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外匯即期
❶ 比較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外匯期權的異同
外匯交易的標的資產是匯率。
即期交易就是當期交易。
遠期,交易雙方場外訂立的合約,不是標准化的,有違約風險。
期貨,結算所充當中介只能,交易的是標准化的合約,違約風險較小,因為對手方是結算所。
期權,分為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前者指期權持有者有權在規定日期以規定價格向對手方買入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後者只有權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給對手方。買入期權的空頭,即賣出者,獲得期權費,承擔到時候交割的義務,但買入期權的多頭,及持有者,支付期權費,有要求對方交割的權利,但沒有義務必須交割,即可以放棄行權。交易所交易,違約風險較小。
❷ 外匯和國際期貨有什麼區別
兩者是有交集的
外匯是對匯率市場的統稱,匯率市場包括即期匯價(外匯差價合約)、遠期匯價(外匯期貨合約)、利率市場(利率期貨合約)等等。
國際期貨不是一個太標準的詞,不知道您想表達的是否是國際大宗商品期貨。
大宗商品期貨大致分為:能源類(天然氣期貨、美國輕質原油期貨合約、布倫特輕質原油合約等)、軟大宗商品期貨(咖啡期貨等)、黑色系金屬(鐵礦粉、鋁等)、農產品(小麥、大豆等)
所以總結一下,簡單說區別就是:
大宗商品市場的合約標的,通常都是工業原材料。
外匯的合約標的無論即期、遠期,匯率、利率,交易標的都是圍繞著貨幣的。
❸ 外匯與商品期貨有什麼區別
1、資金流動性高 即期外匯市場的每日交易量高達一點四兆美元,使得外匯市場成為全世界最大、資本流動性最高的金融市場。其他金融市場的大小與交易量和外匯市場比較起來,就顯得遜色多了。如果您用每日交易量只有叄百億美元的期貨市場做例子,對資金流動性的程度就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外匯市場永遠是流動的,無論何時都可以進行交易或是停損。
2、二十四小時無休止 外匯市場是一個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市場,美東時間的星期日下午五點,外匯交易就從澳洲的雪梨開始了,然後七點由日本東京開盤,接著凌晨兩點開始的英國倫敦,最後就是早上八點的美國紐約。對投資人而言,不論何時何地發生任何消息,投資人都可以即時的做出反應。投資人也可對進場或出場的時間有彈性的規劃。
而期貨市場營業時間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如果消息不在營業時間內公布,則第二天開盤就會變的很混亂了。
3、成交的品質與速度 期貨交易往往等待時間較長,而且最後的成交價可能相差較遠。雖然現在有電子交易的輔助及限製成交的保證,但是市價單的成交仍可能不穩定。而外匯交易則提供了穩定的報價和即時的成交,投資人在線上交易,即使是在市場狀況最繁忙的時候,也沒有市價與成交價的差異。在期貨市場中,成交價格的不確定是因為所有的下單都要透過集中的交易所來撮合,因此就限制了在同一個價位的交易人數、資金的流動與總交易金額。而外匯即時報價系統就可以保證所有的市價單、限價單或是止損單完全的成交。
4、交易明細及表單功能 在即期外匯市場,投資人可以即時的看到帳戶資金和未平倉部位的損益變動。投資人可以隨時看到詳細的帳戶資訊,包括每一筆未平倉的部位、未成交的單子及每筆交易的損益。可以看到設定期限的投資成果報表。
❹ 外匯期貨交易是什麼意思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外匯期貨交易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承諾在交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當前所約定的價格交付某種特定標准數量的外幣,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市場的交易有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即期外匯交易指買賣雙方在成交易後,在第二個工作日交割的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又稱為期匯交易,它是通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辦理的買賣雙方預約購買和出售外匯的業務。與即期外匯交易相比,遠期外匯交易兼有保值、避免匯率風險、資金計劃和周轉靈活等優點。
(4)期貨外匯即期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其主要賬務處理為:
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買賣賬戶,按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❺ 外匯與期貨有什麼區別
與期貨交易相比,外匯交易有許多優勢,具體如下:
1.24時都可交易
外匯市場是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市場。不論何時何地發生任何消息,外匯交易者可以即迅速地做出反應。另外,外匯交易者也可以通過豐富的外匯訂單功能,對外匯交易時間有彈性的規劃。
在期貨市場上,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或是費城交易所,營業時間就有一定的限制。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而言,營業時間是美東時間的上午八點二十分開始到下午兩點為止,因此,如果任何重要事件不在營業時間內公布,則第二天開盤時,期貨交易者再做應對,就有些為時已晚。重要事件通常會造成期貨價格的跳空(Gap),交易者此時已無能為力。
2.流動性好
流動性是指進出市場的難易度。假如您現在持有大量貨幣,想把其賣出,外匯市場的交易量非常大,流動性高,外匯市場有能力把您的訂單完全吸納,所以很容易便在短時間之內──特別是在價格有重要變化前把它們賣出。
相反,期貨市場的交易量不過300億美元,其流動性低,期貨投資者往往會因為交易延誤而導致價格有所偏離,引致虧損。
3.成本低
在外匯交易中,經紀商只通過
點差」獲利,交易者也只需付出這少量的成本。而期貨市場的交易成本遠高於外匯。在期貨市場進行買賣,除了點差之外,期貨交易者還必須額外負擔傭金或手續費。
4.價格確定
外匯經紀商已經能夠提供穩定的報價和即時成交,只要外匯交易者願意,通常可以用市價單(Market order)快速成交
❻ 舉例分析比較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在防範外匯風險中所需條件及結果的不同
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可鎖定未來匯率,提供外匯保值,客
交易市場戶有較好的靈活選擇性,在匯率變動向有利方向發展時,也可從中獲得盈利的機會。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期權的買方風險有限,僅限於期權費,獲得的收益可能性無限大;賣方利潤有限,僅限於期權費,風險無限。 期權外匯買賣實際上是一種權力的買賣。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力的賣方(如銀行)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外幣。同時權力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❼ 外匯期貨價格與外匯即期匯率的變動方向( ) A基本一致 B完全一致 C基本相反 D完全相反
A基本一致
期貨價格實際上是對遠期價格的一種預期,是貨幣時間價值的體現,時間越短,兩者之間的差距越小。
❽ 期貨和外匯有什麼區別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期貨(Futures),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期貨合約簽訂雙方約定到期日的標的資產的交割價格。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這兩個區別還是很大的,期貨是一種合約,外匯是一種資產。
❾ 外匯即期交易、外匯遠期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套利交易中哪個是在交易所內交易
這四個都是在交易所內才能完成的操作。
所以,這里要說明一個基本常識,目前國內所有基於MT4的外匯平台,本質上不是期貨,是銀行提供的報價產生的流動性。如果和真正的期貨交易所相對,這都可以叫場外交易。
所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的品種,才叫場內交易。所以,比如在CME交易集團旗下上市的各類外匯期貨,和這些銀行報價的外匯貨幣對是有本質區別的。
同時,真正的外匯期貨才存在期貨合約,一說期貨合約基本都是一季度一個合約,針對不同的合約,才會產生所謂 即期交易,遠期交易,套利等操作。
❿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有什麼不同
(一)交易目的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的有兩類,一類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一類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規避外匯風險。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關系不同: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可以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有會員身份經濟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而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前者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而外匯遠期合約則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組織不同:外匯期貨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採取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個有形的交易則是各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間以及銀行與客戶間通過電訊手段來進行的無形市場,也就是說通常所說的OTC市場。
(五)交易規則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六)交易結果不同:外匯期貨市場可以用來保值,也可以用來投機的,而起期貨交易本身也提供這種條件。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遠期外匯交易則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除此之外,對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