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期貨市場政策或會議
㈠ 期貨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已經2012年5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序開展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資產管理業務)試點工作,規范試點期間資產管理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期貨公司接受單一客戶或者特定多個客戶的書面委託,根據本辦法規定和合同約定,運用客戶委託資產進行投資,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或者報酬的業務活動。
第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信、規范的原則,恪守職責、謹慎勤勉,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公平對待所有客戶,防範利益沖突,禁止各種形式的利益輸送,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
客戶應當獨立承擔投資風險,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中期協)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實施自律管理。
期貨交易所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自律管理。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以下簡稱監控中心)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測監控。
第二章 業務試點資格
第六條 期貨公司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
(一)凈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二)申請日前6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監管要求;
(三)近兩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均不低於B類B級;
(四)近3年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五)近1年不存在被監管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六)具有可行的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
(七)具有5年以上期貨、證券或者基金從業經歷,並取得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或者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投資基金等證券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前述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近3年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八)具有獨立的經營場地和滿足業務發展需要的設施;
(九)具有完備的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
(十)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期貨公司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產管理業務試點申請書;
(二)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其內容應當包括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的定位、主要投資策略、業務發展規劃、防範利益沖突的制度安排等;
(三)股東會關於期貨公司申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決議文件;
(四)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五)申請日前6個月的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表;
(六)近3年的期貨公司合規經營情況說明;
(七)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文本,其內容應當包括業務管理、人員管理、業務操作、風險控制、交易監控、防範利益沖突、合規檢查等;
(八)擬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名單、簡歷、相關任職資格和從業資格證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誠信合規證明材料;
(九)有關經營場地和設施的情況說明;
(十)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一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當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律師事務所就期貨公司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七)項規定的條件,以及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自受理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未取得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第三章 業務規范
第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應當具有較強資金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期貨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託資產要求。
第十條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其配偶不得作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
期貨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以及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父母、子女成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客戶的,應當自簽訂資產管理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並在本公司網站上披露其關聯關系或者親屬關系。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簽訂書面資產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對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承擔資產管理受託責任。
期貨公司應當勤勉、專業、合規地為客戶制定和執行資產管理投資策略,按照合同約定管理委託資產,控制投資風險。
第十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
(一)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不得超出前款規定的范圍,且應當與客戶的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保持客戶委託資產與期貨公司自有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客戶的委託資產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與客戶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有關規定管理和存取委託資產。
期貨公司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期貨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委託資產不得用於清償期貨公司債務,且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不得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等公開媒體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期貨公司不得公開宣傳資產管理業務的預期收益,不得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第十五條 客戶應當以真實身份委託期貨公司進行資產管理,委託資產的來源及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向公眾集資。
客戶應當對委託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
第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說明和解釋有關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和合同條款,並將風險揭示書交客戶當面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十七條 客戶應當對市場及產品風險具有適當的認識,主動了解資產管理投資策略的風險收益特徵,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自我評估。
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適當性進行審慎評估。
第十八條 資產管理合同應當明確約定,由客戶自行獨立承擔投資風險。
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期貨公司使用的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資產管理合同文本應當包括中期協制定的合同必備條款,並及時報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市場開戶管理規定為客戶開立或者撤銷所管理的賬戶(以下簡稱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申請或者注銷交易編碼,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單獨標識、單獨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非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遵守相關市場的開戶規定,開立或者撤銷用於資產管理的聯名賬戶及其他賬戶。期貨公司應當自開立賬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監控中心備案。
開戶備案前,期貨公司不得開展資產管理交易活動。
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應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託資產的方式和時間等。
第二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投資者查詢系統提供客戶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期貨公司和監控中心應當保障客戶能夠及時查詢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第二十二條 期貨公司可以與客戶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可以約定基於資產管理業績收取相應的報酬。
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風險提示機制,期貨公司要根據委託資產的虧損情況及時向客戶提示風險。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間委託資產虧損達到起始委託資產一定比例時。
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發生變更投資經理等可能影響客戶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及時告知客戶,客戶有權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五條 當客戶委託資產發生權屬變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期貨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明確約定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具體事由、後續事宜處理、責任承擔等相關事項。
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下列手續:
(一)及時結清相關費用,將剩餘委託資產返還給客戶;
(二)及時撤銷期貨資產管理賬戶;
(三)及時撤銷非期貨類投資賬戶。
第四章 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管理業務的交易監控,防範業務風險,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集中管理,其人員、業務、場地應當與其他業務部門相互獨立,並建立業務隔離牆制度。
第二十九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管理和業務操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和獎懲機制,強化投資經理及相關資產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防範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
第三十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風險控制等崗位必須相互獨立,並配備專職業務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期貨公司應當將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和風險控制等崗位的業務人員及其變動情況,自人員到崗或者變動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控制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日常交易情況和非期貨類投資賬戶進行風險識別、監測,及時執行風險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交易監控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進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對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及其執行情況、持倉頭寸及其比例進行監控,並於月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監控中心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期貨公司及其資產管理人員不得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損害客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同日同向交易、臨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時機和交易價差進行監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行為。
期貨公司應當嚴格禁止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三十五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貨公司資產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和首席風險官報告:
(一)資產管理業務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
(二)客戶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三)其他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開展和客戶權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負責監督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性定期檢查,並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報告義務。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的季度報告、年度報告中應當包括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及其檢查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和期貨公司信息公示有關要求,在中期協網站上對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從業人員、主要投資策略、投資方向及其風險特徵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第五章 賬戶監測監控
第三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規定向監控中心報送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的數據信息。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報送非期貨類投資賬戶的盈虧、凈值等數據信息。
第三十九條 期貨公司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應當遵守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第四十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違法違規交易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處置並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四十一條 監控中心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測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發現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法違規或者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對期貨公司進行核查或者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有關核查結果和監管措施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六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其凈資本應當持續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的規定和要求。
第四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內容與格式要求,於月度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資產管理業務月度報告。
期貨公司應當於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交上一年度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報告。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定期報告應當由期貨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負責人、首席風險官和總經理簽字。
第四十五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年限和要求,妥善保存有關資產管理業務的實施方案、投資策略、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合同、財務、交易記錄、監控記錄等業務材料和信息。
第四十六條 資產管理業務提前終止、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期貨公司應當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期貨公司及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風險隱患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可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更換有關責任人員等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
第四十九條 期貨公司限期未能完成整改或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其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一)風險監管指標不符合規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不符合規定要求;
(三)超出本辦法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四)其他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開展的情形。
前款規定情形消除並經檢查驗收後,期貨公司可以繼續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第五十條 期貨公司或者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撤銷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並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等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在公開媒體上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二)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三)接受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低於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四)明知客戶資金來自違規集資,仍接受其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五)接受未對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的客戶的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六)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七)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
(八)佔用、挪用客戶委託資產;
(九)以自有資產或者假借他人名義違規參與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十)報送或者提供虛假賬戶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第二條所稱期貨公司接受特定多個客戶的委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具體規定,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條 期貨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於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非期貨類品種的,應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要求。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㈡ 期貨上所講的基本面是指哪些方面
基本面是從商品的實際供給和需求對商品價格的影響這一角度來進行分析的方法。這種分析方法注重研究國家的有關政治、經濟、金融政策、法律、法規的實施及商品的生產量、消費量、進出口量、庫存量等因素對商品供求狀況直接或間接的影響程度。
商品價格的波動主要是受市場供應和需求等基本因素的影響,即任何減少供應或增加消費的經濟因素,將導致價格上漲的變化;反之,任何增加供應或減少商品消費的因素,將導致庫存增加、價格下跌。然而,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一些非供求因素也對期貨價格的變化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這就使期貨市場變得更加復雜,更加難以預料。影響價格變化的基本因素要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
(1)供求關系。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是在商品現貨交易的基礎發展起來的,商品的期貨價格是對商品供求關系的預期反映,因此,商品期貨價格變化受商品的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當商品供大於求時,其相應的期貨價格下跌;反之,期貨價格就上升。所以應關注所交易相關商品的結轉庫存量、產量、產情報告、氣候、經濟狀況、其它如替代品的供求狀況、全球性競爭因素等。
(2)經濟周期。在期貨市場上,價格變動還受經濟周期的影響,在經濟周期的各個階段,都會出現隨之波動的價格上漲和下降現象。
(3)季節性因素。許多期貨商品,尤其是農產品有明顯的季節性,價格亦隨季節變化而波動。
(4)金融市場變動因素。在世界經濟發展過程,各國的通貨膨脹、貨幣匯率以及利率的上下波動,已成為經濟生活中的普遍現象,這對期貨市場與商品期貨帶來了日益明顯的影響。
(5)政府政策。各國政府制定的某些政策和措施會對期貨市場價格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
(6)政治因素。期貨市場對政治氣候的變化非常敏感,各種政治性事件的發生常常對價格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
(7)社會因素。社會因素指公眾的觀念、社會心理趨勢、傳播媒介的信息影響。
(8)心理因素。所謂心理因素,就是交易者對市場的信心程度,俗稱「人氣」。如對某商品看好時,即使無明顯利好因素,該商品價格也會上漲;而當看淡時,無明顯利淡消息,價格也會下跌。又如一些市場大戶與莊家們還經常利用人們的心理因素,散布某些消息,並人為地進行投機性的大量買進或拋售,謀取投機利潤。
㈢ 期貨市場的發展歷程是怎樣的
國際期貨市場的發展,大致經歷了由商品期貨到金融期貨、交易品種不斷增加、交易規模不斷擴大的過程。
(一) 商品期貨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產品期貨、金屬期貨和能源期貨等。
1. 農產品期貨。1848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誕生以及1865年標准化合約被推出後,隨著現貨生產和流通的擴大,不斷有新的期貨品種出現。除小麥、玉米、大豆等穀物期貨外,從19世紀後期到20世紀初,隨著新的交易所在芝加哥、紐約、堪薩斯等地出現,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黃油、雞蛋以及後來的生豬、活牛、豬腩等畜禽產品,木材、天然橡膠等林產品期貨也陸續上市。
2. 金屬期貨。最早的金屬期貨交易誕生於英國。1876年成立的倫敦金屬交易所(LME),開金屬期貨交易之先河。當時的名稱是倫敦金屬交易公司,主要從事銅和錫的期貨交易。1899年,倫敦金屬交易所將每天上下午進行兩輪交易的做法引入到銅、錫交易中。1920年,鉛、鋅兩種金屬也在倫敦金屬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工業革命之前的英國原本是一個銅出口國,但工業革命卻成為其轉折點。由於從國外大量進口銅作為生產資料,所以需要通過期貨交易轉移銅價波動帶來的風險。倫敦金屬交易所自創建以來,一直生意興隆,至今倫敦金屬交易所的期貨價格依然是國際有色金屬市場的晴雨表。目前主要交易品種有銅、錫、鉛、鋅、鋁、鎳、白銀等。 美國的金屬期貨的出現晚於英國。19世紀後期到20世紀初以來,美國經濟從以農業為主轉向建立現代工業生產體系,期貨合約的種類逐漸從傳統的農產品擴大到金屬、貴金屬、製成品、加工品等。紐約商品交易所(COMEX)成立於1933年,由經營皮革、生絲、橡膠和金屬的交易所合並而成,交易品種有黃金、白銀、銅、鋁等,其中1974年推出的黃金期貨合約,在70-80年代的國際期貨市場上具有較大影響。
3.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初發生的石油危機,給世界石油市場帶來巨大沖擊,石油等能源產品價格劇烈波動,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目前,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和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是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能源產品交易所,上市的品種由原油、汽油、取暖油、天然氣、丙烷等。
(二) 金融期貨
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布雷頓森林體系的解體,20世紀70年代初國際經濟形勢發生急劇變化,固定匯率制被浮動匯率制所取代,利率管制等金融管制政策逐漸取消,匯率、利率頻繁劇烈波動,促使人們重新審視期貨市場。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設立了國際貨幣市場分部(IMM),首次推出包括英鎊、加拿大元、西德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瑞士法郎等在內的外匯期貨合約。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GNMA)期貨合約,從而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推出利率期貨合約的交易所。1977年8月,美國長期國債期貨合約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是迄今為止國際期貨市場上交易量較大的金融期貨合約之一。1982年2月,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開發了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合約,使股票價格指數也成為期貨交易的對象。至此,金融期貨三大類別的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均上市交易,並形成一定規模。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在歐洲和亞洲的期貨市場,金融期貨交易佔了市場的大部分份額。在國際期貨市場上,金融期貨也成為交易的主要產品。 金融期貨的出現,使期貨市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徹底改變了期貨市場的發展格局。世界上的大部分期貨交易所都是在20世紀最後20年誕生的。目前,在國際期貨市場上,金融期貨已經占據了主導地位,並且對整個世界經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三) 期貨期權
20世紀70年代推出金融期貨後不久,國際期貨市場有發生了新的變化。1982年10月1日,美國長期國債期貨期權合約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為其他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交易開辟了一方新天地,引發了期貨交易的又一場革命。這是20世紀80年代初現的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之一。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都具有規避風險,提供套期保值的功能。但期貨交易主要是為現貨商提供套期保值的渠道,而期權交易不僅對現貨商具有規避風險的作用,而且對期貨商的期貨交易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規避風險的作用。相當於給高風險的期貨交易買了一份保險。因此,期權交易獨具的或與期貨交易結合運用的種種靈活交易策略吸引了大批投資者。目前,國際期貨市場上的大部分期貨交易品種都引進了期權交易方式。
應當指出的事,在國際期貨市場發展過程中,各個品種、各個市場間是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可以說,目前國際期貨市場的基本態勢是商品期貨保持穩定,金融期貨後來居上,期貨期權方興未艾。期貨期權交易的對象既非物質商品,又非價值商品,而是一種權利,是一種「權錢交易」。期權交易最初源於股票交易,後來移植到期貨交易中,發展更為迅猛。現在,不僅在期貨交易所和股票交易所開展期權交易,而且在美國芝加哥等地還有專門的期權交易所。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㈣ 中國證監會和國資委的上級單位是誰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都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機構和單位。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2、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在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3、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會機關內設21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特設機構,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2、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3、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4)省政府期貨市場政策或會議擴展閱讀: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1、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2、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3、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4、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5、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6、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7、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8、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9、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10、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11、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12、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責
1、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3、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4、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5、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6、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
7、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8、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㈤ 中國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或建議
中國期貨市場發展現狀有其特殊性,但從期貨功能發揮要求及未來發展要求來上,存在的問題顯而易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交易品種數量少
三家交易所保留的上市品種12個,掛牌交易的僅有銅、鋁、天然膠、小麥、綠豆、大豆、豆粕等7個品種。這種狀況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符,嚴重影響了期貨市場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並成為制約期貨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交易規模偏小
受清理整頓及相關入市資金限制、市場主體入市限制等政策影響,期貨市場規模曾不斷萎縮,2000年三家交易所總交易額為1.6萬億。盡管近兩年出現恢復性增長,市場規模小給人以小行業的印象沒有根本改變。
(三)市場流動性弱
除少數幾個掛牌交易品種市場流動性較好外,其它一些掛牌交易品種流動性差,存在或者投機性不足或者套保力量不足等問題,影響了它們價格發現、套期保值基本功能的發揮。
㈥ 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管理條例
(2012年4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4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14年9月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證券期貨市場誠信建設,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促進證券期貨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建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以下簡稱誠信檔案),記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第三條記入誠信檔案的誠信信息的界定、採集與管理,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等,適用本辦法。第四條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應當誠實信用,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依法制定的自律規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以及其他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不誠實信用行為。第五條中國證監會鼓勵、支持誠實信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實施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第六條中國證監會可以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政府、司法機關、行業組織建立誠信監督合作機制,實施誠信信息共享,推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第二章誠信信息的採集
第七條下列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記入誠信檔案:(一)證券業從業人員和期貨從業人員;(二)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三)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四)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證券期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五)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基金評價機構及其相關業務人員,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及其主要投資管理人員,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及其首席代表;(六)為證券期貨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或者軟硬體產品的供應商;(七)為發行人、上市公司提供投資者關系管理及其他公關服務的服務機構及其人員;(八)其他有與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相關的違法失信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第八條本辦法所稱誠信信息包括:(一)公民的姓名、性別、國籍、身份證件號碼,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代碼等基本信息;(二)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其他主管部門等其他省部級及以上單位和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期貨市場行業協會、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全國性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以下簡稱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作出的表彰、獎勵、評比,以及信用評級機構作出的信用評級;(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四)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各方,及收購人所作的公開承諾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正在履行、已如期履行等情況;(五)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和採取的監督管理措施;(六)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實施的紀律處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管理措施;(七)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調查及採取強制措施;(八)因涉嫌證券期貨犯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處理;(九)因證券期貨犯罪或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十)因證券期貨侵權、違約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較大民事賠償責任;(十一)因違法開展經營活動被銀行、保險、財政、稅收、環保、工商、海關等相關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十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其他行為信息。第九條本辦法第七條所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受表彰、獎勵、評比和信用評級信息,由其自行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報,記入誠信檔案。第十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八)項誠信信息,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依其職責採集並記入誠信檔案。第十一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九)項至第(十一)項誠信信息,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信用信息共享等途徑採集並記入誠信檔案。第十二條記入誠信檔案的誠信信息所對應的決定或者行為經法定程序撤銷、變更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相應刪除、修改該誠信信息。第十三條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在誠信檔案中的效力期限為3年,但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處罰和判決承擔較大侵權、違約民事賠償責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為5年。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其他規章對違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前款所規定的效力期限,自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處理決定執行完畢之日起算。超過效力期限的違法失信信息,不再進行誠信信息公開,並不再接受誠信信息申請查詢,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本辦法第十六條申請查詢自己信息的除外。
第三章誠信信息的公開與查詢
第十四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二)、(三)、(四)、(六)項信息和第(五)項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中國證監會在中國證監會網站建立資本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台,社會公眾可通過該平台查詢本辦法第八條第(五)項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信息和第(六)項信息等違法失信信息。第十五條除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之外的誠信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根據本辦法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請查詢。第十六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予以辦理:(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查詢自己的誠信信息的;(二)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三)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參與本公司並購、重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的;(四)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委託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五)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其所提供專業服務的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誠信信息的;(六)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已聘任或擬聘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七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應當提供如下材料:(一)查詢申請書;(二)身份證明文件;(三)辦理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六)項查詢申請的,查詢申請書應經查詢對象簽字或蓋章同意,或有查詢對象的其他書面同意文件。第十八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查詢申請,符合條件,材料齊備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反饋。第十九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查詢的誠信信息屬於國家秘密,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予查詢,但應當在答復中說明。第二十條記入誠信檔案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其誠信信息具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予刪除、修改情形的,或者具有其他重大、明顯錯誤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申請更正。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更正申請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請人。確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予刪除、修改情形的,或者其他重大、明顯錯誤情形的,應予更正。第二十一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查詢獲取誠信信息的,不得泄露或提供他人使用,不得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加工或處理,不得用於其他非法目的。
第四章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
第二十二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審核行政許可申請,應當查閱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的誠信檔案。第二十三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審核行政許可申請,發現申請人以及有關當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的,可以要求申請人或受申請人委託為行政許可申請提供證券期貨服務的有關機構,進行口頭或書面說明、解釋。第二十四條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進行書面說明、解釋的,申請人或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書面回復意見。書面回復意見應就如下事項進行說明:(一)誠信信息所涉及相關事實的基本情況;(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所作決定的執行及其他後續情況,並提供證明材料;(三)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關於誠信信息對行政許可事項是否構成影響的分析。第二十五條申請人或有關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的書面回復意見不明確,有關分析、說明不充分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直接或者委託有關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核查。第二十六條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進行書面說明、解釋或核查的時間,不計入行政許可審核法定期限。第二十七條行政許可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之一,屬於法定不予許可條件范圍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申請人以及申請事項所涉及的有關當事人的誠信信息雖不屬於法定不予許可條件范圍,但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行政許可法定條件提出誠實信用要求、作出原則性規定或設定授權性條款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綜合考慮誠信狀況等相關因素,審慎審核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事項。第二十八條非行政許可事項、業務創新試點申請人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暫緩或不予審批、安排,但申請人能證明該違法失信信息與非行政許可事項或業務創新明顯無關的除外。第二十九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非行政許可審批、業務創新試點安排中,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對於同等條件下誠信狀況較好的申請人予以優先審批、安排。第三十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進行行政處罰、實施市場禁入和採取監督管理措施中,可以查閱誠信檔案,在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程度的基礎上,將當事人的誠信狀況作為確定處罰幅度、禁入期間和監督管理措施類別的酌定因素。第三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監管工作中,可以綜合考慮被監管的機構及其人員的誠信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或者適當調整、安排現場檢查的對象、頻率和內容。第三十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所述事實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的,或者存在其他顯著誤導公眾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出具誠信關注函,記入誠信檔案,並可將有關情況向其所在工作單位、所屬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通報。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違反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處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利用公開發布證券期貨市場評論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三條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應當教育和鼓勵其成員以及從業人員遵守法律,誠實信用。對遵守法律、誠實信用的成員以及從業人員,可以給予表彰、獎勵。中國證監會鼓勵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等建立證券期貨市場誠信評估制度,組織開展對有關行業和市場主體的誠信狀況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予以公示。第三十四條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和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等應當不斷完善內部誠信監督、約束制度機制,提高誠信水平。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前款規定機構的內部誠信監督、約束制度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可將檢查情況在行業和轄區內進行通報。第三十五條對有本辦法第八條第(四)項中的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承諾信息,或者第(五)項至第(十一)項規定的違法失信信息的公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可以不聘任其擔任下列職務:(一)中國證監會主板、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成立的負有審核、監督、核查、咨詢職責的其他組織的成員。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三十六條中國證監會誠信監督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一)界定、組織採集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二)建立、管理誠信檔案,組織、督促誠信信息的記入;(三)組織辦理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和共享;(四)建立、協調實施誠信監督、約束與激勵機制;(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誠信監督管理與服務職責。第三十七條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負責接收、辦理住所地在本轄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本辦法規定提出的誠信信息記入申報、誠信信息查詢申請、誠信信息更正申請等事項。第三十八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記入誠信信息,造成不良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三十九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自己申報和依法報告、公告的誠信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報、報告和公告的誠信信息,有虛假內容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四十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本辦法規定獲取、使用、泄露誠信信息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辦理誠信信息查詢,除可以收取列印、復制、裝訂、郵寄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第四十二條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在履行自律管理職責中,查詢誠信檔案,實施誠信約束、激勵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㈦ 政府對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具體有那些措施除利率、准備金、廉租房外。
限購
地價
土地用途限制
市政規劃
原材料市場調控
㈧ 中國期貨交易什麼時候開始
1990年。
中國期貨市場產生的背景是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隨著國家取消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政策、放開大多數農產品價格,市場對農產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的調節作用越來越大,農產品價格的大起大落和現貨價格的不公開以及失真現象、農業生產的忽上忽下和糧食企業缺乏保值機制等問題引起了領導和學者的關注。能不能建立一種機制,既可以提供指導未來生產經營活動的價格信號,又可以防範價格波動造成市場風險成為大家關注的重點。1988年2月,國務院領導指示有關部門研究國外的期貨市場制度,解決國內農產品價格波動問題,1988年3月,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發展各類批發貿易市場,探索期貨交易,拉開了中國期貨市場研究和建設的序幕。
1990年10月12日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引入期貨交易機制,邁出了中國期貨市場發展的第一步。
㈨ 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提出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
【本期摘要】
重點推薦
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提出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
鴻雁星座系統建設全面啟動,相關公司有望持續受益
市場點評
市場點評:經濟數據不佳短期擾動情緒,操作上不激進,耐心等待低吸機會
宏觀視點:2018年鐵路固投超預期,再破8000億元
電子行業:電子創新生生不息,行業機遇厚積薄發
期貨情報
金屬能源:黃金288.10,漲0.44%;銅47650,跌1.06%;螺紋鋼3360,跌0.62%;橡膠11325,平;PVC指數6335,跌1.55%;鄭醇2396,漲0.50%;滬鋁13450,跌1.47%;滬鎳86340,跌1.93%;鐵礦493.5,跌0.60%;焦煤1163.5,跌2.55%;焦炭1875.5,跌0.66%;布倫特油55.44,漲1.28%。
農產品:豆油5440,漲1.45%;玉米1865,跌0.16%;棕櫚油4594,漲2.45%;棉花14875,漲0.44%;鄭麥2411,漲0.17%;白糖4693,跌0.32%;蘋果10677,跌4.23%。
匯率:歐元/美元1.13,跌0.71%;美元/人民幣6.86,跌0.23%;美元/港元7.83,漲0.03%。
重點推薦
1、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提出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
事件:12月27日至28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總結2018年財政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財政工作。
點評: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格壓縮一般性支出,加大對重點領域支持力度,提高資金配置效率,有效降低企業負擔。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嚴格控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有效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簡言之,積極財政首要任務是對社會端減稅降費,從而需要壓縮一般性支出,集中加大重點領域支出,對地方政府端控制隱性債務,守住財政金融風險底線,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用以基建補短板。此外,會議明確了繼續支持打好三大攻堅戰、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確保地方財政可持續等十項2019年的重點工作。
(投資顧問 鍾燕玲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13020024)
2、鴻雁星座系統建設全面啟動,相關公司有望持續受益
事件:12月29日,航天科技集團鴻雁星座首顆試驗衛星「重慶號」搭乘長二丁/遠征三火箭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成功發射,標志著鴻雁星座系統的建設全面啟動。
點評:首發衛星「重慶號」是鴻雁星座的試驗星,由航天科技集團五院研製生產,配置有L/Ka頻段的通信載荷、導航增強載荷等,可實現鴻雁星座關鍵技術在軌試驗。同時研製了地面系統與終端,衛星入軌後可陸續開展衛星移動通信、物聯網、熱點信息廣播、導航增強等功能的試驗驗證,為後續的鴻雁星座的全面建設及運營提供有力支撐。鴻雁星座首發衛星「重慶號」的成功發射,標志著鴻雁星座系統的建設全面啟動。按照規劃,「鴻雁」星座一期預計在2022年建成並投入運營,系統由60顆核心骨幹衛星組成,主要實現全球移動通信、物聯網、導航增強、航空監視等功能;二期預計2025年完成建設,「鴻雁」星座系統由數百顆寬頻通信衛星組成,可實現全球任意地點的互聯網接入。兩期系統建成後,數百個「小鴻雁」可填補地球表面的通信空白,構建我國自主「海、陸、空、天」一體的衛星移動通信與空間互聯網接入系統。此外,鴻雁系統還具備全球導航增強功能,可以為我國的北斗導航系統進一步提高定位精度。預計在2020年北斗完成全球化覆蓋之時,「鴻雁星座」有望與北斗系統實現強強聯合互相提升,建議關注在北斗和衛星通信都有領先布局的公司。
(投資顧問 鍾燕玲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13020024)
市場點評
1、市場點評:經濟數據不佳短期擾動情緒,操作上不激進,耐心等待低吸機會
周三A股迎來2019年首個交易日,但走勢依然萎靡,三大股指集體遭遇「開門黑」盤面觀察,通訊、電信、航天航空板塊領漲,而醫葯製造、保險、醫療、銀行等板塊跌幅居前,兩市成交進一步萎縮,觀望情緒較濃。根據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2018 年12 月份,官方製造業PMI為49.4,比上月回落0.6個百分點,時隔29個月再度跌破枯榮線,經濟數據不佳短期困擾投資情緒,操作策略上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盈利存在慣性下行風險,建議謹慎觀望為主,等候政策對沖措施出台。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2、宏觀視點:2018年鐵路固投超預期,再破8000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昨天發布了《關於實施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針對民營經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稅收「堵點」「難點」問題,提出「認真落實和完善政策,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等5個方面共26條具體措施,精準助力民營企業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3、電子行業:電子創新生生不息,行業機遇厚積薄發
展望2019及未來數年,我們依然能見電子領域的不斷創新式發展。在5G即將商用的背景下,終端有望實現全面智能化,因此包括人工智慧演算法、高性能晶元、新型顯示等一系列基礎技術的不斷演進,將有望把電子創新趨勢延伸到汽車、家居設施、工業製造等一系列終端場景之中。雖然說近段時間電子行業受到各種外部因素的擾動,但從長期看,具備核心技術及產品的企業,依然會成長壯大,電子行業中長期發展及投資價值依舊明確。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㈩ 期貨的根本原理與漲跌因素,簡單說就行了
一、根本原理:
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
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二、漲跌因素
影響期貨漲跌的原因很多,每個品種分析的都不一樣,以下按玉米舉例子
(一)供需關系
1、玉米的價格主要通過供求平衡關系決定。一般而言,當玉米供給大於需求時,玉米價格將會下跌,而當玉米供不應求時,玉米價格則會上漲。
在國際玉米市場中,美國的產量佔40%以上,中國的產量占近20%,南美的產量大約佔10%,上述國家和地區的產量和供給量對國際市場的影響較大,特別是美國玉米的產量成為影響國際供給最重要的因素。
美國、中國、歐盟、巴西、日本、墨西哥等是世界上玉米消費的主要國家和地區,這些國家和地區對玉米需求的變化,對玉米價格的影響較大。
2、玉米的進出口
對國內而言,玉米進口會增加國內供給總量,玉米出口會導致需求總量增加,玉米的出口對我國玉米價格有一定的拉升作用,但今年以來我國玉米出口有逐步減少的趨勢,我國玉米的進出口政策變化,對我國玉米的進出口也有較大的影響。
對國際市場而言,需要重點關注美國、中國、阿根廷等主要出口國的玉米出口情況和日本、韓國、東南亞等主要進口國家地區的玉米進口情況。
3、玉米庫存的變化
玉米結轉庫存包括政府(含期貨交易所)和民間的結轉庫存。一般來說,如果玉米庫存增大,供給寬松,價格將下降;而如果玉米庫存減少,供應緊張,價格將上升。
4、牲畜和家禽的飼養量
玉米的消費主要來自飼料、口糧和工業加工,其中飼料佔到70%以上。由於牲畜和家禽飼養是玉米最大的用途,因此如果牲畜和家禽飼養量上升,則玉米價格看漲;反之則看跌。
5、高企的油價和低廉的玉米價格為燃料乙醇的玉米深加工帶來機遇。1噸燃料乙醇大約需要3.2噸~3.3噸玉米。國家規定乙醇汽油價格與同標號汽油價格一樣,扣除770元/噸的加工成本,在原料玉米價格不超過1308元/噸的情況下,乙醇汽油就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
(二)政策、環境、成本因素
1、玉米產業政策的影響
玉米的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對玉米的價格也有一定影響。如今年國家對"三農"問題高度重視,免徵農業稅試點、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擴大良種補貼品種、對土地實施最嚴格的保護措施和加大農業綜合開發力度等重大政策,將大大提高農民種植玉米的積極性,因而未來我國玉米的種植面積和產量都將保持穩定。
2、玉米投入與產出價格的相對關系
玉米的投入與產出比,會影響到農民的玉米種植季節性,進而會影響到玉米的種植面積與產量。玉米的生產成本主要由種子、化肥、機耕、農葯、灌溉、脫粒、送糧、人工、農業稅、(鄉村)統籌提留款等構成,上述價格的變化也會對玉米的價格產生一定影響。
3、天氣的變化
作為三大農產品之一的玉米,影響其供給方面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氣候條件。如果種植季節降雨過多或生長季節降雨不足,都可能明顯地降低玉米產量,由此可能引起玉米價格的上漲。
反之如果風調雨順,則玉米將豐產豐收,可能導致玉米價格的下跌。重點需關注美國和我國每年4-9月玉米播種和生長期間的天氣變化情況。
4、禽流感等突發性事件的影響
禽流感等突發事件影響到家禽對玉米的消費,而消費減少,自然會對玉米價格有一定的壓製作用。另外,政治因素,包括禁運和戰爭,也可能影響到玉米的生產、出口或進口。
5、運輸成本
由於原油價格堅挺,使得船運費大幅提高,而中國的地理位置優勢在競爭中能夠得到更進一步的發揮。導致美國玉米出口成本顯著提高,出口競爭能力顯著減弱。
目前美灣至日本和韓國的巴拿馬級別貨輪運費達到60美元/噸,中國至韓國的運輸費用僅為15-18美元/噸。由此中國玉米在亞洲的需求量將大於美國玉米,從而影響大連玉米的價格。
(三)相關商品價格的影響
玉米價格與其他穀物價格之間的關系,包括玉米與小麥的消費比價關系和玉米與大豆的種植比價關系。玉米與小麥的消費比價關系,它可以通過小麥/玉米價格比率來表示出來。玉米和小麥都可以作為飼料,消費替代關系明顯。
小麥價格傾向於保持在玉米價格的115%左右,但該比率的變動幅度較大。而東北地區作為我國大豆和玉米的主產區,農民一般通過比較兩者的種植比價關系,來選擇玉米和大豆的種植面積,一般來說,大豆和玉米的種植比價在3:1左右。
近幾年來尤其是去年,由於大豆玉米比價上揚,農民種植大豆效益明顯高於玉米,所以今年黑龍江省許多農民紛紛減少玉米的種植面積,轉而擴大大豆的種植面積。
(四)市場因素
1、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玉米價格對大連玉米價格將有一定影響。從CBOT 32年玉米月線連續圖表縱向價格空間角度看,總體在 370-210美分間寬幅振盪,振幅100-350美分,波段趨勢清晰。
370之上屬高價區,210之下屬低價區。370美分之上壓制較重,210美分支撐較強。
2、市場投機因素的影響
在玉米市場尤其是在玉米期貨市場上,由於多空雙方對未來價格認識的分歧,玉米價格的變動通過心理的預期得以體現出來,市場的投機因素對玉米價格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3、經濟周期的影響
經濟周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經濟周期一般由復甦、繁榮、衰退和蕭條四個階段組成,玉米的價格也會隨之而波動。
4、價格連動
玉米和各穀物之間的連動是較主要的連動方式。
(10)省政府期貨市場政策或會議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特徵:
1、雙向性
期貨交易與股市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期貨可以雙向交易,期貨可以買多也可賣空。價格上漲時可以低買高賣,價格下跌時可以高賣低買。做多可以賺錢,而做空也可以賺錢,所以說期貨無熊市。(在熊市中,股市會蕭條而期貨市場卻風光依舊,機會依然。)
2、費用低
對期貨交易國家不徵收印花稅等稅費,唯一費用就是交易手續費。國內三家交易所手續在萬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經紀公司的附加費用,單邊手續費亦不足交易額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費用是成功的一個保證)
3、杠桿作用
杠桿原理是期貨投資魅力所在。期貨市場里交易無需支付全部資金,國內期貨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證金即可獲得未來交易的權利。由於保證金的運用,原本行情被以十餘倍放大。
假設某日銅價格封漲停(期貨里漲停僅為上個交易日結算價的3%),操作對了,資金利潤率達60%(3%÷5%)之巨,是股市漲停板的6倍。(有機會才能賺錢)
4、機會翻番
期貨是「T+0」的交易,使您的資金應用達到極致,您在把握趨勢後,可以隨時交易,隨時平倉。(方便的進出可以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5、大於負市場
期貨是零和市場,期貨市場本身並不創造利潤。在某一時段里,不考慮資金的進出和提取交易費用,期貨市場總資金量是不變的,市場參與者的盈利來自另一個交易者的虧損。
在股票市場步入熊市之即,市場價格大幅縮水,加之分紅的微薄,國家、企業吸納資金,也無做空機制。股票市場的資金總量在一段時間里會出現負增長,獲利總額將小於虧損額。(零永遠大於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