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期貨期權結算日
① 美國股指期貨每個月的交割時間是哪天
股指期貨交割日是指: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② 誰知道倫敦及美國期貨今年節假日休市時間 及持倉保證金變化 具體點
交易所公布,最簡單的方法還是看文華財經的新聞中的節假日新聞欄,提前兩個月公布節假日放假安排。
③ 有一些關於進行美國期貨市場交易的問題,希望了解的大大們給個回答
WIN8遇到了問題
④ 急急急。。。美國期貨和期權的問題,專業人事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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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權定價模式,不知道你看不看的懂,不過你學這的仔細去看仔細分解應該能看懂的:
C=S•N(D1)-L•E-γT•N(D2)
其中:
D1=1NSL+(γ+σ22)Tσ•T
D2=D1-σ•T
C—期權初始合理價格
L—期權交割價格
S—所交易金融資產現價
T—期權有效期
r—連續復利計無風險利率H
σ2—年度化方差
N()—正態分布變數的累積概率分布函數,在此應當說明兩點: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077652.html?tp=2_11
Write的意思是減低帳面價值 就是實際價值低於帳面價值!
COver上面解釋過!
影響其價格的因數這里寫的比較清楚了我也不多做說明了http://www.kiiik.com/info/722041.html
對你的答案做以下補充!
1.為什麼你買期貨的時候只能買(部分)share
因為模擬網站都有規定的!有些是你只能使用他給你的全部資產的百分之多少,這是他們規定的,所以你只能買部分就是share!
2.為什麼系統設置了每筆金額是25000,而你只能買10!
因為問題就出在系統設置的每筆金額25000上,就是說,你每個期貨品種你不可以買入超過25000的手!那麼你只能買10手,說明你買的那個期貨每手單價肯定在2272/手以上!所以你只能買10手,就是你說的10的單位,這就是模擬系統對你的限制操作!
⑤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樣嗎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和期權的最後交割日一樣嗎請解析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般是不一致的。舉個商品期貨期權,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至期權的買方或者賣方可以把這個期權合約再放在市場上流動買進賣出得截止點。這個如何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發生關系呢 ?這里要考慮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很多情況下,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與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在最後行權日期之前,期權的買方可以要求履行權利,買入或者賣出期貨,那麼這個時候期權就轉換為期貨了。為了給到投資者轉換為期貨之後仍有一段時間可以處理期貨頭寸,當時的期貨肯定是不會到達最後交易日的。
商品期貨有交割的可能性,有最後交割日的概念,但是期權只有行權的概念,不存在最後交割日的概念。
⑥ 美國的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股票期權和個股期貨合約同時到期的日子。而我國只有股指期貨嗎
交割本身對投機交易影響甚微。金融期貨的交割直接是資金結算,交割前價格都會向現貨靠攏。
在交割前主要投機資金就移倉到遠月了。
如果你是做股票的,倒是要考慮避開交割日交易,有交割效應。
⑦ 期權與期貨中的,我記得有個什麼東西是說歐洲和美國之間區別的這個東西的交割是否在到期日內進行交易,這
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
歐式期權的買方在到期日前不可行使權利,只能在到期日行權。
美式期權的買方可以在到期日或之前任一交易日提出執行。
例如:某張五折優惠券,上面標注,在11月11日當天進入店內進行消費,可享受五折優惠,這就是歐式期權
某張五折優惠券,上面標注,在10月14日-11月11日任何時間內進入店內進行消費,都可以享受五折優惠,這就是美式期權
有任何期貨問題,開戶問題,居間人問題,歡迎進行咨詢
⑧ 期權的結算公式
C: 期權合理價格;
S: 標的證券當前價格;
E: 期權的行權價格;
T:期權行權日日期;
t:使用公式當時的日期;
r:連續復利計的無風險利率 ;
標的證券連續復利回報率的年度波動率。
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
參考:http://www.dongao.com/zckjs/cg/201501/216194.shtml
⑨ 期貨期權(Option on futures)的交易日期和它所標的的期貨合約中的交割日期有關系嗎另外怎麼結算
第一個問題 你的理解正確,期權一定早於對於期貨標的交割期,以便行權的人接下來處理期貨頭寸
第二個問題 是這樣的 期權合約上會標明期貨的執行價格的,如果看漲期貨期權合約 行權的話 按執行價格買進期貨合約 建立了期貨多頭頭寸
⑩ 如何把握股指期貨結算日套利機會
其他市場「到期日效應」:海外市場上股指期貨到期日交割價產生方式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按照股票現貨市場某一時點的價格即收盤價或開盤價進行交割;另一是按照某個時段內的平均價格交割。兩種市場上在股指期貨到期日基本上都會出現股票現貨交易量的顯著變化,而按時點價格交割的市場上股票現貨的波動更為明顯,相對平均價格的最大偏離程度接近交易成本。 到期日套利策略:將 ETF 交易的申購贖回機制應用到股指期貨到期日,可以規避因為股票現貨的T+0 交割制度對把握到期日的套利機會的限制,通過買進ETF 轉換成一籃子股票同時賣出股指期貨能夠獲取股指期貨相對股票現貨較大幅度的升水收益,而將已經持有的股票現貨賣出並買進股指期貨能夠獲取股指期貨相對股票現貨較大幅度的貼水收益。 到期日套利影響因素:由於到期日內套利策略的特殊性,實際套利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各種可能影響因素更多,主要包括:顯性交易成本、ETF 交易沖擊成本、ETF 升貼水、ETF最小申購贖回單位、股票現貨交易沖擊成本、股票訂單執行速度等。 正文套利機會成因滬深300 指數期貨結算制度根據海外市場經驗,股指期貨結算日會出現到期日效應,即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或臨近到期時由於交易中買賣失衡而導致現貨價格交易量及波動性出現異常變化的現象。一般認為到期日效應主要由於套利者的交易行為引起。套利者在股指期貨合約與股票現貨相對定價出現一定程度偏差且足以彌補各種成本時將會同市介入股票現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分別建倉構成套利組合,然後維持套利組合至期貨到期日再平倉結束套利。而根據股指期貨結算規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使用現金而非股票現貨進行交割,因此在到期日將會出現大量套利者在集中的時段內需要賣出或買進大量股票現貨,顯然這樣會影響市場的流動性產生較大的沖擊成本,股票現貨價格出現異常變化也就容易理解了。 一些對股票價格的操縱行為也可能導致到期日效應,研究顯示股指期貨到期日的股票價格操縱行為的目的包括兩個方面:直接的是要在到期日當天就到期結束的套利組合上獲取更多收益,間接的是希望在尚未了結且將維持下去的套利倉位上獲取收益。直接獲取收益的方式表現為一些套利者在到期日之前已將股票現貨倉位平倉,到期日通過操縱股票現貨價格能夠獲得更有利的期貨結算價格從而獲取收益。間接獲益的方式表現在一些市場參與者利用到期日效應通過有意為之的交易影響價格朝自身希望的方向加劇變化,從而在後續合約上建立套利組合所定更大價差。 從海外市場經驗來看,一些到期日效應比較明顯的市場上,股票現貨價格偏離均衡水平能夠達到相當的幅度,基本能夠覆蓋一般投資者的交易成本。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對滬深300 指數期貨的交易細則的規定: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 小時的算術平均價。顯然在這樣一種在某個時段內產生結算價,並且實行現金結算的結算方式下,出現到期日效應是可以預期的。而國內股指期貨的結算價既不同於美國、日本等市場的某個時點價格,也不同於香港、澳大利亞等市場某個較長時段內的平均價,加之國內證券市場投機交易較為普遍的特點,我們認為未來國內市場股指期貨推出之後在到期日當天現貨價格存在較大幅度的波動在所難免,這就為套利機會的出現墊定基礎。 傳統套利力量的缺失國內股票交易的T+1 日交割機制使得傳統股指期貨套利力量無法在到期日實施套利行為。當股指期貨價格在到期日價格相對現貨價格升水幅度超過交易成本時,按照標準的套利交易可以賣出股指期貨買進股票現貨所訂價差,由於是到期日需要在當天按期貨結算價賣出所買股票,而T+1 的交割機制下當天買進的股票不可以再賣出,因此這樣的套利活動就無法實施。另外基於目前的態勢,未來國內股指期貨推出時市場上即使已經推出融資融券業務,但較為普遍的個股賣空交易難以有所作為,從而股指期貨相對股票現貨貼水時無法通過買入股指期貨賣空股票現貨的方式建立套利倉位。套利力量的缺失加之前述我們認為到期日當天現貨價格將會有較大幅度偏離均衡水平的表現,從而結算日股指期貨結算之前股指期貨與股票現貨之間出現較大幅度的偏差也就難以避免,而兩者間大幅的偏差意味著套利機會的出現。 其他市場到期日效應 股指期貨在海外市場經歷了較長時期的發展,股指期貨到期日效應一直是很多研究者及業內人士關注的一個焦點。根據結算價格產生方式的不同可以區分兩類市場考察。 美國、日本等最早的股指期貨是美國市場在1982 年2 月16 日由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的價值型指數期貨(VLF),目前交易最為活躍的是1982 年4 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上市的S&P500 指數期貨合約,該合約在1987 年6 月之前的交割價為到期日當天成份股收盤價格加權平均數,之後調整為按到期日當天成份股開盤價格加權平均數。日本本土市場最早推出的股指期貨是1987 年6 月開始交易的50 種股票期貨合約,由於當時日本證券交易法禁止現金交割,因此50 種股票期貨合約採取現貨交割。至1988 年5 月,修改後的日本證券交易法才允許股票指數和期權進行現金交割,1988 年年9 月,大阪證券交易所開始日經225 指數期貨交易。日經225 指數期貨的交割價為到期日當天早上的開盤價。 股指期貨到期日效應在美國市場較為明顯,眾所周知的「三巫聚首」時段即是對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星期五最後一小時交易時間的刻畫,當天股指期貨、股指期權、股票期權同時到期。 從S&P500 指數期貨的到期日效應來看,由於其交割價按某個時點成份股加權價格決定,因此會出現大量股票現貨集中在交割時點賣出的現象,針對S&P500 指數期貨的研究就發現按收盤價交割時有大量套利者發出以收盤價為目標價的市價委託單(MARKET-ON-CLOSEOders)。顯然在一個時點有大量市價單集中出現,很容易導致的結果是沒有對手盤,價格扭曲在所難免。從統計數據還可以看出,因為交割價產生時間從收盤時間改變為開盤時間導致到期日效應從收盤時轉移至開盤時。 從S&P500 指數期貨到期日效應研究中的統計數據來看,到期之後價格回復比例為0.366%,而做市商能夠提供足夠流動性的最小報價差為0.417%左右,即到期日對價格的影響基本接近成本,再考慮到做市商的成本優勢,顯然對於某些機構來說到期日當天存在套利機會。針對日本市場日經225 指數期貨的研究也顯示到期日當天股票現貨交易量顯著增加而價格反轉程度不明顯即變動不足以覆蓋交易成本。Karolyi 對在1988 年5 月之1991 年11 月期間日經225 指數期貨到期日當天股票現貨市場的交易量和價格數據進行統計檢驗發現交易量有異常變化而價格反轉僅為0.2%左右。 香港、澳大利亞等香港市場1986 年5 月推出恆生指數期貨,其到期日交割價為到期日當天恆生指數每五分鍾所報指數點的平均值;澳大利亞市場於1983 年即推出以AOI 指數為標的指數的SPI 指數期貨,其到期日交割價經過一次變革,在1997 年3 月之前交割價為到期日當天AOI 指數的收盤價,之後改為按股票現貨市場收盤15 分鍾之後在一個特別叫價市場決定的價格進行交割,這樣的結算價產生方式下,到期日當天現貨市場上的所有信息基本都能夠得到反映,因此類似於按全天指數平均價計算。 香港市場上股指期貨到期日效應不明顯。在Bollen 和Whaley 的研究中發現早期由於程序化交易的缺乏在到期日交易量的增長低於非到期日,而隨著程序化交易的引入,才出現到期日交易量的相對異常變化的現象;他們的研究還發現恆生指數期貨到期日現貨收益率較非到期日低但統計檢驗不明顯。 從以上兩類結算價產生方式不同的市場上股指期貨到期日現貨交易量及價格回復的統計數據來看,無論採取時點價格還是時段均價作為期貨結算價,在到期日交易量都有較為明顯的變化,現貨價格在期貨到期之後回復到均值水平的幅度也均不足以覆蓋交易成本,但按時點價格結算的市場上價格變化更接近一般交易成本,主要原因在於按時點價格結算時,套利者在現貨倉位上的平倉交易大多需要集中在結算價格產生的時點左右平倉,大量現貨在短時間內交易產生較高的沖擊成本也是必然的市場表現;按照某一時段內的平均價格或是在收盤後能夠反映之前一個時段內信息的價格進行結算,套利者不必集中在個別時刻平倉,另外相對操縱時段內價格走勢要遠比操縱時點價格更難,因此現貨市場上的表現不容易出現明顯的異常變化。 到期日不同類型交易者行為的影響從投資者參與市場的目標來劃分,我們把參與股指期貨和股票現貨的交易者劃分為三類:套利者、套保者及投機者。套利者力圖從股指期貨和股票現貨兩者之間或各自內部的定價偏差中尋找機會,相對偏差是其關注重點;套保者運用股指期貨為其持有的股票現貨對沖風險,兩者之間價格吻合更符合其交易需求;投機者根據趨勢決定交易行為,影響趨勢朝向自身有利方向變化能夠獲取更多利益。 如前所述,股指期貨到期日由於套利者的交易行為將會使得股票現貨市場出現異常變動,實際上到期日三種不同類型的交易者會在股票現貨和股指期貨兩個市場上分別進行各種交易活動,而不同類型的交易者各自基於不同的預期做出決策,因此股票現貨和股指期貨兩個市場受不同類型交易者的影響也不盡相同。需要說明的是我們認為未來國內股指期貨推出時即使已經推出融資融券業務,但包括高額成本、規模有限等在內的苛刻限制條件將使得日常股指期貨期現套利交易主要是賣出股指期貨買進股票現貨的正向套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