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國債期貨市場
A. 3.27國債事件反應我國期貨市場中存在的問題及相應政策
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國債利率消息剛面世,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期貨就出現了振幅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許多違規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公正的處理。在「327」國債的前期交易中,萬國證券預期已經形成錯誤,當出現無法彌補的巨額賬面虧損時,乾脆以攪亂市場來收拾殘局。事發後第二天,上交所發出《關於加強國債期貨交易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頒布了《國債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國終於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國性效力的國債期貨交易法規。但卻太晚了。
保證金規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極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規定客戶保證金比率是2.5%,深交所規定為1.5%,武漢交易中心規定是1%。保證金水平的設置是期貨風險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證金就能買賣2萬元的國債,這無疑是把操縱者潛在的盈利與風險放大了40倍。這樣偏低的保證金水平與國際通行標准相距甚遠,甚至不如國內當時商品期貨的保證金水平,無疑使市場投機成分更為加大,過度炒作難以避免。
缺乏規范管理和適當的預警監控體系。漲跌停板制度是國際期貨界通行的制度,而事發前上交所根本就沒有採取這種控制價格波動的基本手段,出現上下差價達4元的振幅,交易所沒有預警系統。當時中國國債的現券流通量很小,國債期貨某一品種的可持倉量應與現貨市場流通量之間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並在電腦撮合系統中設置。從「327」合約在2月23日尾市出現大筆拋單的情況看,交易所顯然對每筆下單缺少實時監控,導致上千萬手空單在幾分鍾之內通過計算機撮合系統成交,擾亂了市場秩序,鑽了市場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國證券期貨交易所以計算機自動撮合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來控制風險,而非「逐筆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絕透支交易。交易所無法用靜態的保證金和前一日的結算價格控制當日動態的價格波動,使得空方主力違規拋出千萬手合約的瘋狂行為得以實現。
監管職責不明確。中國的國債期貨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辦法》頒布前,中國一直沒有在法律上明確國債期貨的主要主管機構。財政部負責國債的發行並參與制定保值貼補率,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的審批和例行管理,並制定和公布保值貼補率,證監會負責交易的監管,而各個交易組織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監管。多頭監管導致監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現監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們心中永遠的痛,以至於有段時間一提到期貨人們總會聯想起欺詐、瘋狂和混亂。從1995年到2005年,是中國170餘家期貨企業日子極不好過的11年,監管層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們還將思考多久?還將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澀的「枳」。我們在引入金融創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記了要先打理好這里的監管氣候和土壤,給它一個營養豐富的環境它才能順利成長、恢復本性,否則只能是因發育不良而早夭。
國債期貨的基礎是利率市場化,雖然目前利率市場化的工作已經啟動,但程度還不夠。因此,國債期貨的推出應該等待利率真正市場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文中醒目處:
1,「327」國債期貨合約參與者如是說:「這個事件對中國期貨業影響實在太大了,經歷過的人一輩子都忘不了。」當時期貨市場管理很亂,國債期貨是十分狂熱的。
2,國債期貨的基礎是利率市場化,雖然目前利率市場化的工作已經啟動,但程度還不夠。因此,國債期貨的推出應該等待利率真正市場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B.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2)我國的國債期貨市場擴展閱讀
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
C. 國債期貨交易的恢復國債期貨市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必要性 l、國債期貨交易可以有效地管理利率風險,為我國國民經濟體系提供利率風險防範機制和工具。隨著市場化改革和放鬆金融管制的要求,90年代中期以來中央銀行加快了推動利率市場化的步伐,利率風險呈現出逐步擴大的趨勢,市場主體對於利率風險管理及其工具的需求越來越強烈,而國債期貨正是利率風險管理地有效工具。
2、國債期貨交易能提升國債市場功能,促進國債市場發展,完善我國金融市場體系。首先,國債期貨交易能顯著地提高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和透明度。流動性不足是困擾國債市場地深層次原因之一,嚴重製約了國債市場功能的發揮。其次,國債期貨交易有助於培育機構投資者和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這是因為:(1)培育機構投資者需要豐富的投資品種和相應的風險管理機製作為市場依據,恢復國債期貨交易可以為機構投資者增加新的投資品種,提供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降低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有利於組合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2)恢復國債期貨交易有利於減少市場操縱行為,形成比較公平的市場環境,真正體現「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原則。
3、開展國債期貨交易能為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最終實現創造條件。從上講,國債期貨交易要以利率市場化作為前提條件,但另一方面利率市場化又需要國債回購、期貨和期權市場作為配套的市場機制。由於國債利率是利率市場化的排頭兵,更需要國債期貨市場的起步和發展作為呼應。
4、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交易是完善期貨市場,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和參與國際金融競爭的現實需要。發展金融衍生產品有助於完善我國金融市場體系,提高國際競爭力,而恢復國債期貨交易可以作為我國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切人點。由於20世紀90年代初國債期貨交易試點積累了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經驗和教訓,也培養了一批專業人才,另外國債期貨與其他金融衍生品種相比風險較小,因此,可以把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交易作為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切人點。
(二)可行性 我國環境相對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時已經有了顯著變化,無論是在利率市場化還是在現貨市場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也為當前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交易准備了條件。
1、利率市場化取得階段性進展,為國債期貨的恢復提供了現實依據。國債期貨是利率期貨的主要品種之一,利率的市場化和資金的流動性是國債期貨產生的重要條件。隨著我國市場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對利率的管制己越來越松,利率市場化必將成為必然趨勢。如我國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已經放開,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控制已經取消,國債回購市場交易規模不斷擴大,回購利率成為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利率形式。1996年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啟動,2000年實現外幣利率的市場化,其後又推出了利率市場化的三年步驟。這表明我國為適應新的形勢和經濟發展需要,開始朝利率市場化的方向大步邁進。由此可見,利率市場化和國債期貨的推出是相互作用,相互的,利率市場化為國債期貨的恢復提供了必要條件,國債期貨的恢復又為利率市場化提供了配套的保障機制。
2、快速發展的現貨市場為恢復和發展國債期貨市場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首先,在國債的發行規模上,1997——2001年的國債發行量分別為2449.39億元、 3808.67億元、4014.5億元、4880億元和5004億元自1998年以來無記名式國債的發行完全停止,憑證式國債的發行比例相對下降,而可上市流通的記帳式國債的發行比例則大幅上升,市場流動性大幅提高。其次,國債期限結構更加完善。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1985年至1993年之間,是清一色的 2到5年期中期債券,1994年開始出現了近20%的1年期和少於1年期的債券,同時也有小部分超過6年期的債券,不過沒有出現10年以上的長期債券,1997年發行的國債中10年期債券約佔5.5%,而2002年以來國債包括了l、2、3、7、10、15和目前期限最長的30年期國債,在長短期限配搭上較以前分布更為「均勻」,使我國國債市場的收益率曲線更為完整,也為國債期貨提供了依據。
3、商品期貨交易的開展為我國推出金融衍生產品特別是恢復國債期貨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國債期貨作為金融期貨的一種與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很多共同點,如其價格載體都是現貨,其交易機制都是依賴於投資者對未來現貨市場價格的預期等,因而在恢復國債期貨的過程中可以借鑒商品期貨交易一些成功的經驗,並有目的的避免一些在商品期貨交易中發生而且有可能在國債期貨交易中發生的。同樣商品期貨交易市場的規范和發展在交易場所、交易規則設計、交易監管等方面為國債期貨交易市場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許多可供借鑒的經驗。
D. 我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重新開放可以從「327」國債期貨風波中吸取哪些教訓
這一事件給人的教益極深:
(1)國家對期貨尤其是國債期貨市場監管仍不夠有力,沒有一個自動風險控制的電腦報警系統與機制。
(2)國家一些重大的經濟政策(如327貼息等)決定、公布太慢。如果一開始就明確,斷不會有如此多人在此低價上做空。這也無形中使空方產生錯覺。
(3)證交所沒有及時報警、限定緊急平倉的機制及電腦裝置,沒有對各公司持倉席位、借他人席位的監控審計手段,也沒有關於因政策變動引起價格巨變時的應急措施。
(4)空方各大中機構的一些同志對宏觀經濟不研究,對於因通脹引起的不斷上漲的貼補率預測,屢測屢錯。
(5)個別主力機構總想通過上海國債期貨市場的混合交收制度,通過做空,將1995年發行的「不保值」的所謂「垃圾國債」,硬塞給多方機構與散戶,達到發行新國債及自身盈利的目的。
E. 我國需要建立國債期貨市場嗎
以下僅供參考:
債券交易最大的風險就是利率風險,利率風險也是最難把握的風險。有了國債期貨之後,投資者可以構造出與利率風險無關的債券投資策略。建立債券組合的時候,運用國債期貨或者利率期貨對沖掉利率風險,使得整個組合的價值變動與利率的漲跌無關,這就是利率中性的債券投資策略。因此只要處理好債券的信用風險和個體風險後,利率市場中性的債券投資策略可以讓投資者在利率上漲和下跌中通過風險管理獲取穩定收益。
(一)債券現貨市場得到了充分發展,達到了恢復國債期貨的規模要求。從國際經驗來看,國債期貨交易的順利開展必須以一定規模的現貨市場為支撐。各國開展國債交易之初,其國債佔GDP的份額大致為14-45%。目前,我國國債規模佔GDP的份額約為15%,這樣的一個比例甚至高於韓國開展國債期貨時候的水平(14.4%),與德國、巴西等國(約20%)比例相當。因此,國債規模已不是制約我國國債期貨交易的主要障礙。從發行方式和品種的期限結構上看,2001年開始發行15年至30年的長期國債,並採用貼現方式發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品種。從發行方式上,短期國債改集中發行為滾動發行。這一切進一步增強了國債市場供求的均衡性。
(二)出於規避利率風險的要求,迫切要求發展國債期貨交易。目前國內利率化的步伐在加快。2005年底央行宣布貸款利率上浮區間徹底取消。去年一年隨著央行貨幣政策調控的節奏,市場利率也處於不斷的漲跌變化之中,利率風險已成為企業、居民、機構投資者不能迴避的金融市場風險之一。據上海期貨交易所統計,由於銀行准備金利率波動,導致國債現貨市場價格大幅下跌,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29日,債券市場市值損失為2451.6億元。而我國目前對沖利率風險的工具十分缺乏,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對利率風險管理的強烈需求。債券市場的投資者包括持有巨額國債的商業銀行,迫切需要建立以利率衍生產品為基礎的、對利率風險進行動態、主動的風險管理模式。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國債期貨是最有效的利率風險管理工具,很多國家在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開之前,就已建立了國債期貨市場。美國在1986年才實現了利率的完全市場化,但此之前,美國早已上市了2年、5年、10年、30年期等長期國債期貨合約以及短期國庫券期貨合約。日本在1985年實現國債利率市場化的同時,就及時推出了10年期國債期貨交易,而日本1994年10月才實現利率的完全市場化。
(三)機構投資者隊伍發展壯大,從事期貨業人才與經驗的積累,為國債期貨交易的恢復提供了基礎條件。我國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隊伍近年來不斷壯大。2003年末在中央國債公司開戶從事債券業務的機構投資者開戶總數已達2895戶,基本涵蓋了中國金融體系內的各類機構。特別是近幾年,通過專業培訓資質考試及長期實踐,期貨市場從業人員的素質明顯提高,已初步形成一支對期貨業務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期貨管理人員、經紀人與投資隊伍。
(四)我國目前已基本形成統一的有關期貨監管的法規與體系,為恢復國債期貨交易確立了制度保證。吸取1995年「3.27」風波的教訓,結合中國期貨業的整頓和發展,有關部門1999年以來陸續出台了《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其相配套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使我國期貨市場初步形成了統一的法規體系,整個市場的發展也步入了法制化、規范化的良性發展軌道。在此期間,從中央到地方,對期貨業務的監管隊伍基本形成,監管經驗得到不斷的積累。
F. 國債期貨給市場帶來什麼影響
一、交易門檻
債期貨的准入門檻,沿用了股指期貨的適當性制度原則,開戶門檻依舊為50萬元。但國債期貨設計交易保證金率為2%,一手為標的100萬元的國債,交易一手需要2萬元保證金。只需要兩萬元就可以交易品種,卻設置了高達50萬元的門檻,無疑將大多數中小投資者拒之於門外了。
點評:如果僅就此條就下結論說對A股沒影響或影響很小,顯然有失偏頗。因為畢竟明顯存在資金的分流。如果記得不錯,327國債期貨後緊接著就出現了5.18井噴行情。同時,本著公平的原則,放開開戶條件讓中小投資者參與也是可以預期的。
二、利率市場化的先導
國債期貨與利率市場化互為因果。因為國債期貨交易的就是資金價格。以5年期國債期貨標准合約100萬元而論,它交易的就是5年後這100萬元值多少錢。這個價格通過國債期貨買賣雙方而定,而它上下浮動的幅度,就將影響利率。目前,我們的利率由央行確定,國債期貨推出後就有可能由市場來確定。
點評:市場化的利率本身就是大勢所趨,但是,如果認為期貨推出就能利率市場化就未免太天真了。因為央行一樣可以進場交易,從而主導利率走勢。其實,美聯儲就是這樣乾的。
三、加快人民幣國際化
隨著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推廣,人民幣作為儲備貨幣的功能加強,境外持有人民幣的政府和機構,購買和持有我國國債的需求日趨強烈,也需要運用國債期貨來管理持債風險。
點評:雞蛋不能都放在一個籃子里!我們買了那麼多美債、歐債,難道其它政府沒有這方面的需求?況且,這個市場的交易量絕非當今國內任何一個市場可以比擬的,套現太容易了。
G. 下列哪個事件導致了我國中止國債期貨交易
1993年國債期貨交易風波,這里有事件詳細始末:
http://ke..com/link?url=-
H. 國債期貨交易的什麼是國債期貨交易
即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就可通過交易場所按規定的標准化合約來買賣遠期的國債。我國於1994年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試點。由於國債期貨合約的賣方不一定持有真實的國債,國債期貨交易的結果極易導致國債的買空賣空,助長投機行為,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亂,因而需要有較完善的監管機制。但在我國實際試點中,國債期貨市場屢次發生的嚴重違規交易表明我國尚不具備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基本條件。為了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決定自1995年5月18日起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I. 我國推出的第一隻金融期貨是什麼時候
上世紀90年代推出的國債期貨,但因當時市場混亂,監管不到位,最後被取消。金元期貨,服務周到,手續費合理,誠實守信。
J. 國債期貨對市場有什麼意義
因為國債期貨,第一,它有不同的機構參與,不僅是商業銀行和大的保險公司,它有很多個人投資者和券商資金,它會反映不同市場投資者對利率的不同判斷,這是一個市場化的利率形成的基石。但是國債在交易所之間,交易所利率有競價,不同的機構同時報價,最後形成一個市場認可的利率,這樣一個利率體系對於形成整個中國的收益率曲線是很好的基石。
如果說國債期貨的推出對整個中國利率市場有什麼影響的話,應當說,國債期貨是整個利率市場化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