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交割方式避險
Ⅰ 外匯期權交易的方式
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常被視作一種有效的避險工具,因為它可以消除貶值風險以保留潛在的獲利可能。在上面我們介紹遠期交易,其外匯的交割可以是特定的日期(如5月1日),也可以是特定期間(如5月1日至5月31日)。但是,這兩種方式雙方都有義務進行全額的交割。外匯期權是指交易的一方(期權的持有者)擁有和約的權利,並可以決定是否執行(交割)和約。如果願意的話,和約的買方(持有者)可以聽任期權到期而不進行交割。賣方毫無權利決定合同是否交割。
1、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現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於成交後的兩個營業日內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2、遠期交易:又稱期匯交易,外匯買賣成交後並不交割,根據合同規定約定時間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3、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的外匯市場,不同的貨幣種類,不同的交割時間以及一些貨幣匯率和和利率上的差異,進行從低價一方買進,高價一方賣出,從中賺取利潤的外匯交易方式.
4、套利交易:利用兩國貨幣市場出現的利率差異,將資金從一個市場轉移到另一個市場,以賺取利潤的交易方式.
5、掉期交易:是指將幣種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的兩筆或者以上的外匯交易結合起來所進行的交易.
6、外匯期貨:所謂外匯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
7、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8、以後將出現由銀行和互聯網投資公司合辦的外匯交易平台,這樣為個人投資降低了不必要的成本。
Ⅱ 你好,請問外匯期貨里的清算,說很少進行實物交割,一般是通過購買對沖頭寸來實現。
和商品期貨一樣呀。外匯交割就是按照手中的倉單方向買進或者賣出相同數量的對應外匯,而對沖頭寸就是平倉。
Ⅲ 外匯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能夠更好地滿足企業的實際需求嗎
股指期貨交易採用現金交割方式。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
Ⅳ 關於外匯期貨交易的對沖問題。
所謂期貨對沖,是指兩個相關品種,數量相同,方向相反,同時開倉,同時平倉的操作。
合約到期日,貨幣品種不同,都沒關系,構成對沖。
但是你開倉時間不同時,是不形成對沖的。你可以在交割日到前平倉,差價形式。
Ⅳ 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和外匯期權交易的異同點
相同點:
1、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
2、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
3、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作用相同,這兩種交易的主體都是為了防止和轉移匯率風險,達到保值與投機獲利的目的。
5、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是約定在一個確定的未來時間內,按照一定的條件,交收一定金額的外匯。
6、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發源於國際貿易,並為防範匯率風險擔當提供條件.
不同點:
1、市場不同。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2、交易方法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以拍板叫價的方式成交的,而遠期外匯市場是通過電訊工具進行的,並同時報出買賣價。
3、合同規范程度不同。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合同是十分標準的,表現為在金額、交割期、交割地點的標准化。
兩者還存在許多其他的差別,在日常操作中,一定要加以區分,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5)外匯期貨交割方式避險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的一種交易,具有現貨交易的對稱性。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的重要交易之一。通常,即期外匯交易也由外匯銀行和外匯經紀人管理。
在遠期交易中,買賣雙方通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外匯交易的數量、期限和匯率,並按照合同規定的匯率交貨,直到約定的日期。遠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有時甚至長達1年。
這種交易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或盡量減少因匯率變動而可能造成的損失。投機者也經常利用遠期交易來獲利。因此,許多國家對遠期交易都有一定的限制措施。
外匯期貨交易是外匯交易的一種方式。外匯交易完成後,雙方不提供現匯,只提供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並簽訂合同,按照約定的匯率在未來某一個月實際辦理外匯收支。這是規避匯率風險的主要措施之一。交貨期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
在對外貿易中,為了擴大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為了方便融資,進口商經常簽訂遠期付款合同。貨幣匯率的波動以及在收款和付款之前的期間對雙方造成的更大損失都是不可預測的。為了避免匯率風險,進口商需要購買預先支付的外匯期貨;
為了規避匯率風險,出口商還需要提前賣出到期時收到的外匯期貨;外匯銀行還需要通過買賣遠期外匯期貨來平衡自己的頭寸,以確保自己的業務和資本安全。
Ⅵ 進口貿易能否選擇外匯期貨或外匯期權的交易避險為什麼
可以的,進口貿易需要支付外幣貨收回外幣,購買期權貨期貨可以避免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
例如,公司已經知道三個月以後會收到客戶100萬美元的貨款,目前三個月人民幣期貨是6.0,購買100萬美元的三個月人民幣期貨,可以保證三個月後收到的100萬美元貨款,可以按6.0的匯率買入(兌換為)人民幣。避免了到時候匯率下跌帶來的損失,例如匯率跌倒5.8,同樣的貨款換成人民幣就只有580萬了。
期權的功能一樣,只是多了選擇權,可以到時候決定是否行權。例如,買入三個月人民幣看跌期權,行權價格6.0。到期匯率是5.8,也就是100萬美元換580萬人民幣。這時選擇行權,可以以6.0的匯率買入人民幣,100萬美元換600萬人民幣。如果到期匯率是6.2,100萬美元能換620,就放棄行權,直接把貨款拿到市場上購買人民幣。
Ⅶ 外匯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對沖方式了解是什麼意思
外匯期貨,也就是遠期外匯交易。一般採用到期現貨交割的方式,外匯交割期一般與日歷月份相同 , 多為每年的3月份、6月份、9月份和 12 月份。一年中其他月份可以購買但不交割。交割日一般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因為受外匯管制的因素,國內投資者進行外匯現貨交割限制很多。大多數的選擇是在合約到期交割日前,進行對沖平倉獲利了結。
Ⅷ 外匯期貨交易有交割日嗎
外匯期貨交易是有交割日的,國際貨幣市場所有外匯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都是一樣的,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交割月的第三個星期三為該月的交割日。
外匯期貨交易介紹: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全世界的期貨交易所主要有:
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倫敦期貨交易所。
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外匯期貨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在具體運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外匯期貨交易每日漲跌停板限制:
每日漲跌停板額是一項期貨合約在一天之內比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格高出或低過的最大波動幅度。八種外匯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額規定如下:馬克1250美元、日元1250美元、瑞士法郎1875美元、墨西哥比索1500美元荷蘭盾1250美元、法國法郎1250美元,一旦報價超過停板額,則成交無效。
Ⅸ 外匯交易有哪幾種交易方式
外匯交易方式有四種:即期、遠期、期貨交易以及期權交易。
即期
又稱為現貨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最常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占外匯交易總額的大部分。主要是因為即期外匯買賣不但可以滿足買方臨時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幫助買賣雙方調整外匯頭寸的貨幣比例,以避免外匯匯率風險。
遠期
跟即期外匯交易相區別的是指市場交易主體在成交後,按照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一般在成交日後的3個營業日之後)按規定的日期交易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有效的外匯市場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70年代初期,國際范圍內的匯率體制從固定匯率為主導向轉以浮動匯率為主,匯率波動加劇,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從而推動了遠期外匯市場的發展。
期貨交易
隨著期貨交易市場的發展,原來作為商品交易媒體的貨幣(外匯)也成為期貨交易的對象。外匯期貨交易就是指外匯買賣雙方於將來時間(未來某日),以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內公開叫價(類似於拍賣)確定的價格,買人或賣出某一標准數量的特定貨幣的交易活動。再這里,有幾個概念讀者可能有些模糊,解釋如下:a、標准數量:特定貨幣(如英鎊)的每份期貨交易合同的數量是相同的,如英鎊期貨交易合同每份金額為25000英鎊。b、特定貨幣:指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交易貨幣的具體類型,如3個月的日元,6個月的美元等。
期權交易
外匯期權常被視作一種有效的避險工具,因為它可以消除貶值風險以保留潛在的獲利可能。在上面我們介紹遠期交易,其外匯的交割可以是特定的日期(如5月1日),也可以是特定期間(如5月1日至5月31日)。但是,這兩種方式雙方都有義務進行全額的交割。外匯期權是指交易的一方(期權的持有者)擁有和約的權利,並可以決定是否執行(交割)和約。如果願意的話,和約的買方(持有者)可以聽任期權到期而不進行交割。賣方毫無權利決定合同是否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