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為什麼未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① 國內商業銀行不能從事證券和信託業務為什麼還能發行債券
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信託一樣為金融機構
1、證券業務為券商開展,受證監會監管
2、信託業務為信託公司開展,受銀監會監管
3、證券、信託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與銀行等同
4、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放款)業務
補充:一般金融機構只能按牌照限制開展業務,不能混業經營,債券市場分為交易所交易債券、銀行間交易市場債券,你指的是銀行業間交易市場債券,銀行一般作為承銷商出現。
② 銀行保險為什麼遲遲不能直接投資國債期貨
做商品期貨可以參考現貨市場,但是做國債期貨很難從二級市場獲取太多消息,「國債二級市場的透明度要差一些,如果銀行、保險等機構能參與期債,投資者可以參考的信息會多一些」。
③ 商業銀行可以參與國債期貨嗎
暫時不可以,銀監會還沒出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的交易指引。
④ 銀行能不能交易國債期貨
既然是期貨肯定是要通過期貨公司才可以開戶交易的,在銀行可以買賣國債而不是國債期貨。
⑤ 中央銀行為什麼不能參與資本市場交易活動
中央銀行的職責是對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頒布制定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指導監督商業銀行從事金融經濟領域活動。
參加資本市場交易活動的是國有商業銀行。所以中央銀行是政策性的、指導性的,國有商業銀行是從事金融領域業務活動的。
⑥ 商業銀行為什麼要從事證券投資業務
證券投資在商業銀行屬於資產業務,商業銀行通過證券投資來獲得利潤,或者是保持短期流動性.比如,商業銀行購買國債,就是為了保持資金的流動性,隨時可以變現,以應付存款人取款和貸款人貸款的需求.目前我國規定商業銀行不可以進行股權投資
⑦ 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有什麼注意事項
時隔十八年,國債期貨再度回歸中國期貨市 時隔十八年,國債期貨再度回歸中國期貨市場。但是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國債期貨更像一個全新的概念,那麼有一些誤區,投資者應該注意。 誤區一:認為國債期貨交易時間與現貨市場一致 我國國債期貨與現貨市場的交易時間並非完全一致。國債期貨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15(第二節),最後交易日的9:15~11:30。然而一般來說,我國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13:00~15:00;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時間為9:00~12:00,13:30~16:30。 誤區二:認為國債期貨的當日結算價就是收盤價 國債期貨的當日結算價是指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三位。 國債期貨的收盤價是指合約當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誤區三:認為國債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在月末 從我國國情上看,由於我國資金市場在季末容易出現異常波動,為了避開每季度下旬這一時期,保證國債期貨交割的安全和順暢,國債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定於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 誤區四:認為國債期貨類似於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 國債期貨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進行交割,當合約到期進行實物交割時,可用於交割的債券包括一系列符合條件的國債品種,其票面利率、到期時間等各不相同。可交割國債和名義標准券之間的價格通過一個轉換比例進行換算,這個比例就是通常所說的轉換因子,類似於商品期貨交割時的升貼水概念。 誤區五:認為國債期貨保證金低,更加適合散戶參與 表面上看,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交易的門檻並不高,不過投資者需要滿足適當性制度的要求。通俗地說,投資者要想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不僅要有50萬元開戶門檻,還必須通過相關的資格測試,也就是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此外,由於國債期貨價格波動遠小於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的主要功能在於提供一種風險管理工具,因此對於通常進行趨勢投資的散戶來說,國債期貨並不特別合適。 誤區六:認為國債期貨開倉後無需每日盯盤 在股票市場上,投資者在購買股票後,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時刻盯著盤面,甚至可以長期持有。但是,投資者在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時,需要有足夠時間盯盤。 由於國債期貨採取保證金交易制度,保證金比例較低,既放大了盈利也放大了虧損,一旦行情不利,投資者面臨的風險相當大。
⑧ 中國的國債期貨何時出現,又何時消失。為什麼
1993年10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社會公眾開放國債期貨交易,到1995年2月27日開始休市,並組織協議平倉,最後1995年5月18日,中國證監會經國務院同意,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原因:
1. 國債現券的規模較小,而市場資金在保證金制度的杠桿作用下能夠無限增大,就在這種錢與券的比例相差懸殊的情況下,容易發生「逼空」現象。其中發生了令人震驚的「327」事件和「319」事件。
2. 未形成市場化的利率機制。
3. 交易所在國債期貨的管理上存在著漏洞。
4. 市場參與者風險意識淡薄。
5. 信息披露不規范。
⑨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9)商業銀行為什麼未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擴展閱讀
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