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外匯期貨合同的內容
A. 期貨合同法是什麼
期貨合同法概述 期貨合同法是指擁有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承諾在未來萊一持定日期,以當前所約定的匯率交付(或收取)一定數量外幣的方法。 期貨合同最主要的特點是期貨交易是集中在交易所里進行;期貨交易必須交納保證金,期貨交易人員不限,只要投資者按規定繳入保證金,便可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等等。期貨交易本身就存在風險。 期貨合同法舉例 例如,一中國公司6月1日向美商進口一批貨物,付款日期是9月1日,貨款金額為100萬美元,6月1日即期匯率為1美元=8.5人民幣,3個月交割的遠期匯率為1美元=8.57人民幣,專家們預測在6月份後美元會升值,中國公司為避免美元升值的風險,從外匯期貨市場中買進遠期美元100萬元。 9月1日公司在支付貨款時,匯率為1美元=8.57人民幣元,如果公司不購買外匯期貨那麼為支付100萬美元的貨款,需支出人民幣860萬元,比6月1日時的遠期匯率多支出3萬元,即由於匯率變動,公司損失了3萬元人民幣。但是,公司在外匯交易所買進美元期貨,保證以1美元=8.57人民幣元的匯率將人民幣兌換成美元.這時兌換成100萬美元,只需支付人民幣 857萬元,公司立刻再將100萬美元按1美元=8.6人民幣元的匯率換成人民幣,這時可得人民幣860萬元,這一筆外幣期貨合同使公司又賺回3萬元,從而消除了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 同樣地,當公司有外幣收入時,為避免外匯風險.可在外匯期貨市場中簽訂賣出外幣的合同。
B. 外匯期貨的簡介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全世界的期貨交易所主要有: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倫敦期貨交易所。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外匯期貨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在具體運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C. 簡述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及作用
(一)合約名稱 期貨微操盤
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
(二)交易單位/合約價值
交易單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數量。
合約價值,是指每手期貨合約代表的標的物的價值。
對於商品期貨來說,確定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的大小,主要應當考慮合約標的物的市場規模、交易者的資金規模、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結構以及該商品的現貨交易習慣等因素。
(三)報價單位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
(四)最小變動價位
合約每計量單位報價的最小變動數值。
設置最小變動價位是為了保證市場有適度的流動性。較小的最小變動價位有利於市場流動性的增加,但過小的最小變動價位將會增加交易協商成本;較大的最小變動價位,一般會減少交易量,影響市場的活躍程度,不利於交易者進行交易。
(五)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在我國期貨市場,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設定為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百分比。
標的物價格波動越頻繁、越劇烈,該商品期貨合約允許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就應設置得大一些。
(六)合約交割月份(或合約月份)
合約交割月份,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商品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確定一般受該合約標的商品的生產、使用、儲藏、流通等方面特點的影響,如農產品的交割月份受其季節性特點影響。
(七)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由交易所統一規定。交易者只能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交易。
日盤,上下午,每周5天;夜盤,形成連續交易。
(八)最後交易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期貨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
(九)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指合約標的物所有權進行轉移,以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方式了結未平倉合約的時間。
(十)交割等級
交割等級,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准許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約標的物的質量等級。
對於商品期貨來說,期貨交易所在制定合約標的物的質量等級時,常常採用國內或國際貿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較大的標准品的質量等級為標准交割等級。
允許用與標准品有一定等級差別的商品作替代交割品。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統一規定和適時調整替代品與標准品之間的升貼水標准。
(十一)交割地點
交割地點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指定地點。
統一指定交割倉庫可以保證賣方交付與買方接收的商品符合期貨合約規定的數量與質量等級。
指定交割倉庫的主要考慮因素:指定交割倉庫所在地區的生產或消費集中程度,指定交割倉庫的儲存條件、運輸條件和質檢條件等。
交易所為金融期貨交易指定交割銀行,必須具有良好的金融資信、較強的進行大額資金結算的業務能力,以及先進、高效的結算手段和設備。
(十二)交易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是期貨交易所按成交合約金額的一定比例或按成交合約手數收取的費用。
交易手續費過高會增加期貨市場的交易成本,擴大無套利區間,降低市場的交易量,不利於市場的活躍,但也可起到抑制過度投機的作用。
(十三)交割方式
商品期貨、股票期貨、外匯期貨、中長期利率期貨通常採取實物交割方式;股票指數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通常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十四)交易代碼
滬深300指數期貨的交易代碼為IF;
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為SR;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貨交易代碼為Y;
上海期貨交易所銅期貨的交易代碼為CU。
D. 外匯期貨合約的外匯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提供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做期貨,外匯基本上都是現貨,也就是24小時隨時買賣的,幹嘛去做期貨,還有交割期。
外匯基礎知識不明白的可以看下模擬欄目和,外匯基礎知識欄目。不明白技術問題可以追問
E. 外匯期貨是什麼
外匯期貨是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和時間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這些合約交易在全球的多個期貨交易所進行。和遠期合約不同,期貨合約是公開交易的,無法定製合約,而且期貨合約由作為中介的清算中心來保證合約的履行。清算中心每一天對盈虧進行結算,並根據清算結果調整客戶賬戶的現金余額。這個流程也叫做「逐日盯市」,使用的是當日最後數筆交易的均價作為結算價格。這個結算價格最後決定期貨賬戶的盈虧狀況(GCT誠匯)。
F. 外匯期貨合約的什麼是外匯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Futures Contracts)
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的法律契約。該合約規定交易雙方各自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和傭金,並按照交易幣種、數量、交割月份與地點等買賣一定數量的外匯。在實踐中,交易雙方很少進行實際貨幣的交割,而是在到期前作反向操作使原有合約對沖掉。
G. 外匯期貨合約的內容有哪些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合約組成要素: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
H.交割時間
I.交割標准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什麼是外匯風險?它有哪些類型?
由於匯率變動致使外匯交易的一方,以及外匯資產持有者或負有債務的政府,企業或個人,有遭受經濟損失或喪失預期利益的可能性。
(1)交易風險。交易風險是指在運用外幣進行計價收付的交易中,經濟主體因外國貨幣和本國貨幣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損失回盈利的可能性.
(2)轉換風險。轉換風險又稱會計風險,指經濟主體對資產負債進行會計處理中,功能貨幣即交易貨幣(一般是海外分公司所在國貨幣)轉換成計賬貨幣(一般是總公司所在國貨幣)的過程中,因匯率變動而呈現賬面損失的可能.。
(3)經濟風險。經濟風險又稱經營風險,是指意料之外的匯率變動引起企業未來一定期間收益減少的一種潛在損失。
H. 簡述外匯期貨市場的特點
波動大,趨勢不穩定,門檻高,時間過長。
I. CME外匯期貨有哪些合約
外匯期貨合約是在商品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買賣在未來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量外匯的合約。其首創者是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它成立於1972年5月16日,進行8種外匯期貨合約交易,即英鎊、加拿大元、荷蘭盾、德國馬克、日元、墨西哥比索、瑞士法郎、法國法郎。其操作過程與商品期貨交易一樣。
J. 外匯期貨市場的主要構成要素包括哪些
外匯期貨市場是由期貨交易所、交易所會員、期貨傭金商、清算所及市場參與者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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