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金融機構對期貨市場的潛在需求有
㈠ 有關金融的行業都有哪些
根據國家發改委制定發布的《行業分類標准》劃分,金融行業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託公司和其他金融單位的附屬機構。跨行業小類從事銀行、證券經紀代理(含證券營業部)、證券投資(含券商自營業務)、保險、信託、風險投資、實業投資等活動,其附屬機構應單獨劃分行業。
68
銀行業
681
6810
中央銀行
指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動,並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特殊金融機構的活動。
◇
包括: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
682
6820
商業銀行
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活動。
◇
包括: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的金融活動;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城市商業銀行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農業商業銀行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農村信用社及分支機構的金融活動;
—國外銀行在我國境內開辦的金融機構的活動。
◆
不包括:
—銀行金融資產的管理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689
6890
其他銀行
指政策性銀行。
◇
包括:
—國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金融活動;
—國家政策性銀行駐各地金融機構的活動。
69
證券業
指對股票、債券、期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交易活動。
691
6910
證券市場管理
指證券、期貨市場的管理和監督。
◇
包括:
—國家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管理活動;
—國家證監會派出機構(駐各地的證券監督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的管理活動;
—證券交易所的活動;
—商品期貨交易場所的活動。
◆
不包括:
—證券營業部、期貨交易營業部,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692
6920
證券經紀與交易
指證券、期貨經紀代理人的代理交易活動;證券、基金的管理等活動;證券營業部的管理活動。
◇
包括:
—證券公司的證券交易代理活動;
—期貨經紀公司的期貨交易代理活動;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活動;
—證券營業部、期貨交易營業部活動;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活動。
◆
不包括:
—證券交易所(上海、深圳)、期貨交易所,列入6910(證券市場管理);
—證券商的自營投資交易活動,列入6930(證券投資);
—獨立或為主的證券承銷活動,列入6930(證券投資)。
693
6930
證券投資
指在證券市場從事股票、基金、債券、期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活動。包括證券公司(券商)的自營投資活動,以及其他企業、自然人的證券投資活動。該類別還包括證券承銷服務活動。
◇
包括:
—專門從事股票、債券、期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活動;
—專門從事基金的投資活動;
—證券現券交易、證券回購等活動;
—證券包銷、代銷、轉銷等活動;
—其他證券投資活動(如金融衍生工具投資)。
◆
不包括:
—證券公司(券商)在各地開辦的證券營業部,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對非金融市場的實業投資活動(如投資房
地產、電信、製造業等),列入相應的行業類別中;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受託對資產、資金的信託管理活動,列入7110(金融信託與管理);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從事的證券咨詢、分析活動,列入6940(證券分析與咨詢);
—證券公司(券商)下屬機構(子公司、分公司)從事的項目策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企業購並、重組、上市等風險投資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投資公司及其他機構從事的項目策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企業購並、重組、上市等風險投資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以代理為主,代理證券、期貨的交易活動,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受託對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的信託投資管理活動,列入7110(金融信託與管理);
—不具體從事證券投資業務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業務,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
公司、控股公司的總部,列入7411(企業管理機構)。
694
6940
證券分析與咨詢
指證券咨詢、投資分析活動。
◇
包括:
—證券投資顧問咨詢公司的活動;
—證券分析活動;
—證券資信評估機構的活動;
70
保險業
701
7010
人壽保險
指主要提供養老等人壽保險和再保險的活動。
◇
包括:
—各類人壽保險公司及分支機構的保險活動;
—人壽保險公司的附加保險(健康保險、人身意外險、兒童傷害險等)活動;
—非人壽保險公司下屬獨立的人壽保險機構的活動;
—以人壽保險為主險種的保險公司的保險活動;
—為單位提供的集體養老保險活動。
◆
不包括:
—強制性養老保險,列入8600(社會保障業)。
702
7020
非人壽保險
指主要提供除人壽保險以外的保險活動和再保險活動。
◇
包括:
—事故險;
—財產保險;
—機動車保險;
—交通運輸保險;
—再保險;
—其他未列明的非養老保險。
703
7030
保險輔助服務
指保險代理、評估、監督、咨詢等活動。
◇
包括:
—保險代理的活動;
—保險經紀人的活動;
—保險咨詢的活動;
—保險行政監督管理;
—其他保險輔助活動(精算、理賠、調查、評估服務)。
71
其他金融活動
指銀行、證券、保險以外的金融活動。
711
7110
金融信託與管理
指代理資金、財產的信託、管理活動,以及基金的託管人活動。
◇
包括:
—受託經營資金、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管理活動;
—受託經營證券、投資基金、養老金及其他社會基金的信託管理活動;
—受託經營的投資管理活動;
—代理財產的管理、運作與處置活動;
—對財產(貴重財物、證券及其他物品)保管服務。
◆
不包括: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銀行活動,列入6820(商業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證券經紀代理活動(證券、期貨代理及證券營業部),列入6920(證券經紀與交易);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證券投資活動,列入6930(證券投資);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項目策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企業購並、重組、上市等風險投資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信託投資公司獨立從事的實業投資和服務活動,分別列入相應的行業類別中;
—不從事具體的信託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具有法人資格的信託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控股公司的總部,列入7411(企業管理機構)。
712
7120
金融租賃
◇
包括:
—各類金融租賃公司。
713
7130
財務公司
指經人民銀行批准,為企業融資服務的金融活動。
◇
包括:
—企業集團、大型聯合性企業及其他大型企業的財務公司的活動。
714
7140
郵政儲蓄
◇
包括:
—各級郵政系統開辦的郵政儲蓄機構的活動。
715
7150
典當
指以實物作抵押的貸款活動。
◇
包括:
—各類典當行、公司的活動。
719
7190
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動
指上述未列明的金融活動。
◇
包括:
—金融擔保活動(如貸款擔保等);
—信用卡金融機構的服務活動;
—外匯、黃金、鑽石交易活動;
—農村辦的融資機構(合作基金會);
—上述未包括的其他融資活動。
◆
不包括:
—銀行金融資產的管理活動,列入7412(投資與資產管理);
—與房地產有關的擔保活動,列入7230(房地產中介服務);
—與工程有關的擔保活動,列入7671(工程管理服務)。
㈡ 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中國金融期貸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我國金融期貨交易立法滯後、不健全,致使中國金融期貨市場面臨著諸多法律風險。目前我國金融期貨市場上法規欠缺,立法層次低,金融期貨市場中的合約在法律范圍內無效,合約內容不合法律規范,或者是因對方破產等原因,使合法的合約無法執行而造成的風險。
(二)管理機構過多,從而導致管理混亂。中國現有諸如中國證券會、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地方政府、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管理機構。而且這些機構還存在著一定的權屬不清,政出多門現象,使得金融期貨市場難以適從,這勢必會造成市場混亂,競爭無序等現象的發生。
(三)缺乏真正的市場均衡價格。使得金融期貨市場面臨著價格風險。由於金融期貨的杠桿作用,它們對其相關聯的基礎金融工具如股票指數、匯率、債券價格的變動極為敏感,波動的幅度比基礎市場變化大。由於金融期貨市場發育不成熟或是突發事件導致金融期貨的轉讓很困難,或要轉讓就要面對價格大幅度下跌的風險。而由於政府的宏觀政策或對相關市場的調控都會影響到金融期貨的價格,也會使其收益產生不確定性。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幾點對策
(一)完善金融期貨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
我國正處在金融期貨市場發展的初期階段,要不斷推進我國金融期貨市場法律監管體系建設,實現該法律體系建設的專業化、系統化、透明化。在後金融危機的形勢下,立法思路上要遵循科學借鑒原則,具體說來,一方面是加快立法,在數量上滿足金融期貨市場自身發展需要;另一方面要針對現代金融發展的快速、復雜、多變的特點,提高立法技術和專業水平,避免體系內部各法律法規出現相互矛盾或產生歧義。以建立一個結構合理、互為補充、協調一致的高質量的金融法律體系。並注意金融法律體系與其他法律法規之間的配套和協調。
(二)規範金融期貨市場管理秩序
1.外部監管體系如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交易所要在監管方面保持協調一致共同審定上市期貨合約,對從事期貨經營、期貨結算、咨詢等相關機構的設立進行審核並對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管。
2.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不論是內部的風險管理制度還是外部的監管制度,其核心均在於發現金融期貨交易中潛在的風險,保證期貨交易有秩序順利地進行,而信息披露制度正是發現問題的關鍵手段。
3.加強政府監管和行業管理。盡快建立更具有權威性的全國統一的期貨交易管理委員會,其職能部門的設置可參考CFTC組織;在實施期貨監管時,政府應注意發揮期貨協會的作用。政府自身也應注意保護民主決策機制,不斷增強監管行為的合理性。
(三)加強基礎市場的建設,為期貨市場價格的均衡提供有力支撐
基礎的穩定為減少金融期貨交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風險提供了一個長期有效的保障。作為一個新興市場,股市的遺留問題還很多。政策市場和資金推動型的不成熟股市的特徵也十分明顯,如果證券投資基金控制股票風險都達不到一定的成熟度。把基金的一些市場行為拿到股指期貨上,恐怕只能加劇基金和股指期貨的風險。因此,有必要加緊完善基礎市場的建設。
㈢ 金融機構體系包括哪些
金融機構體系主要分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和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兩大類。
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能夠吸收存款並以存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以下幾種:
中央銀行。它是貨幣金融管理機關,具有管理金融機構的職能。它在發揮國家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職能時,保管政府、公共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存款既是其主要的負債業務,也是其資金的主要來源。
商業銀行。也稱為存款貨幣銀行,是最典型的銀行,以盈利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形式為工商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並辦理結算業務的金融企業。
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也稱為其他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它是根據合同約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並承擔投保人出險後的風險補償責任、擁有專業化風險管理技術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按其業務險種或業務層級可劃分為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存款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等類型。
信託投資公司。它是以收取報酬為目的,接受他人委託以受託人身份專門從事信託或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它是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等組織。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際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面向企業、個人和機構提供各種資產管理業務,如賬戶分立、合夥投資、單位信託等;二是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它是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其主要業務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期貨類機構。它是從事商品期貨合約、金融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交易及其他相關活動的經濟機構,包括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交割倉庫等市場相關參與者。
黃金投融資機構。它是指主要從事黃金投融資交易,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和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包括黃金交易所、黃金結算所(公司)、黃金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的會員和非會員黃金投資機構等,如黃金交易所交易基金(黃金ETF)。
專業融資公司。它是指為特定用途提供融資業務的機構。它們以自有資金為資本,從市場上融入資金,多以動產、不動產為抵押發放貸款或提供資金,主要有不動產抵押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典當行等。
服務機構。它是指為接受信用提供服務的機構,主要包括信息咨詢公司、投資咨詢公司、金融擔保公司、徵信公司、信用評估機構等。此外,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也屬於廣義的信用服務機構。
㈣ 期貨公司是不是金融機構
期貨公司是金融機構,屬於證券業金融機構。
期貨公司是依法設立、經營期貨業務的金融機構,由中國證監會按照商品期貨、金融期貨業務種類頒發許可證。
期貨是高風險性交易,因此交易所實行嚴格會員交易制度。期貨公司成為交易所會員後,充當普通投資者與交易所之間的橋梁,即投資經紀,並收取手續費。
國內期貨公司在很長一段時間只能從事經紀業務。2012年後才被允許從事一些現貨及資管業務,且必須通過子公司進行。
(4)各類金融機構對期貨市場的潛在需求有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者是期貨市場的主體,正是因為期貨交易者具有套期保值或投機盈利的需求,才促進了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盡管每一個交易者都希望直接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但是由於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決定了期貨交易所必須制定嚴格的會員交易制度,非會員不得入場交易,於是就發生了嚴格的會員交易制度與吸引更多交易者、擴大市場規模之間的矛盾。
期貨公司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合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咨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等。
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公司抵抗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范。
㈤ 金融市場具有的功能有( )。
簡單的說就是它有四大功能:1、融資 2、調節 3、避險 4、信號
1.金融市場能夠迅速有效地引導資金合理流動,提高資金配置效率。
(1)擴大了資金供求雙方接觸的機會,便利了金融交易,降低了融資成本,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2)金融市場為籌資人和投資人開辟了更廣闊的融資途徑。
(3)金融市場為各種期限、內容不同的金融工具互相轉換提供了必需的條件。
2.金融市場具有定價功能,金融市場價格的波動和變化是經濟活動的晴雨表。
(1)金融資產均有票面金額。
(2)企業資產的內在價值——包括企業債務的價值和股東權益的價值——是多少,只有通過金融市場交易中買賣雙方相互作用的過程才能「發現」。即必須以該企業有關的金融資產由市場交易所形成的價格作為依據來估價,而不是簡單地以會計報表的賬面數字作為依據來計算。
(3)金融市場的定價功能同樣依存於市場的完善程度和市場的效率。
(4)金融市場的定價功能有助於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實現。
3.金融市場為金融管理部門進行金融間接調控提供了條件。
(1)金融間接調控體系必須依靠發達的金融市場傳導中央銀行的政策信號,通過金融市場的價格變化引導各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實現貨幣政策調整意圖。
(2)發達的金融市場體系內部,各個子市場之間存在高度相關性。
金融市場
(3)隨著各類金融資產在金融機構儲備頭寸和流動性准備比率的提高,金融機構會更加廣泛地介入金融市場運行之中,中央銀行間接調控的范圍和力度將會伴隨金融市場的發展而不斷得到加強。
4.金融市場的發展可以促進金融工具的創新。
(1)金融工具是一組預期收益和風險相結合的標准化契約。
(2)多樣化金融工具通過對經濟中的各種投資所固有的風險進行更精細的劃分,使得對風險和收益具有不同偏好的投資者能夠尋求到最符合其需要的投資。
(3)多樣化的金融工具也可以使融資者的多樣化需求得到盡可能大的滿足。
5.金融市場幫助實現風險分散和風險轉移。
(1)金融市場的發展促使居民金融資產多樣化和金融風險分散化。
(2)發展金融市場就為居民投資多樣化、金融資產多樣化和銀行風險分散化開辟了道路,為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提供了條件。
(3)居民通過選擇多種金融資產、靈活調整剩餘貨幣的保存形式,增強了投資意識和風險意識。
6.金融市場可以降低交易的搜尋成本和信息成本。
(1)搜尋成本是指為尋找合適的交易對方所產生的成本。
(2)信息成本是在評價金融資產價值的過程中所發生的成本。
(3)金融市場幫助降低搜尋與信息成本的功能主要是通過專業金融機構和咨詢機構發揮的。
㈥ 金融市場有那些主要分類
金融市場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
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亦叫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市場等;長期金融市場亦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
2、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 (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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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金融市場包括哪些市場
金融市場可以分為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直接金融市場、間接金融市場、發行市場、交易市場、有形市場、無形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產品市場等。
金融市場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 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亦叫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市場等;長期金融市場亦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
(2) 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 (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
(7)各類金融機構對期貨市場的潛在需求有擴展閱讀:
一、形成
遠在金融市場形成以前,信用工具便已產生。它是商業信用發展的產物。但是由於商業信用的局限性,這些信用工具只能存在於商品買賣雙方,並不具有廣泛的流動性。
隨著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又產生了銀行信用和金融市場。銀行信用和金融市場的產生和發展反過來又促進了商業信用的發展,使信用工具成為金融市場上的交易工具,激發了信用工具潛在的重要性。
在現代金融市場上,信用工具雖然仍是主要的交易工具,但具有廣泛流動性的還有反映股權或所有權關系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商品,它們都是市場金融交易的工具,因而統稱為金融工具。
二、基本要素
(1)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包括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外商等等,即能向金融市場提供資金,也能從金融市場籌措資金。這是金融市場得以形成和發展的一項基本因素。
(2)信用工具。這是借貸資本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對象。如各種債券、股票、票據、可轉讓存單、借款合同、抵押契約等,是金融市場上實現投資、融資活動必須依賴的標的。
(3)信用中介。這是指一些充當資金供求雙方的中介人,起著聯系、媒介和代客買賣作用的機構,如銀行、投資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和經紀人等。
(4)價格。金融市場的價格指它所代表的價值,即規定的貨幣資金及其所代表的利率或收益率的總和。
㈧ 目前金融營銷環境有哪些變化和趨勢,對於地方金融機構來說有哪些機會
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指出監管補齊短板。近一年來,金融強監管保持高壓態勢,從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到資管新規,再到消費金融、現金貸的治理,監管觸角全覆蓋,這種態勢仍會延續。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比任何時候都需要處理好發展與規范、創新和防範風險的關系,提高自身強健性。在強監管背景下,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有所提升,對股東資質要求更嚴格。銀監會、保監會先後發文,加強金融機構股東資格管理,明確股東條件、持有期限與轉讓要求。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提升,有利於行業競爭更健康有序;同時會增加金融機構並購、股改和上市的難度,同時也提高了進入新業務領域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