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合約特性
㈠ 金融期貨合約的特點
金融期貨合約的特點為: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1)外匯期貨合約特性擴展閱讀:
種類
1、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2、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3、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4、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元,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5、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6、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㈡ 外匯期貨合約的外匯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提供的標准化的合約。期貨合約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做期貨,外匯基本上都是現貨,也就是24小時隨時買賣的,幹嘛去做期貨,還有交割期。
外匯基礎知識不明白的可以看下模擬欄目和,外匯基礎知識欄目。不明白技術問題可以追問
㈢ 金融期貨合約有哪些特徵
金融期貨是期貨交易的一種。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場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所進行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交易。而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金融期貨合約的基礎工具是各種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如外匯、債券、股票、價格指數等。換言之,金融期貨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變數)為基礎工具的期貨交易。
金融期貨合約交易的特點是市場波動大,點數價值高,這是金融期貨合約交易風險高的一個原因。而且金融期貨合約交易的套利空間很大,金融現貨市場本身具有額外費用低、流動性好以及容易進行這些特點,所以會吸引了一批有實力的機構專門從事期現套利交易,就給散戶也帶來了機會。
㈣ 貨幣期貨交易的特點
(1)貨幣期貨交易是在有組織的市場上,通過場內經紀商或自營商之間「公開叫價」的方式,決定標准數量貨幣期貨合約的價格。這種交易只限於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進行貨幣期貨合約買賣必須通過經紀商或交易所會員公司。
(2)貨幣期貨交易實質上是一種買賣保證金的交易。每筆買賣成交時,買賣雙方即需確定交易價格,並按照期貨交易所對各類契約的有關規定繳納一定的保證金,繳存給具有期貨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的貨幣期貨經紀商,經紀商再依照規定比例將保證金轉存入清算所或期貨交易所。保證金分成兩類:初始保證金(initiel or original margin)和維持保證金(maintenance margin)。
(3)貨幣期貨合約中,除價格是交易雙方確定的以外,其餘要項如對貨幣幣別、清算日期、交易時間等均作了統一規定。每份貨幣期貨合約的金額也是標准化的,例如IMM西德馬剋期貨合約標准金額是125000馬克,法國法郎是250000。貨幣期貨合約以每一單位外幣(日元為100日元)兌換多少美元來報價,即美元報價制度。例如,英鎊=$1.2030,DMI=$0.2310,¥100=$0.5120等,與一般外匯交易中普遍採用的直接報價法不同。為避免貨幣期貨交易參與者在單一交易日內承擔過高風險,並防止期貨市場發生聯手操縱的不法行為,通常期貨交易所對各類貨幣期貨契約除規定每日價格最高波動幅度外,還訂有最低波動幅度的限制。
(4)貨幣期貨交易所有自己的清算所和規定的清算制度,凡未平倉的每筆期貨交易均需按當日市場收盤價格逐日清算,並以市價決定期貨價格,按逐日追隨幣價的結算方式來反映盈虧,進而調整初始保證金額,一切盈虧均於當日營業終了時以現款結清,貨幣期貨交易雙方,一般都在合約交割日前的有利時機,各自在貨幣期貨市場作反向交易。保留期貨合約至交割日的市場參與者一般不到5%。
(5)貨幣期貨交易的參與者可以是銀行、公司、其他金融機構,也可以是個人投資者或投機者。
㈤ 外匯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外匯期貨交易也稱貨幣期貨交易,是指外匯交易雙方在外匯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後,承諾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約定的價格交割某種特定標准量貨幣的交易活動。
外匯期貨交易的特點:
(1)固定的交易場所:在有形的貨幣期貨交易市場內進行交易活動;
(2)公開喊價:買家喊買價,賣家喊賣價;
(3)交易契約--外匯期貨交易合同。雙方承諾的交易品種,日期,約定的價格,特定標准量貨幣,保證金,手續費,交易地點等,一張標準的外匯期貨合同:標准交割日,標准交割量,標准交割地點;
(4)外匯期貨交易只有價格風險,沒有信用風險;
(5)交易採用"美元報價制度";
(6)交易的雙向性。
㈥ 期貨特點是什麼
期貨的特點包含以下三點:1、T+0交易:日內交易不受限制;2、保證金制度:以合約10%的資金控制100%的合約;3、做多做空機制:期貨可以買漲也可以買跌,對比股票只能做上漲,可以看出其盈利機會較多!
2、期貨的特點是什麼?
期貨一般是指期貨合約。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品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也可以是某金融工具,還可以是某金融指標。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買方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賣方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能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
一是以小博大:股票是全額交易,就是有多少錢只能買多少股票,而期貨則是保證金制,只需要繳納成交額的5%至10%,就可進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資者有兩萬元,買10元一股的股票能買1000股,而投資期貨就可以成交20萬元的商品期貨合約,這種交易就是以小博大。
二是雙向交易: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之後才能賣出;而期貨則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
三是時間制約:股票交易無時間限制,如果被套可以長期持倉,而期貨則是必須到期交割,否則交易所會強行平倉或以實物交割。
四是盈虧實際:股票投資回報有兩部分,一個是市場差價,另一個是是分紅派息,期貨投資的盈虧在市場交易中就是實際盈虧。
五是風險巨大:期貨由於實行保證金制、追加保證金制和到期強行平倉的限制,會使其更具有高報酬、高風險的特點,在某種意義上講,期貨可以使你一夜暴富,但可能使你頃刻間一貧如洗,所以投資者要慎重投資。
六是交易模式:股票實行T+1交易,當天買進的股票至少需要持有到第二個交易日。期貨施行T+0交易,當天就可平倉,交易次數不限。
㈦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的特點有哪些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外匯期貨交易是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通過買賣合約,承諾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協議價格交割某種有標准數量的外匯的交易形式。遠期外匯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當時並不辦理,而是根據合同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內以成交時商定的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外匯的交易形式,二者區別如下:
(一)交易目的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的有兩類,一類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一類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規避外匯風險。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關系不同: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可以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有會員身份經濟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由於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由於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而參加者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狀況。從交割清算角度來看,遠期外匯交易的風險較外匯期貨交易的風險為高。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Futures Contract),而遠期外匯市廛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Forward Contract)。前者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而外匯遠期合約則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組織不同:外匯期貨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採取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個有形的交易則是各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間以及銀行與客戶間通過電訊手段來進行的無形市場,也就是說通常所說的OTC市場。
(五)交易規則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六)交易結果不同:外匯期貨市場可以用來保值,也可以用來投機的,而起期貨交易本身也提供這種條件。貨幣期貨交易交割的方式有兩種:(1)等到到期日交割。在實際操作中,只有很少的合同進行到期時的實際交割,只佔1%~2%.(2)隨時做一筆相反方向的相同合同數量和交割月的期貨交易,叫做「結清」,絕大部分期貨交易都是如此。如果你買了若干個外幣期貨合同,隨後又賣出了同樣數量的相同的合同,這樣就不僅軋平了頭寸,而且完全結清了自己已做過的合同,也就是說等合同到期時,你不用再去進行貨幣的收付了。而遠期外匯交易,一般都會在指定交割日交割現貨。此外,貨幣期貨的交割都通過清算所統一進行,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客戶與銀行之間的直接清算交割。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遠期外匯交易則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除此之外,對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總之,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點區別是明顯的,是兩種不同一種類的交易形式,但二者也有相同之處,如兩種交易形式的原來基本上是一致的,而且兩種形式的作用也有許多方面是一致的。
㈧ 回答以下問題 a.請說明外匯期貨契約與遠期契約特性的比較. b. 期貨交易如何保障雙方確實履約
a.兩者有兩點最大不同,一是標准化程度,二是違約風險。每張期貨合約訂立的標的物、交割時間地點、交割方式等都是標准化的,而遠期合約全憑訂立合約雙方而確定合約內容。期貨合約有保證金制度,交易所可擔保合約的履行,而遠期合約雙方都有違約風險,無人擔保合約一定履行。
b.通過交易所和保證金制度
㈨ 簡述外匯期貨市場的特點
波動大,趨勢不穩定,門檻高,時間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