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合約泰國
A. 世界上有哪些外匯期貨合約交易單位
所有外匯貨幣對 手
貴金屬
產品 交易量單位
銅 磅
鈀 金衡制盎司
白金 金 衡制盎司
現價白銀(所有白銀貨幣對) 盎司
現價黃金(所有黃金貨幣對) 盎司
商品
產品 交易量單位
玉米 蒲式耳
棉花 磅
燃油 加侖
蔗糖 磅
大豆 蒲式耳
英國原油 桶
美國原油 桶
麥子 蒲式耳
股指
產品 交易量單位
AUS200 合約
ESTX50 合約
FRA40 合約
GER30 合約
HK50 合約
JPN225 合約
SPX500 合約
UK100 合約
US30 合約
B. 外匯期貨合約的什麼是外匯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Futures Contracts)
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的法律契約。該合約規定交易雙方各自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和傭金,並按照交易幣種、數量、交割月份與地點等買賣一定數量的外匯。在實踐中,交易雙方很少進行實際貨幣的交割,而是在到期前作反向操作使原有合約對沖掉。
C. 在中國如何入手泰國期貨
在大陸肯定做不了泰國期貨,要麼去泰國開戶(前提是泰國開戶條件不限制國籍),要麼是到香港有泰國交易所席位的公司開戶
D. 泰國是外匯管制國家嗎
泰國是外匯管制國家。
外匯買賣和外幣兌換
1、法規
在泰國,適用貨幣兌換管理的最高法律為《外匯管理法》(1942年)。泰國財政部根據該法賦予的權利,頒布了財政部法規、通知,其屬下外匯管理機關也相應頒施了有關通知,以對泰銖和外幣的攜帶和匯劃具體執行辦法加以規范。
2、管理辦法
由財政部部長授權泰國銀行執行關於對外匯買賣、外幣兌換進行管理的規定。再由泰國銀行任命有關人員為《外匯管理法》(1942年)的執行人員,以貫徹執行有關外匯管理辦法規定,其中包括有關法律、財政部法規和通知。
凡需進行各類外匯買賣和外幣兌換必須前往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辦理。獲准經營外匯業務者只能從事接收購買旅行支票和外幣,及從事出售外幣現鈔等業務。
3、貨幣單位
對於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貨幣應採用何種貨幣並無限制規定,但大多數習慣以美元進行支付。
4、有關外匯和泰銖的規定
(1)外匯
從國外匯入或攜帶外匯入境,數額不受限制。自匯入或攜帶外匯入境泰國之日起的360天內必須將外匯售給或存入泰國的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
但居住地在國外者、獲准在泰國臨時居留三個月以下者、外國駐泰國大使館及享有外交特權者、聯合國特別專家機構、國際機關或機構及其在泰國享有特權和保護權的工作人員、專家或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不在此限。
國內經營者有實際經濟活動的,為防範外匯風險,可與國內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簽訂外匯買賣協議。
(2)泰銖
從國外攜帶泰銖入境,數額不受限制。
(4)外匯期貨合約泰國擴展閱讀:
居民和非居民可在如下情況下開立外幣賬戶和持有外幣:
1、居民(Resident)
(1)獲得在泰國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
(2)泰國籍人;
(3)在泰國登記注冊的企業、機構或公司;
(4)外籍人士、外籍法人在泰國設立的辦事處、分支機構和代表;
(5)泰國政府部門、政府下屬機構、國營企業及其派駐國外的公務員、雇員,根據特別法律成立的法人;
(6)按泰國銀行規定成立的機構投資者,如公務員退休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退休養老基金、共同基金(不含私募基金)、證券公司、保險公司。
2.非居民(Non-Resident)
(1)泰國籍人、泰國籍法人在國外設立的辦事處、分支機構和代表;
(2)在國外登記注冊的企業、機構或公司;
(3)外國使領館、外國政府和機構、聯合國專門機構、國際機構和組織常駐泰國的機構;
(4)外國使領館、聯合國專門機構、國際機構和組織的外籍工作人員、職員、專家和個人;
(5)在泰國臨時居住或工作的外籍人士;
(6)在國外定居的泰國籍人。
E. 外匯遠期合約與外匯期貨合約的異同點有哪些
1遠期外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刻(或時間)按現在確定的價格進行交易。2外匯期貨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標准化遠期交易,即交易雙方在集中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交易3二者的異同點是:遠期為非標准化,場外進行;期貨交易為標准化在場內進行。期貨交易多數情況下不進行實物交收,而是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交易或平倉了結。而遠期交易是通過交易獲取實物為目的。相同點是都是現在預定成交將來交割。
F. CME外匯期貨有哪些合約
外匯期貨合約是在商品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買賣在未來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量外匯的合約。其首創者是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它成立於1972年5月16日,進行8種外匯期貨合約交易,即英鎊、加拿大元、荷蘭盾、德國馬克、日元、墨西哥比索、瑞士法郎、法國法郎。其操作過程與商品期貨交易一樣。
G. 索羅斯當初是怎麼做空泰銖的
做空泰銖的大前提,是泰銖本身出現了問題。這里涉及到一個經濟學理論:克魯格曼三角。
保羅克魯格曼就是94年宣稱亞洲經濟繁榮存在嚴重隱患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他提出的克魯格曼三角理論認為,貨幣政策的獨立、匯率的穩定和資本的完全自由流動,這三者是不可兼得的,只能舍棄一而得其二。
但是泰國等東南亞國家受古典經濟學理論影響,片面地追求自由經濟,試圖三者兼得。其結果就是,經濟看漲時,國際熱錢大規模無序融入,造成本國資產價格不理性上漲,進一步導致生產市場的激烈競爭和利潤水平的下降,使得熱錢無錢可賺,開始撤資外流。與此同時,美元加息,也進一步助長了熱錢的外流慾望。這一切,都使得泰銖本身就被市場看空。
那麼索羅斯想要做空泰銖,就只需要很簡單的步驟:
第一步,用美元資產做質押貸款,以換取泰銖現金或發行泰銖債券。
第二步,建立SET股指期貨空頭倉位,或向泰國券商借取泰銖股票,然後賣出;在泰國債券市場建立空頭倉位;在外匯遠期市場賣出泰銖,引導市場的貶值預期。當貶值預期形成後,就會有規模恐怖的國際熱錢湧入,瘋狂做空,形成可怕的規模效應。這種規模效應,別說東南亞國家,連歐盟都扛不住,就是中國美國這種體量的國家,也要傷筋動骨。
第三步,國際熱錢大規模的做空導致泰國官方的外匯損失慘重,為了阻止國際熱錢繼續獲得泰銖,也為了應對民間的擠兌風波,泰國政府下令金融機構停業休息。這一命令導致恐慌迅速全面擴散。國際熱錢加大了股債雙市的做空力度,最終泰國的外匯儲備消耗殆盡,宣布泰銖貶值,雙市崩潰。
第四步,低價收割泰國的優質資產,賺個盆滿缽滿。
也即是說,只要索羅斯能夠製造出足夠的泰銖貶值預期,就能夠吸引龐大的國際游資自主地加入做空陣營。剩下的,就只是看做空和做多方誰能堅持得更久了。先放棄的一方必然一敗塗地。
H. 外匯期貨合約的人民幣計價外匯期貨合約
CME集團昨日宣布推出全新的人民幣計價外匯期貨合約。CME表示,為了滿足全球客戶對於人民幣計價產品的越來越大的需求,這些創新性的期貨合約將按銀行間(歐洲)條款報價,體現1美元兌換人民幣的數量。這些期貨產品遵守場外市場無本金交割遠期合約的規范,同時可降低交易所衍生品交易的對手風險。這些將在CME掛牌上市並受其規則與規章條例制約的新貨幣產品,將於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在CME國際貨幣市場(IMM)開始掛牌交易,並於2011年9月交割。
CME集團外匯產品董事總經理羅傑·盧瑟福(RogerRutherford)指出:「鑒於人民幣朝著可自由兌換的方向發展,而且人民幣在香港的離岸交易量也越來越大,CME集團開發了這些創新化的新人民幣期貨合約。我們此次所推出的新人民幣合約產品與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均密切相關,彰顯CME集團對於全球客戶的一貫承諾。我們相信此次新合約產品將延續我們在其他新興市場相似產品的成功,例如我們的俄羅斯盧布和巴西雷亞爾相關產品今年迄今的增長率分別達到了350%和450%。交易量和未平倉合約的顯著增長反映了我們的客戶對於降低新興市場產品信用風險的日益增加的需求,我們認為這些新的人民幣期貨產品為希望控制人民幣貨幣風險的客戶提供了同樣的益處。」
為了服務機構和零售市場,CME集團將推出完整的美元/人民幣合約及一個E-micro(小型電子)版本。這些新合約將成為CME集團於2006年6月推出的現有人民幣/美元期貨合約的一部分,在CMEGlobex進行交易,也可通過CMEClearPort用於大宗交易和期貨轉現貨。
CME集團提供一系列全球性的創新化產品,包括54種期貨和31種期權合約。2010年,CME的外匯交易量為日均930,000份合約,比2009年上升了49%,相當於名義價值日均1,200億美元。E-micro日均外匯交易量在2011年第一季度為6,900份合約以上,比去年同期上升了近109%。
I. 中國和泰國交易,不能用泰銖而要用美元外匯,為什麼
大量美元換泰銖,會導致泰銖價格上漲,如:原來美元比泰銖價格為1:100,大量購買後成為:1:60甚至1:50,這個過程中,索羅用30億美金投資,他1億美金可能已經換到了85億泰銖。而且還造成了美金貶值、泰銖升值的現象。這樣會導致大家都購買泰銖,導致泰銖繼續升值,同時有人拋售美金。這時索羅再購買美金,他可能以55:1的比例用換到的泰銖買美金。這樣換到的一億美金換到的85億泰銖就可以購買到近1.5億美金。而30億美金經過一次交換就可能變成45億!他擁有龐大的資產,加假如當初投資的3000億美金,馬上就可以從泰國套現4500億美金!而且可能把匯率打到1:200,這對泰國經濟來講,可以說是嚴重的打擊,所以才造成了亞洲金融風暴。
J. 外匯期貨合約的內容有哪些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合約組成要素: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
H.交割時間
I.交割標准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什麼是外匯風險?它有哪些類型?
由於匯率變動致使外匯交易的一方,以及外匯資產持有者或負有債務的政府,企業或個人,有遭受經濟損失或喪失預期利益的可能性。
(1)交易風險。交易風險是指在運用外幣進行計價收付的交易中,經濟主體因外國貨幣和本國貨幣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損失回盈利的可能性.
(2)轉換風險。轉換風險又稱會計風險,指經濟主體對資產負債進行會計處理中,功能貨幣即交易貨幣(一般是海外分公司所在國貨幣)轉換成計賬貨幣(一般是總公司所在國貨幣)的過程中,因匯率變動而呈現賬面損失的可能.。
(3)經濟風險。經濟風險又稱經營風險,是指意料之外的匯率變動引起企業未來一定期間收益減少的一種潛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