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期貨市場概論
1. 2000年以來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概況
中國的期貨市場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從無到有,從無序逐步走向規范.伴隨著我國成為wT0成員,中國期貨市場也在慢慢地融入世界期貨的大家庭.回顧歷史,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坎坷多難,道路曲折.審視當今,中國的期貨市場已步入規范發展,正不斷地走向成熟.展望未來,中國的期貨市場將成為與歐美並駕齊驅的又一個國際性期貨交易中心.
2. 中國期貨的歷史還有期貨的定義中國期貨還有沒有發展謝謝了
期貨交易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歐洲就出現了中央交易所和大宗易貨交易,形成了按照既定時間和場所開展的交易活動。再次基礎上,簽訂遠期合同的雛形產生。在農產品收獲之前,商人往往先向農民預購農產品,等收獲以後,農民再交付產品,這就是國外原始的遠期交易。中國的遠期交易同樣源遠流長,早在春秋時期,中國商人的鼻祖陶朱公范蠡就開展了遠期交易......
期貨與現貨對應,並由現貨衍生而來,通常指期貨合約,期貨交易即期貨合約買賣,它由遠期現貨交易衍生而來,與現貨交易相對應的交易方式。
3. 我國國內期貨市場的概況 以及期貨交易流程
1、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品種:黃金、銅、鋁、鋅、天然橡膠、燃料油
2、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種:大豆、玉米、豆粕、豆油、棕櫚油、聚乙烯
3、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種:PTA、菜油、強麥、白糖、棉花
4、中金交易所/交易品種:股指期貨(准備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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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開倉、持倉、平倉或實物交割。
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例如,你可賣出10手大豆期貨合約,當這一筆交易是你的第一次買賣時,就被稱為開倉交易。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一份期貨合約相當於簽署了一份遠期交割合同。開倉之後尚沒有平倉的合約,叫未平倉合約或者未平倉頭寸,也叫持倉。開倉時,買入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多頭頭寸,簡稱多頭;賣出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空頭頭寸,簡稱空頭。
如果交易者將這份期貨合約保留到最後交易日結束,他就必須通過實物交割來了結這筆期貨交易,然而,進行實物交割的是少數。大約99%的市場參與者都在最後交易日結束之前擇機將買入的期貨合約賣出,或將賣出的期貨合約買回,即通過筆數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來對沖原有的期貨合約,以此了結期貨交易,解除到期進行實物交割的義務。舉例而言,如果你賣出大豆2009年5月合約10手,那麼,你就應在2009年5月到期前,買進10手同一個合約來對沖平倉,這樣,一開一平,一個交易過程就結束了。這就象財務做帳一樣,同一筆資金進出一次,帳就做平了。這種買回已賣出合約,或賣出已買入合約的行為就叫平倉。交易者開倉之後可以選擇兩種方式了結期貨合約:要麼擇機平倉,要麼保留至最後交易日並進行實物交割。
4. 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史是怎樣的
1990年10月12日 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開業,中國期貨市場誕生。
1992年9月 第一家期貨經紀公司——廣東萬通期貨經紀公司成立;同年底,中國國際期貨經紀公司開業。
1993年5月28日 鄭州商品交易所推出標准化期貨合約,實現由現貨到期貨過渡。
1993年11月4日 國務院發出《關於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中國期貨市場規范整頓開始。
1994年4月6日 國務院關停一些大期貨品種——鋼材、食糖、煤炭的期貨交易;同年9月29日暫停粳米、菜籽油期貨交易。
1994年5月16日 國務院辦公廳批轉國務院證券委《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若干意見的請示》?開始對期貨交易所全面審核、嚴格控制國有企事業單位參與期貨交易、嚴格查處各種非法期貨經紀活動。
1994年10月 天津、長春聯合期貨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等14家試點交易所成立。
1998年8月 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將原14家期貨交易所合並為大連、鄭州、上海三家。
1998年11月24日 中國證監會批准重新修訂後的大豆、小麥、綠豆、銅、鋁、天然橡膠等六個合約。
2001年3月5日 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將「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寫入「十五」計劃綱要。
2002年6月1日 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宣布新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和《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自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出台了《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2004年,燃料油、玉米、棉花相繼上市交易。
5. 中國有哪些期貨市場以及發展現狀
狹義上的期貨市場主要指的是期貨交易所。目前中國的期貨市場主要構成部分 分為以下幾類:
1.中國證監會以及各地派出機構(證監局)、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期貨市場保證金監控中心
2.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
3.期貨公司會員單位以及非期貨公司會員單位
4.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套保企業客戶
截至2020年9月24日,全市場資金總量近8000億元,較2019年年底增長超40%,較2017年年底增長超80%;期貨市場有效客戶數180.80萬個,較2017年年底增長41.6%;期貨市場結構逐步機構化,目前法人權益佔全市場比例超過六成,較2017年年底明顯上升。
溫馨提示:請遠離非法集資、違法配資、代客理財、虛假或誤導性宣傳/誘導交易、非法咨詢/喊單、提供交易軟體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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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國內的期貨市場有哪些,簡述各自他們的特點
我國目前有4個期貨交易所,即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我國期貨市場目前的上市品種只有商品期貨和股指期貨,即銅、鋁、鋅、橡膠、燃料油、黃金、豆一、豆二、玉米、豆粕、豆油、棕櫚油、塑料、硬麥、強麥、白糖、棉花、pta、菜籽油。(如果豆一豆二算一個則只有18個品種)等等
7.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詳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
「期貨基礎知識」及「期貨法律法規」所用教材分別為《期貨市場教程》(中國期貨業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和《期貨法律法規匯編》。兩教材具體說明及購買辦法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每年,中國期貨業協會根據市場發展狀況,組織有關專家對教材進行修訂。
2012年「期貨法律法規」 考試大綱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3.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4.期貨公司管理辦法
5.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6.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7.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
8.關於發布《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的通知
9.關於發布《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10.關於發布《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的通知
11.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
12.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准則(修訂)
13.期貨公司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則(試行)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摘選
1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7.關於發布《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的通知
18.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
1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20.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21.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
2012年期貨投資分析考試大綱
「期貨投資分析」考試包括兩方面內容。第一方面考察教材《期貨投資分析》涉及的有關知識及其運用,包括:
第一章 期貨投資分析概論
第一節 期貨投資及期貨投資分析
第二節 期貨投資分析方法及其有效性
第三節 期貨定價理論
第二章 宏觀經濟分析
第一節 宏觀經濟分析概述
第二節 宏觀經濟運行分析
第三節 宏觀經濟政策分析
第三章 期貨投資基本面分析
第一節 基本面分析理論基礎:供需理論
第二節 影響因素分析
第三節 基本面分析常用方法
第四節 基本面分析的步驟與應用
第四章 期貨品種投資分析
第一節 農產品分析
第二節 基本金屬分析
第三節 能源化工分析
第四節 貴金屬分析
第五節 金融期貨分析
第五章 期貨投資技術分析
第一節 技術分析概論
第二節 技術分析的主要理論
第三節 主要技術分析指標及其應用
第四節 期貨市場持倉分析
第六章 統計分析
第一節 統計分析對金融投資分析的意義
第二節 變數間的相關關系
第三節 一元線性回歸分析
第四節 多元線性回歸分析
第七章 期貨交易策略分析
第一節 套期保值交易策略分析
第二節 投機交易策略分析
第三節 套利交易策略分析
第八章 期權分析
第一節期權合約與基本要素
第二節 期權定價
第三節 期權的套期保值功能運用
第四節 期權組合交易策略分析
第九章 期貨投資分析報告
第一節 期貨投資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
第二節 定期報告
第三節 期貨專題報告
第四節 期貨調研報告
第五節 期貨投資方案
第十章 職業道德、行為准則和自律規范
第一節 期貨投資咨詢從業人員的含義與職能
第二節 國內外分析師組織
第三節 執業道德和執業行為准則
第二方面考察《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涉及的相關規定。
考試大綱詳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資格考試」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