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貨市場為什麼能套期保值
這個套期保值是針對現貨商來說的,因為現貨商擁有現貨,擔心未來價格下跌,讓自己的商品貶值,所以他需要在期貨市場上做空該期貨品種,以此來對沖現貨價格在未來下跌有可能產生的損失。
因此期貨市場上能夠套期保值。
⑵ 關於期貨的套期保值!!!
能啊
你擔心價格就反這做啊
現貨上是買的那麼期貨上就做空
現貨是賣的期貨上就做多
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對同一種類的商品同時進行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買賣活動,即在買進或賣出實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經過一段時間,當價格變動使現貨買賣上出現的盈虧時,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從而在"現"與"期"之間、近期和遠期之間建立一種對沖機制,以使價格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⑶ 為什麼套期保值者本身不是期貨市場上套期保值風險的承擔者
關鍵問題就是你的所謂風險,是否是指期貨交易中開倉後形成的虧損。風險其實是你做套期保值交易的目標是否完成,如果一旦完成了,還算是有風險嗎?
簡單的來說,不是任何時期任何品種都值得套期保值。你在期貨書中也說了,從1-12月都是主要合約的期貨品種並不是代表了所有期貨品種。這足以說明不是在任何時間都有套期保值的必要。
換而言之,對於某些品種來說,你要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必須有一定的根據,當你接到一筆遠期訂單,其訂單合同規定了交易金額,而合同中的商品是遠期的,其中涉及到一種大宗商品,例如白糖。你擔心遠期的白糖上漲導致你經營合同的利潤縮水或者擔心導致由於大宗商品的上漲導致你合同的虧損。這時你就會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做多白糖。而同時期會不會有人做空白糖,比如白糖的中間商或者生廠商,這點是不一定的,會根據當時的基本面得出相應的判斷。因為同樣的基本面只會得出趨同的方向。因此如果市場中不存在足夠多的投機和套利者,就沒辦法達到套期保值交易的順利實施。
結論就是,無論其在期貨市場的操作是否賺到錢,都不妨礙他套期保值的目的是否達成了,如果達成了就沒有風險,因為他本身做套期保值也是為了鎖定現貨利潤。
⑷ 關於期貨套期保值的問題
錯 首先你還沒了解期貨的定義
期貨是保證金交易的 只需要付一部分 杠桿作用
一億現貨 差不多在期貨市場上只需要一千萬做空就是了
⑸ 期貨既然能套期保值 怎麼還會有人賠呢
你沒有理解期貨的意義~~
所謂套期保值 最後都要拿現貨成交的...(所以一般都是 生廠商在做 主要目的是為了迴避多餘風險 而不是為了在期貨市場上賺錢....)
籠統說
套期保值 跟 投機 沒有太大差別 ~
差別在於 投機到結算時候要平倉 套期保值最後要現貨成交
⑹ 在期貨市場為什麼投機者承擔了套期保值者所希望轉嫁的價格風險
其實,把他們當作只投資一次,而且只能投資一次的投資者就行了。這樣他們的價格就肯定了,賠了也該變不了,風險是沒有了,贏利也和他們沒關系了。
⑺ 如果投機者的行為被禁止,將會對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交易產生怎樣的影響
先不說影響,只看這個假設就不太好辦。
投機者的行為被禁止,表面看沒毛病,可投機者怎麼定義呢?按通常的說法,快進快出短炒的交易者往往被認為是投機者,可如果是套期保值的交易者,剛做了一筆交易准備對沖,可交易完後不久就遇到了大單,引起了市場較大的波動,並且和自己的交易方向相反,這時候剛做交易的套期保值者也想立即平倉了結並再倉。可這樣的操作也快進快出,那套期保值者這樣操作,算不算投機者?因此,不太可能去禁止投機者的行為,畢竟不好定義投機者,禁止有可能妨礙正常交易者的操作。
即便真的定義清楚了,把投機者的行為禁止,那市場都只剩下一些套期保值者和長線交易者,市場平時的交易不活躍,流動性缺乏,遇到有大資金進場或出場,價格總是突然的大幅變化,這恐怕也不是什麼好事情。流動性匱乏的市場,不是好市場。
⑻ 關於期貨和套期保值的問題。。。偶是菜鳥一隻。。。
我試著回答你吧:
1.交易對象是誰?期貨合約
2.誰來承擔的呢?投機者,對手盤
3.實際承擔者是誰呢?投機者,對手盤
4.期貨交易是否一般都不進行實物交收,而是像套期保值那樣採取對沖的方法?
對,主要是對沖平倉!好比螺紋鋼的日交易量平均200W手,真正交割的為26700噸,就是2670手。
5.比如加工者的套期保值中,加工者預計原料會上漲,於是進行買入的套保,但是如果直接和預計原料可能下跌的賣家簽訂期貨合約,之後進行實物交收也是可以的吧?對,這個相當與遠期合約,其是期貨合約的低級表現形式,期貨合約可以包含遠期合約的相關屬性。
6.是不是比較稀少了呢,為什麼呢,是由於大部分人對於價格的預期都一致的緣故嗎?恩,比較稀少,遠期合約的缺點就是對供需方有要求,要有買賣雙方才能達成合約,這樣就必然不活躍,相當與在這個市場都是套期保值者,而期貨市場除了套期保值還有大量投機者,所以這個盤活了,這樣套期保值者就可以分擔適當的風險,而投機者也可以獲得充分的利益。
⑼ 如何通過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
1. 生產者的賣期保值:
不論是向市場提供農副產品的農民,還是向市場提供銅、錫、鉛、石油等基礎原材料的企業,作為社會商品的供應者,為了保證其已經生產出來准備提供給市場或尚在生產過程中將來要向市場出售商品的合理的經濟利潤,以防止正式出售時價格的可能下跌而遭受損失,可採用賣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減小價格風險,即在期貨市場以賣主的身份售出數量相等的期貨作為保值手段。
2. 經營者賣期保值:
對於經營者來說,他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是商品收購後尚未轉售出去時,商品價格下跌,這將會使他的經營利潤減少甚至發生虧損。為迴避此類市場風險,經營者可採用賣期保值方式來進行價格保險。
3. 加工者的綜合套期保值:
對於加工者來說,市場風險來自買和賣兩個方面。他既擔心原材料價格上漲,又擔心成品價格下跌,更怕原材料上升、成品價格下跌局面的出現。只要該加工者所需的材料及加工後的成品都可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那麼他就可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綜合套期保值,即對購進的原材料進行買期保值,對其產品進行賣期保值,就可解除他的後顧之憂,鎖牢其加工利潤,從而專門進行加工生產。
⑽ 期貨投機者承擔了套期者保值的風險是什麼意思
如下解說:
投機者是期貨風險的承擔者,是套期保值者的交易對手。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交易能夠為生產經營者規避風險,但它只是轉移了風險,並不能把風險消滅。轉移出去的風險需要有相應的承擔者,期貨投機者在期貨市場上正起著承擔風險的作用。期貨交易運作的實踐證明,僅套期保值者之間交易很難達到轉移風險的目的。如果只有套朗保值者參與期貨交易,那麼,必須在買入套期保值者和賣出套期保值者交易數量完全相等時,交易才能成立。實際上,多頭保值有利空頭保值者的不平衡是經常的、圍此。僅有套期保值者的市場,套期保值是很難實現的。投機者的參加正好能彌補這種不平衡,促使期貨交易的實現,在利益動機的驅使下。投機者根據自己對價格的判斷,不斷在期貨市場上買賣期貨合約,以期在價格波動中獲利。在這一過程中、投機者必須承擔很大的風險,一旦市場價格與投機者預測的方向相反時,就會造成虧損,這種虧損正是套期保值者所力求迴避的那部分風險。如果期貨市場上沒有投機者或沒有足夠的投機者參與期貨幣場,套期保值者就沒有交易對手,風險也就無從轉嫁,期貨市場套期保值迴避風險的功能就難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