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玉米期貨價格指數
A. 期貨是不是分為股指期貨、上期所、大商所、鄭商所他們是什麼意思,平常我們用那個
有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上交所是銅,鋁,鋅,橡膠燃料油,黃金,螺紋鋼,線材,鉛。大商所是豆子,玉米,豆粕,豆油,棕櫚油,LPP,PTC,焦炭。鄭商所是麥子,白糖,棉花,PTA,菜籽油,早秈稻。中金所是做股指期貨的,滬深300。你可以下載期貨軟體。不過很多我們沒有定價權,在歐美那邊,金屬原油我們主要看倫敦,農產品看芝加哥,不過玩期貨風險很大,可以一夜暴富,也可以傾家盪產,如果想玩,可以到期貨公司開戶時,先要個模擬賬戶先練練30萬模擬資金。
B. 期貨 大連商品交易所行情軟體和交易軟體哪裡下載 玉米
門沒關,你自己打開就可以進來的。97
C. 棉花期貨已推出 大商所玉米期貨何時露面
猴子派來的逗比
玉米期貨出來十幾年了
怎麼還沒露面
該起床了
D. 大連商品交易所的玉米期貨手續費是多少
商品期貨品種很多。沒必要每個都了解一遍。你想做哪個品種再詳細了解吧。 籠統的說,現在每個品種,波動一個價位就夠手續費了。 記得採納啊
E. 玉米期貨交割過程中需要多少費用
由於期貨公司的手續費不盡相同,所以無法判斷玉米期貨交割過程中需要多少費用
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目前國內有上海、大連、鄭州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和中國金融交易所(股指期貨)共40個上市品種(小麥合約已由硬麥更改為普麥,且原硬麥合約已退市;早秈稻和菜籽油合約的交易單位進行了修改。新增的品種為玻璃、油菜籽、菜籽粕;新增的品種是大商所的焦煤,焦煤合約的交易單位是60噸/手,而大商所的雞蛋品種正在證監會的審核過程中,鄭商所的動力煤品種和大商所的牲豬品種正在調研中,所以正確的說法應該有45個品種合約處在交易中,1個品種合約已經過審等待上市交易,1個品種正在過會。不同品種手續費不一樣。各期貨公司都是交易所的會員(金融交易所不是), 客戶參與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有固定的一部分上交給交易所,另一部分由期貨公司收取,期貨公司收取的標準是在期貨交易所的基礎上加一部分,用於自身的運營。不同地區,不同期貨公司收取的手續費是不一樣的,相對大的實力強的期貨公司手續費高一些,而一些小的期貨公司略低。手續費也會因客戶資金量的大小、交易量多少而不同,資金量大的甚至成百上千萬的客戶,期貨公司也會適度降低手續費。
F. 玉米期貨在大商所上市交易,試說明期貨市場為什麼可以減少蛛網波動
市場調節實現的經濟均衡是一種事後調節並通過分散決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當程度的自發性和盲目性,由此產生周期性的經濟波動和經濟總量的失衡。在糧食生產、牲畜養殖等生產周期較長的產業部門更會發生典型的「蛛網波動」。
蛛網理論說明了在市場機制自發調節的情況下,農產品市場上必然發生蛛網型周期波動,從而影響農業生產與農民收入的穩定。一般而言,農產品的供給對價格變動的反應大,但需求較為穩定,對價格變動的反應小。這就是說,一般而言,農產品的供給彈性大於需求彈性。因此,現實中存在最廣泛的是發散型蛛網波動。正是農業生產不穩定的重要原因。
為了減少或消除農產品市場沙鍋內的這種波動,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由政府運用有關政策對農產品市場進行干預。二是利用市場本身的調節機制。這種機制就是期貨市場上的交易活動。
期貨市場是進行標准化期貨合約交易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所買賣的期貨合約是在未來交貨的。這就是說在期貨市場上買賣的是未來的農產品。這樣,在這種未來農產品的買賣過程中就可以發現未來的價格。這就是說,在期貨市場上從事買賣的每一個交易者都力圖根據對未來農產品市場供求的預測來發現未來的價格。他們對未來價格的預測越准確,就越能從期貨交易中獲利。正是在他們的這種競爭活動中,期貨市場發現了未來價格。換言之,發現未來價格是期貨市場的重要功能之一。用這種未來價格來指導生產就可以避免由價格波動而引起的產量波動,從而減緩或消除農產品現貨市場上的蛛網波動。這正是期貨市場最早生產於農產品交易的原因。許多經濟學家認為,美國之所以有穩定的農業,其原因有兩個。一是美國政府始終關心農業,採取可支持價格這類保護農業的政策。二是美國有世界上最發達、最完善的農產品期貨市場。
^_^網上扒來的.
G. 周五的期貨玉米為什麼大漲
主要是幾家期貨公司的客戶,大買單往上打的。國內的股市、期市,都是資金推動型的。具體是哪幾家公司,可以到大商所查詢。說不準這真是一起聯合操縱案,因為有的公司日增倉也太多了。
H. C玉米期貨是大商所的品種嗎
是的
大連交易所的玉米期貨
是保證金最低的一個品種,一手1500
交易費也非常低,當天一個來回一共只需要一塊三
波動一個點是10塊
新手鍛煉做這個品種最合適
I. 農產品期貨價格指數保險
從年初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到近日農業部和中國保監會在北京聯合召開的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座談會,農業保險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經濟社會的發展。作為農業發展的「穩定器」,農業保險已不僅僅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而是通過改革創新努力成為現代農業的「助推器」。
堅持農險產品創新
目前,我國雖已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農業保險市場,但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指出,我國農業保險深度僅0.56%,低於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於美國7%的水平,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和潛力。
據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透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逐步從供給推動型向需求拉動型轉變,農業保險迫切需要轉型升級。
「我國農業保險已經不僅僅是防範自然風險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國現代農業建設各個環節,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多作用。」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石健表示。
因此,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就顯得更為迫切。根據農業現代化的需求,農險產品的創新要做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中央財政的補貼也應該作出相應調整,從補貼傳統農業保險,轉而補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
「近年來,受國際農產品市場影響加深,我國農業產品價格競爭壓力加大,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路徑。」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在接受《農村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標價格指數保險作為農險產品創新的標桿,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鑒。「雖然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豬等,但未來隨著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擴展,目標價格指數保險對農產品價格改革將發揮更大作用。」
同時,庹國柱認為保險公司還應積極研究開發各種新型農業保險產品,如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產品並積極試點,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業風險保障需求。
加快農險模式轉變
記者注意到,相較往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有關農業保險的表述今年在延續此前「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內容。其中,關於繼續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的備受關注。
事實上,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就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管理」,鼓勵「探索開展產值保險、目標價格保險等試點」,從政策層面對「保險+期貨」這一金融創新進行支持。
隨著文件的下發與政策的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去年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首單期貨機構參與農產品價格保險的簽約,標志著「保險+期貨」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據悉,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國內首個玉米、雞蛋期貨價格保險,為錦州義縣51家農戶1000噸玉米提供了216萬元風險保障,為大連普蘭店、黃岡浠水4家農戶的300噸雞蛋提供了320萬元風險保障,並與上海新湖瑞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利用期貨市場轉移農產品價格下跌風險。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試點已結束,合計賠款24.11萬元、賠付率達208.2%;雞蛋期貨價格保險首期賠款6.53萬元、賠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農戶抗價格下跌風險能力;盡管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賠付率高達2倍,但上海新湖從期貨市場上又挽回了損失,與保險公司合作態度更加積極主動。
對此,方正中期期貨投資咨詢部總經理王駿王駿認為:「農產品價格保險在我國如果能推廣開來,將為廣大農民、合作社和相關農業企業打造一個嶄新的融資方式。農產品價格保險保障了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穩定收入,其可以將價格保險保單在銀行進行質押貸款,此前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貸款難的情況將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農產品價格保險的試點和推廣過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門能參與進來,撥付一定費用以保險費補貼的形式補貼給合作社、農業企業和農民,支持期貨交易所、農業保險公司、期貨公司三方共同將這一具有中國特色和金融創新的政策試點做下去。
新型經營主體受關注
項俊波認為,農業現代化過程中涌現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天然對金融保險有迫切需求。然而,現階段面臨的主要矛盾,是農業保險不能滿足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風險需求。
據統計,我國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超過250萬家,是農業規模經營的主力軍。相比一般小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已經不再是生計型或兼業型農戶的簡單再生產,而是走商品化經營、追求規模效益的擴大再生產,經營規模大、承擔風險高、現代要素多。韓長賦認為,「他們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險。」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該公司在河北、吉林、廣東等15個省份開展了共計52個涉農「政銀保」項目,並設立了50億元額度的資管產品和投資基金,為參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微企業提供融資資金。
庹國柱坦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呈現出了新特點、新風險和新需求。「通過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適應新型經營主體對風險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滿足其規避大規模和高投入生產方式下面臨較高風險的需要,有利於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國柱認為,應當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疇。目前中央財政主要對大宗作物保成本的傳統「低保費、低保額」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這樣,對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其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超過現有傳統產品部分的保費將得不到中央財政的補貼。
目前,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實行統一補貼政策,補貼比例與投保人的種植規模以及保險產品的保障水平都沒有關系。「這種補貼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與國家對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發展政策導向是不配套的。」庹國柱認為,目前的保費補貼政策並沒有體現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政策導向。規模化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商品化率高,對國家的糧食安全貢獻大,國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理應向其傾斜。中央財政有必要適時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高保障創新產品,比如收入保險產品或者覆蓋租地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險產品等納入補貼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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