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成交價怎麼形成的
⑴ 股指期貨每天的成交價格是怎樣形成的
你好,股指期貨的成交價格是場內集中競價交易形成,買賣雙方進行對手成交。
集合競價時間(開盤前5分鍾)形成開盤價,採用撮合成交
連續競價時間:若買入價為bp、賣出價為sp、前一成交價為cp;
當bp≥sp≥cp,則最新成交價=sp
當bp≥cp≥sp,則最新成交價=cp
當cp≥bp≥sp,則最新成交價=bp
連續競價時間,買賣以最新成交價成交。
⑵ 期貨里的成交價格是怎麼算出來的
計算機集合競價成交啊,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憐惜喔哦!
⑶ 期貨軟體上顯示的期貨價格是怎麼形成的
由公開競價產生。
期貨價格是指期貨市場上通過公開競價方式形成的期貨合約標的物的價格。
期貨價格是指交易成立後,買賣雙方約定在一定日期實行交割的價格。期貨交易是按契約中時間,地點和數量對特定商品進行遠期(三個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最大特點為成交與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時期後再進行交割。
期貨軟體就是向使用者提供期貨信息或傳遞期貨交易指令的計算機程序。期貨軟體按功能可分為:期貨行情軟體、期貨分析軟體、期貨資訊軟體、期貨交易軟體和期貨智能交易系統。目前大部分期貨軟體是在個人電腦上運行的,隨著手機技術的發展和3G網路的推廣,手機期貨軟體已經成為未來期貨軟體的發展趨勢。
⑷ 期貨收盤價是怎樣產生的
您好,收盤價定為合約當日交易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如果當日該合約全天無成交,則以上一交易日結算價作為當日收盤價。
⑸ 期貨開盤價是怎樣產生的
期貨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產生,具體的競爭原則參看如下:
(一)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對所有有效的買單按申報價由高到低排列,對所有有效的賣單按申報價由低到高排列。
(二)交易系統依次將排在隊列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三)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完全成交,即買單數量與賣單數量相等,則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開盤價;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則取部分成交的定單申報價為開盤價。該價格按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四)如果沒有成交,則以集合競價後的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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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范圍
滬市: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深市:
一、有漲跌幅限制證券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
二、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一)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二)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三)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⑹ 期貨的成交價格是怎樣確定的
既然你是買多開倉的 你的對手就是賣空者 你們兩個之間必然是一個虧 另一個賺 期貨市場並不會自己生出錢來 也不然自我貶值 這跟股票是不同點之一
⑺ 期貨結算價是怎樣產生的
商品期貨的結算價由某一期貨合約當日成交價格按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確定,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⑻ 期貨中結算價是怎麼產生的
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成交價格按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當日結算價按照《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相關規定執行。結算價是進行當日未平倉合約盈虧結算和制定下一交易日漲跌停板額的依據。
⑼ 期貨市場的結算價與成交價是怎麼算出來的,為何昨天結算價和當日開盤價區別很大的
結算價,是當天全天價格的加權(成交量)平均價.
成交價,就是有人賣,有人買,成交了的那個價格.
開盤價,一般是在開盤前幾分鍾或十幾分鍾,通過集合競價形成的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價格的預測來輸入某品種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該品種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⑽ 期貨的開盤價是怎麼產生的
期貨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產生,具體的競爭原則參看如下:
(一)、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對所有有效的買單按申報價由高到低排列,對所有有效的賣單按申報價由低到高排列。
(二)、交易系統依次將排在隊列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三)、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完全成交,即買單數量與賣單數量相等,則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開盤價;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則取部分成交的定單申報價為開盤價。該價格按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四)、如果沒有成交,則以集合競價後的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