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和商品期貨合約設計的區別
⑴ 美國聯邦基金利率期貨和美國國債期貨有何區別,望高手解答,謝謝!
對此了解不多,以下僅供參考。
聯邦基金利率期貨是以美國30天期500萬美元的聯邦基金為標的物的利率期貨合約,它反映的是市場對於美國聯邦基金利率的預期。合約的價格是以100減去合約期內的平均聯邦基金利率。例如,如果一個月期平均聯邦金利率為5.0%,其1個月期價格將為95。交割價格為每日聯邦基金利率的月平均值。
聯邦基金期貨合約的價格隱含了市場對聯邦基金利率的預期。假設聯邦基金利率目前平均為5.5%,下個月的聯邦基金期貨合約交易於94.46。這個價格意味著下個月的平均聯邦基金利率為5.54%。
國債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一種,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不穩定的背景下,為滿足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美國當時先後發生的兩次「石油危機」導致美國通脹日趨嚴重,利率波動頻繁。固定利率國債的持有者對風險管理和債券保值的強烈需求,使得具備套期保值功能的國債期貨應運而生。
期貨交易是一種復雜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⒈國債期貨交易不牽涉到債券所有權的轉移,只是轉移與這種所有權有關的價格變化的風險。
⒉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期貨交易市場以公開化和自由化為宗旨,禁止場外交易和私下對沖。
⒊ 所有的國債期貨合同都是標准化合同。國債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是一種杠桿交易。
⒋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
⒌國債期貨交易一般較少發生實物交割現象。
⑵ 國債期貨是什麼
目前國債期貨屬於模擬階段,即機構客戶可以參與。93年間由於當時的市場不成熟而且投資的品種少,利率市場沒有開放,導致過度投機,博弈雙方盈虧差異巨大,所以就被國務院整頓停止了國債期貨。
目前,很多交易軟體都可以看國債期貨的行情,但是也只能是了解行情走勢,不能操作的。如:文華財經、博弈大師等都可以的。
⑶ 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的區別
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均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是交易雙方在金融市場上,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具有約束力的標准化合約。與普通的商品期貨相比,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證券、貨幣、利率等金融商品。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具備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但他們之間仍存在著重大差別。
1、 合約標的:目前國債期貨即將世上的國債期貨標的為面值100萬元,票面利率為3%的名義中期國債,同時有三個合約掛牌交易;我國已推出的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只有一種,即滬深300指數,其掛牌交易的合約有四個。
2、 合約月份:國債期貨的合約月份為最近的三個季月(三、六、九、十二季月循環);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3、 最後交易日:股指期貨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而國債期貨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僅為上午9:15-11:30。國債期貨交易平常與股指期貨交易時間一致,即工作日上午9:15-11:30,下午交易時間:13:00-15:15。
4、 最低交易保證金:國債期貨為合約價值的2%;股指期貨為合約價值的12%,一般的期貨公司會追加至14%。也就是說,股指期貨有7倍左右的杠桿,而即使期貨公司追加最低保證金至3%-5%的情況下,國債期貨也至少有33倍的杠桿。一手國債期貨的保證金大約為股指期貨的保證金的31.6%。
5、 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國債期貨交易日波動范圍為2%,上市首日波動范圍為掛盤基準價的4%;股指期貨交易日波動范圍為10%,期貨最後交易日和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波動幅度為20%。
6、 交割方式:國債期貨在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三個工作日滾動交割,採用實物交割,可交割債券包含在最後交割日剩餘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國債,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全天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股指期貨於最後交易日集中交割,採用現金交割,交割結算價為滬深300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均在完成交易後以統一價格水平進行交割,而國債期貨由於標准券對應的券種有30~40個(最適合的約為4個),且交割日有4天,故最終交割時,買方支付的金額會因賣方選擇的券種和交割時間不同而有些許差異。
7、 持倉限額:國債期貨非套保交易的安格交易賬戶持倉限額規定為: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一月的最後交易日,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800手;交割月份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300手;某一合約結算後單位總持倉量超過40萬手的,結算會員下一交易日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為100手。
⑷ 期貨商品和商品期貨是一樣的嗎
期貨商品和商品期貨是不一樣的。
麻煩好心人給個好評,非常感謝!
⑸ 國債期貨合約月份是最近的三個季月,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月份是最近的三個季月(3、6、9、12季月循環),交割日是最後交易日之後的三個工作日,最後交易日是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
⑹ 期貨合約的主要條款
1、數量和單位條款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麥約為27.24公斤),每張小麥期貨合約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該交易所買進一張(也稱一手)小麥期貨合約,就意味著在合約到期日需買進5000蒲式耳小麥。
2、質量和等級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穀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准品。
3、交易時間條款
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固定的。每個交易所對交易時間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上午盤為9:00-11:30,下午盤為1:30-3:00。
4、報價單位條款
報價單位是指在公開競價過程中對期貨合約報價所使用的單位,即每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國內陰極銅、白糖、大豆等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以元(人民幣)/噸表示。
5、合約名稱條款
合約名稱需註明該合約的品種名稱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稱。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約為例,合約名稱為「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貨合約」,合約名稱應簡潔明了,同時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點條款
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7、交割期條款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最小變動價位條款
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9、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
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達到該幅度則暫停該合約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小麥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每蒲式耳不高於或不低於上一交易日結算價20美分(每張合約為1000美元)。
10、最後交易日條款
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6)國債期貨和商品期貨合約設計的區別擴展閱讀: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種類
商品
農產品期貨: 1848年CBOT(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誕生後最先出現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小麥、大豆、玉米等穀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經濟作物和木材、天膠等林產品。
金屬期貨:最早出現的是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的銅,已發展成以銅、鋁、鉛、鋅、鎳為代表的有色金屬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兩類。
能源期貨:20世紀70年代發生的石油危機直接導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貨的產生。市場上主要的能源品種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貨合約:以金融工具作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外匯期貨: 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浮動匯率制引發的外匯市場劇烈波動促使人們尋找規避風險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外匯期貨合約。在國際 外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的貨幣有 7種,美圓,德國馬克,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加拿大圓和法國法郎。
利率期貨: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兩類——短期利率期貨合約和長期利率期貨合約,其中後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貨:隨著證券市場的起落,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規避風險實現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現在全世界交易規模最大的股指合約是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 S&P500指數合約。
⑺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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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
⑻ 國債期貨合約標的與可交割券有什麼區別
國債期貨合約設計中採用了國際上通用的名義標准券概念。所謂「名義標准券」是指票面利率標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假想券。名義標准券設計的最大功能在於,可以擴大可交割國債的范圍,增強價格的抗操縱性,減小交割時的逼倉風險。
⑼ 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股指期貨是實實在在獨一無二的滬深300指數。國債期貨的標的是一種虛擬的『名義標准券』,即面值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中期國債。
到期時如何交割的區別:股指期貨是採用現金來交割的,根據當前股指來換算。國債期貨就有點麻煩,是要經過一系列公式換算然後,買方支付鈔票,賣方支付可交割券種,可交割券包括交割月首日剩餘期限4-7年、可用於交割的「一籃子」固定利率國債。由於各券種票面利率、到期時間等各不相同,故須通過「轉換因子」(即面值1元的可交割國債在最後交割日的凈價)折算為合約標的名義標准券。「轉換因子」在合約上市時由中金所公布,其數值在合約存續期間不變。
說一下這兩種期貨的杠桿,也就是購買這2種期貨的保證金,一般國債期貨是2%,也就是用2萬元可以撬動100萬元的國債期貨,杠桿是50倍。股指期貨一般是15%,也就約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