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價格包含哪些信息
『壹』 大宗商品期貨包含哪些
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比如鐵礦石、煤炭、有色金屬、原油、農產品等。總體上包括三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春節後,大宗商品中以銅為代表的有色金屬板塊迎來一波強勢上漲,不少投資者都想參與行情交易,交易前需要先找一家靠譜的期貨公司開戶,推薦銀河期貨,銀河證券旗下的全資子公司,不僅在國內期貨公司中的排名靠前,在業內的口碑也一如既往的優秀。。我的答案能否幫你解決問題,如果能希望能採納下
『貳』 期貨價格發現功能是什麼
股指期貨具有發現價格的功能,通過在公開、高效的期貨市場中眾多投資者的競價,有利於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實價值的股票價格。期貨市場之所以具有發現價格的功能,一方面在於股指期貨交易的參與者眾多,價格形成當中包含了來自各方的對價格預期的信息。另一方面在於,股指期貨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桿倍數高、指令執行速度快等優點,投資者更傾向於在收到市場新信息後,優先在期市調整持倉,也使得股指期貨價格對信息的反應更快。
『叄』 期貨的含義是什麼期貨包括那些內容
一、期貨是什麼 期貨就是一種合約,一種將來必須履行的合約,而不是具體的貨物。合約的內容是統一的、標准化的,惟有合約的價格,會因各種市場因素的變化而發生大小不同的波動。這個合約對應的「貨物」稱為標的物,通俗地講,期貨要炒的那個「貨物」就是標的物,它是以合約符號來體現的。例如:CU0602,是一個期貨合約符號,表示2006年2月交割的合約,標的物是電解銅。二、期貨交易就是賺取差價 期貨交易實際上就是對這種「合約符號」的買賣,是廣大期貨參與者,看中發期貨合約價格將來可能會產生巨大差價,依據各自的分析,進而搏取利潤的交易行為。從大部分交易目的來看,也就是投機賺取「差價」。說明一點,現在成交的期貨合約價格,是大家希望這個合約將來的價格變動(一般幾天或幾個月),所以它不一定等於今天的現貨價。 三、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就在於可以用較少的資金進行大宗交易。 例如:以50萬元的資金,基本上可做1000萬元左右的交易。也就是說,交易者用50萬元的資金作為保證(即保證金)價值1000萬元的商品價格變化,所產生的盈虧都由交易者的50萬元資金承擔,差不多把資金放大了20倍。這就是所謂的「杠桿效應」,也可稱為「保證金交易」。這種機制使期貨具有了「以小博大」的特點。 四、期貨交易可理解為「買空賣空」 期貨交易買賣的是「合約符號」,並不是在買賣實際的貨物,所以,交易者在買進或賣出期貨時,就不用考慮是否需要或者擁有期貨相應的貨物,而只考慮怎樣買賣才能賺取差價,其買與賣的結果只體現在自已的「帳戶」上,代價就是萬分之幾的手續費和佔用5%左右的保證金,這一點可簡單地用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來理解。 五、買、賣都可以 正由於可理解為「買空賣空」,使期貨交易可進雙向交易。即根據自已對將來行情漲跌分析,可先買進開倉,也可先賣出開倉,等價差出後,再進行反向的賣出平倉或買進平倉,以抵消掉自已開倉的合約。這樣自已的「帳單」上就只留下開倉和平倉之間的價差,同時,開倉佔用的保證金自動退回,從而完成了一次完整的交易。 當然,期貨這種合約也可實際交割。一個開倉的買入合約,一直不平倉,到期限後(一般幾個月),交易者就必須付足相應貨物的貨款,得到相應的貨物。如果是賣出合約,就應交出相應貨物,從而得到全額貨款。作為投機者就應在合約到期前平掉合約。 六、期貨交易實例 假設一客戶認為,大豆價格將要下跌,於是以3000元/噸賣出一手期貨合約(每手大豆是10噸,保證金比例約9%),而後,價格果然跌到2900元/噸,該客戶買進一手平倉了結,完成一次交易。 毛利潤為:(3000—2900)×10=1000(元)以上交易全部體現在帳單上,資金大約投入: 3000×10×9%=2700元,還應扣除交易費用大約十多元。
『肆』 期貨法應包括哪些內容
有以下內容
1、關於《期貨法》調整范圍
調整范圍應當是商品期貨(期權)、金融期貨(期權)的場內交易,同時應將特定的場外交易納入調整范圍,並明確禁止變相期貨交易。
2、關於期貨交易所相關制度
期貨交易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是依照其自律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的市場組織者。同時,在交易、結算合一的體制下,也是交易的中央對手方。期貨交易所相關制度中應明確交易所的性質與定位,規范期貨交易所的職能,明確會員制與公司制交易所的組織機構與治理架構。
3、關於期貨市場中介及服務機構
《期貨法》應當明確界定期貨市場相關參與中介及服務機構的范圍,明確其各自職責,確立其相互間的基本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期貨法》應當重點就期貨市場的核心中介機構,如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等相關主體,制定相關的准入條件、業務監管要求,明確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確立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規定相應的監管管理措施。
4、關於期貨交易及結算基本規則
《期貨法》應當明確期貨交易基本法律關系的屬性,明確界定相關市場參與主體的民事法律責任,規定相關的業務規則
關於期貨結算制度,《期貨法》應當明確規范會員全員結算與會員分級結算兩大不同的結算制度安排,科學界定保證金的性質,落實期貨行業的當日無負債風險控制制度,確定期貨結算資金在清算前不得被查封、凍結或者執行的屬性,確立期貨結算機構清算交收行為優先於結算參與人破產行為的屬性,確保清算的最終性。此外,《期貨法》應當為成立統一的期貨結算機構預留空間。
5、關於期貨交易風險管理與控制
《期貨法》應更加強調健全風險控制體系和加強風險控制。期貨立法要強化市場主體的風險控制責任,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強化保證金管理,維護投資者利益,切實控制和化解市場風險。
6、關於投資者權益保護
《期貨法》應當明確規定期貨經紀機構對投資者財產及權利保護的基本要求,確立防範客戶保證金被挪用的具體制度。同時,《期貨法》應當規定投資者保障基金制度,落實對破產期貨經紀機構投資者債權的保護。
7、關於監督管理
《期貨法》應當要堅持和維護期貨市場集中統一管理的監管體制,化對期貨監管機構的授權,確保期貨監管機構能夠及時、有力地執法。
『伍』 商品期貨包括哪些品種
期貨可以大致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商品期貨中主要品種可以分為農產品期貨、金屬期貨(包括基礎金屬與貴金屬期貨)、能源期貨三大類;
『陸』 期貨有哪些種類
期貨目前主要分為兩 大版塊, 分別是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與此同時這兩大版塊又可以分別細化出不同的種類,商品期貨又可細分為金屬商品、能源商品、農產品等。金融期貨主要指傳統的金融商品或工具,如股指、國債、利率、匯率等。 商品期貨 農產品期貨:如大豆、豆油、豆粕、小麥、玉米、棉花、菜籽油、棕櫚油等。 金屬期貨:如銅、鋁、錫、鉛、鋅、鎳、黃金、白銀、螺紋鋼等。 能源期貨:如原油、PTA、燃料油、瀝青、天然橡膠等。 金融期貨 股指期貨: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目前主要滬深300、中證500、上證50三大產品。 國債期貨: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2013年9月6日,國債期貨正式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主要產品有2年期國債、5年期國債、10年期國債。 利率期貨: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一般可分為短期利率期貨和長期利率期貨。 外匯期貨:又稱為貨幣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
『柒』 什麼是期貨
大豆期貨是相對大豆現貨而言的。現貨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期貨則是合同(合約)交易,也就是合約的相互轉讓。大豆期貨是以當前約定的價格,在將來某個特定的時間買進或賣出(交割)一定數量大豆的合約。合約到期以前,可以買賣合約;到期時,無論大豆價格發生怎樣的變化,要兌現合約,進行現貨交割,這就是風險。合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由大豆期貨交易所制定,規定交割大豆的數量、價格、地點與質量標准等內容。
通過觀察期貨市場,人們對未來大豆的供求和價格有一個預期,可以指導大豆生產;也可以在期貨市場先行把未來生產的大豆賣出,鎖定利潤,規避大豆價格波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