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外匯期貨交易的不足
1. 外匯期貨交易有哪些顯著的特點
外匯期貨交易也稱貨幣期貨交易,是指外匯交易雙方在外匯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後,承諾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約定的價格交割某種特定標准量貨幣的交易活動。
外匯期貨交易的特點:
(1)固定的交易場所:在有形的貨幣期貨交易市場內進行交易活動;
(2)公開喊價:買家喊買價,賣家喊賣價;
(3)交易契約--外匯期貨交易合同。雙方承諾的交易品種,日期,約定的價格,特定標准量貨幣,保證金,手續費,交易地點等,一張標準的外匯期貨合同:標准交割日,標准交割量,標准交割地點;
(4)外匯期貨交易只有價格風險,沒有信用風險;
(5)交易採用"美元報價制度";
(6)交易的雙向性。
2. 我國外匯期貨現狀
你找不到的原因是因為本來就沒有。我國的期貨業務中目前沒有外匯的品種,股指期貨已經算是非常新的期貨產品了,我國的期貨交易品種基本沒有什麼重大的更新。
個人可以參與境外的外匯期貨的交易,國家對於個人境外投資是不鼓勵也不反對的態度,公民投資人自行決定。
黃金期貨,上海黃金交易所有黃金交割品種,具體的投資方式是在上期所的會員單位進行開戶,入金進行交易即可。
3. 我國有無外匯期貨交易市場,若有交易費用是多少
如果是正規的期貨交易市場是不收傭金根手續費的
傭金是給各地代理的
所以
您還是要謹慎小心
以免上當哦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4. 我國為什麼沒有外匯期貨交易
人民幣利率沒有市場化,那就沒有可能推出人民幣相對外幣的匯率期貨,人民幣可自由兌換也是必要條件。當然,其他外匯期貨其他市場已經有成熟的交易市場,我們推出完全沒有必要,而且即使我們推出也沒有話語權。
5. 比較遠期外匯交易與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點
遠期外匯交易與外匯期貨交易不同,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交易主體。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不足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是否繳納保證金,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自由決定。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中介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歐元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中介買賣日元或歐元從而構成兩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結算方式。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交割日時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差額結算,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現貨結算或履約。 外匯期貨與外匯遠期的聯系:
1、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
2、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
3、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作用相同,這兩種交易的主體都是為了防止和轉移匯率風險,達到保值與投機獲利的目的;
5、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是約定在一個確定的未來時間內,按照一定的條件,交收一定金額的外匯;
6、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發源於國際貿易,並為防範匯率風險擔當提供條件。 匯率是在外匯市場上一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相互兌換的比率,衡量兩國貨幣價格高低的標准。購買力平價是對比國家間綜合價格之比,即兩種貨幣在不同國家購買相同數量和質量的商品和服務時的價格比率,衡量對比國家間價格水平的高低。根據20世紀初瑞典經濟學家古斯塔夫.卡塞爾提出的購買力平價理論,認為在一個充分開放、充分貿易和市場充分有效的世界經濟中,匯率是購買力平價的無偏估計量,即匯率的變動收斂於購買力平價。因此,購買力平價作為均衡匯率,是評價匯率波動正常與否的依據。但是在現實經濟中,由於各國存在著大量的非貿易品,且市場經濟條件也千差萬別,滿足購買力平價理論的前提條件並不成立,兩者呈現出不同的走勢。具體地說,它們所包括的范圍和決定因素各不相同。
一是在范圍上,購買力平價包含了各國之間國內生產總值所有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對比關系,而匯率只反映國與國之間貿易品部分的價格比率,沒有反映各國建築品、各種服務項目等非貿易品價格的對比關系。
二是在決定因素上,購買力平價直接受對比國之間實際價格水平的影響,反映某一貨幣在不同市場上的實際購買力;而匯率除了受各國通貨膨脹率變動的影響以外,主要由外匯市場的供需關系所決定,並隨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利率、經濟增長、甚至政策干預、投機炒作、資本流動等諸多因素的變動而波動。而且,在當今世界中,匯率已成為各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因此,匯率在短期內變動幅度大,且較為頻繁,而購買力平價在一定時期相對穩定。
6. 人民幣匯率升值對我國外貿發展的影響現有研究的不足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協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的匯率買賣一定數量外幣的交易。它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具有三個優點:(1)投資者范圍擴大。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只要按規定繳納了保證金,任何投資者(不論大企業、小企業或個人)均可通過經紀人進行外匯期貨交易。但是在遠期外匯交易中,投資者的范圍則比較小,一般是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企業和信譽良好的證券交易商才有資格。(2)市場流動性大,市場效率比較高。在外匯期貨市場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存在,所以外匯期貨市場上的流動性比較大。(3)外匯期貨契約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的貨幣也僅限於少數幣種,所以外匯期貨合約比較容易轉手和結算。
外匯期貨交易是於1972年5月16日在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上首先出現的。經過多年發展,成為當前外貿企業防範匯率風險的主要手段。
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不外乎兩個:一是套期保值,二是投機。從外貿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外貿企業做期貨交易大多是為了套期保值,從而避免或減少企業的貨幣損失。
由於外匯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在匯率變動不利於進口企業的情況下,可以使進口企業少損失一些外匯,但當匯率變動有利於進口企業時,它又要使進口企業的外匯盈餘少一些,這就是外匯期貨套期保值的特點。1982年,費城股票交易所最先開始了外匯期權交易。1984年,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也開始了外匯期權的業務。外匯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一樣,具有嚴格的合同要求,它所買賣的貨幣,一般都是可自由兌換的硬通貨,匯率採用浮動制。期權的到期日與外匯期貨市場的交貨期完全相同。其特殊性僅僅表現在外匯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之前的星期五。
外匯期權交易除具備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其獨特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1)外匯期權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僅限於期權費;(2)外匯期權交易可對未來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的外匯交易進行風險管理,因為期權交易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外匯期權的執行與否,必須視約定價格的計價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而定。
在進出口貿易中,如果進口商事先採用的是外匯期權交易,那麼在匯率變動不利於自己的情況下,就可能通過放棄履行期權,而使其損失僅限於其所預付的期權費。但如果採取外匯期貨交易,那麼到期時就必須實際履行期貨交易業務。如果外匯期貨發生虧損,也就必須用現貨的盈利來彌補這種虧損,這樣套期保值的作用便大打折扣了。正是基於以上的原因,近年來,外匯期權交易發展很快。投資者為了更好地迴避匯率風險,大多採取外匯期權與外匯期貨混合操作的方法,從而為匯率風險的迴避提供了更好的方式。
目前,我國開展外匯期貨交易尚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外匯體制全方位改革剛剛開始,在具體操作中,許多方面不太成熟。例如,我國現行的是單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幣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還不是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二是外匯期貨交易的基礎太單薄。國際外匯期貨市場的交易種類有限期、遠期外匯交易、期貨交易、掉期、期權、套權、套利等多種形式,而我國只有現貨交易一種。經紀人掌握的期貨知識有限,經驗不足,基礎相當薄弱。三是銀行間外匯交易規模較小。四是銀行清算系統不發達,外匯期貨業務需要有高效的清算體系。銀行自身結算系統的低效也一定會影響期貨交易的結算。以上情況表明,近期內,我國的外貿企業還不能完全利用外匯期貨和期權交易方式來迴避匯率風險,較切合實際的選擇應該是遠期外匯交易方式。
但隨著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期貨市場的進一步完善,外匯期貨市場的發展是必然趨勢。
7. 外匯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外匯期貨交易也稱貨幣期貨交易,是指外匯交易雙方在外匯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後,承諾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約定的價格交割某種特定標准量貨幣的交易活動。
外匯期貨交易的特點:
(1)固定的交易場所:在有形的貨幣期貨交易市場內進行交易活動;
(2)公開喊價:買家喊買價,賣家喊賣價;
(3)交易契約--外匯期貨交易合同。雙方承諾的交易品種,日期,約定的價格,特定標准量貨幣,保證金,手續費,交易地點等,一張標準的外匯期貨合同:標准交割日,標准交割量,標准交割地點;
(4)外匯期貨交易只有價格風險,沒有信用風險;
(5)交易採用"美元報價制度";
(6)交易的雙向性。
8. 外匯與期貨有什麼區別
1、外匯資金流動性高
外匯市場交易量為每天4萬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大、流動性最強的市場。期貨市場每天的交易額為300億美元。期貨市場的流動性相對有限,無法與外匯市場相比。
2、外匯市場24小時無止境
悉尼市場周日下午5點開門。東京市場下午7點開盤,倫敦東部時間凌晨3點開盤。最後,紐約東部時間8:00開放,東部時間4:00關閉。就在紐約市場關閉前,悉尼市場重新開放,一個24小時不間斷的市場!
3、價格確定性
進行外匯交易時,在正常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迅速執行相關指令和相對固定的價格。相反,期貨和股票市場的價格極不穩定,不能立即進行交易操作。
外匯是貨幣管理部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穩定基金、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債、長期和短期形式使用的債權。國際收支赤字情況下的政府證券。
期貨和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一種真正可交易的商品。期貨不是商品,而是以棉花、大豆、石油等熱門產品和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為基礎的標准化交易合約。因此,標的物可以是商品(如黃金、原油、農產品)或金融工具。
(8)我國外匯期貨交易的不足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9. 炒外匯和炒期貨有什麼區別
一、交易場所不同
外匯和黃金原油一般是通過銀行間或者是做市商進行交易,所以中間往往有買賣點差,這是銀行和做市商在當中收取的成本;而期貨是通過交易所交易,如美國CME交易所,交易著世界上最大量的期貨合約買賣,屬於撮合成交,成交方式類似股票,所以沒有買賣點差。
二、合約限制不同
1、外匯和黃金原油,一般來說合約價值在10萬美元為一標准手,正規的交易也是以手為單位進行,合約沒有一定的交割期限,可以長時間持有,但是要付銀行間的利息;期貨,交易合約基準為IMM結算體制下的標准合約。
2、一般說來3,6,9,12的月份合約為年主力合約,但是基本每月也有月合約,交易的期限正常為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二為最後交割日,如果之前沒有平倉,必須辦理交割手續進行交割。期貨持倉是不需要任何利息的。
三、特點不同
1、外匯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和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
2、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9)我國外匯期貨交易的不足擴展閱讀:
一、期貨的投資風險
1、杠桿使用風險
資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時也面臨著風險的放大,因此對於10倍左右的杠桿應該如何用,用多大,也應是因人而異的。水平高一點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桿,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桿,那無疑就會使風險失控。
2、強平和爆倉
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要在每個交易日進行結算,當投資者保證金不足並低於規定的比例時,期貨公司就會強行平倉。有時候如果行情比較極端甚至會出現爆倉即虧光帳戶所有資金,甚至還需要期貨公司墊付虧損超過帳戶保證金的部分。
3、交割風險
普通投資者做多大豆不是為了幾個月後買大豆,做空銅也不是為了幾個月後把銅賣出去,如果合約一直持倉到交割日,投資者就需要湊足足夠的資金或者實物貨進行交割(貨款是保證金的10倍左右)。
二、外匯的作用
1、促進國際間的經濟、貿易的發展。
2、調劑國際間資金餘缺。
3、是一個國家國際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清償國際債務的主要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