收入也有所增加。
1848年3月13日,第一個近代期貨交易所-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成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成立之初,還不是一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所,還只是一個集中進行現貨交易和現貨中遠期合約轉讓的場所。
在期貨交易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兩次堪稱革命的變革,一是合約的標准化,二是結算制度的建立。186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實現了合約標准化,推出了第一批標准期貨合約。合約標准化包括合約中品質、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以及付款條件等的標准化。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反映了最普遍的商業慣例,使得市場參與者能夠非常方便地轉讓期貨合約,同時,使生產經營者能夠通過對沖平倉來解除自己的履約責任,也使市場製造者能夠方便地參與交易,大大提高了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在合約標准化的同時,還規定了按合約總價值的10%繳納交易保證金。
隨著期貨交易的發展,結算出現了較大的困難。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起初採用的結算方法是環形結演算法,但這種結算方法既繁瑣又困難。1891年,明尼亞波里穀物交易所第一個成立了結算所,隨後,芝加哥交易所也成立了結算所。直到現代結算所的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才算產生,期貨市場才算完整地建立起來。因此,現代期貨交易的產生和現代期貨市場的誕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生產社會化的內在要求。
『叄』 期貨形成的歷史
一般認為,期貨交易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歐洲就出現了中央交易場所和大宗易貨交易,形成了按照既定時間和場所開展的交易活動。在此基礎上,簽訂遠期合同的雛形產生。在農產品收獲以前,商人往往先向農民預購農產品,等收獲以後,農民再交付產品,這就是國外原始的遠期交易。中國的遠期交易同樣源遠流長,早在春秋時期,中國商人的鼻祖陶朱公范蠡就開展了遠期交易。
隨著交通運輸條件的改善和現代城市的興起,遠期交易逐步發展成為集中的市場交易。英國的商品交換發育較早,國際貿易也比較發達。公元 1215年,英國的大憲章正式規定允許外國商人到英國參加季節性的交易會,商人可以隨時把貨物運進或運出英國,從此開啟了英國的國際貿易之門。在交易過程中,出現了商人提前購買在途貨物的做法。具體過程是:交易雙方先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列明貨物的品種、數量、價格等,預交一筆訂金,待貨物運到時再交收全部貨款和貨物,這時交易才告完成。隨著這種交易方式的進一步發展,買賣雙方為了轉移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牟取更大的收益,往往在貨物運到之前將合同轉售,這就使交易進一步復雜化。後來,來自荷蘭、法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國的商人還組成了一個公會,對會員買賣的合同提供公證和擔保。
期貨交易萌芽於遠期現貨交易。從歷史發展來看,交易方式的長期演進,尤其是遠期現貨交易的集中化和組織化,為期貨交易的產生和期貨市場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肆』 期貨市場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期貨交易最早產生於美國,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成立,標志著期貨交易的開始。
期貨交易的產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
1891年,明尼亞波里穀物交易所第一個成立了結算所,隨後,芝加哥交易所也成立了結算所。直到現代結算所的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才算產生,期貨市場才算完整地建立起來。
因此,現代期貨交易的產生與發展,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生產社會化的內在要求。
(4)期貨市場的產生按照貿易方式擴展閱讀:
期貨市場風險的特徵:
1、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期貨市場風險的存在具有客觀性。這種客觀性一方面體現了市場風險的共性,即在任何市場中,都存在由於不確定性因素而導致損失的可能。
2、風險因素的放大性
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與股票現貨市場的風險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徵。
3、風險的可控性
盡管期貨市場風險較大,但卻是可以控制的。
『伍』 期貨市場的產生
一、期貨交易的起源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中央交易場所、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當時的羅馬議會大廈廣場、雅典的大交易市場就曾是這樣的中心交易場所。到12世紀,這種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國的發展規模很大,專業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國大憲章正式允許外國商人到英國參加季節性交易會。後來,在貿易中出現了對在途貨物提前簽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種、數量、價格,預交保證金購買,進而買賣文件合同的現象。1571年,英國創建了實際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場——倫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後來成立了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其後,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穀物交易所,比利時的安特衛普開設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倫敦皇家交易所毀於倫敦大火,但交易仍在當時倫敦城的幾家咖啡館中繼續進行。17世紀前後,荷蘭在期貨交易的基礎上發明了期權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鬱金香的期權市場。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國巴黎誕生。
(一) 1848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產生 (二) 1874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產生 (三) 1876年倫敦金屬交易所產生 (四) 1885年法國期貨市場產生二、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遠期交易的關系 期貨交易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它的形成經歷了從現貨交易到遠期交易,最後到期貨交易的復雜演變過程,它是人們在貿易過程中不斷追求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與風險的結果。在現代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中,期貨市場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與現貨市場、遠期市場共同構成既各有分工而又密切聯系的多層次的有機體。
(一)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
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獲得或出讓商品的所有權,是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的直接手段。期貨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獲得實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過期貨交易轉移現貨市場的價格風險,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風險利潤。 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交易靈活方便,隨機性強,可以在任何場所與對手交易。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商品范圍不同。 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加權平均來計算的。(二)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
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 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發現價格,遠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不具備發現價格的功能。 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實物交割有很長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任何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可能出現,信用風險很大。 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私下商定。三、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約標准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標准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期貨合約標准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二)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三)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這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四)杠桿機制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就是說交易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者需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價值的5%-10%,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期貨交易的這種特點吸引了大量投機者參與期貨交易。期貨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的特點,被形象地稱為「杠桿機制」。期貨交易的杠桿機制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五)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也就是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對交易者當天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在不同交易者之間根據盈虧進行資金劃轉,如果交易者虧損嚴重,保證金賬戶資金不足時,則要求交易者必須在下一日開市前追加保證金,以做到「每日無負債」。期貨市場是一個高風險的市場,為了有效的防範風險,將因期貨價格不利變動給交易者帶來的風險控制在有限的幅度內,從而保證期貨市場的正常運轉。四、期貨市場與證券市場 期貨市場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市場,而期貨合約在本質上是未來商品的代表符號,因而期貨市場與商品市場有著內在的聯系。但就實物商品買賣轉化成合約的買賣這一點而言,期貨合約在外部形態上表現為相關商品的有價證券,這一點與證券市場卻有相似之處。證券市場上流通的股票、債券,可以說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權的標准化合同和債券發行者的債權債務標准化合同。人們買賣的股票、債券和期貨合約,都是一種投資憑證。但是,期貨市場與證券市場有以下幾點重要區別。
(一)基本經濟職能不同
證券市場的基本職能是資源配置和風險定價;期貨市場的基本職能是規避風險和價格發現。 (二)交易目的不同
證券交易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息等收入和資本利得。期貨交易的目的是規避現貨市場價格風險或獲取投機利潤。 (三)市場結構不同
證券市場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流通市場);期貨市場並不區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四)保證金規定不同
政權一般採用現貨交易方式,須交納全額資金;期貨交易只需繳納期貨合約價值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陸』 期貨基礎知識問題
期貨基本知識
1.什麼是期貨市場?
期貨市場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市場。這種買賣是由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生產經營者和承受價格風險而獲利的風險投資者參加的,在交易所內依法公平競爭而進行的,並且有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保證金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徵是用較少的錢做較大的買賣,保證金一般為合約值的5-15%,與現貨交易和股票投資相比較,投資者在期貨市場上投資資金比其他投資要小得多,俗稱「以小搏大」。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獲得實物,而是迴避價格風險或套利,一般不實現商品所有權的轉移。期貨市場的基本功能在於給生產經營者提供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的手段,以及通過公平、公開競爭形成公正的價格。
2.什麼叫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達成的標准化的、受法律的約束,並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地點和時間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約。該合約規定了商品的規格、品種、質量、重量、交割月份、交割方式、交易方式等等,它與合同既有相同之處,又有本質的區別,其根本區別在於是否標准化。我們把標准了的「合同」稱之為「合約|」。該合約唯一可變的是價格,其價格是在一個有組織的期貨交易所內通過競價而產生的。
3.期貨市場的兩大基本功能
期貨交易自產生,歷經百餘年的發展和完善,已成為一種相當成熟的、高層次的貿易方式。這是與期貨市場本身所具有的兩個基本經濟功能密不可分的:
(1)迴避市場風險(轉移價格風險)的功能。
在當今經濟的每一個環節中都無法避免不同程度的價格波動即價格風險,因而人們都希望轉移這種價格風險,期貨市場正是迴避經營風險的理想場所。期貨交易者可以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做「套期保值」交易來達到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目的。
(2)發現合理價格。
期貨交易所是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交易場所,它將眾多影響供求關系的因素集中於交易所內,通過公開競價,形成一個公正的交易價格。它反映各種因素對所交易的今後某一個時期、某一特定商品的影響,這一交易價格被用來做為該商品價值的基準價格,通過現代化的信息傳遞手段迅速傳遞到全國各地,全國各地的人們利用這一至關重要的價格信息來制定各自的生產、經營、消費決策。
4.什麼叫期貨投機?如何進行期貨投機?
不以買賣實物為目的,而是利用期貨價格波動,預測將來某時買進或賣出某種商品期貨能夠盈利,並在現時就從事這種商品期貨買賣的行為叫期貨投機。它與社會上利用政策和管理漏洞進行投機是截然不同的。投機是促成市場的基本組成部分,在期貨市場中發揮著數種至關重要的經濟作用。在期貨市場里進行投機的方式多種多樣,做法也較套期保值復雜,有利用商品價格的上下波動來投機;利用現貨與期貨的價差(基差〕進行投機套利;有跨交易所、跨品種、跨月份等方式投機。因現貨交易既積壓資金,又要支付倉租費、運費、保險費等費用,而且手續繁瑣,而投機交易可不必交收實物,只要在合約到期前平倉結算盈虧,就完成了交易。
例:某商人在2008年4月份,通過對國家政策,消費等因素多方面綜合分析的判斷,認為橡膠價格在短期內將會有一個比較大的上揚,於是他於2月19日在上海商品交易所買進5月份銅合約10張(每張5噸),價格是21000元/噸。到了7月份,橡膠價格果然上漲,期貨價格上漲到29000元/噸。該商人把全部期貨合約陸續賣出,平均賣價為28000元/噸。該商人獲利:(28000-21000)×10×5=350000(元)。扣除傭金:40×10=400(元)。該商人獲利:350000元-400元=349600元。根據上海商品交易所的規定,該商人僅需資金為:20000×5=100000元。利潤率=349600/100000×100%=349。6%。
『柒』 期貨市場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隨著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極大提高,國際貿易普遍開展,世界市場逐步形成,市場供求狀況變化更為復雜,僅有一次性地反映市場供求預期變化的遠期合約交易價格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而要求有能夠連續地反映潛在供求狀況變化全過程的價格,以便廣大生產經營者能夠及時調整商品生產,以及迴避由於價格的不利變動而產生的價格風險,使整個社會生產過程順利地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期貨交易就產生了。
最初的期貨交易源於16世紀的日本,大阪。在日本的大米市場得到了發展。直到19世紀,仍是日本獨有,後來漸漸被全世界效仿。
1848年美國芝加哥的82位商人為了降低糧食交易風險,發起組建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CBOT的成立,標志著期貨交易的正式開始。1865
年,CBOT 推出了標准化合約並實行了保證金制度;1882 年,CBOT 開始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 1925 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結算公司( BOTCC
)成立,同時規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所有交易都要進入結算公司結算。至此,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開始形成。
期貨交易的產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1833年,芝加哥已成為美國國內外貿易的一個中心,南北戰爭之後,芝加哥由於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而發展成為一個交通樞紐。到了19世紀中葉,芝加哥發展成為重要的農產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農產品在芝加哥進行買賣,人們沿襲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對面討價還價進行交易。這樣,價格波動異常劇烈,在收獲季節農場主都運糧到芝加哥,市場供過於求導致價格暴跌,使農場主常常連運費都收不回來,而到了第二年春天穀物匱乏,加工商和消費者難以買到穀物,價格飛漲。實踐提出了需要建立一種有效的市場機制以防止價格的暴漲暴跌,需要建立更多的儲運設施。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穀物生產地的經銷商應運而生。當地經銷商設立了商行,修建起倉庫,收購農場主的穀物,等到穀物濕度達到規定標准後再出售運出。當地經銷商通過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的方式收購農場主的穀物,先儲存起來,然後分批上市。當地經銷商在貿易實踐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他需要向銀行貸款以便從農場主手中購買穀物儲存,在儲存過程中要承擔著巨大的穀物過冬的價格風險。價格波動有可能使當地經銷商無利可圖甚至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最好的辦法是"未買先賣",以遠期合約的方式與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聯系,以轉移價格風險和獲得貸款,這樣,現貨遠期合約交易便成為一種普遍的交易方式。
然而,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同樣也面臨著當地經銷商所面臨的問題,所以,他們只肯按比他們估計的交割時的遠期價格還要低的價格支付給當地經銷商,以避免交割期的價格下跌的風險。由於芝加哥貿易商和加工商的買價太低,到芝加哥去商談遠期合約的當地經銷商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去尋找更廣泛的買家,為他們的穀物討個好價。一些非穀物商認為有利可圖,就先買進遠期合約,到交割期臨近再賣出,從中盈利。這樣,購買遠期合約的漸漸增加,改善了當地經銷商的收入,當地經銷商支付給農場主的收入也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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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貿易方式
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 式亦日趨多樣化。除採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包銷(exclusive sales)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出 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 擇適當客戶,也可採用包銷方式。
包銷(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託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 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 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它除了 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 採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 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包銷協議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包銷協議的名稱、簽約日期與地點。
二、包銷協議的前文
通常在前文條款中,明確包銷商---委託人之間的關系是本人與本人的關 系(principal to principal) 即買賣關系。
三、包銷商品的范圍
委託人(出口人)經營商品種類繁多,即使是同一類或同一種商品,其中 也有不同的牌號與規格。因此,在包銷協議中,雙方當事人必須約定包銷 商品的范圍。
四、包銷地區
包銷地區是指包銷商行使銷售的地理范圍。
通常有下列約定方法:
1、確定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
2、確定一個國家中幾個城市;
3、確定一個城市等。
確定包銷地區的大小,應要考慮下列因素:
1、包銷的規模及能力;
2、包銷商所能控制的銷售網路;
3、包銷商品的性質及種類;
4、市場的差異程度;
5、包銷地區的地形位置等。
五、包銷期限
包銷期限可以長也可以短。在我國的出口業務中,往往在簽訂包銷協議時 明確規定期限,通常為一年。其他國家市場的習慣做法,在包銷協議中不 規定期限,只是規定中止條款或續約條款等。
六、專營權
專營權是指包銷商行使專賣和專買的權利,這是包銷協議的重要內容。專 營權包括專賣和專買權。前者是委託人(出口人)將指的商品在規定的地 區和期限內給予包銷商獨家銷售的權利。出口人負有不向該區域內的客戶 直接售貨的義務。後者是包銷商承擔向出口人購買項商品,而不得向第三 者購買的義務。
七、包銷數量或金額
包銷協議中除規定上述內容外,還應規定數量或金額。此項數量與金額對 協議雙方均有同等的約束力。有時在協議中規定數量與金額,則包銷商必 須承擔向出口人購買規定數量和金額的義務,出口人必須承擔向包銷商出 口上述數量和金額的責任。
八、作價辦法
包銷商品的作價辦法,有不同做法。其中一種做法是在規定的期限內,一 次作價。即無論協議內包銷商品價格上漲、下落與否,以協議規定價格為 准。另一種做法是在規定的包銷期限內分批作價。由於國際商品市場的價 格變化多端,因此採用分批作價較為普遍。
九、廣告、宣傳、市場報導和商標保護
包銷協議的當事雙方是買賣關系,因此委託人(出口人)不實際涉足包銷 地區的銷售業務,但他十分關心開拓海外市場。為宣傳其產品所用的商 標,委託人常要求包銷商負責為他的商品刊登一定的廣告。例如,有些包 銷協議規定:「買方負責和出資在其包銷地區為賣方的??????機器設備舉辦 展覽,招攬訂單,在當地報刊上登載廣告。」有些協議規定:包銷商應這 期訪問有希望達成交易的客戶或賣方要求包銷盡量提供市場報導等。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權 (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 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1、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系屬於委託買賣關系。代理人在代理業務 中,只是代表委託人行為,如招攬客戶、招攬訂單、代表委託人簽訂買賣 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他本身並不作為合同的一方參與 交易。
2、代理人通常運用委託的資金進行業務活動。
3、代理一般不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者簽訂合同。
4、代理人賺取的報酬即為傭金。
代理的種類
在資本主義市場上,通常有下列幾種代理:
1、總代理(general agency)總代理是在指定地區委託人的全權代理。
他除了有權代理委託人進行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也可 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他有權指派分代理,並可分享代理的傭金。
2、獨家代理(theexclusive agency or soleagency)
3、傭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
傭金代理又稱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區、時間及期限內,同時有幾 個代理人代表委託人行為的代理。傭金代理根據推銷商品的實際金額和根 據協議規定的辦法和百分率向委託人計收傭金,委託人可以直接與該地區 的實際買主成交,也無須給傭金代理傭金。
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一種委託代售的貿易方式,也是國際貿易中習慣 採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寄售方式運用並不普遍,但在某 些商品的交易中,為促進成交,擴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靈活適當運用寄售 方式。
「寄售」是一種有別於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託的(貨主)先將 貨物運往寄售地,委託國外一個代銷人(受委託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 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後,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 的一種貿易做法。
在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寄售方式,與正常的賣斷方式比較,它具有下列幾個 特點:
1、寄售人先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市場(寄售地),然後經代銷人在寄售地 向當地買主銷售。因此,它是典型的憑實物進行買賣的現貨交易。
2、寄售人與代銷人之間是委託代售關系,而非買賣關系。代銷人只根據 寄售人的指示處置貨物。貨物的所有權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屬寄售人。
3、寄售貨物在售出之前,包括運輸途中和到達寄售地後的一切費用和風 險,均由寄售人承擔。
寄售貨物裝運出口後,在到達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貨的辦法,先行一 銷,即當貨物尚在運輸途中,如有條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則仍運至原 定目的地。
招標與投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人在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 招標單,提出准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 的行為。
投標(tosubmit tender)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 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
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
目前,國際上採用的招標方式歸納起來有三類、四種方式,即
dd>1、競爭性招標(inte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ICB) 是指招標人邀請幾個乃至幾十個投標人參加投標,通過多數投標人競爭, 選擇其中對招標人最有利的投標人成交易,它屬於兌賣的方式。
國際性競爭投標,有兩種做法:
a、公開投標(open bidding)。公開投標是一種無限競爭性招標 (unlimited competitive)。採用這種做法時,招標人要在國內外主要 報刊上刊登招標廣告,凡對該項招標內容有興趣的人均有機會購買招標資 料進行投標。
b、選擇性招標(selected bidding)。選擇性招標又稱邀請招標,它是 有限競爭性招標(limited competitive bidding)。採用種做法時,招 標人不在報刊上刊登廣告,而是根據自己具體的業務關系和情報資料由招 標人對客商進行邀請,進行資格預審後,再由他們進行投標。
2、談判招標(negotiated bidding)
談判招標又叫議標,它是非公開的,是一種非競爭性的招標。這種招標由 招標人物色幾家客商直接進行全同談判,談判成功,交易達成。
3、兩段招標(two-stagebidding)
兩段招標是指無限競爭招標和有限競爭招標的綜合方式,採用此類方式 時,則是用公開招標,再用選擇招標分兩段進行。
政府采購物資,大部分採用競爭性的公開招標辦法。
拍賣
拍賣(auction)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一定的地點和時 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後拍賣人把貨物給 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通過拍賣進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質的易標准化的,或是難以久存的, 或是習慣上採用拍賣方式進行的商品。如茶葉、煙葉、兔毛、皮毛、木材 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過國際拍賣方式 進行的。
拍賣一般是由從事拍賣業務的專門組織,在一定的拍賣中心市場、在一定 的時間內按照當地特有法律和規章程序進行的。
拍賣程序不同於一般的出口交易,其交易過程大致要經過准備、看貨、出 價成交和付款交貨等四個階段。
拍賣的出價方法有以下三種:
1、增價拍賣,也稱買方叫價拍賣。這是最常用的一種拍賣方式。拍賣 時,由拍賣人(auctioner)提出一批貨物,宣布預定的最低價格,估價 後由競買者(bidder)相繼叫價,競相加價,有時規定每次加價的金額額 度,直到拍賣人認為無人再出更高的人。
2、減價拍賣,又稱荷蘭式拍賣(tchauction),這種方法先由拍賣喊 出最高價格,然後逐漸減低叫價,直到有某一競買者認為已經低到可經接 受的價格,表示買進。
3、密封遞價拍賣,密封遞價(sealed bids;closes bids)拍賣又稱招 標式拍賣。採用這種方法時,先由拍賣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體情況和拍賣 條件等,然後由各習方在規定時間內將自己的出價密封遞交拍賣人,以供 拍賣人進行審查比交,決定將該貨物賣給哪一個競買者。這種方法不是公 開競買,拍賣人有時要考慮除價格以外的其他因素。有些國家的政府或海 關在處理庫存物資或沒收貨物時往往採用這種拍賣方法。
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 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並藉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 的一種貿易方式。
期貨交易不同於商品中的現貨交易。眾所周知,在現貨交易的情況下,買 賣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點和時間達成實物交易。賣方必須交付 實際貨物,買方必須支付貨款。而期貨交易則是在一定時間在特定期貨市 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交易所預先制訂的「標准期貨合同」進行的 期貨買賣。成交後買賣雙方並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權。因為期貨交易具有下 列幾個特點:
1、期貨交易不規定雙方提供或者接受實際貨物;
2、交易的結果不是轉移實際貨物,而是支付或者取的簽訂合同之日與履 行合同之日的價格差額;
3、期貨合同是由交易所制訂的標准期貨合同,並且只能按照交易所規定 的商品標准和種類進行交易;
4、期貨交易的交貨期是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交貨期確定的。不同商品,交 貨期不同;
5、期貨合同都必須在每個交易所設立的清算所進行登記及結算。
期貨交易的種類
期貨交易,根據交易者的目的,有兩種不同性質的種類:一種是利用期貨 合同作為賭博的籌碼,買進賣出,從價格漲落的差額中追逐利潤的純投機 活動;一種是真正從事實物交易的人做套期保值。前一種在商業習慣上稱 為「買空賣空」,它是投機者根據自己對市場前景的判斷而進行的賭博性 投機活動。
所謂「買空」,又稱「多頭」,是指投機者估計價格要漲,買進期貨;一 旦貨期漲價,再賣出期貨,從中賺取差價。後一種在商業習慣上稱「套期 保值」,又稱為「海琴」。
對銷貿易
對銷貿易(counter trade)在我國又譯為「反向貿易」、「互抵貿易」 、「對等貿易」,也有人把它籠統地稱「易貨」或「大易貨。
我們一般可以把對銷貿易理解為包括易貨、記賬貿易、互購、產品回購、 轉手貿易等屬於貨物買賣范疇,以進出結合、出口抵補進口為同特徵的各 種貿方式的總稱。
『玖』 期貨是怎麼產生的
在傳統的交易中,我們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叫做現貨交易。期貨則是現在簽訂交易合約,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易。
舉個例子,三郎是個在江戶時代賣飯團的店家,但是近來戰爭的氣氛越來越濃,三郎擔心戰爭發生時會造成米價飆漲,最後會導致他不夠錢買米來做飯團。所以三郎決定在下一季的白米收成前,先用現在價格,和米商把未來的這批米買下來!因此三郎付了訂金給米商,並簽訂了一張『買下未來白米』的契約,而這就是期貨的前身。
期貨和現貨最大的區別在於
•保證金
•保證金即日結算
•到期後通常不用實物交割
只要記住這三點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期貨了。
保證金:三郎想預定三個月後的米,於是他和米商商定,將三個月後用1000/噸的價格買下一噸米,並且簽訂了一張合約,三郎和米商都沒有交訂金(保證金)。
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950/噸。三郎一想,自己要是不履行合約,而在別人那裡買米,可以便宜個50,於是,他決定違約,在別人那裡買米。結果是三郎賺了50,而米商虧了50。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沒有交保證金,所以米商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為了確保違約的事情不發生,三郎和米商決定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各拿出總金額一定比例的金錢作為保證金,交給村長大人作公證,無論哪一方違約,保證金都歸另一方所有。
於是,三郎和米商愉快地簽了合約,並各拿出了總金額10%也就是100的保證金,這下總該沒有問題了吧?
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500/噸。三郎琢磨著,自己違約的話,會損失100保證金,但是可以便宜500買到米,總的來說還是賺了400,於是三郎又選擇了違約。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時所交的保證金(100)不足以彌補米商的虧損(500),所以米商得自己承擔損失。
也就是說,單單靠保證金制度不能杜絕違約的現象出現。
為了更好的讓雙方履行合約,村長想出了第二個辦法,也就是保證金即日結算制度。
現在從頭來過,三郎和米商簽了合約,三郎和米商各交了100的保證金。
誰想到第一天一過去,米價就跌到了900/噸。村長一想,現在三郎的損失已經和保證金一樣了,要是明天米價再跌,三郎肯定要違約。於是村長從三郎的保證金那扣了100,把這100交給了米商,並且,將合約的內容更新為,三個月之後三郎付給米商900購買1噸的米。
三郎算了算,發現村長的做法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利益:
米商也算了一下,發現村長的做法也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利益:
但是,三郎卻發現,自己的保證金已經為0,為了繼續履行合約,就得在明天之前補上合約金額10%的保證金,也就是900 x 10%=90。
當三郎交了保證金之後,如果明天米價繼續跌,村長又會重復上面的做法,確保雙方無法通過違約來規避損失。
在兩個月之後,三郎的飯團店由於經營不善而倒閉了,這個時候一噸米的價格仍為1050/噸。三郎心想:自己已經不再需要這一噸米了,沒有履行合約的理由,但是如果選擇違約,則會損失保證金100,這可如何是好?
正好,三郎的鄰居吉永開了一家飯店。吉永想預定一個月後的米,村長便撮合吉永和三郎簽訂了一份合約,規定一個月後吉永向三郎支付1050買下1噸米。
三郎通過簽訂一張賣出米的期貨合約,抵消了買入米的期貨合約,不用進行實物交割,還凈賺了50。
三郎發現自己只需要用10%的金額,就可以做上一筆買賣,這種杠桿操作令收益波動變得很大。三郎開始學著在低價買入米的期貨,在高價賣出米的期貨,變成了一個投機者,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
總結:
三郎買了米的期貨→建倉
三郎持有米的期貨直到合約到期→持倉
合約到期的時候,三郎交錢換米→交割
在合約到期前,三郎把這張合約(米)賣給其他人→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