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參與國債期貨指引
『壹』 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b.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自然人投資者申請開立交易編碼: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具備金融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金融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期貨交易成交記錄等; 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金融期貨交易的情形。
『貳』 國債逆回購如何操作
1、國債逆回購,本質是一種短期貸款。也就是說,個人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國債作為抵押獲得這筆借款,到期後還本付息。國債回購交易是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行反向成交。即債券持有者(融資方)與融券方在簽訂的合約中規定,融資方在賣出該筆債券後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以商定的價格再買回該筆債券,並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2、國債逆回購也屬於投資,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如交易時出現成交價過低、買賣時機不對等情況,國債逆回購也可能會出現虧損。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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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銀行,保險,信託,證券,期貨,基金,私募.怎麼排
(一)、銀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修訂)》禁止商業銀行在境內向企業投資,但並不禁止在境外進行投資,故目前商業銀行多通過在香港等境外設立的子公司參與PE投資。
2、《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允許商業銀行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據此銀行可通過理財產品購買信託產品的「銀信合作」模式,間接參與私募投資。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銀監會關於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強了對銀信合作投資私募股權的監管,使得銀行理財產品間接參與私募股權投資有了政策障礙。
3、《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正式放開商業銀行的並購貸款,據此,商業銀行可以以並購貸款的方式參與並購基金的收購業務。
(二)、信託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信託公司創新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
2、《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2009修訂)》、《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允許將信託資金用於私募股權投資,並對操作細節、要求進行了規定。
(三)、證券
1、《證監會機構監管部關於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監管指引》、《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規范(2014修訂)》規定,證券公司可以通過設立基金子公司方式設立或管理私募股權基金。
2、《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2013修訂)》、《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2013修訂)》規定,資產管理計劃只能投資於標准化金融產品,不能直接參與私募股權基金,因此,資產管理計劃往往通過購買信託計劃的方式間接參與私募股權基金。
3、《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允許證券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據此,證券公司可通過將基礎資產證券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方式參與到私募股權投資中去。
(四)、保險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2014修訂)》、《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關於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保險資金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私募基金,但對管理人、投資條件等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三、主要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2003修正)
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修訂)
第四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准變更、終止的;
(三)違反規定從事未經批准或者未備案的業務活動的;
(四)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貸款利率的。
3、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
第七條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
第八條 理財顧問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與規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
商業銀行為銷售儲蓄存款產品、信貸產品等進行的產品介紹、宣傳和推介等一般性業務咨詢活動,不屬於前款所稱理財顧問服務。
在理財顧問服務活動中,客戶根據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顧問服務管理和運用資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
第九條 綜合理財服務,是指商業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
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銀行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承擔。
第十條 商業銀行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可以向特定目標客戶群銷售理財計劃。
理財計劃是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4、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十八、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理財資金參與新股申購,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十九、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
二十、對於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資產凈值客戶,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私人銀行服務滿足其投資需求,不受本通知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限制。
5、中國銀監會關於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五、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開展投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其資金原則上不得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文號:銀監發(2010)72號
6、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
第三條本指引所稱並購,是指境內並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並或實際控制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交易行為。
並購可由並購方通過其專門設立的無其他業務經營活動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稱子公司)進行。
第四條 本指引所稱並購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並購方或其子公司發放的,用於支付並購交易價款的貸款。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全部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0%。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行並購貸款業務發展策略,分別按單個借款人、企業集團、行業類別對並購貸款集中度建立相應的限額控制體系。
商業銀行對同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
第十八條 並購的資金來源中並購貸款所佔比例不應高於50%。
第十九條 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應具有與其並購貸款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足夠數量的熟悉並購相關法律、財務、行業等知識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在並購貸款業務受理、盡職調查、風險評估、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主要業務環節以及內部控制體系中加強專業化的管理與控制。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受理的並購貸款申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並購方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二)並購交易合法合規,涉及國家產業政策、行業准入、反壟斷、國有資產轉讓等事項的,應按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取得有關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關手續;
(三)並購方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並購方通過並購能夠獲得目標企業的研發能力、關鍵技術與工藝、商標、特許權、供應或分銷網路等戰略性資源以提高其核心競爭能力。
(二)、信託
7、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條 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8、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信託公司創新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全文)
各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和國內經濟下行風險,結合《中國銀監會關於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09〕3號)精神,現就信託公司創新發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審計、合規和風險管理機制。(二)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業績和及時、規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四)最近一年監管評級3C級(含)以上。(五)貨幣性資產充足,能夠承擔潛在的賠償責任。(六)具有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所需的專業團隊和相應的約束與激勵機制。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人員應達到3人以上,其中至少2名具備2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七)具有能支持股權投資業務的業務處理系統、會計核算系統、風險管理系統及管理信息系統。(八)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二、本通知所指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是指信託公司以其固有財產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國銀監會批准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投資業務,不包括以固有資產參與私人股權投資信託。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投資於金融類公司股權和上市公司流通股的,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三、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向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提出資格申請,並報送下列文件和資料:(一)申請書。(二)對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股權投資業務的內部審計、合規和風險管理機制的評估報告。(三)最近兩年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和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四)最近三年信息披露情況的說明(包括信息披露是否真實、完整、及時等合規性描述和每年重大事項臨時披露的次數、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等). (五)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高管人員和主要從業人員名單、專業培訓及從業履歷。(六)業務處理系統、會計核算系統、風險管理系統、管理信息系統及對股權投資業務的支持情況說明。(七)董事會同意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決議或批准文件。(八)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對公司最近三年未因違法、違規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聲明及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的承諾書。(九)中國銀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四、信託公司申請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資格,由屬地銀監局審批;銀監分局負責初審並在收到完整的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報銀監局審批。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直接報銀監會審批。審批機構自收到完整的申報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做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信託公司取得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資格後,可以按照有關法規自行開展業務。
五、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和以固有資產參與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等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凈資產的20%,但經中國銀監會特別批準的除外。
六、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當參照《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制定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制度,嚴格實施盡職調查並履行投資決策程序,審慎開展業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七、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遵守以下規定:(一)不得投資於關聯人,但按規定事前報告並進行信息披露的除外。(二)不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被投資企業,不得參與被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三)持有被投資企業股權不得超過5年。
八、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應當在簽署股權投資協議後10個工作日內向信託公司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報告應當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基本情況及可行性分析、投資運用范圍和方案、項目面臨的主要風險及風險管理說明、股權投資項目管理團隊簡介及人員簡歷等內容。
九、信託公司管理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時,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但符合以下條件的信託公司,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可以高於30%但不超過50%,2010年1月1日後,該比例超過30%的,不再新增貸款類集合信託計劃,直至該比例降至30%以內:(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合規和風險管理機制。(二)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業績和及時、規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四)最近一年監管評級3C級(含)以上。
十、信託公司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應遵守以下規定:(一)不得向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四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但信託公司最近一年監管評級為2C級(含)以上、經營穩健、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的可向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貸款。(二)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控股股東資質應不低於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房地產開發資質,但發放貸款的信託公司最近一年監管評級為2C級(含)以上、經營穩健、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的除外。(三)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應不低於35%(經濟適用房除外)。信託公司以投資附加回購承諾方式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間接融資適用前款規定。信託公司向只取得「三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放信託貸款的,應在相應的信託合同中以顯著方式向委託人或受益人進行相關風險提示,並在後續管理報告中進行充分披露。
十一、嚴禁信託公司以商品房預售回購的方式變相發放房地產貸款。
十二、信託公司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和本通知要求從事業務活動的,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於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採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其行為造成重大損失的,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將暫停或取消信託公司相關業務或業務資格,責令調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或者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措施。
十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中國銀監會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適用本通知規定。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有關銀監分局、信託公司,認真遵照執行並總結經驗。如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向銀監會報告。
中國銀監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9、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2009修訂)
第二十六條 信託公司可以運用債權、股權、物權及其他可行方式運用信託資金。
信託公司運用信託資金,應當與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相一致。
10、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全文)
各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現將《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給轄內信託公司。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的經營行為,保障私人股權投資信託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監管規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項下資金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國銀監會批准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託業務。
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投資於境外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應經中國銀監會及相關監管部門批准;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投資於金融機構和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應遵守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的規定。
第三條 信託公司從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
(二)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三)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配備與業務相適應的信託經理及相關工作人員,負責股權投資信託的人員達到5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股權投資及相關業務經驗;
(四)固有資產狀況和流動性良好,符合監管要求;
(五)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制定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三)、證券
11、證監會機構監管部關於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監管指引
一、證券公司開展直接投資業務,應當設立子公司(以下稱直投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開展業務。
二、直投子公司限於從事下列業務:
(一)使用自有資金對境內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二)為客戶提供股權投資的財務顧問服務;
(三)設立直投基金,籌集並管理客戶資金進行股權投資;
(四)在有效控制風險、保持流動性的前提下,以現金管理為目的,將閑置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以及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者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五)證監會同意的其他業務。
12、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規范(2014修訂)
第六條直投子公司可以開展以下業務:
(一)使用自有資金或設立直投基金,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或投資於與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相關的其它投資基金;
(二)為客戶提供與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相關的財務顧問服務;
(三)經中國證監會認可開展的其他業務。
直投子公司不得開展依法應當由證券公司經營的證券業務。
集合計劃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也可以將其持有的證券作為融券標的證券出借給證券金融公司。
證券公司可以依法設立集合計劃在境內募集資金,投資於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金融產品。
15、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
(四)、保險
16、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2014修訂)
第六條 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
第十二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17、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
第三條保險資金可以直接投資企業股權或者間接投資企業股權(以下簡稱直接投資股權和間接投資股權)。
直接投資股權,是指保險公司(含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下同)以出資人名義投資並持有企業股權的行為;間接投資股權,是指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投資機構)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以下簡稱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六條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必須遵循穩健、安全原則,堅持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審慎投資運作,有效防範風險。
第九條保險公司直接投資股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
(二)具有清晰的發展戰略和市場定位,開展重大股權投資的,應當具有較強的並購整合能力和跨業管理能力;
(三)建立資產託管機制,資產運作規范透明;
(四)資產管理部門擁有不少於5名具有3年以上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開展重大股權投資的,應當擁有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員;
(五)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
(六)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貨幣單位以下同);
(七)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八)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間接投資股權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三)、(五)、(七)、(八)項規定外,資產管理部門還應當配備不少於2名具有3年以上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
保險公司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可不受前款第(二)、(四)項的限制。
前款所稱重大股權投資,是指對擬投資非保險類金融企業或者與保險業務相關企業實施控制的投資行為。
第十條 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發起設立並管理該基金的投資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已建立風險准備金制度;
(三)投資管理適用中國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四)具有穩定的管理團隊,擁有不少於10名具有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已完成退出項目不少於3個,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2名,具有3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且高級管理人員中,具有8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1名;擁有不少於3名熟悉企業運營、財務管理、項目融資的專業人員;
(五)具有豐富的股權投資經驗,管理資產余額不低於30億元,且歷史業績優秀,商業信譽良好;
(六)具有健全的項目儲備制度、資產託管和風險隔離機制;
(七)建立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和跟進投資機制,並得到有效執行;
(八)接受中國保監會涉及保險資金投資的質詢,並報告有關情況;
(九)最近三年未發現投資機構及主要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聘請專業機構提供有關服務,該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一)、(三)、(八)、(九)、(十)項規定;
(二)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業務資質;
(三)熟悉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業務流程和交易結構,且具有承辦股權投資有關服務的經驗和能力,商業信譽良好;
(四)與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的相關當事人不存在關聯關系
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機構,除符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專業團隊成熟穩定,擁有不少於6名具有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
為保險資金提供資產託管服務的商業銀行,應當接受中國保監會涉及保險資金投資的質詢,並報告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 保險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股權,該股權所指向的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登記設立,具有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
(三)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誠信記錄和商業信譽良好;
(四)產業處於成長期、成熟期或者是戰略新型產業,或者具有明確的上市意向及較高的並購價值;
(五)具有市場、技術、資源、競爭優勢和價值提升空間,預期能夠產生良好的現金回報,並有確定的分紅制度;
(六)管理團隊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與其履行的職責相適應;
(七)未涉及重大法律糾紛,資產產權完整清晰,股權或者所有權不存在法律瑕疵;
(八)與保險公司、投資機構和專業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監管規定允許且事先報告和披露的除外;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保險資金不得投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高耗能、未達到國家節能和環保標准、技術附加值較低等企業股權。不得投資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不得投資設立或者參股投資機構。
保險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可不受第(二)、(四)、(五)、(八)項限制。
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權,僅限於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類金融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企業的股權。
『肆』 公募基金 關鍵業務操作的制約機制有哪些
對於熟悉基金投資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公募基金的傳統投資范圍就是二級市場,那麼,除了二級市場之外還有其他領域么?下面小編帶領大家一覽公募基金投資范圍。
目前,在傳統二級市場以外,公募基金可以投資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非公開發行在證券交易所轉讓的債券,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證券衍生品以及黃金合約等商品合約。
「圍繞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理財需求,證監會將在《基金法》等法律法規范圍內大力支持公募基金創新發展,在風險可控前提下不斷豐富基金品種、拓展基金投資范圍。 」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基金參與融資融券、期權、商品期貨等業務規則,探索推出不動產投資基金(REITs)等新基金品種。
公募基金投資范圍最近拓展到不動產領域,是一項將商業地產資產證券化的重要實踐。對於普通投資者,在財富管理和資產配置方面有了另一種新的選擇。
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的區別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5、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別以外,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都有較大的差別。
首先,投資目標不一樣。公募基金投資目標是超越業績比較基準,以及追求同行業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標是追求絕對收益和超額收益。但同時,私募投資者所要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其次,兩者的業績激勵機制不一樣。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費,與基金的盈利虧損無關。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產品單位凈值是正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費,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虧損的,那麼他們就不會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業績利潤提取的業績報酬是20%.
『伍』 國債市場的措施
完善國債市場功能促進利率市場化
從利率市場化角度來看,我國國債市場還無法產生市場基準利率,公開市場操作也無法發揮市場化利率體制下應有的作用,利用國債及國債衍生產品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更是缺乏,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價格發現功能、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完善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
第一,完善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盡快徹底實現國債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的利率市場化,建立一條完整可靠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為金融市場和中央銀行提供一個具有連續性的市場基準利率。
在發行市場上,應主要採用招標方式,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定期、均衡、滾動地發行短期、中期和長期國債,可以確立並不斷強化國債利率作為市場基準利率的地位,促使基準化的國債利率盡可能地貼近市場利率,體現市場利率,從而起到引導市場利率的作用。逐步把定息國債的初始期限延長到7年、10年、20年乃至30年,最終形成一條完整、可靠和較為准確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為其他債務工具利率的變動和中央銀行利率的調整提供一個可靠的參考指標,這無疑對市場化利率體制的確立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充分發揮國債承銷機構和公開市場操作「一級交易商」的做市商(Market Maker)作用,提高國債現貨市場的流動性。通過市場參與者的交流,在各個市場進行對沖套利活動,創造拉平整個市場利率水平的市場條件。借鑒國際經驗,將銀行間債券市場逐漸發展為國債場外(OTC)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發展為國債場內市場,最終形成統一開放的國債發行市場和高流動性的國債流通市場。
建立統一開放的國債市場。統一是指在統一的國債託管、清算系統的基礎上,無論投資者在哪個國債市場上交易,最終是在同一系統內交割。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統一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國債均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統一託管清算和結算,交易所不再進行國債的託管。開放是指所有投資者均可自由出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買賣國債,由於有最低成本的限制,個人投資者和小額投資者可通過代理人或購買國債投資基金的方式參與交易。
調整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者結構
第二,調整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者結構,增強國債市場的流動性,提高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今後應增加1年期以下如3個月、6個月、9個月等短期國債的發行,逐步形成長、中、短期限結構合理的國債結構。戴園晨先生認為,我國對國債發行實行年度規模審批制度,這也是導致1年期以下短期國債嚴重缺乏的原因之一。建議按公開市場操作需要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確定一個短期國庫券余額的上限,由財政部對滾動發行加以調控,不再逐年或逐筆報告。
今後應使國債持有者結構從個人為主向機構投資者為主轉變,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提供充分的載體。國債持有者結構向機構投資者傾斜,必然造成相當一部分個人投資者買不到國債,而個人投資者的積極參與對於國債市場的發展又是極為重要的。解決這一矛盾的關鍵在於大力發展國債投資基金,通過國債投資基金,使不能直接投資於國債的小額個人資產得以間接投資於國債,同時個人投資者也可通過銀行、保險等形式間接參與國債市場,為國債市場的發展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
豐富國債品種
第三,豐富國債品種,在適當時候恢復國債期貨交易,逐步引入衍生品種,增強國債市場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 總之,從利率市場化角度來看,由於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市場調節功能和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不完善,阻礙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應當盡快發展和完善國債市場的功能,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這也是我國加入WTO後面臨的緊迫問題。
『陸』 私募基金的種類有哪些
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幾乎所有國際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而國內私募基金也駛入快車道,據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9月底,已登記備案各類私募基金認繳規模為4.51萬億元,環比增加1567億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0383家,環比增1880家;已備案私募基金20123隻,環比增1247隻。僅僅一個月的時間而已。可見,我國私募基金發展迅猛,規模越發壯大。
一、股票策略
股票策略以股票為主要投資標的,是目前國內陽光私募行業最主流的投資策略,約有8成以上的私募基金採用該策略,內含股票多頭、股票多空、股票市場中性三種子策略。目前國內的私募基金運作最多的投資策略即為股票策略。
1、股票多頭
股票多頭是指基金經理基於對某些股票看好從而在低價買進股票,待股票上漲至某一價位時賣出以獲取差額收益。該策略的投資盈利主要通過持有股票來實現,所持有股票組合的漲跌幅決定了基金的業績。
2、股票多空
股票多空策略(Equity Long/Short,或 ESL)可以說是對沖基金的鼻祖,該策略擁有悠久的歷史。從1949年Alfred Winslow Jones 設立第一支對沖基金開始,股票多空策略已經有近70年的發展歷程,現在也仍然是對沖基金的主流策略。
簡單來說,股票多空策略就是在持有股票多頭的同時採用股票空頭進行風險對沖的投資策略,也就是說在其資產配置中既有多頭倉位,又有空頭倉位。空頭倉位主要是融券賣空股票,也可以是賣空股指期貨或者股票期權。簡單來說,股票多空策略就是在持有股票多頭的同時採用股票空頭進行風險對沖的投資策略,也就是說在其資產配置中既有多頭倉位,又有空頭倉位。空頭倉位主要是融券賣空股票,也可以是賣空股指期貨或者股票期權。
二、事件驅動策略
事件驅動型的投資策略就是通過分析重大事件發生前後對投資標的影響不同而進行的套利。基金經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對標的資產價格的影響,並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發生,然後擇機退出。該策略在我國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場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事件驅動型策略主要分為定向增發、並購重組、參與新股、熱點題材與特殊事件。
1、定向增發
私募基金將募集的資金專門投資於定向增發的股票。定向增發通常有良好的預期收益,一方面定增的行為對上市公司有股價利好,另一方面,定增由於拿到了「團購價格」,因此有折價的優勢。
不過,定向增發的基金通常需要較大的規模才能做到有效地分散風險,且會面臨募資周期與定增項目周期不匹配的情況。另外,由於定增投資者會有12個月的持股鎖定期,定增策略的基金相對於股票類的基金流動性較差。私募行業早期參與定增策略的有凱石投資和證大投資,隨後「博弘數君」的一系列定增產品將定增策略發揚光大,目前越來越多的機構加入了定增策略的產品線,如遠策投資、中睿合銀投資、新價值投資等均發行了定增策略的產品。
2、並購重組
該策略是通過押寶重組概念的股票,當公司宣布並購重組時對股價形成利好後獲利。例如:長城匯理並購基金華清3號。
3、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套利基金就是通過大宗交易平台大量購買上市大小非股東,然後在集合競價的交易平台快速賣出,利用兩個交易平台成交差價獲取套利空間的基金。大宗交易套利基金就是通過大宗交易平台大量購買上市大小非股東,然後在集合競價的交易平台快速賣出,利用兩個交易平台成交差價獲取套利空間的基金。
三、管理期貨策略(CTA)
管理期貨領域的策略可以分為趨勢策略、套利策略、復合策略3個大類。
1、趨勢策略
該策略涉及到個股的多空投資以及股指期貨的雙向操作,目的是在個股或整個市場出現明顯趨勢的時候增大收益區間。個股的多空策略即持有被低估的股票,賣出被高估的股票,這樣無論在牛熊市中都可獲取收益。
2、套利策略
期貨套利策略是資本對沖的方法之一,在資本市場被廣泛應用。買入低估值的資產、賣出高估值的資產獲取回歸收益,符合資本逐利的本性。
具有對價差的深刻認識並能發現不合理的定價,是套利成功的關鍵。無論是從資本逐利還是從避險的角度來說,套利均是一種有效的交易模式。有效的套利交易模式可以復制,部分套利模式還可以進行統計上的量化。
對於較大規模資金而言,採用期貨套利策略的交易方式可以獲取相對穩定的收益。
四、套利策略
1、ETF套利
由於ETF同時在一、二級市場交易,當ETF在二級市場的價格低於其份額凈值時,投資者便可以在二級市場買進ETF,然後在一級市場贖回ETF份額,再於二級市場賣掉ETF籃子中的股票。目前ETF的套利空間已經非常小,採用ETF套利的基金已經非常少。
由於套利機會通常是稍瞬即逝的,所以對機會的挖掘以及捕捉十分重要。採用套利策略的基金幾乎全要藉助量化模型以及電腦的程序在短時間內完成交易。套利策略的盈利空間較小,一般需要配合杠桿操作或者其他策略輔助才會有可觀的收益。目前國內採用套利策略的私募隊伍正在崛起,但更多的套利的行為只會加快市場價格的糾正,且隨著市場越來越完善,套利的機會與空間也會逐漸縮小。
2、可轉債套利
可轉債套利策略是指基金管理人通過轉債與相關聯的基礎股票之間定價的無效率性進行的無風險獲利行為。可轉債的套利交易不一定要在可轉換期才能進行,只要有賣空機制和存在機會,在不可轉換期同樣可以鎖定收益進行無風險套利是指通過轉債與相關聯的基礎股票之間定價的無效率性進行的無風險獲利行為。可轉債的套利交易不一定要在可轉換期才能進行,只要有賣空機制和存在機會,在不可轉換期同樣可以鎖定收益進行無風險套利
3、固定收益套利
固定收益套利策略常被形容成「壓路機前撿硬幣」。不同於進行方向性投資、以期獲取豐厚利潤的全球宏觀策略,固定收益套利是利用相似投資工具之間微小的定價異常獲利,其價格變動通常以基點來表示(1個基點等於0.01%)。而為了識別微小的價格變動,必須藉助復雜的數學模型來篩選定價失效現象,尋找套利機會。由於標的價格變動微小,該策略通常會運用高杠桿來提高收益率,以滿足對沖基金的絕對回報要求。1998年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ong-Term Capital Management,LTCM)的倒閉,使得固定收益套利策略從默默無聞走向廣為人知,固定收益套利的高杠桿特徵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
4、分級基金套利
分級基金的套利操作,主要發生於個別板塊或市場短期大幅上漲,資金追捧相關分級基金的B類份額,B類份額溢價率短期內持續快速上升,使得分級基金A類份額和B類份額相對於基礎份額的整體溢價率大幅超出正常水平(一般為2%),在存在份額配對轉換機制的情況下,場外資金將通過申購基礎份額並分拆為A類份額和B類份額並在場內賣出的操作實施套利操作,以在短期內獲取溢價收益。
五、宏觀策略
宏觀策略對沖基金是指利用宏觀經濟的基本原理來識別金融資產價格的失衡錯配現象,在世界范圍內,投資外匯、股票、債券、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利率衍生品及期權等標的,操作上為多空倉結合,並在確定的時機使用一定的杠桿增強收益。目前受制於國內外匯管制以及利率市場尚不完善,宏觀對沖基金參與外匯品種的較少,但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完善,宏觀對沖策將迎來快速發展的時期。
六、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准,基金資產80%以上投資於債券的為債券基金。債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資金投資於股票市場,另外,投資於可轉債和打新股也是債券基金獲得收益的重要渠道。
七、組合基金
組合基金指將投資理財上的"資產配置"概念,應用於單一基金上,由基金經理人針對全球經濟和金融情勢的變化,決定在不同市場、不同投資工具的資產配置比重。
其投資在於多種不同類型的專業基金如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基金、甚至絕對回報基金都可作策略性的投資。投資"組合基金"能充分發揮多元化效益,將投資風險分散,而擁有一個完善的基金組合,所需的資本卻遠比自行建立投資組合為低。
最後一企商務需要強調的是:近些年,以私募基金為代表投資理財產品迅速發展壯大,他們的投資理念與業績一直是專業基金研究者和投資者關注的熱點,但由於非公開渠道發行、信息披露相對不透明等因素制約,讓投資者敬而遠之同時也制約了行業自身發展。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資金運作和收益狀況,都不是公開進行的,投資者往往誤認為私募基金運作風險大於收益。其實,私募基金成立時,都會選擇穩定可靠、信譽好的合夥人,這點就迫使私募基金運作較為謹慎,自律加上內壓式的管理模式,有利於規避風險,同時減少監管帶來的巨大成本;而且,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靈活性和持倉品種的多樣化,往往能搶得市場先機,贏得主動,使創造高額收益成為可能。
『柒』 期權開戶有什麼要求期權手續費多少
一、股票期權第一次開戶的條件
① A股票賬戶已開不能超過3個;
②先做模擬測試,再到營業部現場開戶、考試;
③股票戶曾經開戶超過半年;
④有融資融券的資格或者股指期貨的交易經歷,二選一;
⑤期權開戶前20個交易日,賬戶日均資產50萬
股票期權第二次開戶無需模擬和考試
商品期權第一次開戶的條件
1、開戶前五個交易日,賬戶可用資金10 萬以上
2、到營業部現場開戶考試
3、有商品期權的模擬交易經歷
注意:去辦理開通期權一定要帶身份證和銀行卡
二、權交易的手續費最低是多少?
股票期權2元/張,交易頻繁1元/張。包含規費。
規費組成:
1、交易經手費:交易所收取。合約標的為ETF的按1.3元/張收取,雙邊收取,行權無該費用(試點初期,暫免賣出開倉(含備兌開倉)交易經手費);
2、交易結算費:登記公司收取。合約標的為ETF的按0.3元/張收取,雙邊收取(試點初期,暫免賣出開倉(含備兌開倉)交易結算費);
3、行權結算費:登記公司收取。合約標的為ETF的0.6元/張對行權方收取。
『捌』 國債期貨上市 散戶如何施展拳腳
闊別18年的國債期貨於上周五重新登場亮相。在交易首日,首批上市的三個合約均運行平穩,股市也沒有出現人們擔心的「資金分流」一幕,反而走出「搶灘登陸」的行情,
創業板指更是再創歷史新高。由於國債期貨的監管規則嚴格而又謹慎,在推出初期,許多機構尚未被允許進入,公募基金也只能做套期保值,因此許多機構仍處在觀望狀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參與機構的不斷擴充,國債期貨的成交量和活躍度也將大幅提高。面對這樣一個高杠桿、高專業、高門檻的全新交易品種,散戶投資者又該如何施展拳腳呢?
先要知曉推出目的
上世紀70年代,為了降低利率波動風險,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張美國國債期貨合約,取得了極大成功。截至2012年末,我國債券剩餘規模達26萬億元,其中國債剩餘規模為7.89萬億元,排名世界前五。這么大的國債存量,如果不盤活,實在太可惜了。此外,無論是作為債券持有人對沖風險、進行保值避險的工具,還是推動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杠桿,國債期貨的推出無疑都具有巨大意義。
經濟學家成思危:發展國債期貨的好處:一是可以提供一個新的投資工具;二是可以起到溝通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橋梁作用;三是如果期限、結構合理的話,國債期貨是一個確定市場基準利率非常好的工具。但是,我們發展國債期貨也存在一些問題,現在的國債期貨期限、結構不夠合理,中期國債多,短期(一年以下,特別是一個季度的)和超長期(30年)的沒有;另外,現在的市場是分割的,銀行間市場特別大,交易所市場小。
國泰君安期貨陶金峰:國債期貨的上市,將為期貨市場帶來四大利好:其一,作為目前全球成交金額最大的金融期貨品種,國債期貨擴大了期貨在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其二,無疑將擴大期貨市場規模,有可能帶來500億-1000億元的增量資金入市;其三,將改變目前國內期貨市場以普通投資者為主、機構和產業投資者為輔的投資者結構;其四,將進一步促進股指期貨和商品期貨的發展。
了解規則是必要的
在距正式推出國債期貨的前兩天,中金所又再次修訂了交易規則。例如,規定單個客戶國債期貨單邊總持倉占市場單邊總持倉量超過5%的,應當向交易所履行報告義務等,就是擔心如果單個客戶的單邊持倉量太大,容易存在違規操作或內幕操作等不可控狀況。再比如,將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標准提高,主要是為了風險控制;降低手續費,則是期望吸引潛在的參與者。穩步推進、避免操控、控制風險是監管層對國債期貨重出江湖所指定的基本標准。
媒體人李茜:國債期貨「游戲規則」與股指期貨有許多不同點,投資者應事前理清這些差異,避免在今後的實盤交易中出現技術失誤。比如國債期貨交易時間是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15(第二節);當日結算價是指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而不是收盤價;當日結算並不等於當日平倉;國債期貨採用實物交割而非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投資者不得全權委託期貨公司進行國債期貨交易等。雖然保證金低,但並不適合散戶參與。
博友齊召:根據中金所交割細則,國債期貨將採用實物交割的形式,雖然並未明確提出國債期貨不允許個人投資者交割,但是個人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由於資金量的原因很難進行交割操作。按目前的保證金率,投資者必須要增加一倍的保證金才能保住持倉,如果是滿倉交易者,那麼只能被迫減少一半的持倉;這還不算什麼,交割一手國債期貨,多方投資者需要准備100萬元現金,空方投資者需要准備100萬元面值的國債。這對於只有50萬元資金的投資者來說意味著根本不可能交割,絕大多數持倉都要被迫平倉。
根據能力適當參與
資金門檻50萬元,並不算高;33倍的杠桿,也有足夠的誘惑力,但對於投資國債期貨,依然有人建議讓散戶遠離。中金所此前公布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定,要求參與者進行資格測試,並提交其他期貨品種交易的記錄。的確,國債市場的運行規律和定價機制的專業化程度較高,對投資者的知識水平、資金實力以及投資經驗都有更高的要求。但如果你覺得很適合參與國債期貨,也未嘗不可。
投資者肖小姐:從去年開始,我就在積極參與國債期貨模擬交易,還和幾個朋友組成了一個投資策略研究團隊,共同探尋穩健的盈利模式。相比股指期貨每手近10萬元的保證金,國債期貨交易門檻更低,每手只需要3萬元左右。同時,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相對穩定,如果抓住規律,比較容易賺到錢。
我們還設計出一套投資模型,在一年多的模擬交易中實現了大約3倍的收益。國債期貨推出後,就能在真實的市場環境中檢驗這套模型是否有效了。
鼎信匯金陳浩:按照中金所的設計,國債期貨的初始階段人越少越好,交易越平穩越好。國債期貨是有門檻的,拿到中金所的交易編碼,需要准備50萬元的保證金。於是乎,有97%的投資者越不過這個門檻。中小投資者或許有些意見,然而這項制度的設定,正是保證了中小投資者的資金安全。以一個股指期貨第一批參與者的身份,我可以斷言,散戶參與國債期貨,其生存率將非常低。在市場中,中小投資者的賭性普遍高於機構,若將國債期貨作為賭博工具,很難預料勝算幾何。
【股民觀點】
期指元老:國債期貨第一天才成交3萬多手,股指期貨反而放量了。一些「專家」大跌眼鏡了吧!
吳君:國債期貨是唯一可能讓散戶參與實物交割的產品。
君子君的主場:今天還不能確信對股市的影響,今後才能驗證。
『玖』 商業銀行可以參與國債期貨嗎
暫時不可以,銀監會還沒出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的交易指引。
『拾』 國債期貨 散戶如何施展拳腳
闊別18年的國債期貨於上周五重新登場亮相。在交易首日,首批上市的三個合約均運行平穩,股市也沒有出現人們擔心的「資金分流」一幕,反而走出「搶灘登陸」的行情,創業板指更是再創歷史新高。由於國債期貨的監管規則嚴格而又謹慎,在推出初期,許多機構尚未被允許進入,公募基金也只能做套期保值,因此許多機構仍處在觀望狀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參與機構的不斷擴充,國債期貨的成交量和活躍度也將大幅提高。面對這樣一個高杠桿、高專業、高門檻的全新交易品種,散戶投資者又該如何施展拳腳呢?先要知曉推出目的上世紀70年代,為了降低利率波動風險,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張美國國債期貨合約,取得了極大成功。截至2012年末,我國債券剩餘規模達26萬億元,其中國債剩餘規模為7.89萬億元,排名世界前五。這么大的國債存量,如果不盤活,實在太可惜了。此外,無論是作為債券持有人對沖風險、進行保值避險的工具,還是推動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杠桿,國債期貨的推出無疑都具有巨大意義。經濟學家 成思危發展國債期貨的好處:一是可以提供一個新的投資工具;二是可以起到溝通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橋梁作用;三是如果期限、結構合理的話,國債期貨是一個確定市場基準利率非常好的工具。但是,我們發展國債期貨也存在一些問題,現在的國債期貨期限、結構不夠合理,中期國債多,短期(一年以下,特別是一個季度的)和超長期(30年)的沒有;另外,現在的市場是分割的,銀行間市場特別大,交易所市場小。 國泰君安期貨 陶金峰國債期貨的上市,將為期貨市場帶來四大利好:其一,作為目前全球成交金額最大的金融期貨品種,國債期貨擴大了期貨在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其二,無疑將擴大期貨市場規模,有可能帶來500億-1000億元的增量資金入市;其三,將改變目前國內期貨市場以普通投資者為主、機構和產業投資者為輔的投資者結構;其四,將進一步促進股指期貨和商品期貨的發展。了解規則是必要的在距正式推出國債期貨的前兩天,中金所又再次修訂了交易規則。例如,規定單個客戶國債期貨單邊總持倉占市場單邊總持倉量超過5%的,應當向交易所履行報告義務等,就是擔心如果單個客戶的單邊持倉量太大,容易存在違規操作或內幕操作等不可控狀況。再比如,將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標准提高,主要是為了風險控制;降低手續費,則是期望吸引潛在的參與者。穩步推進、避免操控、控制風險是監管層對國債期貨重出江湖所指定的基本標准。媒體人 李茜 國債期貨「游戲規則」與股指期貨有許多不同點,投資者應事前理清這些差異,避免在今後的實盤交易中出現技術失誤。比如國債期貨交易時間是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15(第二節);當日結算價是指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而不是收盤價;當日結算並不等於當日平倉;國債期貨採用實物交割而非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投資者不得全權委託期貨公司進行國債期貨交易等。雖然保證金低,但並不適合散戶參與。 博友 齊召根據中金所交割細則,國債期貨將採用實物交割的形式,雖然並未明確提出國債期貨不允許個人投資者交割,但是個人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由於資金量的原因很難進行交割操作。按目前的保證金率,投資者必須要增加一倍的保證金才能保住持倉,如果是滿倉交易者,那麼只能被迫減少一半的持倉;這還不算什麼,交割一手國債期貨,多方投資者需要准備100萬元現金,空方投資者需要准備100萬元面值的國債。這對於只有50萬元資金的投資者來說意味著根本不可能交割,絕大多數持倉都要被迫平倉。根據能力適當參與資金門檻50萬元,並不算高;33倍的杠桿,也有足夠的誘惑力,但對於投資國債期貨,依然有人建議讓散戶遠離。中金所此前公布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定,要求參與者進行資格測試,並提交其他期貨品種交易的記錄。的確,國債市場的運行規律和定價機制的專業化程度較高,對投資者的知識水平、資金實力以及投資經驗都有更高的要求。但如果你覺得很適合參與國債期貨,也未嘗不可。投資者 肖小姐從去年開始,我就在積極參與國債期貨模擬交易,還和幾個朋友組成了一個投資策略研究團隊,共同探尋穩健的盈利模式。相比股指期貨每手近10萬元的保證金,國債期貨交易門檻更低,每手只需要3萬元左右。同時,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相對穩定,如果抓住規律,比較容易賺到錢。我們還設計出一套投資模型,在一年多的模擬交易中實現了大約3倍的收益。國債期貨推出後,就能在真實的市場環境中檢驗這套模型是否有效了。鼎信匯金 陳浩按照中金所的設計,國債期貨的初始階段人越少越好,交易越平穩越好。國債期貨是有門檻的,拿到中金所的交易編碼,需要准備50萬元的保證金。於是乎,有97%的投資者越不過這個門檻。中小投資者或許有些意見,然而這項制度的設定,正是保證了中小投資者的資金安全。以一個股指期貨第一批參與者的身份,我可以斷言,散戶參與國債期貨,其生存率將非常低。在市場中,中小投資者的賭性普遍高於機構,若將國債期貨作為賭博工具,很難預料勝算幾何。【股民觀點】期指元老:國債期貨第一天才成交3萬多手,股指期貨反而放量了。一些「專家」大跌眼鏡了吧!吳君:國債期貨是唯一可能讓散戶參與實物交割的產品。一財何安:木有散戶參與,機構會不會喪失對手盤,影響市場的流動性?君子君的主場:今天還不能確信對股市的影響,今後才能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