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期貨市場的條件嚴格嗎
A. 進行期貨交易具備什麼條件
對期貨進行一定程度的了解
准備好5-10萬人民幣就可以了
B. 想從期貨市場獲利需要具備那些條件
冷靜的分析 完善的專業知識 豐富的經驗:
C. 進入期貨市場的條件
我想提問的老兄想得到實際點的答案吧,一般進入期貨的門檻是5萬開戶,當然指的是個人
D. 新手做期貨怎麼入門,需要注意些什麼
(1)實踐出真知!最好的辦法就是開始進行交易(模擬交易亦可)。
(2)學習過程;簡而言之就是:多看;多讀;多練(如果開戶,則輕倉。如果沒有開戶;則看盤即可。)
技術分析是必須課,從k線到技術指標到各種投資理論都可以看看。
基礎分析對大勢的判斷有很高的要求;因為期貨是每日結算,不可以像證券一直持有。如果持有合約期間;價格反向移動,很容易暴倉。
(3)投資者應先理順心態;在這個市場上,幾乎所有投資者都是被「暴利」兩個字吸引過來的。但是等你在這個市場熬過一年之後,就會明白:暴利是不可持續的。更多的是暴虧。
(4)再則是資金管理。在期貨市場上穩定盈利的投資者都是資金管理的高手。資金管理在投資者決策發生失誤的時候;會使投資者保留一定的本金;以東山再起。
E. 進期貨公司要具備哪些條件,希望有經驗的回答,或是正在從業的。感激不盡~~~~!
其實很簡單,有客戶就可以了,你可以隨便跑到哪家期貨公司老總辦公室說我能拉來幾千萬的客戶,人家馬上簽你!!!!!
F. 進入期貨市場的條件包括過去的營業記錄嗎
沒有的,開商品戶沒有任何要求,開戶時帶著身份證和銀行卡就行,開股指戶需要50萬的驗資
G. 期貨強行平倉條件
期貨中的強行平倉有兩種: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或自營會員)的強行平倉和期貨公司對客戶的強行平倉。
強行平倉也叫強制平倉,又稱被斬倉或被砍倉。依據強行平倉實施的主體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交易所強行平倉和經紀公司強行平倉。
根據強行平倉原因的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以下幾類:
1.因未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而強行平倉。根據交易所規則,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每一筆交易均須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當市場發生不利變化,也就是說,市場發生行情逆轉,朝相反方向變化時,以及進入交割月時,會員或客戶還應根據交易規則和合約的約定,存入追加保證金。如果會員或客戶未在被要求的時間內履行追加保證金的義務,交易所就有權對會員,經紀公司就有權對客戶所持有的倉位實施強行平倉。
2.因違規行為被強行平倉。會員或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交易所有權依交易規則的規定,對其違規持倉部分實施強行平倉。主要包括:違反頭寸限制超倉;違反大戶報告制度未作報告,或報告不實;為市場禁入者進行期貨業務;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聯手操縱市場;以及其他須強行平倉的違規行為。
3.因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化而強行平倉。在前幾年,這種情況經常出現,交易規則也經常因政策或監管部門的臨時規定而修改,或臨時不能正常執行。
交易所強行平倉權,是指當客戶所持未平倉合約與當日交易結算價的價差虧損超過一定比率後,客戶又未在規定期限內交納追加保證金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將客戶在手合約強行平倉,以降低保證金水平和減小風險,保證客戶免受更大的經濟損失,強制平倉的後果由客戶來承擔。
H. 進入期貨市場的商品有什麼規定
期貨市場的功能:
1、價格發現:所謂價格發現,是指利用市場公開競價交易等交易制度,形成一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市場價格。具體來說就是,市場的價格能夠對市場未來走勢作出預期反應,同現貨市場一起,共同對作出預期。
2、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期貨市場的功能和特點:
第一是交易的對象不同。現貨交易的范圍包括所有商品;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由交易所制訂的標准化合約。合約中的各項條款,如商品數量、商品質量、保證金比率、交割地點、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標准化的,合約中只有價格一項是通過市場競價交易形成的自由價格。關於期貨合約,我們前面已經講過了。
第二是交易目的不同。在現貨交易中,買方是為了獲取商品;賣方則是為了賣出商品,實現其價值。而期貨交易的目的是為了轉移價格風險或進行投機獲利。 剛開始期貨交易時,可能一些念頭會闖入你的腦海:「如果我作為買方或賣方進行某一合約的交易,當合約期滿而我不得不提供這種商品時,我該怎麼辦呢?我到哪兒獲得交割所需的全部大豆?」實際上,這並沒有什麼好擔憂的。在全部期貨交易中只有不到1%的交易需交割。作為交易者,你只要確保在合約交割前平倉就行了。記住:只有不到1%的期貨合約需進行實物交割,絕大部分合約都是在交割前對沖或平倉。
第三是交易程序不同。現貨交易中賣方要有商品才可以出賣,買方須支付現金才可購買,這是現貨買賣的交易程序。而期貨交易可以把現貨買賣的程序顛倒過來,即沒有商品也可以先賣,不需要商品也可以買。 剛剛進入期貨市場的投資者往往會問:我怎麼能出售自己沒有的東西呢?要理解其中的原因,請記住期貨合約的定義,期貨合約是在將來某時買賣特定數量和質量的商品的一項「協議」,並不是作某種實物商品的實買實賣。因此,出售期貨合約即意味著簽訂在將來某時交割標的物的一項議。做股票、做貿易、房地產投資,只能先買後賣,都是「單行道」,這就形成人們的一種習慣思維定式。期貨交易是一條「雙程路」,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因而,期貨交易非常靈活,機會多多。做股票碰到熊市,價格一路下跌,投資者沒有盈利的機會。期貨交易卻不同,你預測期貨價格會上漲,你可以買進期貨合約;你判斷它會下跌,也可以賣出期貨。只要你預測正確,做對了方向,不論牛市熊市,都有獲利機會。
第四是交易的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以《合同法》等法律為保障,合同不能兌現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而期貨交易是以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來保證交易者的履約。期貨交易所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實行嚴格的結算交割制度,違約的風險很小。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交易者不需付出與合約金額相等的全額貨款,只需付5%~15%的履約保證金。用少量的資金控制期貨合約的全部價值,對交易者來說當然刺激。杠桿作用是期貨市場吸引投機者的原因之一,保證金制度在放大盈利比例的同時,也把風險放大了。
第五是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進行實際商品的交易活動。交易過程與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同步進行。而期貨交易是以各種商品期貨合約為內容的買賣,整個交易過程只是體現商品所有權的買賣關系,而與商品實體的轉移沒有直接的聯系。無論買賣多少次,只有最後的持約人才有履行實物交割的義務。而其他的人只需在合約期滿之前做相反方向的買賣,了結原有交易,把買賣差價結算完了即可。另外,現貨交易活動隨時隨地可以進行,具體交易內容由交易雙方一對一談判商定,有較強的靈活性。而期貨交易必須在規范化的市場中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交易中買方、賣方互不見面,不存在買賣雙方的私人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