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的標准化
❶ 外匯與期貨有什麼區別
1、外匯資金流動性高
外匯市場交易量為每天4萬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大、流動性最強的市場。期貨市場每天的交易額為300億美元。期貨市場的流動性相對有限,無法與外匯市場相比。
2、外匯市場24小時無止境
悉尼市場周日下午5點開門。東京市場下午7點開盤,倫敦東部時間凌晨3點開盤。最後,紐約東部時間8:00開放,東部時間4:00關閉。就在紐約市場關閉前,悉尼市場重新開放,一個24小時不間斷的市場!
3、價格確定性
進行外匯交易時,在正常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迅速執行相關指令和相對固定的價格。相反,期貨和股票市場的價格極不穩定,不能立即進行交易操作。
外匯是貨幣管理部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穩定基金、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債、長期和短期形式使用的債權。國際收支赤字情況下的政府證券。
期貨和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一種真正可交易的商品。期貨不是商品,而是以棉花、大豆、石油等熱門產品和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為基礎的標准化交易合約。因此,標的物可以是商品(如黃金、原油、農產品)或金融工具。
(1)外匯期貨的標准化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❷ 期貨和外匯的區別
1、外匯資金流動性高
在外匯市場中每天交易額為4萬億美元,這使它成為世界上最大且流動性最強的市場,。期貨市場每日成交量是微不足道的300億美元。期貨市場由於其自身的相對有限的流動性,所以不能和 外匯市場做比較。
2、外匯市場24小時無休
星期天下午5點,悉尼市場開市。晚上七點鍾東京市場開市,接下來是倫敦在美國東部時間3:00鍾開市。最後,紐約在美國東部時間8點開市並在美國東部時間4點閉式。就在紐約市場閉式前,悉尼市場又重新開市了,這是一個24小時無間斷的市場!
3、手續費
就在電子通訊經紀人在過去的這些年裡越來越盛行和越來越普及的時候, 經紀人直接的競爭日益激烈,以至於你在期貨市場中可以得到最好的報價和相對低廉的交易費用。
4、價格確定性
在進行外匯交易時,正常的市場條件允許下,你可以快速執行相關指令,以及相對確定的價格。與此相反,期貨和股票市場的價格是極其不穩定的,並且也不能執行即時的交易操作。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外匯期貨的標准化擴展閱讀:
期貨的交易特徵
1、雙向性
期貨交易與股市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期貨可以雙向交易,期貨可以買多也可賣空。
2、費用低
對期貨交易國家不徵收印花稅等稅費,唯一費用就是交易手續費。
3、杠桿作用
杠桿原理是期貨投資魅力所在。期貨市場里交易無需支付全部資金,國內期貨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證金即可獲得未來交易的權利。
4、機會翻番
期貨是「T+0」的交易,使您的資金應用達到極致,您在把握趨勢後,可以隨時交易,隨時平倉。(方便的進出可以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5、大於負市場
期貨是零和市場,期貨市場本身並不創造利潤。在某一時段里,不考慮資金的進出和提取交易費用,期貨市場總資金量是不變的,市場參與者的盈利來自另一個交易者的虧損。
❸ 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區別主要包括
遠期外匯交易和期貨外匯交易在概念上會有一些相似之處,因此很多人經常會將它們混淆,但其實兩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之處。本文整理了一些內容,為大家介紹一下遠期外匯交易與期貨外匯交易之間的關系與區別。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兩者各自的定義。
遠期外匯交易 (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
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交易。
期貨外匯交易(Forex Futures Transaction)
期貨外匯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從上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兩者都是在某一約定好的日期按約定好的匯率進行實際交割的交易,那麼他們的區別在哪裡?
交割方式
:雖然從定義上來看,兩者的交割形式類似,但大部分情況下,只有跟少的外匯期貨合約會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大部分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的方式進行了結;而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都會在約定好的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
交割期: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金額、交割期均由交易雙方自由協商決定。而外匯期貨交易對上述事項則有標准化的統一規定。外匯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交易形式: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而遠期外匯市場是通過電訊工具進行的,並同時報出買賣價。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
交易工具:我們再看兩者的交易工具,即標的物。外匯期貨所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而遠期外匯交易的則是遠期外匯合約,具體的區別是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以合同的數量來表示,每個合同的金額會以貨幣種類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貨幣;遠期外匯合約的交易工具則無固定的規定,合約上的細則是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的,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交易場所:外匯期貨交易是由場內經紀人、場內交易商在受政府管理的高度規范化的期貨交易所里進行的,具有嚴格的交易規則和程序;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進行的,一般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交易參與者:外匯期貨市場上,任何投資者只要依規定繳存保證金,均可通過具有期貨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的外匯經紀商來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因而使外匯期貨交易發展成為一個活絡而有效率的市場;而在遠期外匯市場,針對交易者的交易資格並無限制,但大部分參與者多為專業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交易規則: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❹ 外匯期貨合約的外匯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1、外匯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集中公開競價交易的一種合約,通常交易場所固定,交易時間有限制。
2、外匯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
3、外匯期貨合約實行保證金制度。
❺ 外匯期貨在中國怎樣,有人知道嗎
外匯期貨是外匯投資的一種方式。
外匯投資可以分為即期與遠期,而期貨就是一種標准化的遠期合同。
目前,我國已經有銀行間的即期和遠期外匯市場,但是還沒有外匯期貨市場。
我國居民可以因特定事由,如出國旅遊、國際貿易等,在外匯指定銀行進行人民幣與外匯的即期兌換業務。也可以憑借自有外匯通過網上銀行進行外匯即期業務,也就是俗稱的「炒匯」。
樓上的兄弟:我國目前只有商品期貨,還沒有外匯期貨。
❻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❼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有什麼區別在哪裡開戶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的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外匯現貨一般是通過銀行間或者是做市商進行交易,所以中間往往有買賣點差,這是銀行和做市商在當中收取的成本;而外匯期貨是通過交易所交易,如美國CME交易所,交易著世界上最大量的外匯期貨合約買賣,屬於撮合成交,成交方式類似股票,所以沒有買賣點差。
2、合約限制不同:外匯現貨,一般來說合約價值在10萬美元為一標准手,正規的交易也是以手為單位進行,合約沒有一定的交割期限,可以長時間持有,但是要付銀行間的利息;外匯期貨,交易合約基準為IMM結算體制下的標准合約。一般說來3,6,9,12的月份合約為年主力合約,但是基本每月也有月合約,交易的期限正常為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二為最後交割日,如果之前沒有平倉,必須辦理交割手續進行交割。外匯期貨持倉是不需要任何利息的。
3、主要的投資者不同:不可否認,外匯現貨的交易量也很龐大,但是更多的是銀行間和做市商之間及投機者間的交易;而外匯期貨則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是套期保值的需要為主要部分,這發生更多在對外貿易的行業和公司之間,而個人的投機者,只是占外匯期貨交易市場當中5%的份額左右。從這點上來看,外匯期貨市場的投資性質比外匯現貨市場要重得多。
4、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無可否認,外匯期貨在各個國家裡都締屬於期貨行業,受到各個國家監管當局的嚴格監管,交易的安全性高;而外匯現貨交易,監管的法律和法規尚未完善,目前也沒有哪個國家有很完善的監管機制對其監管,一般是事發後採用外匯期貨的監管條例進行兼顧監管而已。可靠性方面,外匯期貨有專門的交易所來組織交易,所以比較可靠;而外匯現貨,是各國之間銀行間的默契和自發行為,一旦有政治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影響,報價難免受到影響,這也是可以憂慮的原因
❽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有什麼不同
(一)交易目的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的有兩類,一類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一類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規避外匯風險。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關系不同: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可以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有會員身份經濟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而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前者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而外匯遠期合約則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組織不同:外匯期貨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採取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個有形的交易則是各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間以及銀行與客戶間通過電訊手段來進行的無形市場,也就是說通常所說的OTC市場。
(五)交易規則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六)交易結果不同:外匯期貨市場可以用來保值,也可以用來投機的,而起期貨交易本身也提供這種條件。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遠期外匯交易則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除此之外,對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❾ 外匯期貨合約的什麼是外匯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Futures Contracts)
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的法律契約。該合約規定交易雙方各自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和傭金,並按照交易幣種、數量、交割月份與地點等買賣一定數量的外匯。在實踐中,交易雙方很少進行實際貨幣的交割,而是在到期前作反向操作使原有合約對沖掉。
❿ 外匯期貨是什麼
概括地說, 外匯指的是外幣或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
1、動態含義:把一國貨幣兌換成另一國的貨幣,並利用國際信用工具匯往 另一國,藉以清償兩國因經濟貿易等往來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交易過程。
2、靜態含義:外匯是一種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這種 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銀 行匯票、銀行支票、外國政府庫券及其長短期證券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外匯的定義為: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 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靜態意義上的外匯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用外幣表示的資產。根據 1997 年 1 月 20 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規定,外匯是指:
1: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
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5:其他外匯資產。從這個意義上說外匯就是外幣資產。
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存放在國外銀行的外幣資金,以及將對銀行存款的索取權具體化了的外幣票據才構成外匯,
主要包括:銀行匯票、支票、銀行存款等。這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外匯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