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規模
『壹』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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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比較外匯期貨與遠期外匯交易的異同點
相同點: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1、性質不同
外匯期貨簡稱為FxFut,是「Forex Futures」的縮寫,是在集中形式的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以某種非本國貨幣買進或賣出另一種非本國貨幣,並簽訂一個在未來的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數量外匯的合約。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
2、形式不同
遠期外匯業務即預約購買與預約出賣的外匯業務,亦即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幣種、數額、匯率和將來交割的時間,到規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合同規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業務。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
3、市場不同
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叄』 國際期貨和外匯相比哪個更好賺錢期貨與外匯哪個風險大
外匯
外匯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日交易量達5.3萬億美元,它囊括了全球所有貨幣的交易。外匯市場沒有中央交易所,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場外」進行。
外匯市場一周7天都處於運轉中。當一個國家所在時區交易結束時,地球另一邊可能才開市。比如,澳大利亞悉尼在美國東部時間(EST)下午時間5:00開市,日本東京在EST下午時間7:00開市,英國倫敦在EST凌晨時間3:00開市,美國紐約則在EST上午時間8:00開市。而紐約市場閉市的時間又銜接悉尼開市時間。因此說,外匯交易者隨時都能進行交易。
外匯交易對執行速度的要求很高,而且交易可以即時進行。也因此,交易者可以根據市場的行情變化隨時調整交易,你獲得的報價都是根據即時市場行情來決定的。
外匯交易沒有最低傭金。交易者通常只需支付點差費用。目前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大多數經紀商都能提供相當低的點差。
期貨
期貨合約是金融合約的一種。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交割某種商品,買方買入一種期貨合約,意味著他同意將來以固定的價格買入一種商品,而賣方必須以約定的價格賣出這種商品。交割日期可以是一周、一個月、一季度甚至一年。期貨市場的交易者也可以進行雙向交易。
與外匯市場相比,期貨市場的規模要小得多,日均交易量約500億美元左右。因此,期貨市場的流動性相比外匯市場也要小得多,盡管如此,這部分流動性已經能能夠滿足絕大多數投資者的需求。
與外匯不同的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進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期貨合約交易量最大。除此之外,洲際交易所(ICE)和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也是交易量相當龐大的交易所。
期貨交易的交割價是無法確定的。期貨交易通常不會立刻進行,因此交易者很難確切知道自己能夠買入或者賣出多少商品。
期貨交易不僅需要支付點差,而且還要支付傭金費、結算及兌換費用等。這些費用能夠迅速累積,最終消耗交易者的盈利。
『肆』 世界上最大外匯交易市場是哪個
世界上最大外匯交易市場是倫敦外匯市場。
倫敦外匯市場由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及外國銀行在倫敦的分行、外匯經紀人、其他經營外匯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英格蘭銀行構成。倫敦外匯市場有約300家領有英格蘭銀行執照的外匯指定銀行,其中包括各大清算銀行的海外分行。
世界100家最大的商業銀行幾乎都在倫敦設立了分行。它們向顧客提供了各種外匯服務,並相互間進行大規模的外匯交易。倫敦外匯市場上的外匯經紀人有90多家,這些外匯經紀人組成經紀協會,支配了倫敦外匯市場上銀行間同業之間的交易。
倫敦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而是用電傳、電報、電話及電子計算機控制系統進行交易,因此它是一個抽象市場。市場上的交易貨幣幾乎包括所有的可兌換貨幣,規模最大的是英鎊兌美元的交易,其次是英鎊兌歐元和日元的交易。此外,像美元兌歐元、歐元兌日元、日元兌美元等多邊交易,在倫敦外匯市場上也普遍存在。
在倫敦外匯市場上的外匯交易類別有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和掉期外匯交易等。除了外匯現貨交易外,倫敦也是最大的外匯期貨和期權交易市場。
(4)外匯期貨規模擴展閱讀:
一、倫敦外匯市場的經營范圍:
1、現匯交易。在倫敦外匯市場上,大部分經營的是現貨交易(即期交易),即在外匯買賣成交2天之內進行交割。如果外匯銀行直接向客戶買賣外匯,其交割日則在當天。
在外匯行情表中,一般均標明兩套不同的匯率,一種為上日幅度,即指前一天的最高與最低的行情;另一種為「本日收盤」,即指當日收盤時的買價與賣價。在該市場上,英國銀行與顧客進行交易的匯率,均以市場行情為依據,各銀行的分支機構每天清晨都收到當天的匯率表,可在此幅度內自行變動,銀行也可以從中收取手段費。
2、期貨交易。外匯期貨交易是在外匯買賣成交時,雙方簽訂合約,規定按約定的時間進行交割。倫敦外匯市場上的期貨交易預約的期限都按月計算,一般為1 個月、3 個月或半年,最長可達1 年,通常以3 個月較為普遍。
二、倫敦外匯市場的主要特徵:
1、由於倫敦時段承接東京和紐約兩大交易時段,且由於倫敦是全球關鍵性的金融中心,該時段所進行的外匯交易量十分巨大。這導致市場上的流動性較高,且潛在的交易費用更低。
2、由於該時段會有大型的交易產生,倫敦時段通常也是市場波動最大的時段。
3、大多數趨勢開始於倫敦時段,而且他們通常將會持續下去,直到紐約時段的開始。
4、該時段的中段市場幾無波動,因為交易者通常會在這時候離開崗位吃午餐,並等待紐約時段的開盤。
5、市場趨勢在倫敦時段的尾段可能出現逆轉,因來自歐洲的交易者可能打算鎖定利潤。
『伍』 外匯的發展歷史,你知道多少
古老的外匯交易
外匯最早的交易出現在古時候。《猶太教法典》時期,就已經出現「兌換商」,他們主要幫助別人兌換貨幣,然後收取傭金或者費用。這些人在城市佔據一個小角落,或者在外邦人常出入的寺廟外設攤。
在公元4世紀左右,拜占庭政府控制了一家壟斷外匯交易的公司。1472年,義大利創辦了一家當鋪,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家真正形式上的「銀行」——邦卡蒙台達電子錫耶納牧山銀行(BMPS)——現存世界上最古老的銀行,直到現在仍在運營。在15世紀,為了滿足紡織商人的貨幣兌換需求,美第奇家族(Medici)在國外開設了銀行,並開始啟用「往來賬賬本」處理交易。這類賬本可以顯示外匯賬戶、以及與國外銀行有往來的本國貨幣賬戶。17世紀和18世紀,阿姆斯特丹的外匯市場保持活躍。英國和荷蘭的代理人和商人有著非常頻繁的外匯兌換往來。
現代外匯的起源
1850年代的美國,一家名為Alexander Brown & Sons的公司開始交易外匯,它被視為領先的市場參與者。美國歷史上的外匯交易先鋒,還包括1880年代獲得允許而進行外匯交易的J.M. Do Espirito Santo de Silva。1880年,以黃金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形成。也因此,我們很多人認為這一年是現代外匯的起始年。
從1899年至1913年,外匯儲備增長了10.8%,而黃金儲備只增長6.3%,這象徵著新興外匯市場逐漸受到重視。1902年,就在這一年,倫敦共出現了2家外匯經紀商。1913年,全球外匯交易幾乎一半都是以英鎊進行的。這對英國資本市場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英國的外匯銀行數量從1860年的3家上漲到1913年的71家。
盡管當時的英鎊幾乎統治了外匯交易,但是英國本身在20世紀初的幾年裡卻是缺席狀態。外匯交易最活躍的中心確是巴黎、紐約和柏林。倫敦及整個大英帝國在1914年前都相對沉默。直到1914年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成立,美國銀行系統開始印刷自己的貨幣—美元。1920年代,一些家族開始成長為外匯行業的重要人物。1930年。在瑞士巴塞爾市成立了國際清算銀行。建立該銀行的目的在於為那些新獨立的國家和面臨收支暫時性逆差的國家提供財政支持。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布雷頓森林協議簽署。根據協議,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法定匯率上下波動1%以內。之後,尼克松總統廢除了布雷頓森林協議,固定兌換匯率失效。此後開始迎來浮動匯率系統。1972年至1973年3月,由於布雷頓森林協議以及歐洲聯合浮動協議影響,外匯市場關閉。1973年是現代外匯市場真正的歷史轉折點。這一年,國家之間的匯率約束、銀行交易及受限制的外匯交易時代結束,市場開始進入全面的浮動匯率時代。
現代外匯的發展狀況
在2000年代早期,零售外匯再次演變,交易者能夠在開放的平台上編程自己的專屬智能交易系統和信號。現在外匯市場已經發展成為24小時交易不停歇,每天交易額達到6萬億美元的金融市場,作為全球流動性最強的市場,其規模遠超過全球股市、期貨等其它金融商品市場。作為最「干凈」最公正透明的投機市場,相信越來越來的投資者會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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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有什麼不同
(一)交易目的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的有兩類,一類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一類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規避外匯風險。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關系不同: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可以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有會員身份經濟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而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前者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而外匯遠期合約則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組織不同:外匯期貨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採取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個有形的交易則是各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間以及銀行與客戶間通過電訊手段來進行的無形市場,也就是說通常所說的OTC市場。
(五)交易規則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六)交易結果不同:外匯期貨市場可以用來保值,也可以用來投機的,而起期貨交易本身也提供這種條件。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遠期外匯交易則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除此之外,對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柒』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
1、交易者不同。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否繳納保證金,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身由決定。這在經濟不景氣時,對方違約風險增大,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代價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馬克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代介買賣日元或馬克從而構成兩交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現貨結算與差額結算。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當然,實際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交割,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結算或履約。
『捌』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何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時一種在交易所進行的,以期貨合約為買賣對象的一種交易方式(我國沒有,匯率管制),跟一般期貨交易沒區別,多不以實物交割為目的進行投機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時買賣雙方約定好在未來某一時間進行外匯交割,沒有標准化的合約,一切以雙方約定為准,容易發生違約情況,而期貨則不會!
『玖』 如何估計未來行情規模的大小 無論是股票期貨外匯
人若能預知三日便富可敵國了……呵呵,不過方向可以跟據自己的判斷力來決定……估計它你就要了解它懂它,然後分析它得出結論,是個慢功夫,所以慢慢學習吧……
『拾』 國內的期貨、外匯交易平台在政府什麼部門備案
金融機構,不管經營的是什麼,都要有至少兩個資質:一個是工商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另一個是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監管牌照。
國內合規的期貨交易所只有四家:中金所、鄭商所、大商所、上商所。四家期貨交易所有若干會員單位——即海通期貨等各大期貨公司。他們之間的關系類似於滬深兩市與各大券商。開戶只能去找交易所下屬會員單位,不能直接找交易所。
外匯方面,國內政策限制,國內只有銀行間以及規模以上企業得以准入的遠期市場,沒有面向中小投資者的合法合規的渠道。做外匯交易,只能通過境外的平台進行開戶交易,而境外的經紀商及平台,是受注冊地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不受國內監管部門監管。當然也有許多虛假的平台,是連境外的監管也沒有的。
你前面說的那個國盛,聽名字就不靠譜,後面那個 外匯平台,想了解底細的話,可以提供官網給我,我幫你查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