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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期貨是衍生金融工具嗎

發布時間: 2021-05-21 11:28:45

『壹』 金融衍生工具

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發展現狀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隨著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擴展、石油危機和債務危機的爆發以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風險急劇增加。為了規避、轉移和分散風險,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在此背景下,作為金融創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應運而生,它不斷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錮,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涌現出來,引領著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國已經加入WTO,即將面臨著金融業的全面開放,發展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勢所趨。
一、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現狀
從國際經驗來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發展都是以一個健全的基礎金融工具市場(如貨幣、股票、債券市場等)為依託,因而在時間順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遠遠落後於傳統的基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國的產生同樣遵循這樣的規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隨著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商品期貨市場的出現和不斷發展,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國的產生創造了一定的環境和條件。1992年6月,上海外匯調劑中心率先創辦了上海外匯期貨市場,開辦人民幣匯率期貨交易,同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張國債期貨合約,1993年3月,海南出現非正式的股票指數期貨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認股權證交易掀起熱潮,此後,越來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開始沖擊成長中的中國金融市場。下面介紹一些中國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
(一)外匯期貨
1992年6月1日,中國開始試辦外匯期貨交易,上海外匯調劑中心成為中國第一個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由於當時的匯率實際上是雙軌匯率,外匯期貨價格形成難以直接反映匯率變動的預期,再加上外匯現貨交易有許多嚴格的附加條件,使市場交易顯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國各地涌現出的大量外匯期貨經紀公司,它們的交易量則顯得很大。為了使外匯期貨正規化,1993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通知規定,辦理外匯(期貨)交易僅限於廣州、深圳的金融機構,其他各地的外匯期貨交易機構必須停止辦理,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期貨交易,以企業進出口貿易支付和外匯保值為目的,不得引導企業和個人進行外匯投機交易。企業和個人的外匯交易必須是現匯交易,嚴禁以人民幣資金的抵押辦理外匯交易,嚴禁買空賣空的投機行為。實際上,由於嚴格的管制辦法,中國外匯期貨試點處於停頓狀態。
(二)股票指數期貨
中國的股票期貨開始於1993年3月10日,是由海南證券交易中心推出的深圳證券(簡稱深證)指數期貨交易。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為深證綜合指數和深證A股指數,每種標的物均有3、6、9、12月份交割的合約,共計8個品種,一個點位盈虧額為500元人民幣。當時,經過幾個月的運作,海南證券交易中心發現,A股指數期貨交易無人問津,綜合指數期貨交易雖呈上升趨勢,但月成交量最高僅為千餘次。由於投資者對這一投資方式認識不足,再加上中國股市發展的不穩定性,管理與運作不規范,容易引發投機行為,到1993年9月底,為維護股市的健康發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被中止。
(三)國債期貨
中國國債期貨交易在1992年12月28日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推出。期貨合約共有12個品種,僅對機構投資人開設。由於國債票面利率固定,現貨價格受市場利率影響也不大,國債期貨交易推出後近一年時間內交易清淡,影響微弱。1993年7月10日,財政部頒布了《關於調整國庫券發行條件的公告》,決定對一些國債品種保值進行貼補,國債的收益率開始出現不確定性,市場炒作空間擴大,交易規模迅速擴大。此後一年多的時間里,全國各地金融中心相繼開辦了十多個國債期貨交易市場,國債期貨交易量成倍放大,1994年國債期貨成交19053.83億元,是現貨市場445億元成交量的40多倍。隨著國債期貨交易的蓬勃發展,違規事件也相繼發生,其中,1995年2月23日爆發的「327事件」轟動全國,令萬國證券虧損十多億元,走向倒閉。由於違規事件不斷出現。1995年5月17日,證監會決定全國范圍內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至此,兩年的國債期貨交易試點暫告一段落。
(四)認股權證
權證交易在中國的產生是在其特有的經濟環境下由配股權交易演變而來的,帶有期權交易性質,其有A1權證和A2權證之分,其中A1權證代表購買公眾股配股部分的權證,A2權證代表購買國家股、法人股轉配股的購股權證。1994年9月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許多公司陸續推出配股方案,大多數方案中,國有股、法人股股東表示願意放棄配股權並轉讓給個人,於是深圳有關方面准備安排轉配部分同時上市。同年10月,中國證監會特批深圳交易所的6隻權證,轉配部分繼續交易。1994年12月,這6隻權證分離為A1權證和A2權證,其中A1權證交易在規定時間內退出,但A2權證交易則延期至1996年6月。因此所謂真正意義上的權證市場也只包含了這6隻A2權證的交易。但自1996年6月以後,A2權證市場也不復存在了。
(五)可轉換債券
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企業逐漸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債券來拓展資金來源渠道,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從1991年8月起,先後有瓊能源、成都工益、深寶安、中紡機、深南玻、南寧化工、吳江絲綢等企業在境內外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其中瓊能源、成都工益兩家企業是用其發行新股,並已分別於1993年5月、1994年1月轉股後在深、滬交易所上市。1996年4月,國務院證券委提出,選擇有條件的股份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後來又頒布實施了具體的管理辦法。目前,深滬兩市有5家股份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上市交易。
(六)外匯遠期
1997年4月,與中國外匯管理政策相配套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遠期合約——人民幣遠期結售匯業務推出,標志著中國外匯遠期業務的正式開始。當時是以中國銀行總行及其11家分行為試點,幣種包括美元、日元、德國馬克和港幣,期限分為七天至四個月九種。1998年1月後,中國銀行全轄分行均可進行遠期保值外匯買賣業務,1999年1月又增加了歐元與人民幣之間的遠期結售匯業務。1999年4月,國家禁止資本項目下的遠期結售匯業務,只允許從事經常項目下的遠期結售匯業務。
根據上述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情況,我們不難發現,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已經從過去的冷熱不均時期進入了一個平靜的時期,許多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被停止,剩下可交易的品種屈指可數。經過分析,我們認為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中國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是在不發達的現貨市場上進行的,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較差。(2)交易多以投機為目的,缺乏套期保值功能,風險大,但又沒有完備的風險監管體系。(3)市場的參與者不夠成熟,盲目跟風者眾多。(4)政策多變,缺乏原則性和一貫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趨勢
1.衍生金融工具
全球創新給全球金融市場打下的最深印記,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及飛速發展。對於金融市場的參與者而言,衍生工具及是指一些金童合約,這些合約的價值派生於股票、債券、貨幣及商品等現貨市場工具。更確切地講,如果一個金融合約在到期日T時的價值完全由基本的現貨市場工具在時間T時的價值決定,則這一合約即是衍生金融工具,也稱為或有權。因此,在衍生金融合於的到期日T,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F(T)完全取決於基本標的資產的價值ST,到期日一過,衍生金融工具即不復存在。衍生金融工具的這一特性在其定價中起著重要作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其交易的高杠桿比例,即金融合約的價值何以多倍(通常為數十倍)地高於保證金價值,這使得人們可以用較低的成本進行更為靈活的風險管理,同時也為投機者提供了風險更大的冒險機會。

衍生金融工具種類繁多,目前已超過1200種,但總體看來,可以分為三大類:(1)期貨和遠期(futures and forwards);(2) 期權(options);(3)互換(swaps)或稱掉期。其中遠期和期權被視為基礎模塊,互換及其他復雜工具被視為合成證券。他們最終都能被分解為遠期和期權的組合。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過程實際上是對金融資產的風險進行重新組合或捆綁,形成金融資產的風險和收益新搭配方式的過程。通過金融衍生品市場,市場能夠把風險轉移給那些有能力、且願意承擔風險的機構和個人。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可以看作是以風險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雖然,目前已有大量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如對於金融衍生工具的定價、交易風險、金融衍生市場為什麼產生和迅速發展等方面的研究。但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為什麼能夠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並不多見。

2.風險特徵

風險的特徵是風險的本質及其發生規律的表現。風險是指由於不確定性而導致的結果的任何變化。而結果包括了希望發生的結果,也包括了不希望的結果。結果是個體希望發生的結果,它使個體具有獲利的可能;結果是個體所不希望的結果,它使個體存在損失的可能。因此,本文認為風險的全面特徵應包括下述方面:

2.1 不確定性

風險產生的根源在於事物發展未來狀態所具有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是風險最本質的特徵。

風險的不確定性是指對風險主體來說,風險程度有多大、風險何時何地由可能變為現實是不肯定的。這是由於客觀條件的不斷變化以及人們對未來環境認識的不充分性,導致人們對事件未來的結果不能完全確定。

風險的不確定性決定了風險的出現只是一種可能,這種可能要變為現實還有一段距離,有賴於其他相關條件。這使得人們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可以利用科學的方法,根據以往發生的一系列類似事件的統計資料,經過分析,對風險發生的頻率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作出統計分析和主觀判斷,正確鑒別風險,改變風險發生的環境條件,從而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測與衡量以控制風險的負面結果,盡可能去獲得風險收益。

2.2 客觀性

風險的客觀性是指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人們不能拒絕與否定的。

風險是由於不確定性的因素存在而使結果有多種可能性。它們可能使人們遭受損失,也可能使人們獲得額外收益,而這種不確定性的存在是客觀事物發展變化過程中的特性,因此風險也必然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客觀存在。人們生存和活動的整個社會環境就是一個充滿風險的世界。

2.3 二重性

風險的二重性是指風險結果的發生會帶來或是損失、或是收益,也可以認為損失與收益是機會共存。收益、損失都是風險的基本因素,並且個體在面臨風險事件時,在可能獲得高收益的同時也面臨著遭受重大損失的可能,而且收益的高低和損失的大小在數量上存在著正相關性。不過,通常我們將之概括為:「高風險,高回報」。

風險結果的雙重性表明,對待風險不應僅僅是消極對待其損失一面,也應將風險當作是一種經營機會,通過風險管理盡量獲得風險收益。

2.4 差異性

由於個體的自有資本、認識和駕馭風險的水平、風險偏好、利益願望、利益需要、經驗等的不同。個體對於事物發展未來狀態的看法是有差異的,對風險的感受會因人而異,對同一風險事件會有不同的決策行為,我們將這稱為風險的差異性。

3.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效應與風險評價

為分析方便,我們首先引進風險效應的概念。所謂風險效應就是風險事件對個體所產生的效果。認識風險效應是個體對風險進行評價的重要條件。前面部分對風險特徵的全面分析為認識和描述風險效應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

任何個體在從事經濟活動中都會有一定的預期,而經濟活動往往會涉及未來,世界不確定性的本質決定了經濟活動是有風險的,前面已指出風險是指結果的任何變化,因此一項經濟活動的最終結果不可避免地與個體的預期會產生偏離。這種偏離通常由兩類參數描述:一是偏離的方向與大小;二是各種偏離的可能程度。可能的結果與目標發生的偏離是多種多樣的,偏離程度也不同。正偏離導致人們獲得超額利潤,負偏離導致人們遭受損失。因此,正偏離是人們所追求的,是個體希望發生的結果,它激勵人們勇於承擔和駕馭風險,獲取風險報酬。負偏離是人們所厭惡並力求避免的,它對於人們的行為會產生約束作用。由此,風險對個體同時產生的效應具有兩個方面,它產生了兩個效應:激勵效應和約束效應。

3.1 激勵效應

所謂風險激勵效應是指風險利益作為一種外部刺激使人們萌發了某種動機,進而作出某種選擇並導致行為的發生。當然風險利益是一種綜合性的利益,它並不是確定的利益,而是一種可能的利益、未來的利益,只有在風險結果出現後才能知道是否真正獲得這種利益。這種似乎看得見而又未到手的利益對任何個體都有不同程度的激勵。風險激勵效應程度的大小,主要決定於許多主、客觀激勵因素。例如,風險事件帶來的潛在發展機會或贏利機會;風險成本小於風險利益的機會與大小;風險被發現和識別的難度與程度;風險事件激發決策者的潛能、創造性和成功慾望的強度等。

3.2 風險約束效應

風險約束效應可以被定義為:當人們對於風險事件可能的損失所做出的為了迴避或抵抗損失的選擇以及進而採取的迴避行為。一般地說,風險事件所產生的抑制和阻礙作用就是風險的約束效應。構成風險約束效應的阻礙因素可能來自主體的外部,即外部約束,如對於投資者來說,自然災害的發生、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國內社會經濟政策的變化、市場競爭程度的加劇等;而有些阻礙因素則可能來自於主體內部,即內部約束,如管理失誤、決策失誤、職工情緒波動等。

正確認識風險約束效應,可以避免在投資決策活動中的盲目性,促使人們在投資時能對投資的風險做出一正確,客觀的評價,促使他們充分考慮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和負面結果,不只憑主觀願望和一時熱情去冒險和蠻干,而應審時度勢,量力而行,注意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同時,強調風險的約束效應不應一味產生對風險的恐懼心理,只看到風險的損失一面,會使人們只注重風險的負面效應而被動避免,從而失掉某些機會與利益,抑制人和社會的能量釋放。

3.3 風險評價

上面的分析指出,在個體面臨風險事件時,風險一方面對其具有激勵效應,驅使他為了獲取潛在的風險利益而做出某種風險選擇;另一方面風險對其又具有約束效應,對他的選擇和行為產生某種威攝和抑製作用。這兩種效應同時存在,同時發生作用,而且相互沖突、相互抵消。如果激勵效應大於約束效應,則該個體會接受這一風險狀態,並且,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的差距越大,個體接受這一風險狀態的積極性就越高。我們將風險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相等的風險狀態稱為個體可接受的最大風險狀態。如果風險激勵效應小於約束效應,則個體不會接受此風險狀態,並且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的差距越大,個體對這一風險狀態就越厭惡。

風險激勵效應與約束效應相互作用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人們對激勵與約束兩種效應進行認識、比較、權衡的過程,即是一個對資產、風險作出評價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們結合自己的主、客觀狀況如自有資本量、經驗、個人的偏好、價值觀和背景等,根據客觀存在的特定風險,對風險損失和收益進行評估。因此,同一風險事件對於不同個體產生的激勵效應和約束效應不同,不同個體可接受的最大風險狀態是不一致的,即個體對於風險事件的評價具有差異性。這種差異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體現在不同個體對於同一風險事件的評價可能不同;另一方面體現在隨著時間的改變同一個體對於同一風險事件的評價可能會發生變化。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分析

經濟活動中的各個主體在經濟活動中盡可能地增加自己利益的願望和行為,被喻為經濟學不言而喻的公理。在市場經濟下,商品交換本質上是在當事人之間一組權利的相互讓渡或交換。按照一般的交易理論,在交易中當交換自願發生時,活動者獲得了利益。這種利益就是交易中的「剩餘」。剩餘的產生是因為消費(或生產)活動者的兩種商品(或產品)的邊際替代率(或邊際轉換率)不相等。交易能進行的根本原因在於交易雙方由於主、客觀原因而對於同一交易對象有著不同的看法、預期,即對於交易對象有著不同的評價,交易雙方都認為能通過交易而使自己的境況得到改善。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金融活動中,由於不同個體的主客觀情況不同,同一風險事件不僅對於不同個體產生的風險效應是不相同的,而且同一風險事件對同一個體在不同時間產生的效應也可能會不同,個體對於金融資產(可以認為金融資產也就是風險資產,下面將之簡稱為「資產」)的評價具有差異性。故可能有投資者在第一時刻對於某風險事件具有較高的評價去投資擁有它,但可能隨著自身情況的變化在第二時刻因對其評價較以前降低而出售它;並且,完全有可能有另一投資者同他的情況恰恰相反,以前評價低而在一段時間後對該資產評價變高而欲擁有它。他們之間就存在進行交換的可能性。

所以,個體之間存在這樣的需求,他們需要通過一種途徑形成契約而進行資產交換,以重新配置他們的資產而使他們的狀況得到改善。由於擁有資產或投資本質上是投資者擁有將來的收益索取權。因此,資產間的交換是個體間就未來收益的交換,或者說是風險的轉移。這種個體間風險資產的交換與消費商品的交換十分相似,個體對不同資產評價不同的交換有可能增加各自的效用。

所以,評價的不同或者會直接導致不同投資者投資於同一資產得到不同的邊際效用,或者使得投資者投資於不同資產得到不同的邊際效用。在有多種可能狀態的不確定世界裡存在著多種資產,不同投資者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資產做出的評價會具有差異性,這意味著他擁有不同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不同。這說明,如果他可以在不同的資產間適當交換,他就可以增加自己的期望效用。比如,現假定存在兩種資產,某個體擁有兩種資產,由於情況的變化可能會導致他對其中一種資產的評價變得較低,他在這種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較低;而他對另一種資產的評價變得較高,他在這個資產的邊際效用也必然較高。可能有其他投資者和他的情況相反。那麼他們之間將這兩種資產的部分或全部收益和風險進行交換就是有利可圖的。這種交換契約可以表現為金融衍生工具。這是因為金融衍生工具能對基礎金融工具所存在的金融風險進行「解捆」、分解,將基礎金融工具中的各種風險分離開來,然後根據需要重新將這一些風險」捆紮」在一起,將一資產復制為其他資產組合,構成新的金融工具,使得風險、收益在交易個體之間進行轉移而滿足個體的這種需求。例如貨幣期權和利率期權,藉助於轉移風險的功能,市場參與者可以根據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將交易契約中的市場風險抵補掉,使契約風險與市場風險相分離。

5.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前景

2005年6月15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這一天,債券遠期交易正式登陸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次面市的金融衍生產品工具,債券遠期交易是央行促進利率市場化,發展資本市場的重大舉措。隨著人民幣債券遠期產品正式開始交易,我國金融市場掀開了期盼已久的衍生產品交易大戲序幕,其順利推出也昭示了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雛形初具,同時,預示著我國債券市場全面、快速發展步伐的再一次加速

市場參與者眾多,既有中資銀行,也有外資銀行;既有大銀行,也有中小銀行,還有1家證券公司。首日交易活躍程度比起一年前推出的買斷式回購業務明顯上升。

債券遠期交易將為投資者提供新型盈利模式,投資者可以通過遠期交易和即期交易的反向套作,創造出各種利率免疫的投資組合,降低利率風險,獲得利潤。此外,作為基礎性的衍生產品交易工具,遠期交易業務有利於培養債券衍生品市場氛圍,促使投資者增加對衍生工具風險和功能的理解,從而為日後央行推出更為復雜衍生產品工具創造條件,最終促進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健康發展。

債券遠期交易推出意義非同尋常

人民幣債券遠期這一新品種,雖然從定價原理上看並不十分復雜,但是由於債券的遠期價格變化將受到人民幣現券、資金拆放、債券回購等各個市場的不同影響,因此綜合體現出不同交易商、投資者的不同交易行為和市場預期,所以債券遠期產品將被動於其他產品的市場變化。

隨著市場成員對該產品的了解和使用,債券遠期市場波動將會反過來作用到現券市場各期限上的交易債券價格、封閉式回購利率、買斷式回購利率和拆放利率等基礎市場交易品種價格。這一過程恰好是中國金融市場形成自身定價機制,完善各類產品結構,從不成熟走向成熟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做市商」作為各類市場產品的價格制定者和流動性提供者,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國內大型機構投資者對債券進行投資管理手段單一、缺乏風險控制有效工具的情況下,債券遠期交易業務的推出,不僅擴大了市場交易品種,提高了市場流動性,而且有效實現了價格發現功能,使投資者對未來的利率走勢形成穩定預期。同時,通過債券遠期交易逐漸形成的套利機制對於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利率過度波動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對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就商業銀行而言,遠期交易業務的推出,有利於商業銀行進行主動性債券資產投資,增強債券投資的靈活性,促成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方法從消極承受利率風險到主動對沖利率風險的轉變。可以說,債券遠期交易為投資者在資產負債管理、流動性管理、利率風險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新的交易工具,是實現管理手段的較大突破。

目前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現券市場收益率又不斷創下新低,資金比較充裕的商業銀行正處於資產增持階段,而多頭的堆積必然導致敞口風險增加,現在債券遠期交易使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在現券市場與遠期市場持有相反的頭寸來規避風險,在為商業銀行提供鎖定債券投資收益手段的同時,也有利於維護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

展望前景形成衍生產品市場

我國債券市場在經過長達一年的上漲之後,投資者的分歧正逐步加大,遠期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重要的避險和對沖工具,從而保證市場平穩健康運行,避免2004年上半年非理性下跌行情的重演。從推出時機來看,應該說遠期交易適逢其時。

當然,在遠期交易業務推出初期,由於其業務流程、風險控制及賬戶處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遠期交易可能會因為市場參與者缺乏內部管理配套制度而暫受冷落。在遠期交易推出之前,就有部分機構認為,遠期交易開始時不會很活躍。但首日交易的熱鬧,令市場振奮。可以預期的是,隨著市場環境的逐步成熟和市場配套制度的完善,遠期交易將和現券交易、債券回購等交易工具一樣,最終成為市場參與者手中的投資「利器」,並由此促進銀行間衍生產品市場的長遠發展。
短期來看,遠期交易提供了「無風險」套利機遇。尤其在業務開展初期,投資者的定價能力很難達到一個較高水平,通過現貨和遠期的反向操作,以及延伸到多券種的對沖操作,可以尋找到很好的獲利機會。此外,還有利於現行市場「換券套利」、「蝶型套利」等交易行為的實施。如現在部分5年期和7年期國債出現了利率倒掛現象,從中長期來看這種現象是難以持續的,但由於目前買斷式回購市場不發達,借券較難,往往看到了機會卻沒有實施的條件,遠期交易業務的誕生,加大了這些交易業務實施的可能性。更為重要的是,遠期交易有利於跨市場套利。目前跨市場轉託管需要2至3天的時間,通過遠期交易,可以消除因時間差所帶來的價格波動風險,客觀上也有利於兩個市場定價的統一。如果商業銀行能合理地利用該項業務,還可以起到融通資金和平衡稅賦的作用。

在首日的債券遠期成交中,雖然參與者大多明顯以嘗試為目的,成交期限偏短,成交量也較小,但隨著市場成員對該項業務認識的加深和操作熟練程度的提高,以及投資者科學投資理念的建立,相信遠期交易是具備良好市場基礎和發展前景的。目前的問題是,市場成員應運用適當的風險評估方法或模型,根據自身業務需要以及對市場風險的合理評估與預測,從債券遠期交易中充分實現投資目標。

作為單獨領取金融許可證的資金專營機構,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早在遠期交易產品創意之初,就開始了對該交易模式的研究分析,並且在內控制度和外部交易渠道等方面進行了積極准備,因此在結合自身資產管理需求的情況下,該行與工商銀行順利完成了市場首筆交易。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高級副理李堅寶認為,無風險套利和遠期交易單向投機的可能性使得遠期交易勢必吸引更多的資金和不同類型的機構進入市場,提高銀行間市場的活躍度,發現真實的債券收益率曲線。總之,遠期交易將推動市場向更深更廣方向發展,為不同需求的機構提供不同的舞台,並為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順次推出奠定基礎。

6.衍生金融工具的監管

金融金融工具是一柄「雙刃劍」。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不僅為投資者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避險手段,而且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起到了發現幷傳播市場價格,提高金融市場進行宏觀管理的難度。尤其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惡性事件屢屢發生。1994年7月,巴塞爾委員會和國際證券會員會組織就層聯合合發表一份對金融工具交易進行監管的建議性文件,要求這一市場的參與者重視所從事的交易風險,加強內部控制。

總結,總體來看金融衍生工具正處在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風險與機遇並存。

我們一方面要用衍生金融工具規避風險進行投資,另一方面我們要對交易風險進行有效的監管。

『貳』 衍生金融工具的問題

衍生金融工具派生於傳統金融工具,是通過預測股價、利率、匯率等未來行情趨勢,採用支付少量保證金,簽訂跨期合同或互換不同金融工具等交易形式的一種新興金融工具。上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衍生工具的興起和發展最為引人注目,其具有契約性和未來性、杠桿性、高風險性和價值變動性等特點,使得傳統會計理論無法對其作合理科學的解釋並對其准確計量和充分披露。為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保護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必須改變衍生金融工具現有的披露模式,以達到企業相關會計信息進行充分披露的目的。

一、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現狀及其局限性

(一)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局限性
傳統的會計模式是以實現原則為確認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以表內貨幣性指標為主要信息的報告模式。這樣,以合同或契約形式出現的衍生金融工具因其不符合傳統會計要素的定義和確認的標准,不具有實物形態或非貨幣性形態,一直被視為「表外項目」而不加重視。財務報告的根本目標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在不同的時期,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是不同的。在知識經濟時代,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已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人們從關注歷史信息轉向關注未來信息。要求披露的信息量和范圍大為擴大,對會計信息質量(比如相關性和可靠性、可比性和一致性等)的理解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傳統財務報告暴露出很多的局限性,企業內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都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傳統的會計報告模式亟待改革
傳統的會計報告模式是以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註說明為報告主體,主要提供貨幣化的會計信息。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強的流通性、很高的風險性和運用的復雜性,因此,及時准確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信息十分重要。但在傳統的會計模式下,由於會計確認原則及會計計量原則的局限性,衍生金融工具不能作為正式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而只能以表外業務的形式出現。這種處理方式不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資產負債關系的影響,不符合充分揭示原則的要求,使投資者不能充分了解由於投資公司擁有的大量衍生金融工具所帶來的風險,這實際上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同時,由於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強的杠桿作用,金融合約的價值往往高於保證金價值的數倍,這種高風險可能產生的後果是任何投資者進行決策時都不能不考慮的重要信息。如果衍生金融工具不能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揭示,將會隱藏巨大的風險,從而誤導投資者,使之作出錯誤的決策。鑒於此,必須改革現行的會計報告模式,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給予足夠的重視。

二、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探析

(一)財務報告模式目前仍是財務信息的主要來源
目前,財務報告仍是人們獲取企業財務信息的最主要途徑。正如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詹金斯委員會報告」中所指的,「沒有證據表明由於用戶認為信息不相關或其他原因而放棄財務報表的分析」,「沒有用戶建議財務報表應當予以淘汰並由組織財務信息的基本不同的手段來取代」…。但現行財務報告體系不能充分揭示有價值的信息,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可靠性受到了來自多方面的批評和懷疑。因此,必須在基本肯定現行財務報告模式的前提下對其進行改進。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二)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模式提出挑戰
衍生金融工具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展迅速,它對現代經濟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對現行傳統的會計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和挑戰。國際會計界從多個角度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首先是爭取將衍生金融工具從表外項目的范疇納入到表內予以披露。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ASC)在《編制和表述財務報告的概念結構》中,對可列為財務報表要素的項目的確認標准作過如下表述:(1)與擬被確認的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或者流出企業;(2)擬被確認的項目的成本或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這個確認標准突破了傳統會計確認標準的約束,放棄了以強調「過去交易或事項的結果」為標準的確認原則,而強調以「風險與報酬的實質轉移」為標準的確認原則。這一修訂使衍生金融工具成為報表要素,在表內進行反映成為可能。不過,由於衍生金融工具的復雜性,且仍處於不斷的創新之中,會計確認原則的修訂僅能使部分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納入表內,而不能使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都能在表內列示。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
美國的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FASll9和IAS32的頒布,基本上使衍生金融工具所引起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在財務報表內披露得以實現。FASB也不再局限於在財務報表的附註中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披露。1998年6月,FASB和IASC先後發表了第133號准則「衍生工具和避險活動會計」及「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而被會計界譽為是對金融工具會計甚至可以說是對財務會計確認與計量的重大突破。其基本觀點可以概括如下:(1)衍生金融工具代表了符合資產或負債定義的權利(rights)或義務(obli-gations),因而應當在財務報表中予以報告。(2)公允價值(Fair Value)是對金融工具最相關的計量屬性;而對衍生金融工具來說,可能是唯一相關的計量屬性。(3)只有這樣的資產或負債項目(即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才應當在財務報表中報告。(4)計劃列為避險項目所應提供的專門會計處理僅限於合格的項目。
按照FASB的觀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第6號關於資產和負債的基本特徵證明,把衍生金融工具列為資產或負債是有充分根據的。因為,衍生金融工具的結算無非是處於有利或不利兩種情況下。在有利條件下,衍生金融工具的結算能導致收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資產,這是可能的經濟利益,FASB認為這「令人信服地說明此種衍生金融工具是一項資產」。同樣,在不利條件下結算衍生金融工具,需要支付現金、或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資產,即承擔未來犧牲資產的責任,這又足以說明此項衍生金融工具是一項負債。FASB認為,確認此種資產或負債能使財務報表更為完善,並包括更多的信息。不過,這些衍生金融商品不像股票、債券、借款等傳統的金融商品,它們開始發生時常常只反映一種相互承諾的交換,而很少甚至沒有轉移有形的補償物。
由此可見,把衍生金融工具作為取得未來經濟利益的權利或償付未來經濟損失的義務,符合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的資產和負債的定義,而確認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若用公允價值原則又能順利地解決它們的計量問題。因為應用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能夠提供決策相關的信息。鑒於當前諸多條件尚不具備,採用混合屬性模式,即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大多數金融負債按歷史成本計量。這種公允價值和歷史成本原則並存的會計計量模式不僅解決了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問題,而且彌補了傳統財務報表中單一計量原則的缺陷。應該說,這種計量模式對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是恰當的,它使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在財務報表上進行可靠的計量和真實的反映。但是,它僅是一種權宜之計,會計界正尋求更為理想的解決方法,以反映更相關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

(四)有待尋求一種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良策
會計信息在財務報表中的披露必須滿足充分揭示的原則,這是提高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的基本條件。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亨得里克森認為,企業會計報表的充分揭示原則應包括三項揭示標准:(1)揭示的適當性,指會計報表至少要揭示不致令決策者產生誤解的信息;(2)揭示的公正性,指會計報表所提供的信息不偏袒於任何一個報表閱讀者和使用者;(3)揭示的充分性,指在報表中要盡量包括所有與決策相關的重要信息。充分揭示原則應把上面的三項標准結合起來考慮,恰當運用。也就是說,如果衍生金融工具被忽略或遺漏,將引起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告的誤解或誤導其決策,則該項信息應予以揭示。例如,根據IASC第48號徵求意見稿中的規定,對第一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不論其是否確認,企業都必須披露關於每一類金融工具的范圍及性質的信息、利息風險的信息、信用風險的信息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的信息。這些信息的披露,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反映是比較充分的,必然會促進財務報表體系的發展和完善,使財務報表提供的信息更具有價值並滿足相關性的要求。 三、衍生金融工具對財務報表體系影響的思考

衍生金融工具作為極其活躍的新的金融形式,必然會導致傳統的財務報表體系發生巨大的變革。

(一)對財務報表要素構成的影響
修訂後的財務報表要素確認標准放棄了以「過去交易或事項的結果」為標準的確認原則,強調以「風險與報酬的實質轉移」為標準的確認原則,從而使衍生金融工具有可能成為財務報表要素的成員之一。IASC第32號准則中已經提出了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權益性工具等幾個新概念,必然會使傳統的財務報表要素構成發生變革。因此,對傳統財務報表要素構成將產生一定影響,應做如下改進:
1 完善現有會計報表格式。為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影響,有利報表使用者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需求,在傳統資產負債表基礎上,設計按金融性、非金融性分類的資產負債表,以便報表使用者直接獲得關於金融性的如下信息:(1)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和合約期限結構;(2)進行敏感性分析。披露市場波動情況下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可能變化等。
2 增設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對已在企業運作的衍生金融工具,根據其風險的集中程度,增設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較為詳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名稱、發生日期、實際成本、現行公允價值、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質、交易條件、合同條款,損益金額以及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方法等內容。
3 報表附註要披露資產負債表日風險集中信息。按照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一金融工具列報》的要求,應當在報表附註中披露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信息有:(1)衍生金融工具風險及其形成原因;(2)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目標、政策和過程以及計量風險的方法;(3)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風險信息:(4)市場風險信息等。

(二)對財務報表的結構和編制方法的影響
打破傳統會計要素對「資產」、「負債」的定義僅限於過去發生的交易和事項的限制,而將之擴展到正在發生和未來發生的交易事項,使衍生金融工具符合會計要素定義得以納入財務報表,作為表內正式項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融入財務報表體系,應在修改、補充表內項目,對其進行表內揭示的同時,還應對企業編報的報表種類加以補充,增加專門披露有關金融工具,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運用情況的輔助報表,應對已經納入表內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作進一步的說明。
參照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公布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第五輯《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與計量》,財務報告應包括財務報表主報、財務報表注釋、輔助信息報表、財務報告的其他方法等四個組成部分。
1 財務報表主表。這是報表的核心組成部分。表內披露內容應包括:(1)符合金融資產或負債的衍生金融工具的面值、合同或名義上的金額,在合約買賣雙方分別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2)繳納保證金的金額和支付的期權費的金額,確認為企業的一項金融資產;(3)上述金融負債和金融資產在報告日的公允價值。
2 財務報表注釋。進一步披露每一份合約的金額。表外揭示的合約金額是對表內列報的必要補充,同時還應說明表內確認所採用的會計政策。
3 輔助信息。應披露以下內容:
(1)衍生金融工具的類別及性質。如金融期貨、期權、互換等,並進一步披露其所屬的小類,如利率期貨、外匯期貨、股票指數期貨等。
(2)從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對在報告日所持有的每一項衍生金融工具應詳細說明持有目的,分別揭示是出於套期保值還是出於投機目的。
(3)相關風險及風險管理政策。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伴隨著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等,必須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對相關信息予以披露。並對避險的凈投資項目的性質及用於避險的衍生金融工具種類等風險管理政策以予說明。
(4)衍生金融工具價值的相關信息。打破傳統會計要素對「資產」、「負債」的定義僅限於過去發生的交易和事項的限制,而將之擴展到正在發生和未來發生的交易事項,使衍生金融工具符合會計要素定義得以納入財務報表,作為表內正式項目反映。
(5)市場價格預測信息。對於企業在報告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應揭示其市場價格在未來的可能變化。
(6)未來現金流量預測。對於報告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應揭示其在未來可能引起現金流量波動的風險。
4 財務報告的其他方法及其說明。如反映不符合當前會計政策要求的重要信息、附加說明等。

(三)對財務報表及時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影響
評價網路財務報告的信息作用有兩個關鍵因素:一是會計報告的時間因素,即會計期間結束後多長時間內會計報告通過網路傳遞給使用者;二是會計報告的電子形式因素,即會計報告通過網路以何種形式展現在使用者面前。實施衍生金融工具網路財務報告最先考慮的是時間因素,而不是會計報告形式因素,由於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波動幅度相當大,因而如何在第一時間向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衍生金融工具價值變動信息就更顯重要。
在我國剛開始進行股份制改革和證券市場試點時,要求將會計報告放置於公司指定地點,並告知相關股東可以前去查詢和閱讀。從1993年6月份起,中國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必須在指定報刊上公布會計報告。實地查詢和報紙公開會計報告的方式都需要在會計期間結束後一段很長時間內才能將會計信息傳達至使用者,所以無法滿足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時效性的極高要求。因此,藉助網路技術,採取網路財務報告才能徹底解決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信息時效性要求的問題。
為能及時向使用者傳送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最為簡單的方法就是提高企業整體定期財務報告的披露時效性。當企業整體財務報告的披露時間縮短時,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就提高了。這種方法無需考慮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可能發生巨大變動的獨有特性,從而不單獨採取提高衍生工具會計信息及時性的措施。本世紀以來,各大會計監管機構陸續採取了提高財務報告及時性的措施,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是直接縮短定期報告的披露時間。美國證監會SEC在2002年9月發布了「縮短定期報告編報日期和通過互聯網報告」的規則,要求在三年時間內將年度報告的披露期限縮短至60天,季度報告披露期限縮短至35天。我國目前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在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公布上年度會計報表,必須在季度結束後2個月內公布上季度會計報表。
二是推行業績快報制度。業績快報制度是指會計期間結束後,在正式的定期報告披露前,上市公司可以通過網路及時披露未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主要會計數據和經營指標的一種制度。日本不縮短定期報告披露期限,而是採用業績快報形式。我國從2004年開始在中小企業板塊推行業績快報制度,並逐漸推廣到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
通過網路報告會計信息,將對財務報表及時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產生影響,同時有助會計信息的整體時效性和相關性的提高。但受現階段會計技術條件的限制,企業仍然無法縮短披露會計報告的日期,隨著會計和計算機網路技術的發展和完善,定期報告的披露期限將可以進一步縮短。

四、結論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和金融市場的國際化,衍生金融工具逐漸成為我國經濟運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發展與應用,不僅使金融理論發生了劇烈變革,也給傳統的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帶了深遠的影響,尤其表現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因而,衍生金融工具的相關信息能客觀披露實為必要。筆者認為,應當改善財務報表格式、調整財務報表要素構成,增加衍生金融工具明細項目及風險變動的披露內容。應當改進財務報表編制方法,以達到充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相關信息的目的。應當使用網路報表以達到報表報出的時效性要求。

你仔細讀下這篇 裡面有你需要的信息點~~~
你這個樣子去答辯可不行啊~~~~

『叄』 衍生金融工具是什麼意思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從傳統金融工具中派生出來的新型金融工具。其價值依賴於標的資資產價值變動的合約。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合約。
其實說白了 衍生金融工具就是柔和了基礎資產的東西 利用的是杠桿原理 比如糧油期貨 就是你和人家約定在將來某個時間以某個價格買入約定數量的糧油 糧油漲價 你就賺了 因為約定的價格雖然一般比現在的市場價格高 但漲價的利潤你就收回來了
再比如遠期利率協議 你和外資企業有來往 支付要用外幣 但你擔心利率變動會損失 就可以和銀行簽訂遠期利率協議 用協議的利率支付 避免風險
希望我講的明白 不懂您還可以追問 我是金融班的學生 呵呵 求採納

『肆』 金融衍生工具避險具體是避免那些風險

首先我們要清楚金融衍生工具指的是什麼?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貨幣、債券、股票等為傳統金融工具)其價格決定於後者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其基本特徵有:1、跨期交易 ,2、杠桿效應, 3、不確定性和高風險 ,4、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共存;
常見工具有:
1、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2、期權合約。期權合約是指合同的買方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後即可獲得的一種選擇權合同。證券市場上推出的認股權證,屬於看漲期權,認沽權證則屬於看跌期權。
3、遠期合同。遠期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值,由買方向賣方購買某一數量的標的項目的合同。
4、互換合同。互換合同是指合同雙方在未來某一期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標的項目不同,互換可以分為利率互換、貨幣互換、商品互換、權益互換等。其中,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比較常見。
需要注意的風險:
①交易中對方違約,沒有履行承諾造成損失的信用風險;
②因資產或指數價格不利變動可能帶來損失的市場風險;
③因市場缺乏交易對手而導致投資者不能平倉或變現所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④因交易對手無法按時付款或交割可能帶來的結算風險;
⑤因交易或管理人員的人為錯誤或系統故障、控制失靈而造成的操作風險;
⑥因合約不符合所在國法律,無法履行或合約條款遺漏及模糊導致的法律風險。

『伍』 到底什麼是衍生金融資產和非衍生金融資產啊

衍生金融資產也叫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是金融創新的產物,也就是通過創造金融工具來幫助金融機構管理者更好地進行風險控制,這種工具就叫金融衍生工具。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遠期合同、金融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貨幣、債券、可轉換債券等等。

『陸』 什麼叫金融衍生工具都有哪些常見種類

衍生工具是指企業會計准則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徵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①其價值隨著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匯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數的變動而變動,變數為非金融變數的,該變數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②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動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③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 [編輯本段]常見的衍生工具(1)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2)期權合約。期權合約是指合同的買方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後即可獲得的一種選擇權合同。目前,我們證券市場上推出的認股權證,屬於看漲期權,認沽權證則屬於看跌期權。(3)遠期合同。遠期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值,由買方向賣方購買某一數量的標的項目的合同。(4)互換合同。互換合同是指合同雙方在未來某一期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標的項目不同,互換可以分為利率互換、貨幣互換、商品互換、權益互換等。其中,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比較常見。 衍生工具的分類(一)按基礎工具種類: 1、股權式衍生工具 2、貨幣衍生工具 3、利率衍生工具 4、信用衍生工具(二)按風險—收益特性: 對稱型與不對稱型 (三)按交易方法與特點: 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四)按照產品形態和交易場所分為獨立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otc交易的衍生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作用1.投機獲利2.套期保值

『柒』 外匯期貨交易是什麼意思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外匯期貨交易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承諾在交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當前所約定的價格交付某種特定標准數量的外幣,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市場的交易有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即期外匯交易指買賣雙方在成交易後,在第二個工作日交割的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又稱為期匯交易,它是通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辦理的買賣雙方預約購買和出售外匯的業務。與即期外匯交易相比,遠期外匯交易兼有保值、避免匯率風險、資金計劃和周轉靈活等優點。

(7)外匯期貨是衍生金融工具嗎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其主要賬務處理為:

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買賣賬戶,按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捌』 什麼是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資產也叫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

這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這里所說的基礎產品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債券、股票、銀行定期存款單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為金融衍生工具基礎的變數則包括利率、匯率、各類價格指數、通貨膨脹率甚至天氣(溫度)指數等。

金融衍生工具是在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工具的基礎上衍化和派生的,以杠桿和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工具。

(8)外匯期貨是衍生金融工具嗎擴展閱讀

對沖基金是一種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亦即對沖基金可以運用多種投資策略,包括運用各種衍生工具如指數期貨、股票期權、遠期外匯合約,乃至於其他具有財務杠桿效果的金融工具進行投資。

同時也可在各地的股市、債市、匯市、商品市場進行投資。與特定市場范圍或工具范圍的商品期貨基金、證券基金相比,對沖基金的操作范圍更廣。

『玖』 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你好,我國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分為交易所交易市場、銀行間市場和銀行櫃台市場三個部分。
(1)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所市場。目前在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股票指數期貨、少量資產支持證券等。
(2)銀行間衍生工具市場。中國銀行間衍生品市場主要集中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主要交易的衍生品包括債券遠期、銀行間遠期外匯、人民幣利率掉期、外匯掉期、利率互換、人民幣外匯期權等。
(3)銀行櫃台衍生工具市場。取得衍生產品交易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與機構客戶進行衍生產品交易,目前主要涉及遠期結售匯、外匯遠期與掉期、利率衍生品交易等等。同時,商業銀行在個人理財產品和業務的經營活動中,也較多涉及了嵌入式金融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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