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期國債期貨公式
A. 關於國債期貨的計算
CBOT的中長期國債期貨採用價格報價法。5、10、30年國債期貨的合約面值均為10萬美元,合約面值的1%為1個點,即1個點代表1000美元;30年期國債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32個點,即代表31.25美元/合約;此外,5年、10年期的國債最小變動價位為1/32點的1/2,即15.625美元/合約。CBOT中長期國債期貨報價格式為「XX—XX」,「—」號前面的數字代表多少個點,後面的數字代表多少個1/32點。其中,由於5年期、10年期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32點的1/2,所以「—」後面有出現3位數的可能。因此,如果不考慮其他費用,當日盈虧=(99又2/32-98又16/32)*1000=(99.0625-98.5)*1000=562.5美元
B. 如何利用轉換因子選擇最便宜的債券進行交割
利用該債券全價除以該債券的轉換因子的商的數值進行比較,在所有能進行債券交割債券中,這個數值最低的一般就稱為最便宜債券交割債券。
C. 國債怎麼買啊有期限嗎利息呢
國債介紹
一、國債的功能與作用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除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等基本功能之外,還具有以下幾方面重要作用:
1.形成市場基準利率:
利率是整個金融市場的核心價格,對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等市場上金融工具的定價均產生重要影響。國債是一種收入穩定、風險極低的投資工具,這一特性使得國債利率處於整個利率體系的核心環節,成為其他金融工具定價的基礎。國債的發行與交易有助於形成市場基準利率。國債的發行將影響金融市場上的資金供求狀況,從而引起利率的升降。在國債市場充分發展的條件下,某種期限國債發行時的票面利率就代表了當時市場利率的預期水平,而國債在二級市場上交易價格的變化又能夠及時地反映出市場對未來利率預期的變化。
2.作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配合的結合點:
首先,擴大國債的發行規模是國家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手段,1998年8月為保證經濟增長率達到8%而增發2700億元特種國債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其次,國債,特別是短期國債是央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唯一合適的工具。國債的總量、結構對公開市場操作的效果有重要的影響。如果國債規模過小,央行在公開市場上的操作對貨幣供應量的控制能力就非常有限,不足以使利率水平的變化達到央行的要求;如果國債品種單一,持有者結構不合理,中小投資者持有國債比例過大,公開市場操作就很難進行。
3.作為機構投資者短期融資的工具:
國債的信用風險極低,機構投資者之間可以利用國債這種信譽度最高的標准化證券進行回購交易來達到調節短期資金的餘缺、套期保值和加強資產管理的目的。
二、我國國債的品種結構
1981年以來我國所發行的國債品種比較豐富,根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可以作以下分類:
1.按可流通性可分為:
(1) 可轉讓國債:包括記帳式國債和無記名國債
記帳式國債,是指國庫券的發行不採用實物券面,而是通過記帳的方式進行交割結算,兌付時憑能證明持有國庫券的憑證辦理還本付息。
無記名國債,是一種實物國債,以實物券面的形式記錄債權,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交易,歷年來發行的無記名國債面值分別有1、5、10、20、50、100、500、1000、5000、10000元等。
(2) 不可轉讓國債:包括憑證式國債和特種定向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以國債收款憑單的形式來作為債權證明,不可上市流通轉讓,但可以提前兌付。提前兌付時按實際持有時間分檔計付利息。
特種定向債券,是面向職工養老金、待業保險金管理機構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定向發行的一種國債,與個人投資者關系不大,如1998年8月向國有銀行定向發行的2700億元特別國債。
2.按票面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國債和浮動利率國債
固定利率國債的票面利率在發行時確定,在國債的整個存續期內保持不變,一般高於相同期限的銀行存款利率1個百分點左右,如5月10日上市的2001年記帳式(三期)國債(010103)的年利率為3.27%,高於銀行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1.02個百分點。
浮動利率國債的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浮動,付息利率為付息期起息日當日相同期限市場利率加固定利差確定。如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010004)與銀行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的固定利差為0.62%,該國債第一年的付息利率為2.87%。
3.按付息方式可分為:零息國債和附息國債
零息國債在存續期內不支付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我國在1996年以前發行的國債均屬此類。
附息國債的利息一般按年支付,到期還本並支付最後一期利息。我國於1996年6月14日首次發行了十年期附息國債(000696)。
三、國債交易的種類
我國國債市場發展過程中已出現的國債交易按交易的形式可分為國債現券交易、國債回購交易和國債期貨交易。
國債現券交易是一種即期易貨交易形式,交易雙方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對上市流通的國債進行買賣報價,由交易系統撮合成交。一旦成交,即進行券款交割過戶。與股票交易過程基本一致,是最基本的國債交易形式。
國債回購交易是指國債交易商或投資者在賣出某種國債的同時,以國債回購協議的形式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協議確定的價格再將等量的該種國債買回的交易。其實質是國債的賣出者以國債為抵押向買入者借入資金,買回國債時所支付的價款與賣出國債時所獲得的價款之間的差額即為借入資金的利息。在國債回購交易中,最初賣出國債的一方為回購方,買入國債的另一方則為返售方。
國債期貨交易是以標准化的國債期貨交易合約為標的,買賣雙方通過交易所,約定在未來特定的交易日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進行券款交收的交易方式,是一種國債的衍生交易形式。
四、國債交易的交易費用
國債的現券、回購和認購新國債的交易費用如下(所有國債交易均免收印花稅):
認購新國債的交易費用:投資者認購新國債免交手續費。
國債現券交易的交易費用:傭金的起點為5元,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1%。
五、上市國債交易代碼的編制方法
目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國債市場上市的國債品種共有8個,其交易代碼的編制方法為:
19+發行年號(1位數)+當年該國債的發行期數(1位數)
如1999年記帳式(八期)國債,其交易代碼為1998;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其交易代碼為1904。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市場上市的國債品種共有5個,其交易代碼的編制方法為:
1996年發行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國債共有兩個,分別是1996年記帳式(五期)國債(交易代碼為000696)和1996年記帳式(六期)國債(交易代碼為000896)。
1997-1999年發行的國債,其交易代碼為:
00+發行年號(2位數)+該國債的發行期數(2位數)
如1999年記帳式(五期)國債,其交易代碼為009905。
2000年以後發行的國債,其交易代碼為:
01+發行年號(2位數)+該國債的發行期數(2位數)
如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其交易代碼為010004;2001年記帳式(三期)國債,其交易代碼為010103。
六、國債價值的確定
國債同其他債券一樣,屬於固定收益證券,能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為其持有者帶來固定的現金流量,因此,國債的理論價值由其未來的現金流量進行折現的總現值確定。通過對國債理論價值的計算,可找出市場上那些價值被高估或低估的國債,從而進行相應的買賣決策。
由於目前國債交易市場上交易的國債均為附息國債,其理論價值的計算公式為:
V=C1/(1+i)+C2/(1+i)^2+…+Cn/(1+i)^n+Mn/(1+i)^n
其中,V為國債理論價值;C1,C2,…,Cn為第1,2,…,n期的國債利息收益;Mn為國債到期日價值,即國債的面值;i為折現率。
對於票面利率固定的國債,其各期利息收益相等,即C1=C2=…Cn,因此其理論價值的計算公式可簡化為:
V=C/(1+i)+C/(1+i)^2+…+C/(1+i)^n+Mn/(1+i)^n
例如:2000年記帳式(四期)國債(010004),票面利率為浮動利率,與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固定利差為0.62%,2000年5月23日發行並計息,期限10年。假設年折現率為10%,目前的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為2.25%,並假設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每年增加1%,則2001年5月23日該國債的理論價值應為:
V=2.87/(1+0.1)+3.87/(1+0.1)^2+4.87/(1+0.1)^3+5.87/(1+0.1)^4
+6.87/(1+0.1)^5+7.87/(1+0.1)^6+8.87/(1+0.1)^7+9.87/(1+0.1)^8
+10.87/(1+0.1)^9+100/(1+0.1)^9
=80.08(元)
696國債(000696),票面利率11.83%,期限10年,每年6月14日付息,假設年折現率為10%,則2000年6月14日該國債的理論價值應為:
V=11.83/(1+0.1)+11.83/(1+0.1)^2+11.83/(1+0.1)^3+11.83/(1+0.1)^4
+11.83/(1+0.1)^5+11.83/(1+0.1)^6+100/(1+0.1)^6
=107.97(元)
七、國債收益率的確定
當國債的價值或價格已知時,就可以根據國債的剩餘期限和付息情況來計算國債的收益率指標,從而指導投資決策。對於投資者而言,比較重要的收益率指標有以下幾種:
1. 直接收益率:
直接收益率的計算非常直接,用年利息除以國債的市場價格即可,即i=C/P0。
2. 到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是指能使國債未來的現金流量的現值總和等於目前市場價格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是最重要的收益率指標之一。計算國債的到期收益率有以下幾個重要假設: (1)持有國債直至到期日;(2)利息所得用於再投資且投資收益率等於到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的計算公式為:
V=C1/(1+i)+C2/(1+i)^2+…+Cn/(1+i)^n+Mn/(1+i)^n
到期收益率的計算較復雜,可利用計算機軟體或載有在不同價格、利率、償還期下的到期收益率的債券表求得。在缺乏上述工具的情況下,只能用內插法求出到期收益率。
例如:2000年6月14日696國債的市場價格為142.15元,未償付期限為6年,則到期收益率可計算如下:
142.15=11.83/(1+i)+11.83/(1+i)^2+11.83/(1+i)^3+11.83/(1+i)^4
+11.83/(1+i)^5+11.83/(1+i)^6+100/(1+i)^6 (1)
採用內插法,先假設i=4%,則(1)式右邊為:
V1=11.83/(1+0.04)+11.83/(1+0.04)^2+11.83/(1+0.04)^3+11.83/(1+0.04)^4+11.83/ (1+0.04)^5+11.83/(1+0.04)^6+100/(1+0.04)^6=141.05<142.15
說明到期收益率小於4%,再假設i=3%,則(1)式右邊為:
V2=11.83/(1+0.03)+11.83/(1+0.03)^2+11.83/(1+0.03)^3+11.83/(1+0.03)^4+11.83/ (1+0.03)^5+11.83/(1+0.03)^6+100/(1+0.03)^6=147.83>142.15
說明到期收益率介於3%-4%之間,運用內插法,可求出到期收益率:
(4%-i)/(4%-3%)=(141.05-142.15)/(141.05-147.83)
可求出i=3.84%。
3. 持有期收益率:
投資者通常更關心在一定時期內持有國債的收益率,即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的計算公式為:i=(P2-P1+I)/P1
其中,P1為投資者買入國債的價格,P2為投資者賣出國債的價格,I為持有期內投資者獲得的利息收益。
例如:投資者於2000年5月22日以154.25元的價格買入696國債(000696),持有一年至2001年5月22日以148.65元的價格賣出,持有期間該國債付息一次(11.83元),則該國債的持有期收益率為:
i=(148.65-154.25+11.83)/154.25=4.04%
D. 中國國債期貨交割日遇節假日怎麼辦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割細則(2015年7月1日起實施) (2013年8月30日實施2015年7月1日第一次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以下簡稱本合約)交割行為,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相關實施細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合約採用實物交割方式。
第三條 交易所、會員、客戶及期貨市場其他參與者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四條 交割涉及的國債託管業務由國債託管機構依其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前款所稱國債託管機構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
第二章 可交割國債
第五條 本合約的可交割國債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在境內發行的記賬式國債;
(二)同時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約到期月份首日剩餘期限為4至7年;
(五)符合國債轉託管的相關規定;
(六)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本合約的交割單位為面值100萬元人民幣的國債。每交割單位的國債僅限於同一國債託管機構託管的同一國債。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託管的國債分別計算。
第七條 本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及其轉換因子數值由交易所確定並向市場公布。
第三章 交割流程
第八條 本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後至最後交易日之前,由賣方主動提出交割申報,並由交易所組織匹配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交割。合約最後交易日收市後的未平倉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入交割。
客戶參與交割視為授權交易所委託相關國債託管機構對其申報賬戶內的對應國債進行劃轉處理。
第九條 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當日收市後,交易所按照客戶在同一會員的申報交割數量和持倉量的較小值確定有效申報交割數量。所有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進入交割。
交易所按照「申報意向優先,持倉日最久優先,相同持倉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買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大於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的,按照買方會員意向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未進入交割的意向申報失效。
所有進入交割的買方和賣方持倉從客戶的交割月份合約持倉中扣除。
第十條 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應當在當日14:00前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
賣方申報意向內容應當包括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
買方申報意向內容應當包括交割數量和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買方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接收交割國債的,應當同時申報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
會員應當確保申請交割的客戶具備交割履約能力。
第十一條 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的交割結算價,同一客戶號的凈持倉進入交割。
第十二條 客戶持倉進入交割的,其交割在隨後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完成,依次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為申報交割信息和交券日。
1.申報交割信息。最後交易日之前未進行交割申報但被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會員應當在當日11:30前向交易所申報該買方的國債託管賬戶。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應當在當日11:30前向交易所申報其買方客戶的國債託管賬戶和賣方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
買方客戶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接收交割國債的,應當同時申報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
2.賣方交券。賣方客戶應當確保申報賬戶內有符合要求的可交割國債,交易所劃轉成功後視為賣方完成交券。
(二)第二交割日為配對繳款日。
1.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11:30前將配對結果和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相關會員。
2.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從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中劃轉交割貨款。
(三)第三交割日為收券日。
交易所將可交割國債劃轉至買方客戶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
第十三條 因市場出現異常情況等原因導致交割無法正常進行的,交易所有權對交割流程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 賣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或者買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繳納交割貨款的,可以採取差額補償的方式了結未平倉合約。
第十五條 一方進行差額補償的,應當按照下列標准通過交易所向對方支付補償金,並向交易所支付差額補償部分合約價值1%的懲罰性違約金。
(一)補償金
1.賣方進行差額補償的,應當支付差額補償部分合約價值1%的補償金;若基準國債價格大於交割結算價與轉換因子乘積的,賣方還應當按照以下計算公式繼續支付差額補償金:
差額補償金=差額補償部分合約數量×(基準國債價格-交割結算價×轉換因子)×(合約面值/100元)
2.買方進行差額補償的,應當支付差額補償部分合約價值1%的補償金;若交割結算價與轉換因子乘積大於基準國債價格的,買方還應當按照以下計算公式繼續支付差額補償金:
差額補償金=差額補償部分合約數量×(交割結算價×轉換因子-基準國債價格)×(合約面值/100元)
差額補償後,交易所向賣方退還已交付的國債。
(二)基準國債
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以賣方申報的國債作為基準國債;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以該合約交割量最大的國債作為基準國債。
按照上述方式無法確定基準國債的,交易所有權指定基準國債。
(三)基準國債價格
基準國債價格以交易所認定的機構發布的估值數據為准。
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以賣方交割申報當日該基準國債的估值作為基準國債價格;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以最後交易日該基準國債的估值作為基準國債價格。
交易所有權對基準國債價格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雙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或者交割貨款的,交易所向雙方分別收取相應合約價值2%的懲罰性違約金。
第四章 交割結算
第十七條 本合約最後交易日之前的交割結算價為賣方交割申報當日的結算價,最後交易日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交易日全部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三位。
合約最後交易日無成交的,交割結算價計算公式為:交割結算價=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基準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其中,基準合約為當日有成交的離交割月份最近的合約。根據本公式計算出的交割結算價超出合約漲跌停板價格的,取漲跌停板價格作為交割結算價。
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
第十八條 交割貨款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進行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交割貨款=交割數量×(交割結算價×轉換因子+應計利息)×(合約面值/100元)
其中,應計利息為該可交割國債上一付息日至第二交割日的利息。
第十九條 本合約的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對交割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第二十條 交割涉及的國債過戶費等費用按照國債託管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發生跨國債託管機構交割過戶的,由買方承擔轉託管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所稱合約價值的計算公式為:合約價值=交割結算價×(合約面值/100元)。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細則規定的,交易所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由交易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
E. 國債怎麼買
國債包括無記名式國債、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和電子儲蓄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適合金融機構購買,記賬式國債需要開通證券賬戶購買,所以這里主要說說剩下兩種,也就是大家都在搶的憑證式國債和電子式國債。
1、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以國債收款憑單的形式來作為債權證明,它不可上市流通轉讓。在持有期間內,可以到銀行網點提前兌取。它的優勢是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都比較方便,手續也簡單。其次就是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很好。
利率方面,憑證式國債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一到兩個百分點。想要購買憑證式國債的,需要到銀行網點現場。憑證式國債比較適合對理財了解少,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像大爺大媽買,當做儲蓄就非常適合。
2、電子式國債
與憑證式國債相比,電子式國債的購買更加方便。只需在銀行櫃台開通「國債託管」賬戶,然後在銀行網點、手機銀行或者網銀上都能購買。
利率方面,以4月份發行的兩期為例,第一期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3.5%;第二期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4.17%。雖然期限都比較長,但是持有半年以上可以提前兌取,只不過會損失一定利息和手續費。
總結:短期來看,購買國債,資金流動性不太好,但長期來看,買國債還是比較劃算的,比較合適短期內無資金需求,又厭惡風險的朋友。
(5)5年期國債期貨公式擴展閱讀
國債發行策略與發行許可權:
國債發行盡管採用了有借有還的信用方式,但畢竟是將民眾所能支配的資金轉為政府支配,因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於小額所有者來說,總想將資金留歸自己,以作生活後備;對於大額所有者來說,總想將資金留歸自己經營,或多或少地存在不想應募的情緒。因此,國家要發行債券就要研究發行的技術,利用民眾的心理,講究發行策略。發行策略主要有:
1、發行愛國公債。養成民眾的愛國心理和為國犧牲精神。民眾的情緒富於沖動,既容易掀起,也容易消沉。這種策略不易長期利用。
2、高利發行。國債的發行主要應依照市場利率來確定發行利率,但也未償不可在某些特定的時候發行高利率的國債。
3、免稅發行。即凡購買國債者政府概不予以課稅,藉以鼓勵民眾應募。但這種方法可能進一步加劇社會的不平等程度,使財富進一步向富裕階層傾斜。
4、強制發行。運用國家主權強制民眾認購。這種方式的採用即表示國家信用不充分,它進一步損害國家信用,非不得已不應採用。
5、限制民眾私人投資,迫使其投放於國債。如果國家能夠限制民眾的自由消費與營業,則可以從中騰出一部分資金轉而認購國債。但這種限製做法的效力是有其限度的,如果達到限制目的,往往要作詳細的限制規定,
6、經濟發行法。這是正常的國債發行方法,也是最常用、最普遍的發行策略。前五種策略都有其局限性,只能在特定時期採用,不過可與經濟發行相結合,作為經濟發行的補充。
關於國債發行許可權問題。一般說來,國債發行許可權屬於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或行政機構。它與債務主體應該相統一。
債務主體是指債務人,債務人除了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之外,還意味著它同時具有國債發行權。
政府是由各類行政部門或機構組成的,各部門職能組織畢竟各異,國債的借、用、還往往會出現脫節。因此,國家必須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債務主體及其具體執行機構;進而使其權利與還本付息的義務相一致,保證國債發行活動合理有序,保障國債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持政府的信譽。
F. 1.在下列中金所5年期國債期貨可交割債券中,關於轉換因子的判斷正確的是
1、答案為C
解析:中金所轉換因子計算公式為
其中r 表示國債期貨合約標准券票面利率,x 表示到下一付息日的月份數,n 表示交割月與
到期日之間的付息次數,c 表示可交割券的票面利率,f 表示可交割券付息頻率。
簡單的結論是:對於票面利率小於標准券的利率(3%)的券種,它們的轉換因子都小於1,而大於標准券票面利率的則大於1。
可以這樣簡單理解,確定期限、付息方式、票面利率與標准券完全一致的可交割券轉換因子為1。也就是說票面利率等於標准券利率3%的債券轉換因子顯然為1。如果大於3%,即C大,分子大那麼算出來就大於1,反之同理。
2、答案為A。因為5%>3%,所以CF大於1,和第一題是一樣的道理。
希望我說清楚了。望採納。
G. 如何用國債期貨計算遠期利率
試解:
1:隱含的遠期利率:由於短期國債利率較低,45天的低於135天的,因此45天的短期國債在到期後距離135天的中間還有90天,期間這筆資金隱含的實際收益就是隱含的遠期利率。
2:135天的國債收益減去45天的國債收益,除以中間間隔的90天,就是期間隱含的遠期利率:
(135*10.5-45*10)/90=10.75%
3:由於短期國債隱含的遠期利率10.75%高於短期國債期貨隱含的遠期利率10.6%,因此可以採取如下操作套利:
賣出45天到期的國債期貨,90天後交割,隱含利率為10.6%,此為成本。
賣出135天到期的短期國債,90天後就成為45天後到期的短期國債,買入,隱含收益10.75%
其差額為純收益。
H. 國債購買。
最好是買憑證式和儲蓄國債,這兩種國債有1年期的,且利率比銀行同期定期儲蓄利率高。不過這兩種國債只能在發行期間通過銀行櫃台買。持有期滿後,返還本金和利息,不會虧損本金;類似銀行定期儲蓄!
支持網上購買的只有記賬式國債,需要先到銀行櫃台開一個國債賬戶;這種國債是交易型國債,利率稍微低一點,且價格隨市場上下浮動,如果持有半年或者1年,不如去存銀行定期!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
I. 國債期貨標的的含義
國債期貨標的的含義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之間存在國債期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標的物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舉例說明,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提供約定的房屋供承租人居住的行為,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標的和標的物並不是永遠共存的。一個合同必須有標的,而不一定有標的物。 在保險的種類中,公眾責任保險,它是一種無形財產保險,沒有實際標的物。舉例說明,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服務的給付行為。而在勞務合同中,就沒有標的物。