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的使命
A. 什麼樣的人能做期貨交易
在期貨市場賺錢的人,往往盈利比例要比股票市場高;同樣在期貨市場虧錢的人,虧損比例也要比股票市場高。因此,很多投資者都說「期貨不是普通人玩的」,那麼到底期貨適合什麼樣的人玩呢?
筆者認為具備以下「三高」特徵的人可以從事期貨投資,並可以走向盈利。
1、風險承受能力較高
期貨風險和收益在理論上是成正比的,反而股票是風險和收益不對等的。期貨的風險大於股票,是因為它有資金放大功能,在放大收益的同時也放大了風險。如果做期貨時選擇很小的杠桿(比如接近1甚至小於1),那麼期貨的風險將比股票還低,因為它還可以做空。但是既然選擇做期貨,那麼當然會使用杠桿,對普通的投資者來說使用3-5倍的杠桿比較合適,也就是說需要承受比股票高3-5倍的風險。
2、自我約束能力較高
正因為期貨的杠桿作用,使得每一次價格波動的虧損都被放大,股票不止損是不會輸光的,幾年後可能還會翻本甚至盈利,但是期貨如果不止損資金很可能就會歸零甚至變成負數。因此期貨交易更講究自我約束能力,自我剋制能力不高的投資者幾乎註定要虧損。
3、心理承受能力較高
因為期貨行情的變動帶來資金金額的變動比股票大得多,比如50%的倉位做對了一天可能會賺20%或更多,而做錯了則相反;另外國內的期貨市場還經常有跳空缺口、漲跌停較多的情況,只有心理承受能力較高的投資者才能冷靜應對帳戶資金大比例的變動。
其實,大多數個人和家庭如果只用流動資金1/5以下的比例從事期貨投資,再培養一下「三高」能力,那麼就都是適合做期貨的。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下列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其委託為其進行期貨交易: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二)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三)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四)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
(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除《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下列人員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中國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所以按照規定,中國核物理研究所的工作人員不在被限制進行期貨交易之列,如果有什麼人限制他們不能做期貨,那也是他們自己內部或上級的事情,起碼期貨監管部門是不限制他們的。
至於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的家人(除配偶之外的家人),雖然條文沒有明確限制禁止參與期貨交易,但行業內默認的准則是受限的,不出問題則已,一旦出現問題,被牽扯到的工作人員難逃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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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中國期貨業協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成立的全國期貨業自律性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第二條 協會英文名稱China Future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FA。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是:在國家對期貨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進行期貨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期貨業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堅持期貨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期貨業的正當競爭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推動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第四條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以下簡稱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五條 協會住所:北京市。第二章 職責第六條 教育和組織會員及期貨從業人員遵守期貨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行業自律性規則,建立健全期貨業誠信評價制度,進行誠信監督。第七條 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認定、管理以及撤銷工作,負責組織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及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范性文件授權的其他專業資格勝任能力考試。第八條 監督、檢查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受理對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的舉報、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對違反本章程及自律規則的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給予紀律懲戒;向中國證監會反映和報告會員和期貨從業人員執業狀況,為期貨監管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第九條 制定期貨業行為准則、業務規范,參與開展行業資信評級,參與擬訂與期貨相關的行業和技術標准。第十條 受理客戶與期貨業務有關的投訴,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第十一條 為會員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向中國證監會及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在經營活動中的問題、建議和要求。第十二條 制定並實施期貨業人才發展戰略,加強期貨業人才隊伍建設,對期貨從業人員進行持續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期貨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第十三條 設立專項基金,為期貨業人才培養、投資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業提供資金支持。第十四條 負責行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自律性組織協調,提高行業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技術水平。第十五條 收集、整理期貨信息,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推動會員按現代金融企業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促進業務創新,為會員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第十六條 組織會員對期貨業的發展進行研究,參與有關期貨業規范、發展的政策論證,對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建議。第十七條 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聯系,廣泛開展期貨市場宣傳和投資者教育,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第十八條 表彰、獎勵行業內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個人,組織開展業務競賽和文化活動,加強會員間溝通與交流,培育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第十九條 開展期貨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代表中國期貨業加入國際組織,推動相關資質互認,對期貨涉外業務進行自律性規范與管理。第二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賦予的其他職責。第三章 會員第二十一條 協會會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擁護本章程;(二)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或許可從事期貨業務或相關活動;(四)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第二十二條 協會由會員、特別會員和聯系會員組成。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公司、從事期貨業務或相關活動的機構。特別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交易所。聯系會員是指經各地方民政部門審核批准設立的地方期貨業社會團體法人。第二十三條 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等從事期貨業務的機構,應當加入協會;其他與期貨市場有關的法人機構經協會批准可以加入協會。第二十四條 會員入會實行注冊制,會員申請加入協會時,應當按照協會的要求進行登記注冊。第二十五條 會員設代表一名,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代表本單位履行會員職責。會員更換代表須向協會書面報告。第二十六條 會員的權利:(一)會員、特別會員享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請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權利;(三)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四)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和獲得協會服務的權利;(五)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六)對協會給予的紀律懲戒有聽證、申訴的權利;(七)會員大會決議增補的其他權利。第二十七條 會員的義務:(一)遵守協會章程及其他自律性規則;(二)執行協會的決議;(三)按規定繳納會費;(四)支持協會工作,維護行業利益;(五)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按協會規定提供與期貨業務相關的數據信息及其他資料;(七)接受協會的監督與檢查;(八)根據協會的規定履行公告義務;(九)會員大會決議增補的其他義務。第二十八條 會員資格的終止:(一)兩個或兩個以上會員單位合並,會員資格由存續單位或新設單位繼承,原有會員資格自動終止;(二)會員被依法撤銷;(三)受到協會取消會員資格處分的;(四)會員退會。第四章 組織機構第二十九條 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三)選舉和罷免理事;(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准;(五)決定協會合並、分立和終止事宜;(六)理事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第三十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和特別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有關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決定協會合並、分立、終止事宜須經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三十一條 會員大會由理事會組織召開,每四年舉行一次。理事會認為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和特別會員聯名提議,應召開臨時會員大會。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協會常設權力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其職責是:(一)籌備召開會員大會,貫徹、執行大會的決議;(二)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三)決定設立專業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四)根據證監會的提名選舉或罷免協會會長和專職副會長;(五)根據會長提名,選舉或罷免兼職副會長;(六)根據會長提名,聘任或解聘秘書長;(七)制定和頒布協會的自律規則、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八)決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預決算;(九)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十)表彰、獎勵、處分會員;(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三十三條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特別會員理事、非會員理事組成。會員理事由理事會提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會員和特別會員聯名提議,由會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特別會員為協會當然理事。非會員理事由中國證監會委派,非會員理事不超過理事總數的四分之一。第三十四條 理事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第三十五條 會員理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二)能正常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三)熱心協會工作,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四)誠實信用,規范經營,嚴格自律;(五)有社會責任感和行業使命感,在行業有一定影響力;(六)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會員理事發生不符合上述條件情形的,由會長提請理事會暫停其理事資格。第三十六條 會員理事選派的理事代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會員理事的總經理或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二)具有良好的期貨專業知識和豐富的期貨實踐經驗;(三)熱心為行業服務,在期貨或相關業務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四)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協會的紀律懲戒;(五)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理事代表發生不符合上述任職條件情形的,會員理事應當變更理事代表。在變更之前,理事會暫停其理事資格。會員理事變更理事代表的,變更後的理事代表應當符合本條規定的條件並經理事會審查同意。第三十七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或會長辦公會認為必要時,應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第三十八條 協會設立專業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登記後開展活動。第三十九條 協會設會長一名,專職副會長若干名,兼職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為專職。會長、專職副會長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兼職副會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聘任。第四十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在期貨業內有較大影響和良好聲望;(二)期貨業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三)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工作能力;(四)熱愛協會工作;(五)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四十一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未經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會長、副會長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第四十二條 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責:(一)主持會員大會;(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會長辦公會;(三)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通過的制度、決議、工作計劃和預決算;(四)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五)提名兼職副會長、秘書長;(六)決定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置方案;(七)聘任協會日常辦事機構各部門負責人,聘用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八)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會長指定的專職副會長代為履行職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條協會設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專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會長指定的其他人員組成。第四十四條 會長辦公會行使以下職權:(一)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二)決定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三)決定協會日常工作事項。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第四十五條 協會經費來源是:(一)會費;(二)社會捐贈;(三)政府資助;(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六條 會費收取管理辦法由理事會擬定,會員大會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第四十七條 協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第四十八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第四十九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五十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第五十一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按規定接受財務審計。第五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第五十三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第五十四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第五十五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並在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30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第七章 終止第五十六條 協會的終止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第五十七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五十八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第五十九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第八章 附則第六十條 本章程中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等數字含本數。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協會理事會。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0年9月20日第三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D. 大華期貨有限公司的企業文化
公司從成立至今,倡導不求利潤最大化、只求風險最小化的企業宗旨,以誠信為本、客戶至上、強化管理、穩健經營的企業精神,科學決策、高效運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經營理念,艱苦創業,勵精圖治,在期貨市場樹立了響亮的品牌,佔有了一定的市場份額。
公司注重企業文化建設和人才的培養,通過建立公正客觀的評價機制和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以不斷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為使命,為人才提供科學、公正、透明的發展平台和價值評價體系,逐步形成具有大華特色的價值觀、人生觀和工作觀,從根本上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在人才引進時既注重人的專業與才能,又看重人的品質和個性,我們希望大華所有的員工在制度保護和約束下,成為物質財富的擁有者,更重要的是成為高尚品德的秉承者。
E. 期貨品種數字編號的意思
期貨合約後面跟著4個數字,前兩個表示年,後兩個表示月,意思是某年某月交割的期貨合約。例:白糖1505表示15年5月交割的白糖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通常所說的期貨就是指期貨合約。
F. 我國期貨市場的三級監管體系是什麼
wase0581000 你好!上面兩個回答好像都沒有說三級管理是哪三級。
我來明確針對您的問題進行回答:
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模式是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和各期貨交易所構成的三級管理體系。
G. 香港黃金期貨交易所有哪些
香港黃金期貨交易所有哪些?香港是當代全球三大黃金自由市場之一,其發展得益於穩定的政治環境,發達的交通設施,先進的通信設備和處於較有利的交易時區。香港的黃金交易場所和期貨交易所各具特色,從事零售業務的主要是銀行、金鋪和一些錢庄,主要的黃金期貨交易所有如下四個:
4、香港期貨交易所
為提升競爭力,迎接市場愈趨全球化的挑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於2000年3月6日完成合並,成為單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交易所亦於2000年6月27日在聯交所上市。於2012年12月,香港交易所收購世界首屈一指的基本金屬市場London Metal Exchange (倫敦金屬交易所,簡稱LME)。而於2012年5月,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場外結算公司)正式成立,成為於香港結算場外衍生產品的結算所。
香港交易所為聯交所、期交所、香港結算、場外結算公司和LME的控股公司,其業務運作分由多個專責部門執行,由管理層和董事會領導及監察。董事會是最高決策機關,負責制定香港交易所的目標、使命、策略、政策和業務規劃,並監察管理層的執行工作。
H. 期貨目標客戶群體是什麼`潛在客戶有那些
目前正在從事相對高風險的事業的人接受期貨的可能會更大,比如做生意的,不要找剛剛開始做生意的人,他們承受風險的能力有限。生意場上的老手是重點開發對象。但是他們長期商場上的摸爬滾打,對人對事都有較深刻的認識,想要成功地開發他們,首先你得人要得到他們的認可。
說直接點,去找些想發財,想炒期貨,而對期貨技術和風險一無所知的人去配資最合適不過了。因為無知者無畏.,會炒期貨的人都知道,期貨本身杠桿就大,按比例配資只會加大風險。按照1:10配資的話,資金回撤度不能超過6%,否則自己的本金全沒了.。我圈子裡,即使炒期貨一年能翻2倍的人也不敢保證資金撤度不超過6%,說明何其難做。
首先人要得到他們的認可。這一點對於剛從事期貨行業的比較難。得到了他們的認可,剩下的就水到渠成了,簡單的告訴他們期貨的性質和功能,再告訴他們你能夠做些什麼。剩下的讓他們考慮,能做就做,做不成就做朋友也很好
I. 期貨培訓學校哪家好我要學習期貨交易。
業內普遍認可深藍教育期貨培訓,他們是1對1教學。所講的內容是和實盤有關的操作干貨。
J. 股指期貨推出一年以來對股票市場的影響
股指期貨對股市的影響 股指期貨作用於股市,可以影響股市短期走勢,但不能決定股市中長期方向,股市中長期走勢始終都是以宏觀經濟發展的狀況來決定的,只有國民經濟不斷走強,股市才可能真正走強,其他任何的短期題材與消息,都只能對股市形成局部影響或短期影響,包括股指期貨在內。首先,對於股指期的實質必須有清晰的認識。股指期貨是一款基於股市的金融衍生產品,是建立在股市基礎之上的,與股市運行有著緊密的聯系,但與股票是有本質區別的。股指期貨是一種合約,自身是沒有價值的,合約一到期,其使命也就結束了,而形式上它之所以有價格,那是對應滬深300股票指數的價格,在各方的「博弈」之下,形成的一個「虛擬」價格,而並不是實實在在的價格,因為,「滬深300指數」本身就是一組「數」,數字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因而,沒有價值的價格,實質上就是人們頭腦中的一個「概念」,打個比方吧,大家都有照鏡子的經驗吧,股指期貨指數與滬深300股票指數就是鏡子中的「影像」,而不是實實在在的實物,在這一系列聯系之中,那個「實實在在」的實物就是「滬深300股票指數對應的那300支股票的全部股票」,這個是真的有價格的,因為那300支股票的價值就是「300支股票的全部股票」,假如你擁有這些「全部股票」的話,那麼,無疑,你將是這個世界上古今中外任何時代、何何地方「絕對」的「首富」,因為,那代表著你擁有中國效益最好的300家企業,其價值不菲吧,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股指期貨指數,是一組「數據」,其價格與價值只是「水中月、鏡中花」,而股票卻是實實在在有價格和價值的,其所代表的價格與價值就是上市企業的「全部財富」。當然,這個「全部財富」指的是「普通股」股東權益的「全部」,而不包括優先股與「債權」的資產部分,這是另外一個論題,在此不予多述。我在上一小段中所要講的「實質」區別其實是這樣的,由於股票是有價值的,因而股票的價格最終仍然是由這一「價值」決定的,這符合一般商品價值與價格的經濟規律,符合馬克思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價格始終圍繞價值呈現波浪起伏變化,價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價值是商品的內在實質,因此,股票的價值取決於上市公司創造財富的能力,而股票的價格則是短、中、長期各種綜合因素作用下的結果,股票的價格可以因為「股市本身的運行狀態」而產生與價值不相符的「價位」,但是,其基本走勢卻一定是受「價值」決定的,即受「創造利潤」與「社會貢獻」、「歷史使命」等決定的,而不是其他,而股指期貨呢,正是「股市運行軌跡」的另一種「再現」,只不過,由於法律法規的因素,對入場門檻進行了限制和入場者可以利用「杠桿」的原因,才使股指期貨市場更加的高深莫測、劇烈波動,如果用戰略戰術理論來形容股市與股指期貨市場的話,那麼,股市無疑就是戰略方向的長遠規劃,而股指期貨市場則無疑是具體戰役的決斗,是風火硝煙、刺刀見紅的過程,這里再一次論證了股市與股指期市的辯證關系,股市決定了中長期方向,而股指期市反作用於股市,起到縮短和延長短期波動的作用,至於股指期市是到底是怎樣發揮這一作用的,這就是我前面所指的實質之所在了,股指期市通過對滬深300指數未來走勢的看法不同,從而形成「博弈」,形成期指的上下「劇烈」波動,請注意我這里的用詞,正是這個「劇烈」,道出了股指期貨的實質,股市是基於宏觀經濟的走勢而向前運行,而股指期指是基於股市的運行狀況進行「資本」的拼殺,股市裡的一點小小的波動,在股指期市裡可以造成「天翻地覆」的動盪,很多時候,都給人一種趨勢將要轉變的「意象」,不過,也僅僅只是一種意象而矣,並不是真的會「轉變」,但正是這種「多變性」,更加增添了股市「模稜兩可」、「是是而非」、「神秘莫測」的韻味,或者是「魔咒」,這也是股指期市反作用於股市的一種情況,再用一句話來概括,股市是經濟發展狀況的「展現」,而股指期市是金融資本「博弈」的「展現」,是不管經濟發展好與壞,都可以「生財」的「道具」,哪怕經濟倒退十年,所有股票再次縮水兩倍,所有的股票投資者都成為「輸家」,而在股指期貨市場里,只要你「買對了方向」,那麼,你還可以成為「贏家」,這便是股市與股指期市的實質區別之所在。這里似乎只是一句話,當然,這一段話也只是為了說明一個道理,那就是明確了「實質」的所指到底是什麼,隱約中,我用了一個很意思的詞,那就是博弈,股票可以投資,但股指期貨則只能是「博弈」,請大家斟酌。
其次,搞清楚股指期貨是怎樣「反作用」於股市的。股指期貨是股市的一種金融衍生品,是建立在股市基礎之上的,這一點,很容易理解,但是,股指期貨到底是怎樣反作用於股市的,大部分的人們卻不甚明了,至少,在我國、在股指期市推出剛好一年的現階段,是這樣的,當然,當思考這個問題的人們越來越多時,逐漸地,「問題」可能會不再成為問題,不過,現在仍然是一個值得大家「搞清」的問題。股指期市的基本走勢決定於股市,因為,股指期市自己是沒有方向的,它的方向源自於股市,但是,由於股指期市的特殊因素(比如,股指期市的參與者都是真正的大老闆或者「武(股)林高手」,股指期貨的標的對象是股市中效益最佳的300支股票,股指期市開盤早於股市,收盤晚於股市等等),使股指期市短期走勢有提前股市「進程」的情況,因而,有引領股市短期走勢的「態勢」,特別是大盤風向處於或臨近變盤的階段,更顯出股指期市的這種「引領」效應。股指期市加劇了股市上下波動的「幅度」,延長了「即定趨勢」的「波長」,因而形成單日內上下震盪大起大落、在波段走勢上推高上漲高度、加深下跌力度、延長盤整及漲跌周期時間的特徵,使股市呈現出與未推出股指期貨前「不太一致的走勢特徵」,比如,按經驗或者相關股市「法則」,本該漲到位了的,出現「漲後再漲」的情況,本該跌到位了的,出現「跌後再跌」的情況,而盤整周期的延長,更是表現得相當明顯,使一個完整的股票波段表現得更加「淋漓盡致」,用一句股市行話來說,就是「助漲助跌」,但我理解的這種「股指期貨現象」,卻不僅止於助漲助跌。第三,股指期貨推出一年以來,帶給了股市哪些重要影響。2010年4月19日,我國正式推出股指期貨這一金融衍生品,伴隨著融資融券業務的先後推出,它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愈趨成熟,向與國際運行了一兩百年的成熟市場接軌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是我國金融、證券業向前展的又一坐「里程碑」。股指期貨是個新事物,從國家到個人投資者,都沒有成功運作的親身經驗,需要接受新形勢下新的洗禮,因而,市場主力正是看到了這一點,便充分學習、利用國外成功經驗,對我國A股市場進行了一次「現形教育」,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說,那可謂是「血的教訓」,因為,2010年4月19日之後,隨著我國股指期貨的正式推出,便吹響了新一輪大跌、深跌、狂跌的號角,使人們來不及「閃躲」,便被一劍刺中了心臟,雖沒有到達「一劍鎖喉」的地步,但已然是傷痕累累、奄奄一息了。這便是股指期貨從推出那日起便「反作用」於股市的「罪證」,當然,事後許多專家、學者仍然在研究這一問題,其中最重要的聲音莫過於——此輪下跌的「罪魁禍首」其實並不是股指期貨,而是股市自身確實有下跌的需求,只不過,適逢股指期貨的推出,人們便把所有責任都推在了「股指期貨」的身上而已。而事實也確實如此,早在2010年初,國家便開始加大對房市、樓市炒作的「打壓」力度,先後發出多道「金牌令劍」,但是樓價、房價依然高企,股價也仍然「我行我素」,表現了相當的抗跌性,更有著名基金經理王亞偉先生的極力「做多」,讓許多人對未來、對股指期貨的推出,充滿了幻想,正是這種「市場大部分人充滿幻想」的理由,讓主力莊家找到了「冤大頭」,從而開啟新一輪「籌碼的兌換」,因此,現在可以明白,依據股市自身運行的「法則」,確實已到了「滿城盡戴黃金甲」、「一將功成萬骨枯」的地步,而真真不是股指期貨「惹的禍」。但在我們看來,這也並不能成為「股指期貨」推卸責任的充分理由,因為,不管主動,還是被動,就算是被主力莊家利用,也改變不了「隨著股指期貨正式推出......便開啟了新一輪下跌之旅」的事實,因而,股指期貨對於此輪股市的走勢形成了「事實的影響」,這便是「反作用」。2010年5月,在股指期貨4月合約到期交割日,股市出現「期指交割日效應」,造成當日股市大跌。這又是股指期貨「反作用」於股市的「又一罪證」。2010年6月後,股指期貨「交割日效應」表現得不是很明顯,作為一款股市衍生品,回歸了正常的「股市因子」功能。在日常的看盤中,應當重視股指期貨作為影響股市短期走勢這一「重要因子」的作用,特別是股市風向有可能出現「轉變」之時,更要注重對股指期貨及滬深300指數走勢的關注。當然,股指期貨對股市的反作用也並不是全部都是負面的,前面說過,股指期貨具有助漲助跌的功效,因而,自2010年7月2日大盤見底後,開啟新一輪上漲走勢以來,在2010年底能到達3000點之上的高位,這裡面便應該給股指期貨也記上一功,而在2010年5月至6月、8月至9月、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這幾個階段的較長時期的橫盤,也應算上股指期貨的「一筆」,至於這個「一筆」,應當是「一筆功」還是「一筆過」,那就要因人而議了,因為,有些人在橫盤市中賺了錢,而有些人在橫盤市卻不賺錢、甚至虧了錢,但不管怎麼樣,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這都應當算上股指期貨的「一筆」,因為,有股指期貨推出之後,每一次的橫盤,都顯得那麼「矜持」,請注意我這里的用詞,「矜持」而不只是「持久」,是另有一層意思在其中的,這里不多說,我的意思就是,這些個助漲助跌,亦或「矜持」,都有股指期貨的——反作用。以上便是股指期貨在推出之後給股市形成影響的一個「梗概」,當然,並不能完全涵蓋所有,只能是淺嘗輒止、蜻蜓點水了,內中更有豐富的「血肉」,仍有待於諸友體會!最後,如果要用一句話來總結的話,那便是——股指期貨是一款金融衍生產品,源於股市,卻與股市有著本質的區別,建立在股市基礎之上,對股市形成反作用,特別是對股市短期走勢,更具有「引領功效」! 備註:本人在此交流的目的,是希望各位朋友交朋友、談體會、共學習、促進步,如果大家能在交流中有所領悟、有所提高,那便是我之初衷了,如果你體會了,那我上面的話,便自然也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