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金融期貨為外匯期貨合約交易
A. 金融期貨的交易對象是金融期貨合約還是金融商品合約
先說答案:金融期貨合約
金融期貨的交易對象: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中的一種,具有期貨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交易對象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利率等。
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雙方在金融市場上,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具有約束力的標准化合約。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一般分為三類,貨幣期貨、利率期貨和指數期貨。
金融期貨有三個種類:貨幣期貨、利率期貨、指數期貨。其在各交易所上市的品種主要有:
1、貨幣期貨:主要有歐元、英鎊、瑞士法郎、加元、澳元、紐西蘭元、日元、人民幣等期貨合約。
主要交易場所:芝加哥商業交易所國際貨幣市場分部、中美商品交易所、費城期貨交易所等。
2、利率期貨:美國短期國庫券期貨、美國中期國庫券期貨、美國長期國庫券期貨、市政債券、抵押擔保有價證券等。
主要交易場所: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芝加哥商業交易所國際貨幣市場分部、中美商品交易所。
3、股指期貨:標准普爾500種股票價格綜合指數(S&P
500),紐約證券交易所股票價格綜合指數(NYCE Composite),主要市場指數(MMI),價值線綜合股票價格平均指數(Value
Line ComPosite Index),此外日本的日經指數(NIKI),香港的恆生指數(香港期貨交易所)。
主要交易場所: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堪薩斯市期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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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最先開展利率期貨業務的交易所是
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 金融期貨交易產生於本世紀70年代的美國市場,1972年,美國芝加卅商業交易所的同際貨幣市場開始國際貨幣的期貨交易。1975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開展房地產抵押券的期貨交易,標志著金融期貨交易的開始。現在,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紐約期貨交易所和紐約商品交易所等鄙進行各種金融工具的期貨交易,貨幣、利率、股票指數等都被作為期貨交易的對象。目前,金融期貨交易在許多方面已經走在商品期貨交易的前面,占整個期貨市場交易量的80%以上。成為西方金融創新成功的例證。
與金融相關聯的期貨合約品種很多。目前已經開發出來的品種主要有三大類:
(1)利率期貨,指以利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世界上最先推出的利率期貨是於1975年由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推出的美國國民抵押協會的抵押證期貨。利率期貨主要包括以長期國債為標的物的長期利率期貨和以二個月短期存款利率為標的物的短期利率期貨。
(2)外匯(貨幣)期貨,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貨幣期貨是適應各國從事對外貿易和金融業務的需要而產生的,目的是藉此規避匯率風險,1972年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推出第一張貨幣期貨合約並獲得成功。其後。英國、澳大利亞等國相繼建立貨幣期貨的交易市場,貨幣期貨交易成為一種世界性的交易品種。目前國際上貨幣期貨合約交易所涉及的貨幣主要有英鎊、美元、德國馬克、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法國法郎、澳大利亞元以及歐洲貨幣單位等。
(3)股票指數期貨、指以股票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股票指數期貨是目前金融期貨市場最熱門和發展最快的期貨交易。股票指數期貨不涉及股票本身的交割,其價格根據股票指數計算,合約以現金清算形式進行交割。
C. 外匯期貨交易最早出現在什麼時候
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正式成立國際貨幣市場分部,推出了七種外匯期貨合約,從而揭開了期權市場創新發展的序幕。從1976年以來,外匯期貨市場迅速發展,交易量激增了數十倍。1978年紐約商品交易所也增加了外匯期貨業務,1979年,紐約證券交易所亦宣布,設立一個新的交易所來專門從事外幣和金融期貨。1981年2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首次開設了歐洲美元期貨交易。隨後,澳大利亞、加拿大、荷蘭、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也開設了外匯期貨交易市場,從此,外匯期貨市場便蓬勃發展起來。目前,外匯期貨交易的主要品種有:美元、英鎊、歐元、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元、紐西蘭元等。從世界范圍看,外匯期貨的主要市場在美國,其中又基本上集中在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IMM)和費城期貨交易所(PBOT)。
國際貨幣市場主要進行澳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和瑞士法郎的期貨合約交易;
費城期貨交易所主要交易歐元、英鎊、加拿大元、澳元、日元、瑞士法郎等。
此外,外匯期貨的主要交易所還有: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LIFFE)、新加坡國際貨幣交易所(SIMEX)、東京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TIFFE)、法國國際期貨交易所(MATIF)等,每個交易所基本都有本國貨幣與其他主要貨幣交易的期貨合約。在外匯市場上,存在著一種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方式,它與外匯期貨交易在許多方面有著相同或相似之處,常常被誤認為是期貨交易。在此,有必要對它們作出簡單的區分。所謂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時約定於未來某日期按成交時確定的匯率交收一定數量某種外匯的交易方式。遠期外匯交易一般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相互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達成,交易數量、期限、價格自由商定,比外匯期貨更加靈活。在套期保值時,遠期交易的針對性更強,往往可以使風險全部對沖。但是,遠期交易的價格不具備期貨價格那樣的公開性、公平性與公正性。遠期交易沒有交易所、清算所為中介,流動性遠低於期貨交易,而且面臨著對手的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